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抓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攻坚要求,结合“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加速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为全市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交通公路保障。
一、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
(一)高度重视
我局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进行专题研究,作为今年工作重点来推进。要求把公路打造成促进发展的经济线,保障安全的生命线,展示亮点的风景线。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
注意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集中学习、分组讨论、邀请专家授课等教育形式,组织全市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73号)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赣交规划字〔201*〕132号)等一系列的有关农村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文件,充实干部职工业务水平。组织市、县两级全方位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利用报刊、网络、农村公路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为载体,加大“四好农村路”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办)充分运用宣传车、圩镇和闹市区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强化管理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抓实推进 1.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力度
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一系列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如:《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126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48号);《关于印发<南昌市通自然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洪交发〔201*〕60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洪交发〔201*〕73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拨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洪交发〔201*〕28号)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制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层层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并纳入年度市政府“三令制”考核体系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水平;三是组建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各县区政府通过“四好农村路”活动的开展,注重以乡(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为依托,相继建立了部分乡(镇)级交管站,明确将农村公路管养纳入职责之内,目前全市13个县(区)均已设立县(区)级农村公路管理站,管理人员128人,成立乡、镇级交管站63个,农村公路养护人员、经费、设备等得到了落实;四是市、县两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纳入财政公共预算;五是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均成立了质监机构。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确保质量安全;六是统一部署农村公路路产保护工作。部分乡、村公里已设置限高限宽等设施,完善爱路护路的乡、村规民约;七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纳入县级交通综合执法体系。并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宅分家,乡、村公路摆摊设点、打场晒粮、乱堆乱放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违法建筑,确保农村公路有序发展。
2.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南昌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昌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111号),确定市、县级养护管理机制,并将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区政府也分别出台了相关政策。二是自201*年至今,市级财政已累积下达农村公路养护市级专项资金5401.1万元, 已审批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372个553.548公里, 总投资1亿元。三是积极引导县区申报省级养护资金,推动日常养护资金及时到位,解决县区养护工程配套资金压力,争取省级养护工程资金2513.6万元。四是继续争取激励机制,合理分配市级养护资金。明确以县(区)为主、分级负责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制度,建立稳定的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并继续采取激励机制,合理分配市级养护资金,深化养护体制改革成果;五是引导县区充分利用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如新建区流湖综合服务站、湾里区罗亭综合服务站现已全面开展各自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并收到一定的成效;六是推动县区深化养护机制的建立,多种形式开展养护工作。鼓励县区政府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服务外包、PPP等模式,推进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新机制的建立,推动农村公路市场化进程。
(三)成效明显
十八大以来,全市已累计完成通自然村公路建设3022.5公里;危桥改造134座4395.48延米;新建桥梁11座279.6延米;县道升级改造52.2公里;客运网络化建设32.2公里;安保工程107.68公里;中央预算内建设8.2公里;水毁重建21公里,窄路面拓宽3公里。总投资约14亿元,其中市政府累计投入1.7亿元,争取省部级资金3.5亿元,县区自筹8.8亿元。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全市农村公路整体技术状况偏低
农村公路在公路路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农村公路早期建设标准低,附属设施不完善,长期承载着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高速、铁路、工业园等建设项目运输造成的损害和不能及时养护修复的现状等诸多原因,导致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普遍偏低,通行条件不完善,使用寿命缩短。
(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滞后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点多面广基础薄弱,且县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机制建立和工作中政府支持力度、资金投入、人员管理水平等呈现很大差距,许多县区日常养护资金未足额配套到位,缺乏长效养护机制,距省、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要求和目标还存在差距。
(三)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制不健全
县区政府作为农村公路责任主体,作用不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级政策支持不全面;二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配套资金不到位;三是农村公路县乡管理机构不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我局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已向市政府递交“关于促进南昌市农村公路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力争出台新一轮农村公路发展政策,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
2、积极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督促各县区落实,并巩固完善示范县建设成果,推进新一批示范县创建。按照省政府“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现场会,省厅有关工作要求,指导新建区、进贤县做好迎检工作,积极推动南昌县、安义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改善农村公路面貌,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3、大力推进“十三五”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层层分解目标,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单位、到部门、到具体个人,做到每项工作有人盯、有人抓、有人促,确保省级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4、全面推进县区政府落实农村公路养护机制,以示范县建立县道日常养护机制未抓手,逐步建立县、乡两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机制。
5、积极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以隐患排查为抓手,以创建示范路为带动,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农村公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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