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扶贫项目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岑松镇扶贫项目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剑党办发〔201*〕72号《关于印发<**县强农惠民项目资金和纠风惠民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财政扶贫项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全镇201*-201*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
201*-201*年我镇共获得以工代赈项目2个,总资金478.6万元,到位资金478.6万元,其中岑松-养坪公路维修建设项目总投资19万元,到位资金19万元,温泉村扶贫生态移民项目总投资459.6万元,到位资金459.6万元。各项目具体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岑松-养坪公路维修建设
该项目共获得财政扶贫资金19万元,到位资金19万元。投入公路维修资金19万元,采取一次性包工包料承包给老板实施,全程3公里,已实施完毕,并通过了县级验收,已付款17万元,余2万元质保金。
2、温泉村扶贫生态移民项目
该项目共获得财政扶贫资金45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268.1万元,州、县配套资金19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9.6万元。项目涉及100户农户共383人,生态移民建房投入资金268.1万元(户均2.681万元),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91.5万元。我镇按照建房进度对农户进行补助,完成主体工程并已经入住的兑现100%,完成主体(封顶盖瓦)但未入住的兑现80%,建成两层的兑现50%。目前项目仅完成65%的进度,已先后分5批兑现建房补助给55户农户,共计131.5万元。
二、存在问题
1、温泉村生态移民安置点建房标准按照县里统一的规划修建,每户房屋必须达3至4层,由于当前物价不断上涨,建房造价高,每户移民户要修一栋房子至少投入30万元以上,且部分搬迁对象年纪大,家里无青壮年劳动力,无法通过信贷渠道获得资金,因此大部分农户无资金一次性投入建设,建房进度十分缓慢,补助兑现也难以统一,形成我镇项目留存资金数额大的被动局面。
2、目前温泉核心区多数项目还未启动,部分移民户处于观望中,担心投入资金建户后没经济效益。
三、几点打算
1、组织人员深入温泉实地查看,尽最大努力为温泉村搬迁农户排忧解难。
2、加强项目资**帐审核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做到台帐资金与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安排相符。
3、未完成的项目,督促加快进度争取近期完工。
岑松镇人民政府
201*年9月13日
第二篇:关于对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1*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1*]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1*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1*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1*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1*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1*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1*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1*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本站向你推荐:www.bsmz.net)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1*、201*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假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第三篇: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1*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1*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1*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1*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 、“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1*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1*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1*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第四篇:以工代赈项目自查报告
大营盘乡关于201*年至201*年中央投资
以工代赈项目的自查报告
根据尚义县《关于对201*年至201*年中央投资以工代赈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我乡对201*年至201*年以工代赈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计划,合理分解任务
201*年我乡实施的示范以工代赈项目1个,即大营盘村中低产改造示范,项目总投资11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万元;201*年我乡实施的正常以工代赈项目1个,即十二号道路硬化,项目总投资10万元;201*年我乡实施的正常以工代赈项目2个,即1、十二号至程家村公路硬化,项目总投资56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4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万元,2、程家村道路硬化,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2万元。
上级以工代赈项目计划下达后,我乡及时组织各项目实施单位召开以工代赈实施项目安排会议,严格按照河北省以工代赈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对项目计划安排和项目实施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和部署,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制度落实,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实施计划下达后,我乡成立了以工代赈项目领导小组,并按照河北省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条例,制定以工代赈实施方案,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合同,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计划和工程设计标准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计划。同时,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招标采购、项目法人、工程监理等责任制度。
三、抓好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
我乡按照国家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管理条例,对以工代赈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实行财政报账制,并由乡人民政府和财政所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后,再按工程进度拨款。整个项目建设中无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四、做好群众劳务报酬工作,确保群众增收增效
我乡非常重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过程中群众的劳务报酬工作,在项目实施中,我乡严格按照上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鼓励支持当地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的文件精神,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合理系统地组织农民投身到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中来,并在乡财政所紧密配合下,准确无误地整理项目报账资料,切实解决参加项目建设的当地群众劳务报酬问题,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解决农民增收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及时建档立卷
在项目完成后,我乡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对以工代赈项目进行了分级审批验收工作,并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验收报告中签字。同时,我乡对每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收集归档,专人负责,做到一项一卷,并行文报告项目实施工作,等待上级部门验收。目前,十二号道路硬化、十二号至程家村公路建设、程家村道路硬化项目均已按时竣工并验收。
六、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我乡以实现“富裕、和谐、文明、生态”为总的发展目标,通过以工代赈项目,使基础设施、产业结构、人居环境、村容村貌等得到了很大改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2、经济效益
我乡是全县蔬菜种植大乡,蔬菜产销至关重要,随着以工代赈项目顺利完成,我乡的蔬菜销路越来越广,农民的种菜热情越来越高涨,从而为农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当地贫困农民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既有效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又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乡以工代赈项目顺利实施,任务已基本完成,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我乡地域面积大、人口多,以工代赈资金投入偏少,个别村的人畜饮水、道路等条件亟需改善。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对以工代赈政策,特别是以工代赈取得
的成效还需大力宣传。今后,我乡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大力争取资金,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力争使我乡以工代赈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五篇:(乡镇)易地扶贫开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德泽乡201*年度易地扶贫开发项目资金
使用情况
各位领导:
我乡易地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沾益县扶贫办等上级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的意见》,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要求,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群众自愿参与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国家扶持与群众自力更生的原则,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为主要目标,很大程度上的促进项目实施点的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目前,工程已经全部实施结束,现将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到位及拔付使用情况
201*年度易地扶贫开发项目下达我乡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100万元,支出共100万元,具体工程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安居工程:新建安居房50套6600平方米,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5万元。
2、通路工程: 道路硬化4条,长560米,宽5米,厚15公分,420立方米;支砌挡墙2条,长250米,高2米,
宽0.6米,共300立方米。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万元。
3、人畜饮水工程:铺设管道2.1千米, 接入50户自来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万元。
4、通电工程:架进村通电线路248米,入户线路50户(线路长度以实地为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万元。
5、产业开发:扶持农户种植核桃100亩,油桉200亩,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万元。
6、科技培训:共培训7期833人次(含种养培训、烤烟科技培训),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万元。
7、基本农田建设:结合村庄,村道及水利工程建设,达到耕地集中连片,适宜种植,生产生活便利,农艺措施方面,一方面平整地基,另一方面建三面光道沟支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万元。
二、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乡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帐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报帐过程中,实行资金审批“统”一管理,由乡长统一审批使用,乡财政所实行“专人、专户、专帐”和“报帐制”管理,统一核查验收兑现,确保资金用好、用活,在资金实施工程中,德泽乡结合实际,对各村委会的资金实行 “拨一次,报一次”的报账方法,确保资金使用的可控性,做到开工有报告,完工有峻工报告、财政结算报告、审计报告,确保了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杜绝资金使用“漏洞”。
三、存在问题
由于我乡财政收入薄弱,没有资金投入,而工程项目实施量大面广,因此,造成资金缺口较大。
四、建议和请求
由于德泽乡较为偏远,多年来受地理条件制约,因此,全乡基础差,底子薄,贫困面大,各项建设投入大,特请求上级部门继续给予大力扶持。
沾益县德泽乡财政所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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