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袁组通〔201*〕61号)文件要求,凤凰街道领导班子围绕苏荣案余毒五个方面,紧紧围绕苏荣案的深刻教训及恶劣影响,聚焦“四个意识”,联系街道班子成员实际,并结合近期发生在我区天台镇鲁槎村、彬江镇船坊村事件,通过查摆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丧失政治立场、不守政治规矩的余毒方面。一是宗旨意识不够牢固。部分班子成员思想受到社会的变革、经济的发展、观念的混杂等因素影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没有根深蒂固,开展精准扶贫、垃圾分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与群众密切相关工作的主动性不足、积极性不高,疏远了与群众的关系。二是不能时刻以党章党规约束自己。学习党章党规不够深入,一知半解,对部分内容学习不深入、掌握欠缺,以至于对照执行、表率示范不够。比如在上交党费方面,有少数班子成员每次都要提醒后才想起来,不能坚持按月上交党费;三是以党的理论指导实践有待提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钻细研不够,不能结合本街工作实际,抓好转化提升,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存在较大差距。
(二)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的余毒方面。少数班子成员对管党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重发展、轻党建”、“重业务、轻党务”的思想误区,片面地认为从严治党是“软任务”,是务虚工作,对如何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主动思考不多,把过多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谋划部署的少,很少过问分管战线党建工作。同时对支部书记的思想教育还有待加强,各个支部的支部书记都年龄结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并普遍存在对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新目标的认识和理解不足,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和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都迫切需要党工委进一步加强对各个支部书记的思想教育,提升他们的党建责任意识和党务工作水平,使他们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观念,切实履行起支部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任人唯亲、搞团团伙伙的余毒方面。大多班子成员能够始终强化政治意识,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维护班子内部团结,不存在搞小团伙、小山头、小圈子的问题。但深入反思,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用权上有一定程度的模糊认识。在内心深处,对事业岗位、职务权力仍存有认识偏差。二是工作中有一定程度的本位主义思想,有时单纯从部门“小圈子”考虑问题。三是用人上有一定的照顾倾向,自己深知干部打拼奋斗的不易,总体上能够一碗水端平,但有时存在“团体利益”思想,个别干部调整使用,明知不符合“杠杠”,还是想办法协调争取;干部交流,总想着不能吃亏,有时把交流变成了交换。
(四)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的余毒方面。一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还需强化。班子成员自身都能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但从更高的标准来看,监督工作人员执行八项规定的力度不够,在公务接待中虽能严格遵守用餐标准,但偶尔也会因来客比较熟悉或涉及部门比较多,而有不够节俭和陪客人数较多的现象存在。二是对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约束还不够严格。虽然,领导班子各位同志平时对自己要求很严格,但在对身边工作人员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等方面做得还不够。平时满足于对身边工作人员一般性的教育监督,在从思想深处进行根本性的教育引导上做得还有欠缺。
(五)大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的余毒方面。一是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强。学习态度不端正,学风不实,被动学简单学,存在以干挤学、以干带学的现象。二是钉钉子的劲头不足。工作抓落实有时前紧后松、不深不细。尤其是对照近期发生在我区天台镇鲁槎村、彬江镇船坊村事件,对重点工作开始部署安排的非常严格,但过后没有及时跟进调度,没有有效的推进措施,导致工作在落实上打折扣。比如:涉及棚改的征地工作后期进展比较慢,精准扶贫中对贫困户产业扶贫不是很实等等。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剖析
1.理论武装不全面。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不强,没有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以忙碌为借口,以工作为理由,没有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虽然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但成果转化不快,且存在“挑食”主义,对工作联系紧密的内容更关注,对其他领域的内容就不求甚解,导致对新思想、新理念掌握不够、运用不足。
2.宗旨意识不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没有树牢,群众路线没有长期坚持,与群众打交道少了,谈心交友更少,没有沉下心去,了解问题的难点,影响了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进程。
3.勤勉自律不严谨。能够抵御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拒绝各种各样的围猎,但是时刻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约束自己不够。党性修养有待加强,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做得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运用不足,导致受了余毒的影响。坚持自警、自省、自律不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率示范作用不强,在某些细节放松了要求。
4、推动落实不强劲。担当意识不强,内心有图安逸、怕吃苦的想法,满足于完成任务、应付检查,对一些矛盾不敢抓、问题不敢管,还存在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对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理想信念淡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下的功夫还不够。党员领导干部“头雁”意识不强,表率作用发挥不到位,没有把责任担起来,把责任落实下去。
三、整改举措和今后努力方向
1、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早查证、早惩处、早问责。不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要求,抓早抓小抓预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3、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从苏荣案的教训警示中和近期发生在我区天台镇鲁槎村、彬江镇船坊村事件中,进一步认清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带来的巨大危害。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切实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中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任前公示等各环节工作,让“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
4、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弘扬“敢担当、善作为”精神,经常深入一线调研,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主动帮助排忧解难。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各项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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