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申报文明单位自测自评报告
合肥市文明委:
根据《关于做好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合文明办[201*]47号)、《关于评选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通知》(皖文明[2013]9号)精神,对照文件精神,我局自荣获安徽第九届文明单位近三年来,在合肥市地税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文明委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文明创建为总揽,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了地税中心任务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并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县地税局自测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县地税局下设副科级二级机构10个,正股级二级机构1个,内设机构10个。全县正式税务人员134人,其中党员118人,研究生29人,本科74人,大专30人,中专1人;注册税务师11人,中级职称39人。管辖全县范围内企业2199户,个体工商5896户。
二、主要成绩
两年多来我局先后获得省、市文明办分别授予的“我最感动的江淮志愿服务优秀集体”和“合肥市志愿服务优秀集体”荣誉称号;县局机关和5个分局荣获合肥市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称号;被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授予“合肥市志愿服务先进集体”;201*年度县局被市地税局评为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荣获**县“送温暖、献爱心”先进单位称号;201*年县局机关和5个基层分局荣获市级“文明单位”; 2个基层分局荣获市级“巾帼文明岗”等称号;今年5月份县局荣获合肥市工会五一劳动证书、奖状;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义明被省人社局、省地税局评为先进工作者;刘丽同志荣获全省优秀巾帼家庭志愿者;2005—201*年连续八届获得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三、自测自评情况
自201*年获得安徽省第九届文明单位以来,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为活动载体,围绕“建好队,收好税,树形象”的工作目标。不断强化税收征管和优质纳税服务,始终保持税费收入的快速稳步增长,连续十九年超额完成市地税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税费收入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税收收入工作和“五个文明”建设双丰收,为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贡献。
对照申报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我局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完成规定动作,完善创建思路: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方面:调整创建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始终坚持把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推动机关科室、基层分局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热心公益事业方面更是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口碑,并认真落实和完成地方文明委部署的重点工作(得15分);2、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方面: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宣传“中国梦”教育活动,开展道德讲堂,培育、宣传、学习培育先进典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网络文明传播,省“文明传播大展台”动作快、行动早,内容丰富,充分反映地税文明创建成果;市级“文明动态管理”基本完成规定动作,认真落实临时任务(得35分);3、业务工作实绩显著方面:税收中心工作业绩突出,执法部门廉洁高效、依法行政、关注民生、科学管理,纳税人满意率高(得15分);4、文化建设扎实有效方面:制定计划,开展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文化素质,倡导节能减排、讲文明、树新风、传播正能量,文体生活丰富多彩(得15分);5、民主管理科学规范: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开展帮扶救助活动,单位和谐稳定,制度健全、综治良好,无违纪违规、计划外生育现象(得10分);6、内外环境整洁优美:职工精神面貌良好、办公环境优美,扎实开展“文明餐桌”活动,无乱排污染现象、公共区域设“禁烟”标牌(得10分)。综合得分:100分。
**地税局坚持不懈地开展“做文明职工,建文明单位、创文明行业”活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单位风清气正、团结友善、积极进取、甘于奉献精神蔚然成风。
综上所述,通过自测自评,我们认为**县地方税务局符合申报安徽省第十届文明单位申报条件,请予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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