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景德镇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我局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科学部署,统筹安排,多措并举,迅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市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打击重点、整治方向、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市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市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水政与安监科、市水政监察支队分别牵头成立综合协调组、检查督办组、线索管理组。
(二)提高认识,深入学习
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召集相关负责人以及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广泛动员发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对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要求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对非法采砂等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态度坚决,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 ,依法依规查办查处,毫不含糊。
(三)营造氛围,搞好宣传
通过在局办公大楼醒目位置设置扫黑除恶斗争举报箱、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水务网站开设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利用微信群发布信息等宣传形式,做到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局上下积极参与、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舆论氛围。同时将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在管理服务对象、广大公众中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更加有力地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四)全面排查,梳理线索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全市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会议,对线索摸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从涉及水利行业的违法排污污染水体、违法涉河建设、恶意偷采河砂、恶意阻碍水利工程施工等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摸排;并通过畅通举报途径,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进行排查;全面动员群众积极捡举揭发非法涉水行为,一经查实,从重从快从严加以查处。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集中行动的通知》,全面收集整理各县(市、区、园区)水务(农林水)局、局属各单位对所管辖的水利行业涉黑涉恶线索。
(五)加强监督,严格执法
按照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今年4月份以来,我市各级水务部门开展了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大河湖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我局成立了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组织机构,认真制定监督执法工作实施计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了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园区)水务(农林水)局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境内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水土保持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项目或活动严格依法查处。我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及河道清障、水利工程和水文设施保护、水资源及入河排污口、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河湖岸线利用、涉河建筑项目及活动等内容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重大违法案件、拒不停止或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强化水行政监督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涉水违法案件多发频发势头,维护河湖正常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广度、深度和宣传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线索摸排力度还有待加强。督促指导县(市、区、园区)水务部门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一些盲区,线索相对较少,台账建立不够精细。
三是与其他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与其他成员单位之间协作不够紧密,协调、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参与扫黑除恶宣传。局扫黑办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摸排范围、内容和方式,采取集中摸排和动态摸排相结合的方法,对201*年以来我市水利行业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件等进行梳理,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全面排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加强排查线索管理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园区)水务部门对排查出的疑似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按规范格式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由专人及时把案件线索报告给市水务局扫黑办。严肃责任倒查制度,对未遵守保密纪律、重视不够、摸排不主动,导致应发现的问题线索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问题不移交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要坚持联合办公、融合执法原则,创新执法工作机制。以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为主体,深度融合“城市执法+公安+N”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坚持联动,互通信息。采取主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联系交通、农业等涉水各单位,开展工作座谈,沟通了解涉水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排查的有关问题,在今后工作中通力合作、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强违法行为的信息沟通,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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