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写作素材库(4)
名人与风筝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一个颇有名的风筝迷。著名的《南鹞北鸢考工志》是一部记录他数十年放风筝和制风筝的经验体会的专著,这部书系统地介绍了风筝的扎、糊、绘、放等工艺的技法,并配有彩图和歌诀,堪称是一部难得的风筝史料。
戏曲家李渔也是一位放风筝的高手,他不仅喜欢放风筝,而且还写了一部以风筝为题材的《风筝误》,写的是詹氏两女,一美而才,一拙且陋,却因风筝题诗各就姻缘。
“横空欲纵又遭擒,挂角高瓴月影沉。安得娥宫里去,碧海晴天活素心。”这是郭沫若同志在散文《断线风筝》中的一首《咏风筝》。这首诗借物喻人,情意深长。
著名作家梁实秋是一个非常喜爱玩风筝的人。他说:“我对风筝有特殊的癖好,从孩提时起直到三四十岁,遇有机会从没有放弃过这一有趣的游戏。”梁实秋认为,放风筝是一件极有趣的事,手里牵着一根线,看风筝冉冉上升,然后停在高空,这时仿佛自己也跟着风筝飞起了,俯瞰尘寰,怡然自得。那风筝就好像是载着自己的一片心情上了天。
诗人徐刚也是一个喜爱风筝的人,他常常在闲暇的时候去天安门广场观赏别人放风筝。每当他看到一只只在空中飞舞的风筝时,便觉得心里跳动着一种童年的活力。仿佛自己也变作一只风筝似的。他说:“风筝是很美的,不仅是可以制作得美,它那随风而动的姿态也很美。倘若安上芦哨,还会在天上唱歌。” 《兰亭序》拾趣
兰亭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西南14公里的兰渚山下。晋穆帝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三月三日,大书法家王羲之与其好友谢安等41人,兴会于此“修祓禊之礼”,并将众人诗作集册,由王作诗序,因名《兰亭序》。
据唐何延之《兰亭记》云:王羲之在挥毫作序时,“乃有神助,及醒后,他日更书数十本,无如祓禊所书之者”,并“传掌至七代孙智永”,智永临终前,又将其授于弟子辩才。
当唐太宗得知《兰亭序》去向内情后,便派人请永欣寺之僧辩才进宫,且备加殷勤款待。几天后,“醉翁之意”方显。辩才诡称昔日侍奉禅师智永时确曾有幸目睹之,但禅师圆寂后,此序则不知去向。经过如此三次追问,均未能如愿,太宗遂谋于侍臣们。侍臣们一致推举萧翼“出山”。此人颇具才干和韬略,他在去永欣寺与辩才晤谈中,谎称是从北方来买蚕种的商人。彼此谈得颇为投机,乃至饮酒赋诗,居然成为莫逆之交。萧伺机而动,说其携有王书真迹,辩才终被引诱上钩,萧不禁暗喜,并一本正经地说:几经丧乱,《兰亭序》早已不复存在,即使有也不过是临摹本!
辩才哪知这是“激将法”,遂而从房梁的龛中将其真迹取出,并坦言此乃禅师临终前亲授之。然萧仍伪称不是“真迹”。此后,辩才每每临写后便不再放藏龛中。一日,萧趁辩才外出之际,终将其真迹裹携而去??
唐太宗李世民酷爱王羲之的书法,曾命侍臣临摹《兰亭序》,而其真迹则随唐太宗殉葬。
天安门城楼的历史
追溯天安门城楼的历史,不能不提到古都北京的历史与演变。
北京,唐为幽州,辽为燕京,金代为中都城,元代改为大都,明、清称北京。在中国数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上,先后有燕、前燕、大燕、辽、金、元、明、清8
个朝代以北京为都城。各个朝代在北京大兴土木,建造了各具特色的古建筑。最早对天安门建筑有间接影响的是元代的元大都。
元大都从1267年开始兴建,到1285年才全部建成,历时18年之久。元大都略呈长方形,南墙位置在今长安街南侧,北墙在今德胜门和安定门以北的北三环路附近。大都城从里至外分别是宫城、皇城和大城。其中大城南面三门正中的门为丽正门(即今正阳门);皇城的南门则叫灵星门,在今午门一带。灵星门与丽正门之间有一“T”形宫廷广场,后来明清两代的宫廷广场基本沿用其旧址,并在中间建造了今天的天安门。
公元1368年(明洪武元年),元朝统治被推翻,明太祖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建立了明朝。同时,明大将徐达统率军队攻克元大都,更名为北平。朱元璋驾崩后,其四子、燕王朱棣起兵北平,夺得皇位,并于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正月将北平改称北京,把明朝首都从南京迁到北京。永乐十五年(1417年),大规模营建北京的工程正式开始,至永乐十八年(1420)方告完工,永乐十九年(1421),朱棣颁诏正式迁都北京。
明北京城是在元大都城基础上,吸取历代都城规划的优点,又参照南京规制营建而成。它外城包着内城南面,内城裹着皇城,皇城又包着紫禁城,全城形成一“凸”字形。其中皇城的中门,根据明南京城的名称改称承天门(即为今天的天安门)。
明天顺元年(1457年),承天门遭雷击起火被毁,当时没能立即恢复,直到成化元年(1465),才由工部尚书白圭主持重建。这次重建,奠定了今日天安门的形制。
戒指漫话
《现代汉语词典》里说:戒指,套在手指上做纪念或装饰用的小环,用金属、玉石制成。而在生活中,关于戒指的风俗和意义要比这书面释义广泛得多,丰富得多。
戒指又名“指环”,史书中称“约指”、“手记”、“代指”等。《三余赘笔》记载:“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从字面分析,“戒”字含有禁戒之意。十分明显,女子在当时戴指环,并非为了炫美和装饰,而是以示谨慎,起着禁戒作用。
《五经要义》载:“古者,后妃群妾御于君,作当御者,以银环进之,娠则以金环退之。进者著右手,退者著左手,本三代之制,即今之戒指也。”可见戒指是宫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种特殊标记,当有了身孕或其他情况不能接近君王时,皆以金指环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平常则用银指环,套在右手———这也许就是“戒指”一物的由来吧!到了后来,戒指不知怎么传到了民间,去其本义,以为美观,久而久之,蔚然成风,戒指便从宫廷中解放出来了。
戒指一物究竟属于哪一国家的发明创造,至今为止还尚无定论。据记载,世界上一些古老的国家如罗马、希腊、埃及等国也早就使用戒指,有些国家的君王还将它作为君权的象征并以此为煊赫。在中国,戒指的使用至少也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大量的文献来看,秦汉时期,我国妇女已普遍佩带戒指。
戒指传到民间,其作用就不仅仅是简单的装饰品了。男女相爱,互相赠送,山盟海誓,以此为证,戒指成了情人间的信物。唐人韦皋出游江夏,在客栈中结识了婢女玉箫,两人萌生爱意,韦皋以戒指相送,约定七年再会??是为戒指史上的一段佳话。
在国外,戒指戴在各个手指上所含的意义是不同的。这是一种沉默的语言或标志。戴在食指上,即表示求婚;戴在中指上,已在恋爱中;戴在无名指上,已订婚或结婚;戴在小指上,我是独身的;大拇指一般不戴戒指,这是一种风俗。
结婚戒指不能用合金制造,必须用纯金、白金或银制成,表示爱情是纯洁的。双方的姓名,一定要刻在戒指上,因为这是永久性的信物和纪念物。据说,古希腊、罗马的新郎在新娘左手中指上戴上一枚戒指,是因为当时人们认为那只手指直通往心脏的主动脉。套上戒指后,妻子就会永远保有对丈夫的忠心。 皇帝为什么穿黄袍
唐朝以前的君王、皇帝,对穿什么颜色的袍服,时有规定,时无规定。西周、东周时期,据专门记载此时典章制度的书籍《礼记?月令》记载,天子“着青衣”。从战国到秦汉魏晋之际盛行“五行”(水火木金土)终始说,中国第一个皇帝秦始皇按水、火、木、金、土(五行)与黑、白、青、赤、黄(五色)分别相配的“五德”说,穿黑色袍服。晋代实行金德制度,以赤色为贵,故晋代皇帝着红袍。
后来,“五德”说受到挑战,一些皇帝也不再以“五德”说为惟一行事准则。到了隋朝,文帝、炀帝着黄袍,但未明令禁止他人穿黄色衣服。到了唐高祖武德年间(618-626年),开始在百官百姓中禁穿黄色衣服,黄袍遂成为皇帝专用之服。《新唐书》卷二十四《车服志》说,至唐高祖,以赭黄袍、中带为常服,接着天子袍衫,稍用赤黄,遂禁臣民服。并规定了其他官员的服色:三品以上为紫,四品五品为朱,六品七品为绿,八品九品为青。
男女有别
举止:女人不会将香烟叼在嘴上,她们通常将它夹在手指间。在碎石路上,女人不自觉地踮起脚尖走路,而男人这时却会用脚后跟着地走路。女人是用手指捂耳朵,而男人是用手掌捂耳朵。当你让女人将打火机递过来时,她会将它放在你手里,而不会像男人那样扔过来,看看你的反应能力。女人任何时候都不会搔后脑勺,这样会破坏她的发型。
镜子:男人照镜子肯定是为了检查自己的外表,而女人会在任何一个能够照出物体的地方观察自己的形象
电话:男人认为电话是通信工具,利用它来传递信息,而妇女往往把它看做是聊天的工具。刚刚从一个朋友家回来,她还能再打电话与其聊上一个时辰。
购物:女人在准备去商店之前,肯定会预先拉出一个必买物品的清单,买好所有必需品之后才回家。而男人只有在冰箱里已经一无所有时才会去商店。
鞋子:去上班的时候妇女会穿上便于走路的鞋,到办公室后她会换上一双精美的皮鞋,可一坐到办公桌前,她又会偷偷将鞋脱掉,让脚放松放松,谁会让自己的脚受折磨一天呢?而男人通常一天都不会换鞋。
出门前:男人出门前的准备工作就是上个厕所。如果女人说她准备出门,那就意味着她还要梳理头发,换上漂亮衣服和化妆。
卫生间:在卫生间里男人通常只有6件东西:牙膏、牙刷、剃须膏、剃须刀、香皂和毛巾,而女人在那里有无数件物品,男人通常弄不懂这些东西是干什么的。
后代:女人了解自己孩子的一切:知道下次什么时候该带他们看牙医,什么时候他们有场重要的球赛,他们的最后一次恋爱史,他们的好朋友,他们爱吃的菜,他们担心的事和他们的理想。而男人对自己孩子的概念是相当模糊的。
动植物:女人害怕蜘蛛、软体虫和老鼠,她们不喜欢毛毛虫,即便它的花纹十分美丽。女人喜欢猫,尽管男人一口咬定他也喜欢猫,但只要女人不在家,他就会尽量让这个小生物离自己远一点。男人不明白女人为什么会喜欢被称作是“干花”的枯枝残花。女人长时间出门前会请求男人给花浇水,男人会答应下来,但女人回家一看,花全死了。
着装:女人在做不同的事时会穿不同的衣服,逛商店、溜狗、倒垃圾、在家看书和做饭都会有不同的行头。而男人只有在婚礼和葬礼上才有不同的装束。
开车:女人开车迷了路,她会停下来问路。男人认为这是女人的弱点。男人
迷路时会一连几个小时在路上瞎转,还会自我安慰地说:“瞧,又认识了一条新路,真不错。”
猴子的群体意识
把5只猴子关在一个笼子里,上头有一串香蕉,实验人员装了一个自动装置,一旦侦察到有猴子要去拿香蕉,马上就会有水喷向笼子,而这5只猴子都会一身湿。
首先有只猴子想去拿香蕉,当然,结果就是每只猴子都被淋湿了。之后每只猴子在几次的尝试后,发现莫不如此,于是猴子们达成一个共识:不要去拿香蕉,以避免被水喷到。后来实验人员把其中的一只猴子释放,换成一只新猴子A。猴子A看到香蕉,马上想要去拿,结果,被其他4只猴子打了一顿,猴子A会害它们被水淋到,所以要制止它去拿香蕉。
A尝试了几次,虽然被打得满头包,依然没有拿到香蕉。
后来实验人员再把一只老猴子释放,换上另外一只新猴子B。猴子B看到香蕉,也是迫不及待要去拿。当然,一如刚才发生的情形,其他4只猴子打了B一顿,猴子A打得特别用力。这叫媳妇熬成婆。
猴子B试了几次,总是被打得很惨,只好作罢。
后来慢慢地一只一只的,所有老猴子都换成新猴子了,大家都不敢去动那香蕉,但是它们都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去动香蕉会被打。
这就是群体意识的起源。
最精彩的演讲
1903年莱特兄弟飞行试验成功,他们应邀发表演讲。哥哥说:“还是让我弟弟讲吧。”全场立即又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弟弟说:“我哥哥已经讲过了。”人们由此看到了莱特兄弟视科学为至高无上,而视荣誉为草芥的博大胸怀。
莱特兄弟的一句话演讲,在演讲史上写下了光彩夺目的一页。
美国前总统尼克松竞选进入最后阶段时,有人说他有受贿行为。尼克松被迫向全国发表广播演讲,没有长篇的抨击,也没有滔滔的宏论,只是拉家常式地报告了一下家庭的收支账,包括如何花每一分月薪,及妻子帕特尚无一件貂皮大衣等情况。
尼克松说:“提名之后,我们确实拿到了一件礼物。得克萨斯州有一个人,在无线电中听到帕特提到我们的孩子很喜欢一只小狗,就在我们出发作竞选旅行的第一天,通过巴尔的摩市的联邦车站,送来一只西班牙长耳小狗,带有黑白两色斑点。我6岁的女儿特丽亚给他取名叫切克尔斯。她像所有小孩一样,喜欢那只小狗,现在我只要说出这一点,不管人们说什么,我们都要把它留下来。”
演讲结束时,听众一片喝彩,尼克松顺利当选。这次简短的演讲,被称为“一次轰动美国的演讲”。
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在我国一个山村竞选村长时,有“一次轰动全村的演讲”。一位候选人在别的候选人长篇大论之后,说:“乡亲们如果选我当村长,我一定玩命干,干就干好;如果我没有被选上,我家有几千只鸡,与大伙一起奔致富路。我的话完了。”他也顺利当选。三言两语,其心可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何在乎饶舌!
恒久的爱
有一次,我在报上读到一则新闻,考古学家在新疆挖出一具千年木乃伊。 头上插着鸟羽,据考证当时是位公主,在极其年轻时过世,想来一定也十分美丽。可是画面上只见枯干黝黑的一具骸骨不由令人感叹,当年的美貌、青春哪里去了?
当我在参观故宫以及秦始皇的兵马俑时,也有同样的感慨!
欧洲的历史上,有一位有名的人物亚历山大大帝,雄才大略,文武双全。年仅三十,就已征服欧亚大陆,所到之处,望风披靡,真可说权倾天下,不可一世。
哪里想到能够征服天下,却征服不了病魔。他在印度感染热病,临死时大彻大悟,感叹自己两手空空地来,空空地走。
历史上也多的是雄霸一方的英雄人物。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成吉思汗??如今安在剩下的不过是一座座孤坟,湮没在荒草中,一切的功名利禄都如过眼云烟。
而耶酥基督为拯救世人,甘愿被钉死在十字架上;释迦牟尼舍弃皇室的富贵荣华,走入苦难众生之间。他们为爱舍身的典范,对世人的教诲和影响既深且巨。
世上惟有爱是恒久不变、永不止息的。
给上帝的信
一个穷人在经济拮据的时候写了封信向上帝求救,希望能赐给他100元渡过难关。邮差拿到这封无法投递的信后拆开看了,觉得这穷人很可怜,便自掏腰包寄了50元给他。没过多久邮差又收到第二封寄给上帝的信,原来又是这位穷人寄的。打开信一看,上写:“亲爱的上帝,谢谢你帮我渡过难关。我并不是抱怨,不过请您下次寄钱时别再经过邮差了,他们抽的佣金实在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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