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工,气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配合环保部门加强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提供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气象应急服务,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服务。现将近几年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市气象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的指导意见》、《四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任务分工,成立以局长王喜文为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平市气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市气象台承担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气象台值班员全天24小时开展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预测大气污染变化趋势,当预测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与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负责人对接,了解服务需求,已经将两区主要负责人纳入短信平台,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发布环境专报和预警信号。
二、完善会商机制
201*年与环保局签订合作协议以来,气象局先后与市环保局、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建立会商机制。
此次会议后,气象局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完善日常信息共享及会商机制,每日早8点,气象局向市环境监测站发布未来72小时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及当前各气象因子数据,环境监测站为气象局提供各种空气污染物浓度及当前AQI。当监测或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启动临时会商,双方主要负责人参与研判,共同发布相关信息和预警信号。
三、制作秸秆焚烧预报
近几年四平地区雾霾天气频发,其中一个因素是肆意焚烧秸秆,气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密切配合市委市政府、农委等部门开展秸秆焚烧预报工作。相关部门按照气象部门提供的指导预报,有针对性的对秸秆焚烧进行规划和禁止,有效缓解因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
四、业务能力稳步提升
按照中国气象局《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实施方案》要求,从201*年9月5日起,吉林省正式开展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工作。四平市气象局从201*年11月5日起开展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并建立《四平市气象局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流程》,该流程从环境气象内容、环境气象预报、环境气象制作、环境气象发布、预警发布、保障措施等六方面进行规范,预报人员严格遵守业务流程开展环境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气象局加强环境气象综合监测分析技术和环境气象发生发展机理研究,开展环境气象天气的影响分析评估,逐步建立环境气象天气概念模型和客观预报方法,切实提高监测分析水平和预报能力。201*年自主研发“四平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预警系统”。201*年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目前该系统使用良好,随着新的资料进入,该系统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五、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
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气象局与环保局加密会商,研讨下一步天气变化及应对措施,及时发布响应预警信号,启动应急响应,同时24小时加密观测,预测未来短时临近天气变化趋势。
六、人影作业准备就绪
气象局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气象干预天气实施计划》,春秋两季,通过移动作业和固定作业的方式多次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目前,全市人影作业设备准备就绪,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将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遏制雾霾和沙尘天气的发生,提升全市水资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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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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