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辅导室工作守则
一、 心理辅导老师应该热爱心理咨询工作,不断致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
二、 心理辅导老师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并保护其利益,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的利益。
三、 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漏当事人秘密的信息,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造成伤害时,心理辅导老师可以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四、 在进入辅导关系之前或同时,如有必要,辅导室应向当事人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以及咨询目的、技巧、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限制。
五、 辅导室与当事人之间的对问题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双方必须了解、并取得一致的协议。
六、 心理心理辅导老师只能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如果老师发现无法帮助当事人,应作好适当的转介建议。
七、 在团体咨询前必须对参与者进行筛选,尽量避免团体活动开始后,成员间的不适或伤害。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暴露,咨询师必须事先设定守密标准。
八、 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辅导室必须向当事人说明测验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测试结果必须保密。
九、 在一切辅导活动中,辅导师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当事人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当事人对辅导师的过分依赖。
十、 辅导师应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十一、 按时上班,坚持心理辅导的经常化、规范化。
学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项目
1、个别辅导包括:学习障碍、考试焦虑、人际关系、异性情感、社会适应、青少年行
为问题、个性培养、潜能培养
2、团体辅导包括:潜能开发、人际交往、讲座、演讲
3、心理测量:智力测量、焦虑自评测量、性格气质倾向测量等
学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方式:
1、心灵沟通:设置心理辅导室,每周周二至周五中午1:00—2:30,周一至周五下午5:30—7:00专人值班。预约电话:
2、QQ沟通( )、悄悄话信箱
3、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4、举办心理讲座
心理健康辅导室简介
教研组成员:
专职教师:(兼)
兼职教师:班主任及全体科任老师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容
1.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特点和现代健康新观念;
2.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
3.建立合理认知;
4.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塑造健康人格;
5.建立积极的心理挫折承受机制;
6.培养良好的学习心理;
7.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性思维;
8.人际交往中的心理调适;
9.考试心理调适;
10.恋爱心理的调适;
心理辅导老师的心理角色规范
(一)不是教导,是引导;
(二)不是训诫,是接纳;
(三)不是侦查,是了解;
(四)不是遏止,是疏导;
(五)不是做作,是真诚;
(六)不是解答,是领悟。
心理辅导老师的道德准则
(一)为辅导对象绝对保密,不对任何人泄漏有关情况。
(二)实事求是地为辅导对象做出客观性诊断,不含任何个人的偏见与成见。
(三)热情接纳辅导对象,对前来咨询者保持尊重、理解、信任的态度。
(四)对咨询辅导对象反应的情况要认真分析,审慎研究,不做任何轻率的结论。
(五)对咨询对象要负责到底、跟踪观察,以保证其心理总是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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