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自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我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现行《城乡规划法》是2007年10月28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元月开始实施的。我镇早在2002年10月就根据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立足实际,制定了《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包括《镇区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镇区专业工程规划》、《镇区近期建设规划》、《镇区中期建设规划》等文件。同时各村委也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村庄规划,这些规划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会,已全部付诸实施。201*年我镇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21个示范镇之一。
(一)适时成立镇区规划领导机构。为全镇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在2002年制定《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时,就成立了规划委员会和城镇建设领导组。随着历届党委、政府人员调整,以上机构也适时调整。机构的延续保证了《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和***镇小城镇建设的顺利发展。
(二)根据镇区发展,调整了镇区整体规划,并制定了近期规划。201*年,我镇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21个示范镇至一后,根据发展需要和小城镇建设总体要求。经山西省城乡规划研究院对我镇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并制定了近期发展规划。调整后镇区面积增加为2.16平方公里,延长了府前街,新开了过境路,镇区东扩300余米,至石窑村界。
(三)严格执行《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近几年来,根据《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要求,镇区建设初具规模。道路交通、管道线路、供水供电、供热、居住小区、学校、广场等都严格按照《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执行。正是由于严格遵照执行了《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所以才有了被省政府确定为21个示范镇的结果。
(四)各村建设严格规划要求,如燕家河村委、下善村委及沿河井上、长镇、东团、胡村等村庄居民住房建设都统一规划严格要求。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 由于《城乡规划法》的宣传缺乏广度和深度,在一些村尤其是较偏远的村,群众对《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内容知晓度较低;少数村对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在制定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上指导思想不够明确。
(二)总规编制和修编工作滞后。 由于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投入不足,建设规划专业人才严重缺乏,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到位,至使小城镇建设总规编制和修编进程比较缓慢,建设性详规的编制工作相对滞后。大部分村庄建设规划还未起动。同时,编制小城镇建设规划主要依靠聘请外地的规划设计单位和专家,他们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甚了解,对小城镇建设发展定位不够准确,制定的规划操作性较差、前瞻性不够强、文化品位较低。
(三)行政效率有待提高。 一是体制不顺,加之一些人为因素,部门之间手续审批程序衔接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程序复杂、环节多、耗时较长,一宗建设用地手续的审批往往需时半年乃至一年以上。
(四)受财力所限,规划实施落实不到位。
(五)领导变动频繁,主观因素影响规划实施。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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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自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我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现行《城乡规划法》是2007年10月28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元月开始实施的。我镇早在2002年10月就根据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立足实际,制定了《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包括《镇区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镇区专业工程规划》、《镇区近期建设规划》、《镇区中期建设规划》等文件。同时各村委也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村庄规划,这些规划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会,已全部付诸实施。201*年我镇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21个示范镇之一。
(一)适时成立镇区规划领导机构。为全镇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在2002年制定《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时,就成立了规划委员会和城镇建设领导组。随着历届党委、政府人员调整,以上机构也适时调整。机构的延续保证了《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和***镇小城镇建设的顺利发展。
(二)根据镇区发展,调整了镇区整体规划,并制定了近期规划。201*年,我镇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21个示范镇至一后,根据发展需要和小城镇建设总体要求。经山西省城乡规划研究院对我镇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并制定了近期发展规划。调整后镇区面积增加为2.16平方公里,延长了府前街,新开了过境路,镇区东扩300余米,至石窑村界。
(三)严格执行《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近几年来,根据《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要求,镇区建设初具规模。道路交通、管道线路、供水供电、供热、居住小区、学校、广场等都严格按照《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执行。正是由于严格遵照执行了《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所以才有了被省政府确定为21个示范镇的结果。
(四)各村建设严格规划要求,如燕家河村委、下善村委及沿河井上、长镇、东团、胡村等村庄居民住房建设都统一规划严格要求。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 由于《城乡规划法》的宣传缺乏广度和深度,在一些村尤其是较偏远的村,群众对《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内容知晓度较低;少数村对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在制定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上指导思想不够明确。
(二)总规编制和修编工作滞后。 由于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投入不足,建设规划专业人才严重缺乏,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到位,至使小城镇建设总规编制和修编进程比较缓慢,建设性详规的编制工作相对滞后。大部分村庄建设规划还未起动。同时,编制小城镇建设规划主要依靠聘请外地的规划设计单位和专家,他们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甚了解,对小城镇建设发展定位不够准确,制定的规划操作性较差、前瞻性不够强、文化品位较低。
(三)行政效率有待提高。 一是体制不顺,加之一些人为因素,部门之间手续审批程序衔接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程序复杂、环节多、耗时较长,一宗建设用地手续的审批往往需时半年乃至一年以上。
(四)受财力所限,规划实施落实不到位。
(五)领导变动频繁,主观因素影响规划实施。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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