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文精神及关于清理吃“空饷”问题的督办要求,我镇扎实有序开展了专项清理吃“空饷”工作,现将开展该项工作的情况小结如下:
1、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为了使我镇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成立东山坝镇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xx任组长。副组长由镇长xx 、党委副书记xx 、纪检委书记xx 、组织委员xx担任。抽调办公室、组织、纪检等部门人员为成员。
2、广泛宣传,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清理工作。
我镇党委政府根据有关编制政策认真开展自查,召开全镇机关干部专题会议,宣传好对清理整治吃“空饷”问题的意义和清理范围、对象及重点。
3、结合“加快xx发展、重塑xx形象”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了清理整治工作,经过自查,我单位没有吃“空饷”人员。
第二篇:全县清理吃空饷工作情况报告全县清理吃空饷工作情况报告
县政府:
全县清理吃空饷工作通过第一阶段的单位自查自纠、电视公告举报、部门联合抽检等环节,成效不是很明显。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第二阶段在对有关部门进行再宣传、再动员的基础上,选择了教育、卫生、公安、农业、人口计生、国土资源、经贸委7个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规范单位人员和经费管理,减轻财政负担,根据全县的统一安排,对全县201*年至今的各种吃空饷情况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涉及单位多、时间紧、情况较为复杂,按照吉县府办字[201*]179号文件精神,全县从组织、监察、人事、编制、审计、财政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先后两次对有关部门吃空饷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通过核实有关账证资料、走访部分干部家庭、问询单位负责人和一般职工等方式,对28个部门自查吃空饷的真实性进行了核实,并对其中7个部门进行重点查实。
二、 检查发现的问题
经过汇总检查情况,在被检查的28个部门之中,各类在编不在岗(包括遗补对象)的人员共238人,经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初步认定吃空饷的有114人,初步核定吃空饷
金额2284850元,其中单位留用1347245元,个人领取937605元(具体情况见附表)。
三、 吃空饷的表现形式
(一)干部职工擅自离岗、离职;
(二)脱产学习(考研、进修)期间或毕业后在外地上班;
(三)非疾病原因请假长期在外;
(四)已调出我县工资仍在我县领取;
(五)借用到县财政供养范围之外的单位且借用时间在6个月以上;
(六)单位自行出台文件或以其他形式批准干部职工离岗;
(七)按规定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但未停薪;
(八)以招商名义长期不在岗或在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九)服兵役超过义务期;
(十)受刑事处分领取生活费但长期不在岗;
(十一)已办理辞退手续仍在领取工资;
(十二)遗属补助对象失去了享受条件。
四、 吃空饷的主要原因
(一)少数单位法纪意识淡薄,认识上不到位。一些主管部门认为财政的钱谁都可以分一杯羹,浪费也不要紧,对
本单位人员吃空饷的事实则听之任之,做老好人。有的单位甚至为了小团体的利益,不惜违法违纪盗取或冒领财政资金。
(二)人事管理不规范。对单位人员的非正常性离岗、借用、休假等情况,人事主管部门对单位缺乏必要的约束,全县也没有规范性的文件予以明确。同时,人事、财政部门在干部流动过程中也存在脱节的现象,有些人员调出或离岗虽经过了人事部门批准,而财政部门由于毫不知情而继续统一发放工资。
(三)部门越权批准离岗。县政府于201*年和201*年分别下发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停薪留职和离岗创业的有关文件,但有些部门片面理解文件精神,自行批准了部分人员外出创业和经商等,这是导致吃空饷的一个直接原因。
(四)基层下属单位职能弱化。随着一些部门的下属单位职能逐渐弱化,具体工作任务较少,如农业局下属的农技推广中心,种子管理站、农技站及乡镇文化广播站、乡镇企业管理站等,因而导致这些单位富余人员较多,大多数人平时都在从事个人营利性活动。
(五)单位对退休人员和遗属补助人员管理不够规范。由于现在退休人员退休费是实行财政统发,与单位无直接利益关系,单位加强管理的积极性不高;遗属补助人员大多是
由其家人代领或财政统发,单位对其本人的实际情况掌握得并不全面。
五、对本次吃空饷的处理意见
(一)对本次界定为吃空饷的,按照吉县府办[201*]179号文件的精神进行处理,建议将空饷金额追回收归县财政。属单位留用的,由单位直接缴入县金库,其中未缴入单位财务核算的,还应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属个人领取的,由单位负责追回并上缴财政。
(二)对各类借用(半年以上)到县外、脱产学习(进修)的,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停薪留职、离岗创业、非疾病原因请长假的人员,建议由各主管部门通知在12月底前回单位上班或者按规定办理手续后离岗,否则停发其工资,并由单位到组织或人事部门办理辞退手续。
(三)对国土资源局、卫生局自行出台政策分别造成12人和69人内退的情况,鉴于历史原因和部门作为,建议不列入本次吃空饷范围,也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和追缴空饷金额。但是,对已执行内退人员的工资不能按100%的比例发放给个人,建议由主管部门商人事、财政部门后再定。
(四)对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而请长假人员(主要是教育部门36人),建议也不列入本次吃空响范围。同时建议201*年对因病休假或病退又未办理劳动鉴定的人员,在经过统一的劳动鉴定后区别对待,确属不能坚持
正常上班的,按规定办理休假或病退手续;没有丧失劳动能力或已恢复劳动能力的,由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重新上岗。
六、规范今后人员和经费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人员管理。针对本次清理吃空饷出现的问题,建议由组织、人事部门拟订出全县干部管理的规范化意见报县委、现政府批准,内容应涵盖以下几方面:
1、对擅自离岗(离职、辞职)的人员,由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辞退手续。今后,凡旷工(擅自离岗)15天以上的,作自动离职处理,由单位到组织或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辞退手续,同时报财政部门停发工资。
2、对借用到外单位工作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借用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3、对非疾病原因请长假(三个月以上)的,除政策规定外,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假,各单位不得擅自准假,也不得连续多次批短假累计达三个月以上。
4、对个人需脱产学习(进修)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学习期间必须报财政部门停发工资。学习(进修)期满不回单位上班的,由单位按规定办理辞退手续;学习(进修)期满仍回原单位上班的,必须按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恢复其工资,其学习(进修)期间停发的工资,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后报财政部门逐年补发。
5、对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必须经劳动能力鉴定,确
需请假休息调养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经批准后报财政部门执行病假工资;符合病退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6、对已调出我县仍在县财政领取工资的,由原单位同调入单位联系核实,如有重发的,建议收回财政。今后凡调出我县或调入企业、自收自支单位的人员,其工资关系必须及时报财政部门转出,不得挂靠在我县的行政事业单位。
7、对受刑事处分按规定可领取生活费的人员,长期不在岗的,由单位通知其回岗上班,确有情况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请假或申请离岗创业。今后凡有此类情况的,单位必须严明纪律,加强对该类人员的考勤和考核管理,不得擅自准假。对服刑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的,单位必须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理。
8、严禁部门(单位)自行出台有关内退、休假、离岗的文件允许干部职工内退、休假或以其他形式离岗。
9、加强对遗属补助对象的管理。建议由人事部门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子女到了年龄不具备享受条件的,及时通知财政部门核销经费;对配偶或父母享受的,要求由本人到单位领取,如因死亡等原因不具备享受条件的,则由单位及时通知财政部门停发。同时要求主管部门对离退休人员和遗属补助对象每年进行一次清理和统计,发现有情况变化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实行责任追究。待规范人员管理的文件出台后,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如发现部门(单位)如因疏于管理造成财政资金流失的,由部门(单位)追缴资金收归财政;如因采取隐瞒、欺骗或违规出台文件等形式冒领财政资金或以其他形式骗取财政资金的,必须严格按《预算法》的规定,除追缴财政资金外,还要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个人骗取和冒领的,除由单位负责追缴金额外,还应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个人不属于国家公教人员的,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骗取和冒领金额巨大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联动机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之间要建立一种互通信息、共同监管的人事和经费管理机制,主管部门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加强日常人事管理工作,建立人员进出的动态管理台帐;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人员请假、病退、辞退、离岗创业等手续时,应通知财政部门及时变更工资属性,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财政部门不得办理相关的工资变更手续,从源头上共同筑起防止吃空饷的牢固防。
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编办县审计局县财政局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第三篇:关于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关于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市委:
根据市委要求,今年一月下旬,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的通知》(巴纪发[201*]5号)文件,经过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全面清理,至7月底初步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自查处理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和建章立制阶段。纳入此次全面清理共计2882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市级328个,县(区)2554个。涉及清理对象65574人,其中:市级7437人,县(区)58137人。清理“吃空饷”对象150人,其中:市级13人(行政3人,事业10人);县(区)137人(属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128人),分别为:巴州区36人,南江县54人,通江县19人,平昌县28人。截止目前,返回工作岗位13人,完善相关调动或病退等手续9人,已辞职(辞退)或解聘75人,待处理对象53人(其中:市级待处理8人,县、区待处理45人)。累计涉及金额40.26万元,自查收回资金30余万元。在此项工作中,市级和县(区)部门均按照清理工作要求,积极建章立制,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整个清理工作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赢得群众的普遍认同和支持。
二、主要做法
(一)认识到位,强化领导。我市清理工作文件印发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识明确,落实责任。一是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四县(区)均由纪检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转发了巴纪发[201*]5号文件,使清理工作有章可循,分别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抽派专人办公,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二是深入引导,形成合力。四县(区)负责清理工作的协作部门细化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分系统包片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通过会议、电视、网络等形势大力宣传,多途径(转载请注明来源www.bsmz.net)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形成广泛的公开的和强有力的清理势头,为全面清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三是强化领导,严格“三问”。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在清理工作中坚持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总责,任务落实到人事科、计财科和监察科具体负责实施,明确提出对清理组织工作不力或主观意识造成漏报瞒报的,将严格按照“问事、问人、问责”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认真实施,不走过场。“既写在纸上,又讲在口上,还要必须落实在具体行为上”。这是此次清理工作中各级的一个共同特点,突出反映在实施清理工作的扎实推进,认真实施。一是周密部署,协同有力。南江县专门召开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凯作动员讲话,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并从部门自查、重点抽查、制定处理办法、实施分类处理等四个阶段开展全面清理。与此同时,部门适时报告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使清理工作迈好第一步。二是自查自纠,阳光运行。市县(区)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坚持分四步进行。即,首先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文件要求,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上报市县(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县(区)清理工作办公室对自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和汇总。其次重点抽查。由清理协作机关派员组成数个工作组,综合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中采取调阅单位“三定”方案(规定)、机构编制人员手册、工资表和职工签到花名册,查看人员是否在编在岗一致。第三对应处理。按《公务员法》、《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和《xx省人事厅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分别给予辞职(辞退)、解聘和返回工作单位上班等处理措施。第四区别对待。严格按照政策,尊重历史和现实,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情况清楚的部分人员及时处理。通过清理,全市已返回工作单位上班13人,已办理辞职(辞退)或解聘人员75人,待处理人员53人,并经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在网上和部门进行公示,使辞退人员工作阳光运行。三是敢于碰硬,严肃纪律。针对个别人员长期因故在编不在岗,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和管理的问题,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招商局和市国土资源局以全市开展“吃空饷”清理为契机,敢于碰硬,力排阻力,共对1名行政干部、2名工勤人员和2名事业人员共5人呈报人事管理机关予以辞职(辞退),并对8名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列入待处理中,从而有效维护了人事管理的严肃性。平昌县落实清理工作5个成员单位,6名分管领导和5名联络员,对8个县级部门进行督办,严格依照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认真甄别、严肃处理。在“钱”的问题上,对“吃空饷”证据确凿的人员一律清退其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在“人”的问题上,对自动离职和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擅自离岗超过政策规定期限借故未上班的,一律作组织处理。在“责”的问题上,对单位管理混乱,造成单位“吃空饷”问题严重,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及时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在“权”的问题上,严禁假借各种名义停薪留职、批假离岗和发放任何钱物,领导干部越权审批的,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诫勉谈话。截至目前,全县共清理“吃空饷”人员28名,通过深入细致的清理工作,有9名同志返回了工作岗位,1人被辞退,18人正在处理中。四是强力推进,不留隐患。通江县结合近年来清理规范财政供养人员的成功经验,不断巩固已有成果,强力推进清理工作。在清理中,他们坚持清理是基础,处理是关键的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不再追究处理。对不按期返回的,严格按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处理,清理工作始终做到高度公正,处理透明,及时准确。清理中,全县共有2人返回工作岗位,对未返回工作岗位的17名事业编制人员办理了辞职(辞退)手续。巴州区对清理出的36名事业编制人员经通知本人限期未返岗的,按规定程序全部予以辞退,且无一例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三)建章立制,防患未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为此,各地各部门积极出主意、想办法、采措施,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一是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南江县共涉及清理对象54人,通过清理共有2人返回工作岗位,办理辞职或解聘手续16人,待处理对象27人,完善工作调配手续9人。为巩固清理成果,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和调训上派行为的通知》和《进一步规范乡镇基层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通知》。通江县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通知》。平昌县研究制定防止“吃空饷”的内控内管机制,尤其完善防止九种“吃空饷”行为的链条。进一步完善了清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以及备案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责任人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并着手酝酿制定其他配套制度。二是形式多样,激发活力。通江县重点对退居二线干部加强引导,破除各种思想障碍,合理使用,发挥好他们参谋指导和传帮带等作用,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做到关心、帮助、重用三同步。三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巴州区、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经委等部门积极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等入手,哪个环节把关不严或操作出错,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对清理不彻底或再次出现“吃空饷”情况的,停发在编在岗人员工资津贴,按财政预算口径扣减单位工作经费,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跟踪指导,加强监督。为使清理工作扎实推进,市、县(区)牵头机关和协作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及时给予了跟踪指导,巩固提升了清理成果。一是监督到位,指导有力。4月26日至5月6日,先后由市纪委副书记邵俊华、市纪委常委杨宗文带队,市纪委党风室主任王骞、市编办监督科长何定礼、市财政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杨希等,对四县(区)清理工作进行了巡回督查,在充分听取各地对清理工作汇报的同时,抽查了市、县(区)15个部门清理人员处理状况,实地查看了完善机制的办法措施。对清理工作责任不明、协作不力,效果欠佳的xx县4个部门进行了严肃批评,明确要求加强整改,并提出了加强改进清理工作的建设性意见,有力指导了全市的清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监督,公开公正。四县(区)和市级教育、卫生等人员较多的部门,均采取适时召开情况通气会,问题分析会等形式,对清理结果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单位职工的内部监督,确保了清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三是及时协调,督促整改。市纪委先后三次召集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工作协调会,针对清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加大工作力度,为保障清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如5月7日,市纪委召集协作清理部门同志就清理发展不平衡问题进行汇总通报,对个别部门清理不到位,材料未上报等进行限期催办,对群众在xx新闻网巴中论坛上公开点名市劳动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干部吴某在外经商“吃空饷”的问题反映,责令其主管部门及时报送了材料。又如对县(区)清理出的“吃空饷”对象,迟迟得不到及时处理的问题,明确由市编办对各地情况进行督办,并分别在7月中旬再次向市清理机关报送了处理情况及人员名单,从而,确保了清理工作监督到位,有始有终,不走过场。
三、建议意见
(一)加大清理力度。一是加大调查力度,对已清理出的人员,严格按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全面妥善处理;二是市纪委12388、市委组织部12380、市编办12310为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对应清理而暂未清理出来的人员再次进行认真清理,从严查处,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抓住关键环节。在加强对临近退休人员的管理的同时,重点对原系领导干部因工作原因被免职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经商办企业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科学建章立制。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清理职责,切实搞好清理工作,尤其是搞好处理工作。市县(区)纪委要对全市清理“吃空饷”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走过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
特此报告
第四篇:市公积金中心开展清理“吃空饷”人员专项工作的自查报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清理
“吃空饷”人员专项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市编办《关于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清理“吃空饷”人员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公积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办公会议,成立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并于8月初开展了专项清理吃“空饷”自查工作,采取人事核查、财务核对、岗位调查等方式,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进行了核查,整个清理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达到了理想成效,现将开展该项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个业务科室和***个县市办事处,共计在编在岗人员***人,其中在职***人,二线**人,退休**人。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此次清查工作,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的清理 “吃空饷”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中心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查自纠阶段做到了“五查三对照”。即: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对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落实科室责任。秘书科依据文件对全体干部职工名单、任职及在岗等情况进行造册核对,核实全市公积金系统编制及现有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财务科根据秘书科提供的基本情况,及时准确的核对、核销工资关系,对在清理 - 1 -
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三、下步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制度。根据相关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动态管理制度,规范进入程序,必须按季度更新人员信息、在岗人数,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空编数量及减员情况,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秘书科、财务科要统一规划,建立全市公积金系统干部职工、薪金的信息数据库,及时通报人员动态信息,对因调整、死亡或失踪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核销。
三是建立监督举报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举报信箱,认真调查信访举报案件,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四是加强考核监督。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市公积金中心在此次“吃空饷”专项清理行动中认真文件精神,严格核查人员编制和财政拨付工资情况,从核查的情况来看,我中心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调离、退休、死亡后未按规定办理下编手续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的情况。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市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编制人员管理,为完善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立清理长效机制,严肃编制纪律而努力奋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o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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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红山窑中心小学清理整治“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红山窑中心小学清理整治“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根据永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永昌县县委办室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响”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永教字?201*?30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中心小学高度重视“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由中心小学校长赵尚新同志为组长,会计杨彦松同志为副组长,各校校长为成员的清理整治“吃空饷”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小学清理整治“吃空饷”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二、认真学习了永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中共永昌县委办公室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清理整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并安排中心小学会计杨彦松具体负责,各校校长协助,对中心小学在编在岗人员、退休人员和遗属进行了逐一摸排,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15人(其中永昌三小借调我校人员2人,新城子中心小学借调我校人员1人,河二小借调我校人员1人,201*年3月自行离职1人,离职报告已于201*年4月上报教育局;201*年3月请病假1人,病退报告已于201*年7月上报教育局;201*年4月请病假1人,病退报告已于201*年7月上报教育局),编外在岗人员14人(炊事员),退休37人(其中2人死亡,遗属2人)。
经过认真自查,我校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主题词:工资吃空饷清理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红山窑中心小学20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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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整治“吃空饷”问题核查情况的报告
吃空饷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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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清理吃空饷问题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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