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务用车自查汇报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汇
报
根据《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了相关的学习,并根据自查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以保证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院 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重申的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我院办公车管理的同时,带头执行好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其他检察干警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我院现有公车6台,有小车5辆,面包车1辆,有专职司机2名。由于我院的公务活动和接待任务较重,2名专职司机一直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为了管理到位,我院进一步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和实际的特殊性,我院领导一般都自己架车。为了保证安全、严格纪律,我院要求领导干部做到“五禁止两定期”。“五禁止”为禁止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禁止本单位车辆由外人驾驶、禁止公车私用、禁止酒后驾车、禁止非执行公务期间开往娱乐场
所和酒店门口停车就餐。对违反规定的,除补交相关费用外,视情节轻重,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和外事纪律处分;“两定期”为车辆要定期维护、要定期参加驾驶技术的再学习和再培训。
我院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目前为止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2
第二篇:公务用车治理工作汇报材料
公务用车治理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xx区委、区政府对检查组的各位领导到xx区检查指导公车治理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此次省检查组到xx检查指导工作,既是对xx区前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的一次整体检验,也是对我们今后进一步开展好治理工作的一种鞭策和促进,充分体现了省里领导部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也是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下面,我将xx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具体汇报: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全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促进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杜绝不良风气都有重要意义。对这项工作,东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规范运作、强力推进,认真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成立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分设综合、政策、督查、宣传等工作组,分别负责核查登记、政策宣传、督促检查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公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出台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工作范围、方法步骤、具体内容、政策界限和目标要求等进行了具体部署。建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瞒报、漏报等责任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根据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繁杂的实际情况,加大对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业务培训,适时组织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培训会,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辅导和培训,相关人员对公车专项治理的认识程度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人员和能力保障。
二、规范运作、细化措施,全面开展登记自查工作
登记自查是治理工作的基础环节,此项工作涉及部门多,情况各异,问题多样。针对这一实际问题,先后制定下发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需明确的几个问题》、《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重新报表》等指导性文件,并将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在区委刊物《东昌信息》上以专刊形式刊发,并对公务用车治理工作中包括公务用车的概念、执行标准、党政机关执行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等重点几个问题概念进行了重新说明界定,使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登记自查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切实提高了各部门、各单位登记自查工作推进效率。 同时,加大对登记自查工作质量和规范的要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公务用车进行详细登记,认真填报《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等相关报表,严格按照登记表内容对公务用车进行逐车逐项信息登记,确保不遗漏一个单位,不遗漏一辆车,不遗漏一项信息。为确保自查工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审核登记自查上报情况并签字把关,并将登记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要求开展专项治理的自查面要达到100%,不留死角,登记自查情况并附车辆购置发票和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一并上报到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备案。在各单位登记自查的同时,多次组织了对全区车辆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对车辆的购置时间、购车价格、资金来源、车辆类型、违规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
三、突出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进行车辆审查核实
审查核实是甄别车辆信息、发现违规问题的重要环节,也是关系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的关键环节。因此,我们提出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车辆
的审查核实工作。
加强对各单位审查核实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派出督导组的方式,督导检查各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走过场、审核不严等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加大登记情况的审查核实,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登记上报情况逐车逐项进行对照审查、核实,重点审查核实单位编制数、实有车辆数,车辆排气量、购买价格、购车资金来源等重要信息内容,并采取抽查的方式深入到基层单位进行现场踏查核实,特别是对登记信息有出入或涉嫌违规的车辆进行重点检查。目前,通过对全区上报数据的统一整理审查,全区共有公务车辆230辆,能认真落实关于越野车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没有违规使用越野车的情况。 各位领导,对于此次公车专项治理工作,东昌全区上下都十分重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安排部署、调度情况,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全区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目前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正在扎实、规范、有序推进,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也不可否认,也存在个别单位统计数据不详细、不认真等问题。对此,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切实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全力确保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第三篇: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材料
**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督查组领导:
大家好!
首先,欢迎省市领导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下面我将我区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如下汇报。自全市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鼓楼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坚持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基本工作原则。全面推进我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一、我区公车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鼓楼区严格按照市车治办工作要求,紧密把握宣传动员、登记自查、审查核实、纠正处理四个工作环节,狠抓公车治理工作落实。
(1)广泛动员部署,营造浓厚氛围。
去年6月9日,区委、区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参与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织,召开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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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43个单位(含区直二级机构)参加的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了专项治理的工作原则、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对方法步骤、有关政策提出来具体的要求,同时要求全区各单位要迅速召开动员会,贯彻落实省、市公车治理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我们还利用政府网站,编发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努力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2)开展登记自查,摸清车辆底数。
自6月下旬开始,我区按照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采取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方法。一是要求全区各单位,对本单位全部公务车辆进行登记,填报《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车辆登记情况必须在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上报区车治办。二是由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上报的《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汇总填报《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统计表》和《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汇总统计表》,将全区车辆信息录入公车治理专用系统,上报数据库。通过自查摸底,全区共有辆公务用车,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辆。
(3)严把审核关口,锁定车治范围。
登记自查结束后,根据市车治办的统一安排部署,转入审查核实阶段。区“车治”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审查核实阶段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首先,明确审查核实的方式,要求区“车治”办对全区各单位上报的车辆信息资料逐一检查,对照自查填报情况进行逐车甄别。要求各办事处、区直单位要对本单位、本部门自查填报车辆进行逐车甄别,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其次,提出审查核实要求。全区各单位收集整理单位公务车辆的资金申请、备案申请、审批手续,购车发票,控办定编单、廉自办备案凭证、车辆行驶证、单位“三定方案”等资料与《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统计表》和《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汇总统计表》,对照核实。审查核实阶段,共锁定违规车辆辆。其中,超编辆、超标辆、违规借车辆、违规换车辆。
(4)纠正处理违规车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在纠正处理阶段,**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进行,把握交办、上缴、问责三个环节,纠正处理违规车辆。1.把握交办环节。一是区“车治”办根据全区各单位人员编制数与单位车辆现状进行再比较,在确认。把拟上缴、调剂、退回、报废等车辆信息分门别类整理,收集资料,列出拟上缴车辆。二是召开由区纪委书记、常务副区长和区车辆违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交办会。以区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办公室文件形式,采取一个单位一个交办通知文件的方式,明确车牌号、限定具体日期当场交办。2.把握上缴环节。要求违规车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车辆行驶证和车钥匙,到市指定地点自行上缴封存。并将《开封市公务用车治理暂扣单》复印件交区廉自办备案,以便掌握上缴封存进度,便于及时督办、催办。3.把握问责环节。区廉自办根据《开封市公务用车治理暂扣单》复印件备案信息,针对各单位上缴封存进度,随时制作《问责决定书》予以问责。全区共上缴封存违规公务用车辆,由于各种情况灭失车辆辆,责成退回原单位车辆辆,我区一般公务用车核减19.3%。
治理公务用车就是为了规范管理,我们根据区情,以单位为单位,收集资料建立了“**区公务用车车辆信息档案”136个,为下一步的公车规范管理和编制分配提供了数据支撑。
二、下阶段工作
我区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结合实际计划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配备使用管理机制,严格控制单位车辆编制,坚决做到报废一辆审批一辆,推动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确保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总之,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以本次领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管理;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用车氛围,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不断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改进和完善公车管理体系,努力推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以上汇报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年8月9日
第四篇:某局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情况汇报
***局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省纪委《关于重申领导干部严格遵守驾驶公务用车规定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再次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了相关的学习,并根据自查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务车的规范管理,以保证落实省纪委关于公务车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重申的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我办公车管理的同时,带头执行好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我局现有公车17台,其中小车9台,面包车7台,中巴车1台。按编委的核定,有专职司机11名。由于我局的公务活动和接待任务较重,11名专职司机一直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为了管理到位,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用车审批制度”和“公车管理制度”;设立了汽车队长一职,以加强对司机和车辆的管理。根据工作和实际的特殊性,经报请省纪委同意,我局领导一般都自己架车。为了保证安全、严格纪律,我局要求领导干部做到“四禁止两定期”。“四禁止”为禁止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禁止公车私用、禁止酒后驾车、禁止跑长途和载运来宾。对违反规定的,除补交相关费用外,视情节轻重,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和外事纪律处分;“两定期”为车辆要定期维护、要定期参加驾驶技术的再学习和再培训。
我局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目前为止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局
201*年10月12日
第五篇:局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情况汇报
***局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省纪委《关于重申领导干部严格遵守驾驶公务用车规定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再次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了相关的学习,并根据自查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务车的规范管理,以保证落实省纪委关于公务
车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重申的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我办公车管理的同时,带头执行好领导干部公务用车
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我局现有公车17台,其中小车9台,面包车7台,中巴车1台。按编委的核定,有专职司机11名。由于我局的公务活动和接待任务较重,11名专职司机一直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为了管理到位,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用车审批制度”和“公车管理制度”;设立了汽车队长一职,以加强对司机和车辆的管理。根据工作和实际的特殊性,经报请省纪委同意,我局领导一般都自己架车。为了保证安全、严格纪律,我局要求领导干部做到“四禁止两定期”。“四禁止”为禁止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禁止公车私用、禁止酒后驾车、禁止跑长途和载运来宾。对违反规定的,除补交相关费用外,视情节轻重,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和
外事纪律处分;“两定期”为车辆要定期维护、要定期参加驾驶技术的再学习和再培训。
我局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目前为止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
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禄丰县从四个方面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促进廉政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禄丰县委于201*年4月制定出台了《禄丰县公
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从四个方面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规范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由州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下达核定,县、乡(镇)公务用车编制只核定到科级单位,非常设机构、县、乡(镇)股所级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公务用车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核定后不得随意调整,需要增减公务用车编制
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二是规范公务用车购置管理。所有单位购买公务用车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审批购置公务用车以空编为前提,但车辆空编不作为财政安排购车资金的依据,各单位配备公务用车只能视财力情况和工作需要在公务用车编制内逐步配备,全县实行定编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严禁超编配
车,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后现有车辆超编的,由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调配到空编急需配车的单位使用,不核定公务用车编制的行政事业单位确需配备工作用车的,按程序报经批准,适当配备单价在6万元及以下的非标准车。同时,规定县、乡(镇)科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配备轿车的,只能配备排气量不超过2.0
升及价格不超过25万元的国产轿车;购买越野车的,价格必须控制在35万元以内。
三是规范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全县各级配置的公务用车一律由单位统一管理和使用,不准将公务用车分配到内设机构管理使用。公务用车购买保险和维护必须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集中保险、定点维修,由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制定具体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原有公务用车超编和因上级直接购置配发、赠送造成超编及用车(请你关注www.bsmz.net)超编或单位认为车辆过多的,不得善自处理车辆,一律由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处理。公务用车报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条件或经公安车管部门检测认定不能再使用
要作报废处理的车辆即作报废处理。
四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纪律及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禄丰县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县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公安车管部门、交通规费征稽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协同做好《暂行办法》的监督落实工作。对违规购置的车辆一律由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没收处理。对违反《暂行办
法》之规定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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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专治工作自查汇报材料(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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