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工作汇报
一、开发应用查帐软件的背景和动机
随着会计电算化的迅猛发展,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在近几年的日常工作中,我们的检查人员常常感到会计电算化带给传统手工查帐模式的强烈冲击。就以往相关案件的实际操作过程来看,在对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检查时往往会面对以下难题:首先是稽查人员对会计核算的逻辑性与真实性难以判断。很多财务软件允许设置多个帐套,各帐套之间可以相互传递数据,可以对凭证科目和帐册再加以筛选、过滤,这就为企业设置ab账,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了可能。系统超级管理员还能直接进入任意环节篡改,会计信息失去了传统意义上的不可更改性。其次是财务数据存储方式灵活,易遭转移和销毁。电子帐套可以存在本机硬盘上,也可通过网络存储在其他硬盘、磁带、光盘中。再次是稽查人员获取企业财务软件的基础信息的渠道过窄,虽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但是税务机关往往因为没有相应的运行环境和人员配置而无法试用。这种情况下想在检查前深入了解财务软件的运用情况就受到相当程度制约。最后是信息化环境下对控管、检查企业财务数据的相关法律依据尚欠完善。《征管法》及实施细则没有明确指出税务机关有检查、封存有关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权力。国税发[xx]年47号文虽明确了税务机关有开展电算化检查的权力,但法律位阶低,且对电子取证、电子检查的具体执法程序缺少规定。
因此,我局针对税务检查手段滞后于信息技术发展的现状,转变传统稽查思路,创新税务检查手段,从xx年7月起,将部署地税稽查查帐软件列为跨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一年半来,我们在实践中摸索,在摸索中前进,对稽查信息化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执法程序和管理制度。现就软件开发应用过程中的经验和心得与大家做一个交流。
二、查帐软件的功能特点
无锡奇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多年税务查帐软件的研发经验,其产品已推广应用于全国二十个省(一百多个城市)的稽查局,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我局与该公司联合开发的查帐软件包括数据准备、分析评估、项目检查、帐务检查、成本检测、结果处理、综合管理、帐套管理、基础数据、模型管理、系统功能等11大模块,从每个模块中又散射出若干功能子模块,每个子模块又包括若干功能菜单,主要具有以下功能特点:
(一)采集范围广,可采集近百种300多个版本的财务软件中的数据;采集数据类型多,包括:帐务数据、物流数据、工资数据和固定资产数据;提供了多种采集方法。
(二)提供比较全面的分析方法,层层逼近分析技术和模型项目修正。模型分析功能十分强大
(三)提供分税种项目化检查平台,针对不同税种、不同项目提供相关的检查工作表、检查模型和稽查提示信息帮助检查人员完成项目检查。
(四)提供个人所得税和固定资产的专项检查平台
(五)提供物流数据及成本检查分析方法
(六)提供数据集中管理平台(b/s结构),以实现数据增值应用,加强稽查实施过程监控管理。
(七)可以将企业多个年度的相关数据放在一个检查平台上,并提供跨年、月分析工具,以强化工具的分析功能。
(八)各种分析模型按照行业和不同年度进行设置,加强了分析模型的适用性和软件的伸缩性。对于主要模型的运行结果,内置数据加工功能,提高了模型的准确性。
三、使用查帐软件查帐初见成效
经过一年半来的探索和实践,我们深刻感受到信息高科技对税务检查的有力推动:查帐力度大大增强,案件质量得到切实提高,稽查威慑力明显提升,队伍建设再上一个台阶,内部管理更为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提高效率和准确度,查深查透案件
查帐软件所提供的查帐工具和多样化的模型提高了查帐的工作效率。传统的手工查帐只能从海量凭证中单纯凭经验来抽查,而软件通过科目的名称、凭证的摘要内容、金额等信息,运用查找、过滤等删选手段,能快速地将所需要的信息汇总列示,方便了检查人员进行数据处理;利用软件提供提供的指标分析、报表分析、帐户分析、帐户检测、分录比对和存货检测等模型分析功能,迅速发现异常信息,并通过穿透式阅帐功能帮助稽查人员任意透过总帐看明细帐,透过明细帐直接看记帐凭证,省去了稽查人员到企业大量的原始凭证中去翻找这一烦琐的工作环节。
(二)塑造稽查高科技形象,提升稽查威慑力
利用信息化查账工具,进一步强化了查账手段,可以对多种常用财务软件数据进行导出,也可以多人联合对一个案件同时进行案头分析,拓展了检查的广度和深度。在使用软件以前,按照传统的查帐方式对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查帐,面对海量的原始单据,调帐费时,费力,如要企业把凭证打印出来可能需要两、三天的时间,一旦遇到企业不配合的情况,工作就难以顺利展开。现在只需带光盘和u盘,稽查人员就可以独立将企业数据采集出来带回去检查,研究,不需要会计从旁协助,企业也不必担心凭证丢失,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查帐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减轻了企业对于税务稽查的抵触情绪,同时也为我们稽查队伍塑造了文明,亲和,高素质,高科技的形象。
据一线检查人员反映,查账软件对企业的会计分录进行全面检测往往只要用几分钟时间,而人工检查起码要两天,效率是后者的十倍以上。税务部门能快速、高效、准确地摸清对方的底牌,极大的震慑了那些企图以高科技手段蒙混过关的不法分子。
(三)规范稽查业务流程,加强队伍监控
查帐软件的使用过程体现了实施检查的业务流程,加上对各税种、各项目计税依据的归集和对查帐过程的记录与控制,使内部管理更为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对检查人员而言,规范了各类工作底稿,检查内容和范围,统一了各类计算标准,实现定式检查。一些扣除比例、扣除限额预先设置好参数(如业务招待费、计税工资限额、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等),一旦归集好计算依据就可自动计算出结果,可以避免检查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造成的误差,在规范检查内容的同时,对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的提高大有帮助。特别是所得税的归集设置的项目,从内容到口径全部与省局的所得税申报表基本一致。这样,对所得税申报缴纳不足的情况,可以直接找出税款差异的原因。
对审理人员而言,能够以查阅人员的身份查阅最原始的帐册数据,从软件应用各模块的记录中可以看出整个查帐过程。审理时就弥补了传统的审理仅审查纸质案卷的缺陷。审理人员可以看出取证是否完整,对“事实清楚“的把握更到位更准确,有效地排除差错。
对领导层而言,事中、事后的工作过程都会在检查帐套内留下记录,可以方便局领导监督、检查稽查工作的全过程。另一方面也提醒和督促检查人员须敬业爱岗,工作精益求精。
(四)提高稽查业务水平
稽查人员要想成功地运用查帐软件开展稽查工作,必须具备基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基本的会计电算化知识。检查干部在使用查帐软件的过程中积累和共享查帐经验,不断接触和加深这些知识的研究和学习,尤其是计算机应用能力,工作即学习,学习即工作,潜移默化地提高了稽查业务水平。
(五)降低稽查成本
电子数据比较容易复制、转储,可减少调帐检查的次数与成本,软件查帐减少了单个企业查帐时间,大大降低了税务稽查成本。
(六)实现数据增值应用
随着查帐软件的不断应用,积累的案件数据会越来越多,查帐软件应提供数据增值利用工具,可以利用这些工具进行各种统计分析,以自动生成相关行业数据,自动修正查帐软件中的相关参数。同时可以将已查案件自动或半自动生成案(请你支持www.bsmz.net)例库,用以指导类似企业检查或案例学习。
四、开发应用中的几点体会
我们感到上马查帐软件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人、物、财、目标、机器设备、信息等六大因素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要达到最优设计、最优控制和最优管理的目标,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环节必须全程伴随开发过程。这里谈一谈开发应用中的几点体会:
(一)成立强力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开发工作
领导重视,带头参与,上下一心是做好工作的有力保障。我们的做法是:成立了以稽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和市局信息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局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小组,由查帐能手和业务骨干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的测试、应用、二次开发的业务和技术工作。班子成员结构合理,既有综合管理人员,也有专业技术人员,既保证了团队的有效沟通交流,又便于在开发过程中高效灵活地配置人、物、财、机器等各类资源。
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尊重软件开发客观规律,科学统筹,将开发应用工作细化成实施准备、实地采集数据、测试应用、测试应用评估、项目实施等五阶段,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有条不紊地予以实施。
一年多来,我们边开发、边测试、边修改、边完善,分行业、有重点、有针对地对查账软件进行实地测试、应用、比对,充分将稽查经验、方法与计算机信息技术相结合,攻克了财务软件版本繁多、数据接口不统一等难关,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
(二)重视配套队伍建设,人员培训贯穿始终
查账软件应用要求稽查人员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不仅要有丰富的财会、稽查知识和技能,熟悉税收法律法规,而且还应当掌握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掌握数据处理和管理技术。所以我们认为“宁可人等装备,不可装备等人“,决不能等软件出来后再培训干部。局里从开发起始之日就狠抓配套队伍建设,对人员的培训工作贯穿始终。到目前为止,已利用双休日大规模集中培训3次(包括召集市本级全体人员和各县(市)部分人员集中培训1次,市本级全体人员单独集中培训1次,检查人员集中培训1次)。在平时,通过演示性培训,小组讨论,赴企业现场实地培训和互帮互学等形式,使全体稽查人员了解了软件基本框架和主流财务软件的运作模式,逐步掌握了查账软件的基本操作,理解了检查模型设置原理、能熟练应用软件提供的各种查账技巧。
(三)探索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
《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国税发[xx]47号文明确了税务机关有开展电算化检查的权力。这是电子查帐的主要执法依据。然而以上法律条文对电子数据作为稽查证据所涉及的证据完整性、规范性、安全性以及证据使用、储存和保管等方面的具体操作都缺乏详细指导。我局在参考了兄弟单位相关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和本地实际,大胆探索,主动创新,制定了《xx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利用查账软件实施稽查的工作程序》(见附件1)。规范了电子数据的调取、保管、归还、存档等多个环节,将利用查账软件实施稽查与tfxx设定的流程相结合,为检查人员在实际操作中规范执法、严格程序、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武器。
(四)采用二次开发模式,科学规避项目风险
现代软件工程学实践表明,近一半的项目存在开发延期,预算超支等风险因素。为把项目风险降至最低,项目小组决定大胆创新,参照快速原型法(rapid prototyping)思想进行二次开发。即首先构造一个具备主要功能的查帐软件原型,然后通过对它的不断试用,不断修改,不断扩充完善得到“本地化“的查帐软件。
在这个思想指导下,我们以奇星公司原有的综合性查帐软件为原型,将稽查问题分析转化成查帐软件业务需求,边试用、边细化、边完善,顺利实现了软件的“本地化“。在此基础上,再进行二次开发,成功开发出工业、商业、餐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等六个行业的专业查帐软件,并在各行业的检查中进行了应用,尤其是在餐饮业、所得税汇总缴纳企业的检查中发挥了重要功能。
这种开发模式前期投入小,风险低,非常适用业务需求经常变化的情形,有效跨越了业务人员不懂技术,技术人员不懂业务的鸿沟。
五、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取证是实施稽查的关键环节。查帐软件的电子取证功能集中在数据采集软件上。随着查帐软件的广泛使用,加大电子取证力度,规范电子证据取证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结合以往的数据采集经验,下一步我们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规范电子取证工作:
(一) 强化数据接口,扩大采集范围
目前的数据采集软件已经可以采集近百种300多个版本的财务软件中的数据,涵盖了国内外主流非主流的财务软件,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从我局的实践和其他兄弟省市的案例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可采集数据的国外财务软件偏少;二是对采用新型网际网络架构,服务器不在本地的财务软件难以采集数据;三是对企业自行开发,量身定做、结构复杂的财务软件难以采集数据。
我们将与奇星公司联合,进一步加强对国内外财务软件接口的研发力度。
(二) 保护目标系统,确保取证全面客观
电子取证时,如何划定取证范围,确保取证全面客观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目前实际操作中只对财务软件中的帐套取证,绝大多数情况下已经能满足检查需要,但必要时建议扩大取证范围。稽查人员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的规定对现场可能记录违法行为的物品、数据等证据,经批准后采取封存方式,以备进一步分析。封存前要保护好各种与系统相关的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避免数据丢失。封存对象可以包括:现场的信息系统、各种可能涉及的磁介质、上机记录、命令记录、内部人员使用的工作记录、现场的各种打印输出结果、传真打印件、程序备份和数据备份等。
第二篇: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工作报告
一、开发应用查帐软件的背景和动机
随着会计电算化的迅猛发展,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在近几年的日常工作中,我们的检查人员常常感到会计电算化带给传统手工查帐模式的强烈冲击。就以往相关案件的实际操作过程来看,在对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检查时往往会面对以下难题:首先是稽查人员对会计核算的逻辑性与真实性难以判断。很多财务软件允许设置多个帐套,各帐套之间可以相互传递数据,可以对凭证科目和帐册再加以筛选、过滤,这就为企业设置ab账,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了可能。系统超级管理员还能直接进入任意环节篡改,会计信息失去了传统意义上的不可更改性。其次是财务数据存储方式灵活,易遭转移和销毁。电子帐套可以存在本机硬盘上,也可通过网络存储在其他硬盘、磁带、光盘中。再次是稽查人员获取企业财务软件的基础信息的渠道过窄,虽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但是税务机关往往因为没有相应的运行环境和人员配置而无法试用。这种情况下想在检查前深入了解财务软件的运用情况就受到相当程度制约。最后是信息化环境下对控管、检查企业财务数据的相关法律依据尚欠完善。《征管法》及实施细则没有明确指出税务机关有检查、封存有关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权力。国税发[201*]年47号文虽明确了税务机关有开展电算化检查的权力,但法律位阶低,且对电子取证、电子检查的具体执法程序缺少规定。
因此,我局针对税务检查手段滞后于信息技术发展的现状,转变传统稽查思路,创新税务检查手段,从201*年7月起,将部署地税稽查查帐软件列为跨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一年半来,我们在实践中摸索,在摸索中前进,对稽查信息化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执法程序和管理制度。现就软件开发应用过程中的经验和心得与大家做一个交流。
二、查帐软件的功能特点
无锡奇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多年税务查帐软件的研发经验,其产品已推广应用于全国二十个省(一百多个城市)的稽查局,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我局与该公司联合开发的查帐软件包括数据准备、分析评估、项目检查、帐务检查、成本检测、结果处理、综合管理、帐套管理、基础数据、模型管理、系统功能等11大模块,从每个模块中又散射出若干功能子模块,每个子模块又包括若干功能菜单,主要具有以下功能特点:
(一)采集范围广,可采集近百种300多个版本的财务软件中的数据;采集数据类型多,包括:帐务数据、物流数据、工资数据和固定资产数据;提供了多种采集方法。
(二)提供比较全面的分析方法,层层逼近分析技术和模型项目修正。模型分析功能十分强大
(三)提供分税种项目化检查平台,针对不同税种、不同项目提供相关的检查工作表、检查模型和稽查提示信息帮助检查人员完成项目检查。
(四)提供个人所得税和固定资产的专项检查平台
(五)提供物流数据及成本检查分析方法
(六)提供数据集中管理平台(b/s结构),以实现数据增值应用,加强稽查实施过程监控管理。
(七)可以将企业多个年度的相关数据放在一个检查平台上,并提供跨年、月分析工具,以强化工具的分析功能。
(八)各种分析模型按照行业和不同年度进行设置,加强了分析模型的适用性和软件的伸缩性。对于主要模型的运行结果,内置数据加工功能,提高了模型的准确性。
三、使用查帐软件查帐初见成效
经过一年半来的探索和实践,我们深刻感受到信息高科技对税务检查的有力推动:查帐力度大大增强,案件质量得到切实提高,稽查威慑力明显提升,队伍建设再上一个台阶,内部管理更为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提高效率和准确度,查深查透案件
查帐软件所提供的查帐工具和多样化的模型提高了查帐的工作效率。传统的手工查帐只能从海量凭证中单纯凭经验来抽查,而软件通过科目的名称、凭证的摘要内容、金额等信息,运用查找、过滤等删选手段,能快速地将所需要的信息汇总列示,方便了检查人员进行数据处理;利用软件提供提供的指标分析、报表分析、帐户分析、帐户检测、分录比对和存货检测等模型分析功能,迅速发现异常信息,并通过穿透式阅帐功能帮助稽查人员任意透过总帐看明细帐,透过明细帐直接看记帐凭证,省去了稽查人员到企业大量的原始凭证中去翻找这一烦琐的工作环节。
(二)塑造稽查高科技形象,提升稽查威慑力
利用信息化查账工具,进一步强化了查账手段,可以对多种常用财务软件数据进行导出,也可以多人联合对一个案件同时进行案头分析,拓展了检查的广度和深度。
在使用软件以前,按照传统的查帐方式对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查帐,面对海量的原始单据,调帐费时,费力,如要企业把凭证打印出来可能需要两、三天的时间,一旦遇到企业不配合的情况,工作就难以顺利展开。现在只需带光盘和u盘,稽查人员就可以独立将企业数据采集出来带回去检查,研究,不需要会计从旁协助,企业也不必担心凭证丢失,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查帐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减轻了企业对于税务稽查的抵触情绪,同时也为我们稽查队伍塑造了文明,亲和,高素质,高科技的形象。
据一线检查人员反映,查账软件对企业的会计分录进行全面检测往往只要用几分钟时间,而人工检查起码要两天,效率是后者的十倍以上。税务部门能快速、高效、准确地摸清对方的底牌,极大的震慑了那些企图以高科技手段蒙混过关的不法分子。
(三)规范稽查业务流程,加强队伍监控
查帐软件的使用过程体现了实施检查的业务流程,加上对各税种、各项目计税依据的归集和对查帐过程的记录与控制,使内部管理更为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对检查人员而言,规范了各类工作底稿,检查内容和范围,统一了各类计算标准,实现定式检查。一些扣除比例、扣除限额预先设置好参数(如业务招待费、计税工资限额、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等),一旦归集好计算依据就可自动计算出结果,可以避免检查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造成的误差,在规范检查内容的同时,对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的提高大有帮助。特别是所得税的归集设置的项目,从内容到口径全部与省局的所得税申报表基本一致。这样,对所得税申报缴纳不足的情况,可以直接找出税款差异的原因。
对审理人员而言,能够以查阅人员的身份查阅最原始的帐册数据,从软件应用各模块的记录中可以看出整个查帐过程。审理时就弥补了传统的审理仅审查纸质案卷的缺陷。审理人员可以看出取证是否完整,对“事实清楚“的把握更到位更准确,有效地排除差错。
对领导层而言,事中、事后的工作过程都会在检查帐套内留下记录,可以方便局领导监督、检查稽查工作的全过程。另一方面也提醒和督促检查人员须敬业爱岗,工作精益求精。
(四)提高稽查业务水平
稽查人员要想成功地运用查帐软件开展稽查工作,必须具备基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基本的会计电算化知识。检查干部在使用查帐软件的过程中积累和共享查帐经验,不断接触和加深这些知识的研究和学习,尤其是计算机应用能力,工作即学习,学习即工作,潜移默化地提高了稽查业务水平。
(五)降低稽查成本
电子数据比较容易复制、转储,可减少调帐检查的次数与成本,软件查帐减少了单个企业查帐时间,大大降低了税务稽查成本。
(六)实现数据增值应用
随着查帐软件的不断应用,积累的案件数据会越来越多,查帐软件应提供数据增值利用工具,可以利用这些工具进行各种统计分析,以自动生成相关行业数据,自动修正查帐软件中的相关参数。同时可以将已查案件自动或半自动生成案例库,用以指导类似企业检查或案例学习。
四、开发应用中的几点体会
我们感到上马查帐软件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人、物、财、目标、机器设备、信息等六大因素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要达到最优设计、最优控制和最优管理的目标,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环节必须全程伴随开发过程。这里谈一谈开发应用中的几点体会:
(一)成立强力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开发工作
领导重视,带头参与,上下一心是做好工作的有力保障。我们的做法是:成立了以稽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和市局信息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局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小组,由查帐能手和业务骨干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的测试、应用、二次开发的业务和技术工作。班子成员结构合理,既有综合管理人员,也有专业技术人员,既保证了团队的有效沟通交流,又便于在开发过程中高效灵活地配置人、物、财、机器等各类资源。
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尊重软件开发客观规律,科学统筹,将开发应用工作细化成实施准备、实地采集数据、测试应用、测试应用评估、项目实施等五阶段,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有条不紊地予以实施。
一年多来,我们边开发、边测试、边修改、边完善,分行业、有重点、有针对地对查账软件进行实地测试、应用、比对,充分将稽查经验、方法与计算机信息技术相结合,攻克了财务软件版本繁多、数据接口不统一等难关,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
(二)重视配套队伍建设,人员培训贯穿始终
查账软件应用要求稽查人员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不仅要有丰富的财会、稽查知识和技能,熟悉税收法律法规,而且还应当掌握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掌握数据处理和管理技术。所以我们认为“宁可人等装备,不可装备等人“,决不能等软件出来后再培训干部。局里从开发起始之日就狠抓配套队伍建设,对人员的培训工作贯穿始终。到目前为止,已利用双休日大规模集中培训3次(包括召集市本级全体人员和各县(市)部分人员集中培训1次,市本级全体人员单独集中培训1次,检查人员集中培训1次)。在平时,通过演示性培训,小组讨论,赴企业现场实地培训和互帮互学等形式,使全体稽查人员了解了软件基本框架和主流财务软件的运作模式,逐步掌握了查账软件的基本操作,理解了检查模型设置原理、能熟练应用软件提供的各种查账技巧。
(三)探索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
《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国税发[201*]47号文明确了税务机关有开展电算化检查的权力。这是电子查帐的主要执法依据。然而以上法律条文对电子数据作为稽查证据所涉及的证据完整性、规范性、安全性以及证据使用、储存和保管等方面的具体操作都缺乏详细指导。我局在参考了兄弟单位相关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和本地实际,大胆探索,主动创新,制定了《xx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利用查账软件实施稽查的工作程序》(见附件1)。规范了电子数据的调取、保管、归还、存档等多个环节,将利用查账软件实施稽查与tf201*设定的流程相结合,为检查人员在实际操作中规范执法、严格程序、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武器。
(四)采用二次开发模式,科学规避项目风险
现代软件工程学实践表明,近一半的项目存在开发延期,预算超支等风险因素。为把项目风险降至最低,项目小组决定大胆创新,参照快速原型法(rapid prototyping)思想进行二次开发。即首先构造一个具备主要功能的查帐软件原型,然后通过对它的不断试用,不断修改,不断扩充完善得到“本地化“的查帐软件。
在这个思想指导下,我们以奇星公司原有的综合性查帐软件为原型,将稽查问题分析转化成查帐软件业务需求,边试用、边细化、边完善,顺利实现了软件的“本地化“。在此基础上,再进行二次开发,成功开发出工业、商业、餐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等六个行业的专业查帐软件,并在各行业的检查中进行了应用,尤其是在餐饮业、所得税汇总缴纳企业的检查中发挥了重要功能。
这种开发模式前期投入小,风险低,非常适用业务需求经常变化的情形,有效跨越了业务人员不懂技术,技术人员不懂业务的鸿沟。
五、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取证是实施稽查的关键环节。查帐软件的电子取证功能集中在数据采集软件上。随着查帐软件的广泛使用,加大电子取证力度,规范电子证据取证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结合以往的数据采集经验,下一步我们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规范电子取证工作:
(一) 强化数据接口,扩大采集范围
目前的数据采集软件已经可以采集近百种300多个版本的财务软件中的数据,涵盖了国内外主流非主流的财务软件,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从我局的实践和其他兄弟省市的案例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可采集数据的国外财务软件偏少;二是对采用新型网际网络架构,服务器不在本地的财务软件难以采集数据;三是对企业自行开发,量身定做、结构复杂的财务软件难以采集数据。
我们将与奇星公司联合,进一步加强对国内外财务软件接口的研发力度。
(二) 保护目标系统,确保取证全面客观
电子取证时,如何划定取证范围,确保取证全面客观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目前实际操作中只对财务软件中的帐套取证,绝大多数情况下已经能满足检查需要,但必要时建议扩大取证范围。稽查人员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的规定对现场可能记录违法行为的物品、数据等证据,经批准后采取封存方式,以备进一步分析。封存前要保护好各种与系统相关的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避免数据丢失。封存对象可以包括:现场的信息系统、各种可能涉及的磁介质、上机记录、命令记录、内部人员使用的工作记录、现场的各种打印输出结果、传真打印件、程序备份和数据备份等。
(三) 依照法定程序、科学取证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证据收集。我们觉得将来在取证的执行程序上有必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最好由两个人以上进行提取操作,稽查人员提取电子证据后在文书化的证据材料上签字,并由在场的当事人同时签字确认;二是提交有关取证过程的文字说明材料,注意电子文档的存贮位置、文件名、文件后缀等细节;三是提取的电子证据来源必须与原始计算机和备份硬盘、软盘的编号一致;四是要确定形成时间,注意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上机时间和实际操作时间之间的差异。
常用的固定电子证据的方式不外是打印和拷贝两种。无论采取哪种取证方式,在固定证据后,都应当现场确认,明确电子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情况,包括:案由;参加检查的人员姓名及职务;检查时间、检查地点及检查顺序;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取证方式及取证份数;参与检查的人员签名;提供电子证据的人员签名。特殊情况下,如收集证据时电子文件遭意外损毁或非法篡改、删除的,应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予以协助。
(四) 积极开展电子证据检验鉴定,提高证据法定效力
理论上电子证据通过鉴定才能成为定案的直接证据,税务机关在办理涉及电子证据的案件时,应及时提请法定机构对电子证据进行检验分析。找出电子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客观联系,从而确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性。但是目前省内电子证据鉴定尚欠完善,该项工作开展有相当困难。
(五) 精心存档,确保证据安全
在处理电子证据的过程中,有些案件设计金额较大,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些案件处理后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为保证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和安全性,检查人员要对各个步骤取得的电子证据进行归档,确保安全。因此取证调查时可将备份的介质打上封条,并采用安全措施进行保护。非相关人员不得对存放电子证据的计算机进行操作,相关人员调取证据时不得轻易删除或修改与证据无关的文件,以免引起有价值文件的丢失。
总之查帐软件不仅填补了稽查过程中计算机监控的空白,而且大幅度提高了税务稽查的准确度。另一方面,作为稽查人员必须认识到,查帐软件不是万能的,无法解决所有问题;即使是再科学再先进的查帐软件,要想用好用活,也要求使用人员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扎实的基本功是开展电脑查帐的根本前提。我局的实践表明,积极使用查帐软件进行计算机辅助查账,综合运用其他稽查方法,不失为新形势下促稽查力度、促案件质量、促队伍建设的一条新思路。
第三篇:浅议信息化对税务稽查工作的影响和对策
浅议信息化对税务稽查工作的影响和对策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纳税人运用信息化进行企业管理的程度越来越高,这给税务稽查部门开展稽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不仅大中型企业实行了会计电算化,许多小型企业也使用了财务会计软件,传统的检查纸质账目的手工查账方法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税务稽查工作的需要,加之基层税务部部门信息化建设的滞后性,基展税务稽查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如何改变现有的税务稽查思路和方法,尽快提升税务稽查的水平,有效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成为税务稽查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问题。
一、 会计电算化对税务稽查的影响。
1、财务软件种类繁多,电算化程度高低不同,税务稽查人员难以全面掌握。目前市场上的财务软件有很多种,还有一些行业或企业根据自身的需要开发的专用软件,这些软件在功能上、操作上、数据结构上都不径相同,税务稽查人员难以全面掌握,给税务稽查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2、会计电算化对稽查取证的影响。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税务稽查线索逐渐消失。在手工会计下,稽查线索资料都以书面形式反映,稽查人员可以通过这些可见的线索检查证、账、表之间所反映的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数据如有改动或添加都留有痕迹,通常很容易察觉。会计电算化下的电子文件则不同,其录存的数据内容有可能被改动,而且改动后不易留下痕迹。因此,如何证实这些数据
的原始性及真实性,就成为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对稽查人员业务素质的一种挑战。。
3、会计电算化对税务稽查人员的影响。会计电算化下,对税务稽查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做好对采用会计电算化管理企业的税务稽查,税务检查人员的知识结构和能力需要大幅提高。稽查人员不仅要具有丰富的财务会计、税务稽查知识和技能,熟悉财务、税务法律法规,还应了解掌握计算机知识及其应用技术,掌握数据处理和管理技术,掌握财务会计软件的核算程序、方法和操作。
4、计算机对财务数据自动处理的影响。企业实现会计电算化后,各种数据一旦录入计算机,就可直接进行加工处理、自动汇总生成各种账册及报表,无需人工干预。会计工作从手工的以算帐、记帐为主转移到凭证的录人和审核为主,从而促使税务稽查人员的工作重点也随之改变,即应放在原始资料的收集和审核上。另一方面,如果软件程序中存作假程序,会计信息就会失真,相应增加了税务稽查失误的风险。
二、当前税务稽查信息技术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稽查人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高。就目前基展税务稽查人员,既懂财会知识又懂税收知识,并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知识的复合性人才特别欠缺,很大一部分人不能适应当前税务稽查工作的需要。现在有的稽查人员到企业进行税务检查,看不懂企业的账务,不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只能查一些所谓“白条”;有的只能凭经验查一些简单的税种,不敢去涉及其他较复杂的税种;有的虽然能看懂企业账务,
却不懂计算机操作业务,对那些用会计软件进行账务核算和处理的企业,无从下手。 2、现行电算化条件下,税务稽查过多关注财务信息,实质上仍是传统手工条件下稽查方式的生搬硬套,稽查往往“就账论账”,未能有效利用企业财务软件信息系统的价值,也无法在稽查思想和稽查手段上适应新变化和新情况。而基于财务软件信息系统的稽查始于起步阶段,在账外账、二套帐的情况下,很难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
3、在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稽查人员往往把会计核算软件当做提取财务数据的工具。企业财务软件系统为稽查工作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经营信息,这些经营信息配合企业财务状况,往往能从中挖掘企业更多隐秘行为。而税务稽查人员由于不懂或不熟悉计算机技术,往往不能充分运用企业财务软件系统的数据为稽查所用。
三、信息化时代强化税务稽查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稽查人员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的培训。随着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的加强,税务稽查人员如果只具备原有的手工系统检查的知识,则无法胜任新形势下的税务稽查工作,必须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稽查一线人员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的培训,使广大稽查人员能掌握数据库、会计软件等业务系统的基本操作技能,能够调用被查单位的财务软件系统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2.规范和完善会计软件方面的法规制度。目前,企业财务软件种类繁多,也有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定制的财务软件。各种软件功能纷繁复杂,操作界面和数据库类别格式多种多样,账目、科目设置不
规范,给日常税务稽查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为了便于利用计算机开展税务稽查,很有必要规范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开发和应用,特别是对于企业自行开发应用的财务软件,应重点审查企业财务软件的数据处理流程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留有非法的可供篡改数据的路径,防止企业擅自修改或删除历史数据。
3、积极开发应用电子查账软件。为积极面对现代化企业电子财务软件不断升级改造给税务稽查带来的挑战,要从强化查帐培训入手,根据会计电算化及信息技术发展的形势,加大力度开发利用电子查账软件。杜绝纳税人设置两套内向账、多套账及收入不入账等情形,找出纳税人的涉税疑点,提高税务稽查工作的信息化水来,实现信息管理的有效运用。
4、整合信息资源,达到信息共享。对现有信息进行深度挖掘,通过对各种信息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解读出这些信息中所隐藏着的信号,发现问题,找出原因,进而做出理性的判断,做出相应的对策。同时,加强与国税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达到国地税稽查信息的互用,加强与征收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征收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的良性互动。
5.加强稽查部门与信息中心的联合与协作。目前,稽查部门信息化建设水平受多种因素影响,目前还处于一种相对滞后的状态。依靠稽查自身力量往往难以准确完整的获取所需数据。这就需要信息中心利用技术优势与稽查部门紧密配合,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作用,合理利用资源,集中力量打击企业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
总之,当今社会是信息化社会,税务稽查工作也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税务稽查部门必须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从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的角度出发,加大对税务稽查专用软件的开发和应用,以适应当前迅猛发展的信息化技术,以便充分发挥税务稽查打击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职能作用,规范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税收的应收尽收。
第四篇:会计信息化下的税务稽查研究
会计信息化下的税务稽查研究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形式。随着信息化手段的广泛应用,税务稽查管理及查账软件应运而生,这标志着税务稽查工作走上了信息化管理时代。
一、会计信息化对税务稽查的影响
(一)稽查地点更加灵活,税务稽查效果更加显著。在手工会计中,稽查人员一般采取现场查询方式进行税务审计。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稽查人员可以在企业现场通过电脑查询的方式进行税务审计,这样不仅可以现场答疑,也不易泄密,而且查询的效率和准确性较高;稽查人员也可将相关数据资料通过打印机输出到纸上,以便于税务稽查人员存档;稽查人员还可将数据输出到磁盘上或通过互联网方式取得资料,这样既能方便税务稽查人员快捷地取得数据,又不影响企业日常工作。
(二)会计信息化核算程序和方法对税务稽查的影响
1、会计电算化账务程序的电子化。税务稽查信息化的关键在于有效利用信息资源,通过建立信息应用平台,广泛采集和积累信息,迅速流通和加工信息,有效利用信息。税务稽查信息化同时也是强化管理的过程,通过税务稽查与信息技术运用的结合和相互促进,规范税务稽查业务流程,减少稽查执法的随意性,增强稽查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降低税务稽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促进稽查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税收执法整体水平的提高。但会计信息化是一种先进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财务数据增加、修改、删除都是在计算机上操作,操作可以不留痕迹,给税务稽查带来诸多不便。
2、计算机做账可以使企业设置更多账套。手工会计操作过程中,都是纸介质上的会计内容,企业如果使用电算化管理软件可以建立999套账套,企业财务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多个账套,可以有内部管理使用,也可以有对外报送使用,账套与账套之间可以根据不同需要填写不同的数据。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对以前的账簿或修改、删除、添加财务数据后的账簿进行备份保存。
3、多台计算机建立账套,多人员操作不同账套。会计电算化软件强调的是人、财、物、产、供、销全面结合,会有相应的模板全面综合操作,也会有相应的权限人员进入不同的模块操作。比如,系统管理员对电算化管理软件进行系统操作,财务主管对总账模块操作,仓库主管对存货模块操作等,因为计算机操作,会导致一人身兼数职,人员分工不明确,违反财务规定,影响税务人员稽查工作。企业可能为财务账套设置密码、隐藏服务器或异地设置服务器等,逃避税务监管。
4、会计信息化对税务稽查技术的影响。当前是信息化社会,我国大中型企业基本实现了电算化,相当数量的小型企业也使用了财务软件,一些大型企业集团由于经济和财务的信息量和业务量相当大,传统的稽查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或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税务部门的税务检查要适应高科技发展的要求,将传统的税务稽查方法与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结合,开发出先进的税务稽查账务系统,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税务稽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5、会计信息化对税务稽查人员的影响。电算化税务稽查是对会计、税务、稽查、信息技术与计算机应用相结合的综合,为了应对信息化下管理企业的税务稽查,税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能力需求必须做适当调整,税务稽查人员不但要具有丰富的会计、财务、税务稽查知识和技能,熟悉财务、税务法律、法规,而且应该熟练掌握财务会计软件的核算程序、核算方法和操作要点。
二、会计信息化在税务稽查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软件易做假账,稽查环境更加复杂。与手工会计相比,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中,安全问题是造成税务稽查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两个环节面临安全威胁:一是纳税人会计信息提取数据的操作环节;二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会计信息的保管环节。在操作环节中,操作失误或病毒破坏很有可能造成纳税人会计信息系统崩溃,导致纳税人会计信息的丢失或泄露;在保管环节中,稽查人员是否能够对其取得的会计信息进行有效的保密。纳税人处于安全问题的考虑很可能产生不信任和不配合的心理,使税务稽查的环境十分不利。
(二)会计核算软件版本繁多,稽查人员难掌握、难鉴别。会计软件种类繁多且软件开发的语言、开发工具不尽相同,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的税务稽查人员,很难掌握软件的操作。电算化软件可以灵活地进行备份、恢复,再利用恢复后的账务数据进行数据的调整,很多软件都提供了业务处理过程的反结账、反审核功能,使得会计数据的删除、修改不留痕迹,使稽查人员难以应对。
(三)税务稽查软件的研发相对滞后。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利用计算机辅助税务稽查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会计电算化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在会计电算化软件的研究与开发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审计电算化即直接采用计算机程序对企业财务软件的数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在税务稽查这个专业领域中的运用还远远不够,可以说税务稽查应用软件的研发只是刚刚起步,还不能满足税收稽查工作的要求。
(四)税务稽查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税务干部队伍素质与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速度之间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缺乏既懂信息技术又熟悉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税收业务和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遭遇断层。税务稽查信息化是税务机关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稽查相关数据的采集、处理、应用,提高执法水平,强化管理的过程。税务稽查信息化的同时也是强化管理的过程,通过税务稽查与信息技术运用的相互结合和相互促进,规范稽查业务流程,减少稽查执法的随意性,增强稽查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降低稽查成本,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也可以促进稽查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税收执法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稽查审理缺乏统一标准。现行综合征管软件审理环节中,由于没有对具体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归集,因此无法将法律法规与具体行为进行分类归集并自动结合形成定性处罚监控,造成了审理人员审理定性的随意性,无法对审理行为进行有效监控。
目前,税务综合征管软件及许多地方自行开发的税务应用软件中稽查文书未按照总局统一样式设计,致使各地区稽查文书样式不统一,内容也不能满足总局对稽查工作的要求。各地区自行开发的税务应用软件中,存在着大量自行设计的内部传递文书,用于满足内部业务流转,其作用相似、样式各异、项目参差不齐,并且相关文书没有相互校验功能。软件只提供word模板,必须依靠过去的手工劳动,依赖稽查人员将稽查结果、审理结论录入。
三、应对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一)建立管理机制,加强对会计核算软件的管理。要对会计软件的基本功能、数据输入输出和处理程序、整体运行环境等方面制定规范性要求,如规定会计电算化软件具有自动记录功能,严禁纳税人擅自修改或删除会计数据,必须保留会计数据的修改痕迹,以便于税务稽查人员根据上机日志开展稽查工作;制定统一的通用数据接口,主要是要求各种商品化会计软件之间能实现相互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保证税务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税务稽查人员应参与会计软件的开发,尽早发现会计软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对电算化税务稽查在法律上予以规范。整合现有税收政策和法规,并形成完善税务稽查政策法规信息库,明确法律依据。利用税务稽查政策信息库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对检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统一把握尺度,避免出现对不同企业提出的相同问题适用不同税收政策的情况。
税务机关应与财政部门配合,成立专门的会计电算化推广普及部门,完善会计电算化软件选择的管理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会计电算化软件使用流程,并积极推广税控装置的使用,以规范企业的会计电算化行为和纳税行为。同时,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对实施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是征纳双发的权利和义务。
(三)开发稽查专用软件,提高税务稽查信息化的应用深度。国家税务总局应统一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积极研发稽查软件,使该软件既科学又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在税务稽查实践中逐步得到发展和完善。对目前已存在的税务稽查软件,必须加强税务稽查中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不但要将手工税务稽查的内容、程序和方法等编入计算机中,还要利用网络技术逐步建立一个多渠道、多层次的纵横交错、上下贯通的税务稽查信息港,实现对稽查信息的及时共享和有效利用。
开发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稽查工作全流程监控,提高税务稽查的管理水平。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以《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为基础,覆盖税务稽查工作的下达检查计划、实施税务检查、审理和执
行四个环节,实现对税务稽查工作从开始到结束全流程的监控。通过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可也及时准确地掌握检查计划下达和分配情况、每个检查户的检查进度、各个检察环节的阶段性报告、检查处理结果和执行情况,以及每个稽查部门的补查收入和每个检查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成绩,以实现对税务稽查工作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提高税务稽查查补收入预测的准确度,保证税务稽查工作高效运转。
(四)加强专业理论学习,提高税务稽查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大力组织计算机系统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税控设备以及应用系统的培训。同时,学习西方国家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经验,充分了解自己在信息化条件下的所需,以及怎样选用相适应的信息及网络技术,发挥信息及网络技术的应用。
强化信息管理制度,加强稽查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和保护被稽查单位信息安全方面的教育,确保采集来的信息不被泄露,从而免除被稽查单位对其信息安全的担忧。要求税务机关要合理配置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人员结构,即税务机关不但要有会计和税收专家,也要有信息技术专家、计算机辅助稽查技术的研究开发人员等。
加强单位间的协作,增进稽查软件的实用性。加强国税与地税部门在稽查方面的信息共享,及时掌握相关稽查部门的检查情况,以便于互通信息,提高稽查的工作效率。
总之,会计信息化的迅猛发展给传统的税务稽查带来了新的挑战,也是给新时期税务管理工作带来变革的机遇。税务稽查应尽快适应这种变化,主动出击,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自身学习,掌握先进电子技术,建立现代化的税务稽查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新环境下税务稽查的系列问题,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管理。(作者:王婷华 )
第五篇:税务稽查工作鉴定
我叫xx,到税务处工作已经有一年了,回顾在税务处一年来的工作感慨颇多,我稽查三科的同志们在三个代表思想的指引下,在分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下,胜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鉴定如下:
一、强化“稽”字 认真履行职能
xx年的税收任务对于我局来说十分艰巨,摆在我科面前的稽查任务也非常沉重,全年共给我科下达稽查户数200多户,稽查任务100万元。为了完成这些硬指标,我科全体同志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我科根据年初工作会议上的“五要”(1、税费收入要确保,2、征管手段要优化,3、科技兴税要到位,4、党风建设要严明,5、文明服务要优化)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了稽查工作。我科的稽查对象大多是注销、变更企业,特别是注销企业有两种原因:一是无力经营,二是合并改制。把握好注销企业的最后一关,防止税款流失是我们的重要任务。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动态稽查、询问稽查、比较稽查、信息稽查、关联稽查等方法,将每一户接受稽查的企业的纳税情况按税法规定和稽查操作规程作了全方位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分局审理委员会汇报,按照审理委员会的意见进行处理。
税务稽查是打击偷漏税的最直接的手段之一,其基本职能有稽审、监控、惩处、督导、促收等,我们在稽查时有效的将这些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
二、着眼“稳”字 确保收入完成
由于目前我区企业的经营情况不是很好,经济效益下滑,资金周转不畅,导致税收收入很难完成。税收收入是我们工作的中心,市局考核收入计划按平均进度考核,这就要求我们稽查科在完成任务时也要跟上分局的步伐,每当查补出税款时,我们就立即组织入库。由于企业有困难,总想一拖再拖,我们就再三做工作,采取“说破嘴、跑断腿”穷追不舍的工作态度催缴入库,保证了全局一盘棋的步伐。
三、狠抓“素”字 解决营养不良
干部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反映着稽查质量的高低,为了保证稽查质量,我科的同志们在跟上分局的业务学习的同时,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结合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自己每天抽出半个小时的时间“充电”,着重解决工作中急用的知识,掌握最新的税收动态,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通过学习每个人的查帐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使大家在提高工作能力方面收益匪浅。我国以加入wto,我们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否则将被时代所淘汰。在做好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没有放松政治理论的学习。今年我们着重学习了xx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了xx“7.31”讲话以及在“十六大”上的报告,提高了我们每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一系列政治业务学习,每位同志的自身素质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稽查业务更加精通了,税收政策、法规掌握更加准确了,执法程序更加规范了,政治立场更加坚定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力求“准”字 贯彻税收政策
在贯彻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力求准确,我们按照分局制定的“四无”承诺,准确无误地加以贯彻,我们利用稽查工作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具体落实不走过场;在稽查质量上力求准确,“准”在稽查当中很重要,它是稽查结果的综合体现,我们在实施稽查前,先对被查企业纳税情况进评估,找到最佳切入点。实施稽查时,为了政策掌握的准确,我们还经常咨询综合科的同志,求得帮助,一年来我们稽查过的企业没有因我们的稽查结果而发生争执。
五、 推进“优”字 提高服务水平
经过几年的“双评”工作,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了优化服务意识,我们时刻没忘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纳税人作为出发点,改变了过去只注重要求纳税人履行义务、忽视纳税人权利,只注重行使征税权利、忽视对纳税人服务的倾向,我们摆正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增强了服务意识,将服务寓于稽查中,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与支持,从而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不忘“廉”字 树立地税形象
清正廉洁、务实高效,是我局的治局方略,我们严格按照分局年初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级负责一级。一年来,我们认真参加分局的各类廉政建设活动,认真学习关于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收看廉政教育片,做到了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平时我们还结合每个季度的廉正写实,全体同志重温自己所写的廉洁自律保证书。全年累计拒吃请10余次,还谢绝了礼金。我们的做法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七、提高“率”字 增强稽查质量
考核指标中,对选案中标率、查补入库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分别要求达到60%、80%、10%、100 %。表面上简单的数字,实际上标准是非常高的,这就要求我们在稽查中既要高标准又要严要求。稽查中我们不论税种大小税额多少,都认真对待一丝不苟,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没少得罪人,尽管如此,我们也乐此不疲任劳任怨。正是有了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才保证了稽查质量。
八、 突出“严”字 遵守规章制度
我局是全国税务系统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是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分局的要求是非常严的,各项规章制度较细,平时考核又多。为了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我们全科同志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严”字当头,与局领导班子保持一致,时常温习税务干部的要求和标准,全年没有发生违规现象。
九、强调“宣”字 普及税法知识
宣传税法是我们的一项工作内容,今年四月税法宣传月期间,我科负责了两幅大的宣传条幅,接到任务后,我们立即行动,克服了诸多困难,圆满地完成了任务。此外,我们还负责了市局税法宣传的部分工作,得到了市局领导的肯定。平时,我们在稽查时也不忘税法的宣传,随时随地解答一些人的咨询,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十、其他方面
1、地域管理,我们担负电力办事处,尽管路途比较远,天气寒冷,我们照样按照分局的要求做好地域户籍管理,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告有关科室。
2、临时工作,我们对局里安排地临时工作,积极按时间、按规定保质保量完成。
3、存在的不足,我们的稽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我们的检查表及文书的制作还需下大力气,这些都是我们今后需努力的地方。
税务稽查处一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但是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努力,肯定能够为税务稽查处开创出一个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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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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