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自治区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的报告
自治区创争活动领导小组:
近年来,公安厅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方式方法,引导广大民警形成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实现我区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坚强思想保证。现将开展创建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建设学习型组织的制度。公安厅积极总结历年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活动的经验,编制《公安厅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公安厅开展“机关党的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公安厅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厅机关组织开展读书学习活动的安排意见》等,进一步明确创建活动的内容、目标、责任、考核,推进“创争”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定期务虚,保证集体学习的次数,提高学习质量。健全党员个人自学制度,制订学习计划和目标,强化党员民警的日常学习,激发自学的动力。健全学习考核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建立学习考核、学习交流、学习通报等理论学习机制,推动各党支部(党总支)组织本部门党员民警职工进行专题学习。
(二)完善建设学习型组织的方法。按照“党的建设年”和“创争”活动的各项要求,公安厅机关把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作为带动各党支部(党总支)集中学习和广大党员民警职工个人自学的有效载体。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和中心任务,厅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年不定期组织12次集中学习。加强和改进专题调研活动,各级党组织结合各警种的实际,在实践中加强学习,不断扩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积极探索富有时代特点的新方式,采取多种形式抓学习,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员、学习型干部创建活动,促进全年的学习,以学习的效果推动本部门的发展,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推动事关群众利益问题的解决,推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管理工作。
(三)探索建设学习型组织的途径。公安厅机关认真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运动会、有奖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活动、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等广大党员民警喜闻乐见的手段,特别是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不断丰富完善学习型组织建设工作抓手。围绕“五一”、“七一”等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组织开展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民族团结和军民团结等方面的专题学习教育,增强民族认同感。把建设活动与创建“党建示范点”、“功能型党小组”、“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以及开展“爱岗敬业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内容。同时以生动有益的文体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推动警营文化的发展,营造和谐的公安工作环境。
(五)拓展建设学习型组织的平台。一是搭建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区直机关党校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新任党支部书记培训,举办新任处级廉洁从政学习班。二是搭建学习平台,充分运用公安厅机关“周末讲坛”,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加强学习交流,开阔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厅机关“读书月”活动,落实党员民警“三个一”学习要求。三是搭建竞赛平台。围绕提高工作能力和岗位技能,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知识型干部的岗位技能竞赛、巾帼岗位标兵等活动。四是搭建信息平台。不断完善“机关党建”、“文明机关”、“公安博客”园地,充分发挥现代网络信息载体的功能,畅通信息渠道。四是搭建交流平台,深入开展“普通党员讲党课”活动,加强党员民警之间的学习交流,增进情感沟通,强化学习效果。五是搭建共建平台,与银川金凤区五里水乡等社区结对子,开展共建活动,向人民群众学习。
(六)强化建设学习型组织的督导。公安厅机关党员占全厅民警职工总数的98%。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民警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要相结合,分别提出相应的任务和要求。经常了解各级党组织的学习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把各警种开展“创争”活动情况纳入公安厅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年中有检查、有落实,年底有总结、有考核。努力做到“创争”活动思想到位,形成共识;领导到位,狠抓落实;工作到位,不走过场;措施到位,有章可循;资金到位,硬件达标,不断激发厅机关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七)探索建设学习型组织的长效机制。公安厅机关在党员民警中牢固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团队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始终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认真解决真学、真信、真懂、真用的问题,以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带动党员民警的学习。不断完善党组织集体学习、党员个人自学、集中培训、课题调研、主题教育、成果转化等长效机制。贴近党员民警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总结推广新经验,使学习由“软任务”向“硬约束”转变、由“抓活动”向“促常态”转变,由“建机制”向“见成效”转变,努力建设书香机关,为基层树标杆作表率。
二、主要成效
(一)提升了党员民警的思想政治素养。通过深入开展“创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念,转化为警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真挚情感,增强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增强了厅机关民警队伍的工作效能。通过深入开展“创争”活动,厅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的创先争优意识明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广大党员民警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明显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厅机关民警队伍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明显好转,各项工作不断取得突破。
(三)深化了公安厅机关党的建设的效果。通过深入开展“创争”活动,充分发挥了厅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各级党组织真正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模范。增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切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以优良党风促政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四)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厅机关各级党组织把开展“创争”活动,同研究解决本部门在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研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始终关注群众的安危冷暖,不断提高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维护稳定的本领,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创建“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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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创争活动领导小组:
近年来,公安厅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方式方法,引导广大民警形成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实现我区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坚强思想保证。现将开展创建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建设学习型组织的制度。公安厅积极总结历年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活动的经验,编制《公安厅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公安厅开展“机关党的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公安厅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厅机关组织开展读书学习活动的安排意见》等,进一步明确创建活动的内容、目标、责任、考核,推进“创争”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定期务虚,保证集体学习的次数,提高学习质量。健全党员个人自学制度,制订学习计划和目标,强化党员民警的日常学习,激发自学的动力。健全学习考核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建立学习考核、学习交流、学习通报等理论学习机制,推动各党支部(党总支)组织本部门党员民警职工进行专题学习。
(二)完善建设学习型组织的方法。按照“党的建设年”和“创争”活动的各项要求,公安厅机关把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作为带动各党支部(党总支)集中学习和广大党员民警职工个人自学的有效载体。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和中心任务,厅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年不定期组织12次集中学习。加强和改进专题调研活动,各级党组织结合各警种的实际,在实践中加强学习,不断扩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积极探索富有时代特点的新方式,采取多种形式抓学习,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员、学习型干部创建活动,促进全年的学习,以学习的效果推动本部门的发展,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推动事关群众利益问题的解决,推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管理工作。
(三)探索建设学习型组织的途径。公安厅机关认真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运动会、有奖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活动、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等广大党员民警喜闻乐见的手段,特别是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不断丰富完善学习型组织建设工作抓手。围绕“五一”、“七一”等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组织开展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民族团结和军民团结等方面的专题学习教育,增强民族认同感。把建设活动与创建“党建示范点”、“功能型党小组”、“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以及开展“爱岗敬业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内容。同时以生动有益的文体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推动警营文化的发展,营造和谐的公安工作环境。
(五)拓展建设学习型组织的平台。一是搭建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区直机关党校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新任党支部书记培训,举办新任处级廉洁从政学习班。二是搭建学习平台,充分运用公安厅机关“周末讲坛”,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加强学习交流,开阔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厅机关“读书月”活动,落实党员民警“三个一”学习要求。三是搭建竞赛平台。围绕提高工作能力和岗位技能,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知识型干部的岗位技能竞赛、巾帼岗位标兵等活动。四是搭建信息平台。不断完善“机关党建”、“文明机关”、“公安博客”园地,充分发挥现代网络信息载体的功能,畅通信息渠道。四是搭建交流平台,深入开展“普通党员讲党课”活动,加强党员民警之间的学习交流,增进情感沟通,强化学习效果。五是搭建共建平台,与银川金凤区五里水乡等社区结对子,开展共建活动,向人民群众学习。
(六)强化建设学习型组织的督导。公安厅机关党员占全厅民警职工总数的98%。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民警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要相结合,分别提出相应的任务和要求。经常了解各级党组织的学习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把各警种开展“创争”活动情况纳入公安厅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年中有检查、有落实,年底有总结、有考核。努力做到“创争”活动思想到位,形成共识;领导到位,狠抓落实;工作到位,不走过场;措施到位,有章可循;资金到位,硬件达标,不断激发厅机关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七)探索建设学习型组织的长效机制。公安厅机关在党员民警中牢固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团队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始终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认真解决真学、真信、真懂、真用的问题,以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带动党员民警的学习。不断完善党组织集体学习、党员个人自学、集中培训、课题调研、主题教育、成果转化等长效机制。贴近党员民警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总结推广新经验,使学习由“软任务”向“硬约束”转变、由“抓活动”向“促常态”转变,由“建机制”向“见成效”转变,努力建设书香机关,为基层树标杆作表率。
二、主要成效
(一)提升了党员民警的思想政治素养。通过深入开展“创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念,转化为警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真挚情感,增强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增强了厅机关民警队伍的工作效能。通过深入开展“创争”活动,厅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的创先争优意识明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广大党员民警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明显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厅机关民警队伍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明显好转,各项工作不断取得突破。
(三)深化了公安厅机关党的建设的效果。通过深入开展“创争”活动,充分发挥了厅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各级党组织真正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模范。增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切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以优良党风促政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四)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厅机关各级党组织把开展“创争”活动,同研究解决本部门在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研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始终关注群众的安危冷暖,不断提高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维护稳定的本领,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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