第一篇:商业地产代理协议书
商业地产营销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商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现就
项目全权委托乙方进行商业地产营销代理的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的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址:市街号
三、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方式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甲方项目进行商业销售代理。
二、按甲方的委托内容和双方约定的工作目标进行销售代理工作,以保证销售目标的实现。
三、甲、乙双方按约定的权力、责任、义务,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目标。
第三条:合作期限
一、甲方委托乙方担任项目的商业地产营销代理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根据工作的需要于年月日前派驻人员到达项目所在地并开展工作。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商业顾问服务期限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确定的?个月止。
四、合作期满,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作出全面、正确的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约及续约的目标。
第四条:合作的主要内容
一、乙方在受托进行商业地产营销代理期间,根据项目营销、销售、等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人数不等的商业专家、销售顾问,对甲方的项目进行营销、销售。
二、乙方在营销代理期间的主要职责:
1、项目的市场调查;
2、项目的整体策划及推广;
3、项目销售策略的制定;
4、项目销控策略的制定;
5、项目的定价策略的制定;
6、项目的推广策略的制定;
7、项目的广告及宣传;
8、项目的销售代理;
9、项目销售过程中,涉及投资购买者关心的投资保障、布局、招商、经营、管理、促销、服务等有关商业问题的顾问咨询。
10、销售和营销推广过程的制度建设和流程设计。
11、项目营销代理过程中甲方需要的其它商业方面的顾问咨询服务。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目标
一、营销代理期间的主要工作目标
1、进行营销策略的制定,完成《项目营销策划书》一份。
2、进行项目销控策略的制定,完成《项目销售控制方案》一份。
3、进行销售定价策略的制定,完成《项目销售定价原则及价目表》一份。
4、编写销售所需要的文案及文本。其中《商场经营管理十统一》文本一份;《经营管理十大保障体系》文本一份;《对业户、供应商五承诺》文本一份;《投资经营业户管理公约》文本一份;《商铺投资100问》文本一份;《商铺销售补充协议》及《附件》文本一份。
5、编写销售营销所需的商业信息、数据、指标、资料的咨询和商业文本。其中:《商户招商指南》文本一份、《商铺投资手册》文本一份、《商场招商画册》文本一份。
6、正确进行商业经营、管理、服务方面的顾问,解答投资业户有关商业投资、经营、管理、销售等方面的各项咨询。
7、及时提供商业各方面的顾问和咨询服务。
第六条:乙方营销代理及商业顾问的收费
一、营销策划费
1、乙方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商业房屋销售价格为标准,对外销售房屋或引进主力店,并按实际销售额提取代理费。提取的标准为:实际销售总额(合同金额)的3 %提取代理费。
2、代理费结算采取每月一次性结清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即甲方每月5日前按上月销售额向乙方结算代理费,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5、如发生客户退房情况时,甲方可将该退房客户购买金额中乙方实际取得的代理费,在下一期对乙方结算的代理费用中扣除,并注明退房原因。
二、乙方知识产权保护及补偿
1、甲、乙双方因任何原因不再合作,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留用乙方派驻的管理人员或销售顾问。每留用乙方一人,则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甲、乙双方费用负担的划分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营销策划费、销售代理费仅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服务;营销思想、销售模式和制度体系建立;乙方派驻管理专家、销售顾问工资福利费用、销售代理佣金费用的总和。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力
一、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享有以下权力
1、咨询权:
甲方可向乙方进行项目商业规划、商铺分割、商铺销售、营销策划等有关商业方面的各项咨询。
2、决策权和审批权:
甲方拥有项目投资方向、营运模式、销售策略、定价策略、大型企划案的决策权,以及经营业态、店铺面积、公摊控制、资金使用、费用标准的审批权。
3、监督权和审计权: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项目营销代理期间对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进行必要监督;有权对乙方使用的资金、发生的费用状况进行审计。
4、知情权:
甲方拥有对乙方营销代理期间各项工作状况的知情权,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度、季度、年度向甲方提供销售工作情况汇报和工作计划。
5、建议权:
甲方有权对在乙方营销代理期间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方案、营销方案及广告文案提出建议。
6、考核权:
甲方有权按双方约定要求和工作目标对乙方进行考核。
二、在合作期间乙方享有以下权力
1、建议权:
乙方有权对项目整体策划、功能布局、销售策略、宣传策略、定价策略及商业管理模式等提出建议或意见。
2、人员调整权:
乙方拥有项目营销代理工作所需的专家、顾问成员的指派、调整权。
3、费用申请权:
乙方有权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宣传费预算,按工作计划申报行政办公费用、广告宣传费用、公关费用。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在合作期间,甲方有以下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① 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文件,包括项目预算,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部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2、甲方有义务按双方确认的营销推广方案在执行中所产生的广告、印刷品、促销品、公关费等费用予以正常支付。甲方不得随意删减费用支出或拖延付款。
3、甲方需指派1~2人协助乙方开展后勤服务工作。
4、甲方应保证已确认和对外承诺的该项目的工期进度及竣工时间,并及时向乙方通报,确保对客户的承诺。
5、甲方负责乙方销售场所的水、电、冷气、暖气、通讯、办公桌椅及用品,保证乙方工作人员正常行政办公及行政用车。
6、甲方负责办理各项质检证书、面积测绘及提供产权过户等所需的各项文件。
7、甲方应经常性与乙方进行研讨、协商,及时审批乙方制定的销售策略和销售价格、销控方案、广告计划、促销活动等工作方案。
8、甲方需按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策划及销售代理佣金。
9、甲方负责该项目策划销售的前期费用。前期费用包括现场布置、销售中心的装修、样板间的制作、印刷相关的宣传资料、办公设备及行政办公费用等。
二、在合作期间,乙方有以下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组建项目策划小组和销售小组,进行项目策划和销售代理工作。
2、乙方负责项目整体策划、销售方案的制定,向甲方提供系统、完整、可行的整体策划、销售方案。
3、乙方需按确定的销售目标完成销售任务。
4、乙方负责销售员的组织、培训的管理工作,确保销售人员素质优良,行为规范统一,确保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营销队伍。
5、在销售过程中,乙方应保证其销售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物业条件和承诺做出适当的解释。
6、乙方需建立一整套严密完整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确保销售工作顺利进行。
7、乙方负责根据市场变化和物业情况,负责制定广告宣传计划,营销活动主题策划、媒体协调、发布实施等工作。
8、乙方在代理该项目策划和销售的过程中,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资金、各种补贴及往返北京的差旅费用。
9、乙方需对员工上岗所需的服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报表及汇报重大事宜。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1、如甲方推荐给乙方工作人员,则必须符合乙方的用人条件,若不符合用人条件或对乙方管理产生负面影响,则乙方有权拒绝或辞退。
2、为保证乙方营销代理各项工作的需要,甲方必须保证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宣传费用、营销费用、行政费用、广告费用等费用的合理、及时投入,确保乙方工作开展的正常化。
第十条:履行保证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协议约定的事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事项,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拒不履行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3、若因甲方工程延误、不能及时支付广告宣传费用或因干涉乙方正常工作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有效地进行营销代理工作,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工作或终止合作,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5、乙方在营销代理期间应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恪守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对甲方的投资和资产负责。若因乙方违法经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乙方在履行本协议中,若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指标,或有重大失职、违约行为,致使甲方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1、乙方在本项目策划、销售、营销、顾问过程中所接触到甲方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文、技术资料、设计方案、图片、会议记录、策划报告、经验数据等均属于甲方机密,乙方必须妥善保管。乙方如需公布上述资料,必须经甲方同意。
2、乙方在本项目的策划、销售、营销、顾问过程中,向甲方提交的各项方案、报告、文件、数据、图片、表格、会议纪要等文字图片资料,均属乙方的商业密秘,只供甲方阅读、存档,甲方不得转借、传播给第三方。
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期满两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如遇自然灾害、战争、重大工程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致使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条款
1、对本协议的修改与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有效的书面补充协议才能生效。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诸法律。
3、合作中任何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报告须以书面、电子邮件,或图文传真的形式发出。如以图文传真的形式发出,必须在发至收件人的正确图文传真24小时后才视作有效送达。
4、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协议中仍需调整或解决的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书面声明,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合作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允许解除的条件以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均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一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代表: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本协议有效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第二篇: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书
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书
委托方:东明利华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山东红磨坊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减少投资风险,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其下属 项目的招商工作交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就相关事项达成以下条款:
一、 项目概况及代理范围
1、代理项目:利华置业有限公司招商及运营。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务。
3、有关后期商业经营管理委托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二、合同期限及任务
自 201*年8月 4日起至 201*年 8月4日止。
三、 委托项目招商租赁政策
本合同项目相关招商租赁政策,包括租金、租期等,均由甲方确定,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制订相关租赁政策,报甲方同意后予以执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有调整招商政策的权利。
四、 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
1、乙方负责为该项目选择租赁对象,包括各种专业店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等,同时将不同类型租户在工程条件上的基本要求以及设施配备情况(包括荷载、卸货、停车、动线走道等各细节方面)提供甲方综合考虑;
2、乙方负责与目标客户安排会面并展开磋商,并根据需要安排实地考察;
3、乙方负责全程谈判目标商家,并负责培训招商工作人员;
4、乙方对甲方委托的各商业项目制订招商方案,并具体实施;
5、乙方负责根据市场租金现状,制定招商策略、拟订租赁价格及相关租赁条件,经甲方同意执行后,与目标客户商定合作细则并负责各类租务文件的拟定;
6、乙方在招商过程中,负责协助开展相关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
7、协助甲方完成商业规划方案;
8、协助甲方收取租赁押金和租金;
9、其他双方认可的委托事项。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a、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b、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2、甲方义务
a.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
b.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b.每周与甲方召开工作例会,汇报本周工作及下周工作内容。
2、乙方义务
a. 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及商业顾问;
b. 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c. 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招商管理工作;
d. 承担该项目乙方人员的工资等相关费用;
e. 协助甲方与招商客户签订该项目相关合同;
f. 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业绩目标与业绩确认1、业绩目标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招商面积。2、业绩确认: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八、费用及其支付办法1、从合同签订日期起至招商完成,甲方每个月交付乙方15000元月费。
2、招商中所收取定金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收取。
3、乙方一期招商完成70%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40万元整。
乙方一期二期整体招商完成70%后,甲方再一次性付给乙方40万元整。
九、乙方人员配置:
1、招商经理2名(男士),具有丰富的招商经营。
2、招商人员4名(女士),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招商策划1名,具有在上海同测的工作经验。
4、设计1名,具有多个房地产公司设计经验。
十、其他条款: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谅解,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法院解决。
3.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三篇:出租香港住宅物业用的地产代理协议
供地产代理与业主用
本表格由地产代理监管局按《地产代理条例》订明
一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按指示填写。如你不明白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请要求代理解释。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释,则最佳的做法是在签署本协议前咨询你的律师。
备注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尾随有括号的数字(例如(1)),请立即参阅本协议附表4内相同编号的注释。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协议的某附表,亦请立即参阅该附表。
1. 代理的委任及本协议的有效期本人/我们, (“业主”)现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并在该等条款的规限下委任(“代理”(2))为本人/我们的独家(3)/非独家(1)代理,为出租 (“物业”)进行推销。本协议由 年 月 日起生效,并于 年 月 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注意如属独家代理的关系,则即使物业在有效期内并非经由代理租出,业主仍可能须向代理支付佣金,因此当业主与代理建立独家代理关系时应谨慎考虑。代理以独家代理身分行事时须履行的特别责任,可在第12条下以额外条款的形式指明。]
2. 代理关系及代理的责任
代理与业主同意 -
(a) 代理与业主之间的代理关系属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3)(1)关系;
(b) 如属双边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业主披露代理将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
(c) 如属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业主披露该代理关系以及代理将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及
(d)(内容来源好 范文网www.bsmz.net) 代理除须履行本协议或任何成文法则委予代理的责任外,亦须履行本协议附表1内所列的责任。
3. 放盘租金[注意:业主并没有藉本条授权代理代业主接受任何要约。放盘租金只供放盘及作广告宣传之用。]
放盘租金为月租港币 元(hk$ ),包括/不包括(1)差饷及管理费。放盘租金只在业主的书面指示下方可更改,而该等指示将构成本协议一部分。
4. 佣金本协议适用于业主须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规定,列于本协议附表2及4内(4)。
5. 物业资料代理须向业主提供《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订明并经代理填妥和签署的出租资料表格。
6. 视察物业
(a) 业主同意容许代理/租客(1)于双方议定的时间查看物业。
同意 不同意 (8)
(b) 业主同意将物业的锁匙交由代理妥为保管,以供查看物业之用。
同意 不同意 (8)
(c) 业主授权代理将锁匙交予其它地产代理/人士(1),以供查看物业之用。
同意 不同意 (8)
7. 分销放盘
(a) 业主授权代理将物业分销放盘,并将由业主提供的关于业主及物业的资料交予其它地产代理以供分销放盘之用。
同意 不同意 (8)
(b) 如代理将物业交由另一地产代理(“分销放盘代理”)分销放盘,则代理须确保分销放盘代理遵守《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中关于广告宣传的规定。
8. 广告宣传
(a) 业主授权代理发出关于物业的广告。
同意 不同意 (8)
(b) 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同意”的话,则除本协议另有指明外,广告宣传费将由代理承担。
9. 代理须披露权益
(a) 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现披露他或其指明亲属(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亲属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员/大股东(6)/合伙人/董事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7)
有 没有 (8)
(b) 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有”的话,则必须在本协议附表3述明有关权益的详情。
(c) 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业主披露在有效期内产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权益。
10. 业主的确认
业主确认他已 -
(a) 阅读并明白本协议的条款;及
(b) (8)收取本协议第5条规定提供的出租资料表格。
(8)同意于业主与一名租客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之前收取出租资料表格。
11. 附表本协议的附表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12. 额外条款[注意这些额外条款不得与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有所抵触,亦不得限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
业主的签署为代理及代代理签署的地产代理/营业员的签署
香港身分证号码(如适用的话)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及牌照号码
如业主是一间公司,请述明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签署人的职位
代理的营业详情说明书号码
业主的商业登记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日期日期[注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必须立即给予业主一份经签署的本协议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
代理的责任
代理须 -
(a) 代业主推销物业;
(b) 为业主取得关于物业的资料;
(c) 安排租客视察物业;
(d) 进行商议,并向业主提交所有关于物业的要约;及
(e) 协助业主与租客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
附表2
业主须支付的佣金
1. 除本附表第2条另有规定外,如业主在有效期内经由代理与租客就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业主须于:
(8)签署租契时,
(8)租契指明的租赁期开始时,
向代理支付一笔数额$/成交租金的 %(1)作为代理的佣金。
2. 除本附表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非因业主犯错而令该具约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则业主没有责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况下,如业主已支付佣金,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由起租日期起计的5个工作日)将佣金连同利息/不连同利息(1)退还予业主。
3. 如业主与租客非基于租契的条文而共同取消该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业主须于取消该租契时向代理支付佣金。
4. 如代理为出租物业而与其它地产代理合作,则业主无须向该等地产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附表3
对物业所拥有的权益按照本协议第9条,就物业所拥有的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详情如下
附表4
注释
(1) 指删去不适用者。所有删除必须加以简签。
(2) 在本协议第1条内填上有关地产代理业务实体(即俗称商号)的名称。
(3) 独家代理 - 指代理是唯一为业主行事的地产代理。如业主在有效期内经由另一地产代理与一名租客就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代理有权向业主追讨附表2第1条所指明的佣金。
单边代理 - 指代理只为业主行事。
双边代理 - 指代理既为业主亦为物业的租客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 指代理只为业主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为物业的租客行事。
(4) 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可由业主与代理商议。
(5) 指明亲属 - 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 大股东 - 指在代理的股东大会上,有权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的人。
(7) 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包括
(a) 身为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团体的成员;
(b) 与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人有合伙关系,或受雇于该人;或
(c) 属于任何关乎物业的安排或协议(不论是否可强制执行)的一方。
(8) 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ü”号。
第四篇:安康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书
安康商业项目招商代理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 项目的投资效益,减少投资风险,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其下属 项目的招商工作交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就相关事项达成以下条款:
一、 项目概况及代理范围
1、代理项目:。面积为平方米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务。
3、有关后期商业经营管理委托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二、合同期限及任务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 委托项目招商租赁政策
本合同项目相关招商租赁政策,包括租金、租期等,均由甲方确定,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制订相关租赁政策,报甲方同意后予以执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有调整招商政策的权利。
四、 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
1、乙方负责为该项目选择租赁对象,包括各种专业店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等,同时将不同类型租户在工程条件上的基本要求以及设施配备情况(包括荷载、卸货、停车、动线走道等各细节方面)提供甲方综合考虑;
2、乙方负责与目标客户安排会面并展开磋商,并根据需要安排实地考察;
3、乙方负责全程谈判目标商家,并负责培训招商工作人员;
4、乙方对甲方委托的各商业项目制订招商方案,并具体实施;
5、乙方负责根据市场租金现状,制定招商策略、拟订租赁价格及相关租赁条件,经甲方同意执行后,与目标客户商定合作细则并负责各类租务文件的拟定;
6、乙方在招商过程中,负责协助甲方开展相关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
7、协助甲方完成商业规划方案;
8、协助甲方收取租赁押金和租金;
9、其他双方认可的委托事项。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a、在招商过程中所涉及的甲方产业之商家租金,由甲方现场财务主管保管并办理相关票据手续;
b、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c、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2、甲方义务
a.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
b.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b.每周与甲方召开工作例会,汇报本周工作及下周工作内容。
2、乙方义务
a. 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及商业顾问;
b. 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c. 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招商管理工作;
d. 承担该项目乙方人员的工资等相关费用;
e. 协助甲方与招商客户签订该项目相关合同;
f. 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业绩目标与业绩确认
1、业绩目标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招商面积。
2、业绩确认: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
八、费用及其支付办法
招商服务费用由1、前期招商市调策划费用2、招商佣金两方面来结算。
1、前期招商市调策划费用共计15万元。
2、招商佣金计算公式为:招商佣金=客户租赁区域月租金 х 三个月
前期招商市调策划费用待此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提供完整的招商方案,租赁价格方案及持续经营方案。
招商佣金按乙方配合客户与甲方签定正式合同后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九、其他条款: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谅解,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法院解决。
3.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五篇: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书
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项目概况及代理范围
1、代理项目: 。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务。
3、有关后期商业经营管理委托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二、合同期限及任务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委托项目招商租赁政策
本合同项目相关招商租赁政策,包括租金、租期等,均由甲方确定,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制订相关租赁政策,报甲方同意后予以执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有调整招商政策的权利。
四、 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
1、乙方负责为该项目选择租赁对象,包括各种专业店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等,同时将不同类型租户在工程条件上的基本要求以及设施配备情况(包括荷载、卸货、停车、动线走道等各细节方面)提供甲方综合考虑;
2、乙方负责与目标客户安排会面并展开磋商,并根据需要安排实地考察;
3、乙方负责全程谈判目标商家,并负责培训招商工作人员;
4、乙方对甲方委托的各商业项目制订招商方案,并具体实施;
5、乙方负责根据市场租金现状,制定招商策略、拟订租赁价格及相关租赁条件,经甲方同意执行后,与目标客户商定合作细则并负责各类租务文件的拟定;
6、乙方在招商过程中,负责协助开展相关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
7、协助甲方完成商业规划方案;
8、协助甲方收取租赁押金和租金;
9、其他双方认可的委托事项。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a、在招商过程中所涉及的甲方产业之商家租金,由甲方现场财务主管保管并办理相关票据手续;
b、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c、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2、甲方义务
a.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
b.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b.每周与甲方召开工作例会,汇报本周工作及下周工作内容。
2、乙方义务
a. 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及商业顾问;
b. 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c. 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招商管理工作;
d. 承担该项目乙方人员的工资等相关费用;
e. 协助甲方与招商客户签订该项目相关合同;
f. 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业绩目标与业绩确认
1、业绩目标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招商面积。
2、业绩确认: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
八、费用及其支付办法
招商服务费用以招商佣金来结算
招商佣金计算公式为:招商佣金=客户租赁区域前三年平均月租金 х 一个月
招商佣金按乙方配合客户与甲方签定正式合同后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九、其他条款: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谅解,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法院解决。
3.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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