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职业技术学院入住公寓协议书
入住公寓协议书
编号:
甲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公寓办
乙方:_______系________专业 姓名_________
一、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二、甲方提供学生公寓 区 栋 号寝室给乙方住宿。
三、甲方为住宿学生提供安全保卫、公共区域保洁等服务。
四、乙方在入住期间必须遵守本协议中的所有规定。
五、乙方凭有效证件出入公寓。
六、乙方在入住期间,承诺做到以下几点,否则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不私自留宿外人;
2、不留宿异性;
3、不变动和损坏公寓的消防与安全设备(造成事故的由安全和消防部门处理);
4、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器具(如有治安和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处理);
5、不对公寓服务人员或其它入住人员使用暴力行为(如有治安和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6、不夜不归宿;
7、不在室内和公共场所私拉、私接电线;
8、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各类危险物品;
9、不在公寓内从事赌博、色情或其它违法活动;
10、不在公寓内进行经商活动;
11、正常使用家具、电器等设施,并加以必要的维护和爱护,发生自然损坏要及时报修。不恶意损坏,不把公寓内所配家具带出公寓。
12、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注意他人的合理需求;
13、住宿人员有义务搞好入住寝室卫生,以及协助维护公寓内公共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和乱倒不洁食物;
14、不在公寓内停放各种车辆;
15、自觉维护公寓内的正常秩序,不在公寓楼道及室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等剧烈体育运动;
16、公寓严格实行一人一铺的住宿制度,入住人员必须在指定房间及床铺住宿,不擅自调换房间、床铺,严禁私换门锁及私配钥匙;
17、不浪费水电;
18、不在阳台上推搡打闹、不骑跨阳台、不翻越阳台;
19、晚上睡觉关好门窗,贵重物品不随意放置。
七、其它未尽事宜应本着合理、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九、本合同的解释权属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公寓办。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经办人:公寓办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老人入住老年公寓协议书
老人入住老年公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医疗保健、娱乐、健身等标准化服务,昼夜护理。实行有偿服务,按规定收取服务费。
二.丙方认真如实填写“收养老人登记表”,否则,甲方不予办理入托手续。
三.乙方必须由丙方或原工作单位亲自护送。自备日常生活用品及个人卫生用具。乙方不予需将水果刀、剪子等铁器物品带入公寓,如需用时,可向工作人员借用。
四.乙方必须精神正常,无传染病,并愿意接受公寓服务和管理。否则,及时清退。
五.乙方属于护类型,需住人间,每月托费元。冬季取暖费按3元/天收取。
六.公寓设有食堂,按乙方口味提前订餐,餐费自付。
七.乙方的托费由乙方或丙方于每月的月末前如数缴纳给甲方。逾期不交,每日收取滞纳金15元;有意拖欠者,甲方有权将乙方送回。乙方身上不得带有现金和贵重物品,如需
要,可交甲方代管。如乙方自行保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乙方中途退托,半月以内的,收半月托费,超半月的收取全月托费。
九.随乙方身体变化,公寓有权变更服务档次,其托费随之增加或减少。
十.甲方可以帮助乙方联系医务人员,开展一般病的保健护理,乙方服药、打针、输液等医药费自付。
十一.乙方重病或病危时,甲方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应及时感到公寓,由丙方负责就医治疗。乙方因病、自尽或神智突发异常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身体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批准走出公寓去散步。乙方外出时必须佩戴公寓胸牌,并向护理人员请假,因自己失误走失、突发疾病造成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老人伤亡事宜由丙方承担。
十三.乙方在公寓病故,甲方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及时感到公寓,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甲方向丙方收取消毒费100元,净身费100元,穿衣费100元,并从入托老人停止呼吸开始计时,每放一小时收取占床费100元。
十四.特护、专户老人因病长久卧床,难免造成病理性褥疮,发现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给老人进行医治,费用由丙方负担。
十五.乙方的身体状况在办理入托手续时,丙方应如实登记,对有传染性疾病的老人,甲方可拒收。对患有精神疾病,小脑萎缩的老人甲方很难控制,因自身原因发生的跌、碰损伤,以及走失,直至死亡,甲方不负责任。
十六.因特护老人的消化系统衰弱,丙方探视携带的食物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食,避免暴饮暴食,形成病变。造成不良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十七.乙方如节期回家或因病住院等情况,满一周后,公寓每日收取3元床位费。一周以内的按原额收费。
十八.乙方如发生吵闹、骂人甚至动手打人,一旦发生严重后果,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丙双方另行商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十.条双方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绥化农垦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
甲方代表:丙方(签字、按手印):
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老年公寓入住协议书
·老年公寓入住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责任担保人:乙方直系亲属或组织单位代表
甲方与乙方及其责任担保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居住、饮食及个人生活护理等服务,甲方每月1—5日按时收取寄养费,如遇节假日及休息日依次往后顺延。
2、甲方设立餐厅供乙方用餐,保证做到清洁卫生,一日三餐按老人要求及时供应面点、饭菜,伙食费自理。
3、甲方有医疗配套,每周定期进行保健检查,免费看病,药费自理。乙方如病必须去医院就诊或住院,甲方负责通知乙方委托的家属办理各项手续,同时甲方对急诊病人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帮助呼叫120急救车送医院治疗或抢救,费用自理。
4、甲方设立健身房、阅览室、棋牌室等活动场地,免费为住寓老人服务。同时还组织各种有益于乙方身体健康的文娱活动。
5、甲方服务人员将诚恳、负责、热情、周到地为乙方服务。如有态度恶劣者,将其辞退或调离本岗位。
6、根据寄养老人的年龄和健康原因,甲方有权调整老人的护理等级,望乙方积极配合。
7、因内部管理的需要,甲方有权对寄养老人的住宿房间在同类档次中进行调整。
8、甲方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环境美化工作,为老人提供一个安全、详和、优雅的生活环境。
9、甲方对寄养老人实行非限制性开放型管理,如被寄养人在寄养期间不慎或主动发生事故,导致走失、自伤、自残、自杀或死亡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甲方每月每人提供20o电供照明使用,其余按抄表数实收,水按10元/人/月收费,有线收视费10元/房/月,多人间5元/人/月。
二、乙方的责任
1、首次办理入寓手续应一次性交纳医疗保证金3000元和当月寄养综合费元。老人退离寓时,保证金如数退还,月综合费按不超过半个月,以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以一月退费。
2、乙方入寓只须带被褥、换洗衣物,部分床上用品、洗漱用餐用具等,不准自带家具进住房,以免影响住房整洁,公寓备有电器设备,若老人仍需自带电饭煲、电磁炉、电烤炉等电功率比较大的,其使用不当或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公寓只提供第一次入住老人的房间设施设备,若有损坏需老人自配。
3、乙方不能把贵重物品和数量较大的现金存折等带入公寓,如遗失,甲方不负保管和赔偿责任。未经公寓允许,家属不得陪住。
4、乙方请假走亲戚或有事外出或住院,在三个月以内
者,月寄养综合费照交;但请假在三个月以上者,只交纳床位费;如乙方不要求保留床位,待再来时服从公寓安排者,月寄养综合费可不交。
5、乙方损坏公共财产及房间内配套设施,应照价赔偿。
6、公寓设有公共食堂,禁止乙方私带电磁炉、电饭煲等电器及明火烹饪。如违反,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被寄养人因病去世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家属来寓处理丧事,如乙方6小时内不能应约前来处理丧事,则甲方有权处理遗体,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家属负担。
8、甲方月寄养综合费,将随市场物价变动而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9、乙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条款,如有不遵守公寓规定,无理取闹,不按时交纳月寄养综合费;或发现有隐瞒精神病和传染病史,以及发现患有老年性痴呆症往外走的情况,即将老人送回家,乙方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不接走,发生任何意外,本寓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老人属于骨质疏松症高危人群,极易造成病理性骨折,如寄养老人自身原因发生骨折或其他摔伤的(含特级护理的有活动能力的老年痴呆症老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责任担保人或家属每月应至少来公寓探望一次,以便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便于公寓各项工作的开展。
12、解除合同关系以办理离园手续为准,若未办理,期间发生房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或甲方、乙方负责
担保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年 月日
第四篇:老年公寓入住老人协议书
长乐路老年公寓入住协议书
甲方:长乐路老年公寓乙方:(有效监护人):
身份证:
地址: 长乐路28号入住老人姓名:
电话: 0632--3775899身份证:
住址:
电话:
工作单位: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入住甲方老年公寓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入住服务范围:甲方为乙方提供生活服务,服务项目包括住宿、就餐、日常洗刷等。乙方在入住前,应全面向甲方告知老人的健康状况、饮食习惯、性格,并说明其他相关情况。老人生病与治疗、旧病复发与抢救以及自行跌伤等均不在护理责任范围之内。
二、入住费用:入住费用每月元。其中:护理费用元,伙食费用240 元,床位300 元。每月5号前缴纳。
三、请假外出约定:老人在公寓期间因事外出的,思维行为不正常的老人需由监护人办理请假手续,并由监护人领出并对外出行为负责;思维行为正常的老人因事外出须到传达室登记。老人在公寓外的行为后果甲方不负责任。若擅自外出不归、失踪或在途中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四、老人伤病责任:乙方在入住期间,甲方只负责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不负责老人自行跌伤、突发生病的任何费用和责任。
1、老人因行路困难、骨质疏松、身体虚弱、喝酒等原因发生跌伤,甲方不负责任;
2、老人因长期卧床、药物反应、糖尿病、不配合护理等原因形成座疮或座疮加重,甲方不负责任;
3、老人出现病重、病危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送医院抢救,如乙方监护人未到达前老人出现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如老人因病猝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老人的后事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及时安排处理。
五、变更护理标准约定:老人在住寓期间由于健康原因、年龄原因、物价上涨原因需要提高护理标准的,双方商定可适当提高 。
六、费用结算方式:甲方实行入寓进出自由的原则,如乙方中途不愿意继续在公寓生活,一经老人提出并经监护人签字同意即可终止合同。对于中途退房,当月费用可按天计算 ,老人因病、因事请假外出15天以上,伙食费按实际天数计算扣除,其他费用 1
照收 ,若请假15天内,各项费用不退还 。
七、医疗费用约定:
1 、乙方在入寓前需自行健康查体 ,入寓后如需进一步检查,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 。 2 、入住公寓老人需提供准确可靠病史,入住后如发现因隐瞒病史而耽误治疗,其后果自负 。乙方可自愿在甲方卫生室就诊,医疗费自理。也可由监护人送医院治疗,治病途径由乙方选择,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3 、住寓老人出现病危、病重或猝死的,公寓医务人员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在及时通知乙方的同时将给予紧急处理及必要的抢救,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乙方负责 。(甲方垫付的医疗费,乙方应在三天内付清) 。
4 、住寓老人如遇突发急、危、重病时导致增加的临时陪护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
八、贵重物品的保管:乙方的贵重物品及现金,可以委托甲方免费保管,自行管理出现丢失的,甲方不负责任 。
九、解除协议的约定:监护人应全面了解《长乐路老年公寓老人入住须知》,入住公寓的老人应遵守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作息及就餐时间、用水用电安全、集体活动、外出请假制度等规定。乙方在入住后对服务不满意可随时退房,所剩费用甲方足额退还。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将其退回,入住协议同时废止 。
1、发现老人有传染病、酗酒、精神病患者;
2、不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者;
3、若老人生病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在第一时间不来者;
4、不能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妨碍他人入住且甲方认为无法为其服务者;
5、老人因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座疮、哮喘病以及其他疾病病情加重,甲方认为无法提供服务者;
6、行为异常、脾气暴躁、产生噪音影响其他老人正常休息且不听劝阻者。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章并遵照协议条款办妥有关手续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处理。
甲方:老年路老年公寓 (盖章)乙方监护人:(签章):
护理承包人:入寓老人(签章):
年月日
第五篇:蓝色理想求职公寓入住协议书
蓝色理想求职公寓入住协议书
甲方(公寓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入住人员):身份证号码:
一、为保障公寓管理方、公寓入住者两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各方履行相应义务,甲(公寓管理方)、乙(入住人员)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二、入住基本条件:
1、乙方必须是国家教委认可的大中专学生(含中专、大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应学历水平毕业三年以内的求职者、旅游者、上班族或出差人员。
2、乙方凭大学毕业证原件(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办理入住手续,并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于公寓管理人员处(退房时归还)。
3、公寓管理人员填写入住人员登记表,登记入住者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历证书。
4、乙方按公寓收费标准向甲方交纳预定的房租和规定的押金,甲方收取费用后开具收据。
三、入住期限、入住费用及其他约定:
1、乙方自年月日起入住公寓,住宿费用标准为:
□非包月:元/天□包月:元/月
2、公寓实行预交房费制度,包月费用一月一结,不可连续计费。乙方入住当天按照预计入住天数交清房费或者交清一个月的包月费用,另交押金50元,退宿时返还。乙方若不明确自己入住天数,甲方可先按包月价格收取费用,乙方退宿时甲方按照实际入住天数核算费用后多退少补。
3、乙方包月续租时须在本期到期前一天交清下期房费,否则甲方可终止与其的租赁关系,清理床位安排他人。
4、公寓严格执行一人一床制,乙方入住后不得占用他人床位,更不得将床位转租给他人。
四、乙方须遵守的安全管理要求:
1、乙方入住公寓后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法规;遵守公寓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和公寓管理规定;服从小区保安人员的管理和公寓服务人员的管理。
2、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公寓,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公寓,有事请与公寓管理人员联系。如果有事晚间不在公寓住宿超过三天者,须在管理员处做备案,否则,一律视为租赁关系终止,管理员可清理床位安排他人。
3、乙方入住后不得带其它人员(包括男友或女友、朋友、同学、亲戚等)进入公寓,确实需要带人进公寓时,必须提前给管理人员联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带入短暂逗留。未经管理员允许私自带非本公寓人员入住者,若公寓发生财物丢失,由私自带非本公寓人员入内者负全部责任。
4、乙方如有需要带同学、朋友、亲戚入住学生公寓时,需提前一天给公寓管理人员说明,所带人员按新入住者管理(同样要凭大学毕业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并要求本人担保)。
5、乙方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钱包、手机、首饰、手表等,尽量少带现金),自行保管。
6、严禁私自乱接电线插座灯头,严禁使用1000www.bsmz.net)进入公寓(再次进入按新入住者对待,住宿费用不与之前连续计费)。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协议约定的乙方入住日期起生效。此协议一经双方签署后亦作为50元押金的收取凭证(以前开具的押金凭证作废),乙方退房时持此协议在甲方处退领押金,同时协议终止。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手机:手机: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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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公寓协议书(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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