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年论文写作规范
一、学年论文写作目的
学年论文是一种初级形态的学术论文,每届学生的学年论文撰写安排在第五、六学期进行。其目的在于对学生所学专业知识进行初步学术训练,逐步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为将来撰写毕业论文打好基础。为规范有序、保质保量地完成学年论文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二、学年论文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指导、写作阶段(14-15周)
1. 第14周(周一)论文写作指导。由指导教师对学生集中进行学年论文的写作指导,包括论文选题、资料搜集、写作学术规范及格式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 第14周(周二至周五)论文选题及资料搜集。由指导教师确定选题范围,学生可在选题范围内选择论文题目,也可根据学习兴趣和专业方自行确定论文选题,一般为一人一题。选题经指导教师审核确认后,学生应制定写作计划,搜集必要的论文资料,拟定论文写作提纲并交指导老师审核。
3. 第15周论文写作。学生完成学年论文的撰写、修改、定稿、装订等,并于第15周星期五前交指导教师。
(二)评阅、评讲、存档阶段(第16~17周)
1. 第16周论文评阅、评讲。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年论文给出评语、成绩,评阅时要求对文章的内容、写作和创新性等作出评价,并
对学生论文写作情况进行总结,组织评讲。
2.第17周论文存档。指导老师将论文、成绩单交给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在相应的教学管理文档上签名,连同学生成绩清单交学院教学秘书。教学秘书检查后,按班级整理、分装、存档。
三、学年论文写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学生应运用所学的法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开展学术研究,学年论文要求达到论点明确、材料翔实、言之有物,论证充分、层次清楚、文字通顺。
(二)论文字数:每篇学年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
(三)论文格式:与毕业论文格式要求相同,包括(1)封面;(2)摘要[中英文];(3)关键词[中英文];(4)目录;(5)正文;(6)参考文献(参见山东经济学院论文写作参考文献格式要求)。
四、学年论文写作指导
(一)指导教师的确定
学年论文的指导教师须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有科研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本专业教师担任。
(二)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
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选题和写作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并定期检查学生的写作情况。具体职责包括:
1.组织学年论文写作指导讲座1次,论文讲评1次。
2.指导学生确定学年论文选题。
3.指导学生拟订学年论文提纲。
4.指导学生撰写和修改学年论文。
5.对所指导学年论文提出评阅意见,评定成绩,填写《学年论文成绩表》。
五、学年论文成绩评定
学年论文的成绩实行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分制。
(一)优秀(90分-100分):
1. 写作态度认真,按时完成学年论文。
2.论文观点明确,语言表达流畅,论证充分全面,逻辑严密,结构层次清楚。
3.论文整体水平高,有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格式符合规范要求。
(二)良好(80分-89分):
1. 写作态度认真,按时完成学年论文。
2. 论文观点明确,语言表达清楚,论证比较充分,逻辑较严密,结构层次较清楚。
3. 基本上具有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格式符合规范要求
(三)中等(70分-79分)
1. 写作态度认真,按时完成学年论文。
2. 论文观点比较清楚,所引用材料能说明论点,用词较为准确,结构层次一般。
3. 有一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格式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四)及格(60分-69分):
1. 写作态度比较认真,按时完成学年论文。
2.论文观点比较清楚,所引用材料基本能说明论点,但论述有个别错误或表达不清楚,逻辑欠严密。
3.具有一般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格式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五)不及格(60分以下)
1. 写作态度不认真,未按时完成学年论文。
2. 论文观点不明确,逻辑混乱,语言表达不清楚。
3.基本上不具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格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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