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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基层督查巡查的报告

时间:2019-05-22 08:39:16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基层督查巡查的报告

按照省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号)和《关于建立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基层督查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皖民务字[201*]58号)文件要求,对新安镇、舜山镇、施官镇、张山镇、半塔镇、杨郢乡进行督查巡查,现就相关工作作简要汇报。

20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关工委的示范带动下,在相关部门的倾力配合下,我们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方面着力开展了四个方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开展了摸底排查。截至201*年11月底,新安镇留守儿童83人,舜山镇留守儿童319人,施官镇留守儿童238人,张山镇留守儿童106人,半塔镇留守儿童123人,杨郢乡留守儿童192人。二是实施了社会保护工作。牵头实施了“亲青家园行动”,支持关工委、妇联、团委等部门实施了一批关爱保护项目。三是搭建了关爱保护平台。教育、民政等部门在学校和村(社区)建设了一批“儿童之家”。

201*年我们将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精神,从五个方面来推进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一、主动作为,部门联动,做到全方位保障无疏漏

(一)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县、乡两级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府、学校、社会、家庭等方面的责任的落实,推动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和群体组织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惠民政策。

一是落实基本生活保障。为困难家庭儿童提供教育资助。 二是落实监护责任。指导、支持和监督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存在监护缺失的家庭进行排查梳理和监护干预。对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三)整合资源,加强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加强沟通协助和资源整合,实现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关爱的统筹、协调、可持续的联动。

二、 结对帮扶,家校结合,做到成长教育不失位

针对“空心化”家庭教育缺失的现实问题,学校老师、机关干部、政法干警、青年志愿者等要采取一助一、多助一、大手拉小手的方式结对留守学生,对留守儿童开展了结对帮扶,基本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志愿者利用节假日走进家庭,与结对儿童一起过节日、过生日,对孩子进行亲情陪伴,实现对留守儿童 、全面、全程关爱,让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弥补了缺失的父母亲情,重拾了少年儿童应有的快乐。

三、帮教结合,特殊矫治救助,行为正确疏导不偏差

依托校园广播站、 校刊、 法制宣传专栏等载体,以“两法一例”为核心,开展普及“以案说法” 系列活动,通过“走进看守所,给在押人员的一封公开信”、“远离网吧,净化心灵”、“法律在我心中”、“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等主题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法制手抄报比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对学生进行形象直观的法制宣教活动。

四、落实责任,做到齐抓共管不缺位

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部门、乡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民政局切实履行关爱保护工作的牵头作用,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做好情况排查、救助保护、家庭监护法制宣传指导、家庭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监督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定期走访、 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并及时上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庞大的社会工程,我

局将以两个《实施意见》为指引,按照这次督查调研会议精神要求,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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