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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贫困边缘户帮扶工作的情况报告

时间:2019-05-22 08:34:43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关于加强农村贫困边缘户帮扶工作的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防范贫困人口新增风险,按照区委主要领导要求,区扶贫办对贫困边缘户进行了摸底调查,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帮扶举措,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贫困边缘户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X人,分布在驻14个村,其中大多为因病、因残致贫,自我脱贫能力差,家庭经济条件薄弱,无劳动能力,还有一些农户处于贫困临界线边缘。做好贫困边缘户帮扶工作,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不仅事关脱贫攻坚整体成效,更事关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但这些贫困边缘户的界定标准,目前上级部门并无明确规定,依据我区实际情况,建议界定为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家庭无劳力等特殊群体;因病、因学等大额支出造成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接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经济困难农户以及其他应纳入的农户。

二、农村贫困边缘户界定

贫困边缘户的确定严格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程序规范操作。

(一)非贫低收入户。即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不享受扶贫政策,但家庭收入较低、贫困发生风险较高的农户,以是非建档立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为重点,划定预警监测线(暂按当年低保标准掌握),以“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为参考,参照贫困人口识别程序、方法,建立防贫台账。

(二)非持续稳定脱贫户。即已脱贫但脱贫成果不稳定、持续稳定增收能力不强的脱贫户。对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享受各项扶贫政策措施(不含最低生活保障等行业部门明确要求动态调整的政策)。同时,划定防贫保障线,以退出验收时核定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国家脱贫线的1.5倍为基本标准,纳入防贫台账重点监测。

(三)其他农户。对遭受自然灾害造成收入骤减、家庭突遭重大变故造成支出骤增等情况的农户,参照以上情况纳入防贫台账监测范围。

三、农村贫困边缘户帮扶举措

通过实施贫困边缘户扶持政策,使全区贫困边缘户收入保持稳定增长,生活水平保持稳步提高,不增加新的贫困人口,促进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少、一户都不落”。

(一)实施精准防贫保险项目。积极探索精准防贫机制,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财政拿出资金作为防贫保险金,按照每人每年50元保费标准,为全区农村贫困边缘人口购买了防贫保险。保险金“多退少补、余额结转”,主要保障因病、因学、因灾致贫或返贫。

(二)突出产业就业扶持。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边缘户给予政策、技术等必要的帮扶措施。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边缘户,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帮助提供就业岗位,或通过开发辅助性岗位实现就业。

(三)激发内生动力。注重防贫帮扶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同精准扶贫脱贫有效衔接,激励群众自立自强、勤劳致富,有效降低致贫风险,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脱贫人口稳定增收能力。

(四)提高帮扶水平。镇、村对贫困边缘农户,要确定一名镇干部和一名村干部联系帮扶,及时上门走访,了解贫困边缘户家庭情况和实际困难,与贫困边缘户共同商定帮扶措施,由贫困边缘户在已经出台的帮扶政策中自主选择一项帮扶政策。扶贫包联单位要将贫困边缘户的帮扶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工作统筹推进。

(五)提供政策保障。低保制度与防贫政策要有效衔接,对防贫对象中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应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采取低保、特困兜底保障措施,做到应保尽保。要综合运用多种救助和帮扶手段,保障此类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防贫保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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