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杨陵区消防中队“条令条例学习月”及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查摆剖析及整改措施
杨陵区公安消防中队
条令条例学习月及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查摆剖析及整改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好支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部队战斗力,增强部队凝聚力及中队官兵条令条例意识和尊纪意识,努力实现警容严整、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管理严格的目标,中队根据支队文件精神,在中队内部积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条令条例学习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管理,而且强化了官兵行为规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存在的问题
1、 条令条例意识不强,个别同志认为条令条例学习是走过场,过了就没意义了,思想上不能高度重视,没有真正总结学习条令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个别同志作风松散,纪律观念淡薄。只要体现在集合站队,人总是拖拖拉拉,干工作总是找客观理由,不去动脑子,不去想办法,不能树立牢固的法律观念,有时还有违反纪律的现象。
2、 一日生活制度坚持不好。有极少数同志不能按时起床,不能按时就寝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中队干部找其谈心,总是找客观理由。
3、 个人奉献意识淡薄,集体观念不强。总是把个人的利
益放在首位,对集体利益漠不关心,总想到自己,从不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总以为自己完美无缺,存在严重的骄傲自满心理。
二、 整改措施
1、 加强条令条例的学习,教育全体官兵端正态度,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强化条令意识。
2、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对法律,纪律条令的学习。时刻以条令条例严格要求部队,把法律、纪律条令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学习来抓。
3、 严格落实好一日生活制度。干部要做好传、帮、带的作用,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教育、督促,做好教育,勤检查,确保一日生活制度的落实。
4、 加强爱国奉献教育,组织观看大量的爱国教育影片,使他们树立牢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不断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杨陵区公安消防中队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杨陵区公安消防中队
条令条例学习月及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查摆剖析及整改措施
杨陵区公安消防中队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第二篇:2.21条例条令学习
时间:201*.2.21
地点:会议室
授课人:蒋雨宏
方式:集中授课、自学交流讨论
内容:日常制度
第一百七十一条 《连队要事日记》由连值班员于当日就寝前填写完毕。
连首长应当逐日检查《连队要事日记》填写情况并签字。
第一百七十二条 连队其他登记统计的内容,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规定。
第五节 请假销假
第一百七十三条 军人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军人在执勤和操课(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第一百七十四条 请假1日以内(不远离驻地,不在外住宿)的,士兵由连首长批准,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
严格按照比例控制请假外出人数。休息日和节假日连队外出人员占现有人数的比例: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部队和边防、海防部队一般不超过5%;内地驻防部队一般不超过10%;执行其他任务的部(分)队、舰艇部(分)队和担负日常战备值班任务的航空兵部(分)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执行办法,由师以上首长根据部队任务和所处环境规定。
士兵请假外出时,由连值班员负责登记,检查着装和仪容,交代注意事项,发给外出证(式样见附录十);归队后,必须向连值班员销假,并交回外出证。连值班员应当将外出人员的归队情况,报告连首长。
士兵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外出时,通常2人以上同行,并指定负责人。
家住部队驻地的未婚军官,因特殊事由利用休息日或者节假日请
假回家的,必须于当日晚饭前归队。其他时间因故请假回家,累计时间从年度正常假期中相应扣除。
第一百七十五条 请假1日以上的人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符合探亲假(休假)条件的军官和士兵,应当根据部队任务、人员在位率和工作情况,分批给予安排;部队副团职以上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正营职以下军官由旅(团)的首长批准;机关、院校的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士兵由营的首长批准并报旅(团)备案;
(二)军官或者士兵按照规定已经探亲或者休假的,一般不再准假;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时,正营职以下军官和士兵由旅(团)的首长批准,副团职以上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并报上级首长备案,院校学员由院校首长批准,其假期不得超过10日(不含途中往返时间);
(三)请假人员外出,直接首长应当向其交代外出期间注意事项,规定归队时间;请假人员归队后,必须向直接首长销假并汇报外出情况。
第一百七十六条 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以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应当予以追究。
第一百七十七条 对伤、病人员,根据伤、病情况或者医务人员的建议,给予半休或者全休。
第一百七十八条 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部队紧急战备需要召回时,请假、休假的人员应当立即归队。
第六节 查铺查哨
第一百七十九条 连队应当组织军官查铺查哨,每夜不少于2次,其中1次必须在23时30分至次日5时之间进行。
营首长每周查铺查哨不少于2次,旅(团)首长和机关每周查铺查哨不少于1次,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查铺查哨,并不定期地检查连队执行查铺查哨制度的情况,适时进行讲评。
集中居住的营,必要时也可以统一组织全营军官连续查铺查哨。担负作战任务的部队和边防、海防部队,其他部队在必要时,应当增加查铺查哨次数。舰(船)艇部队的查铺查哨,按照有关条令、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八十条 查铺查哨的内容
(一)人员在位和睡眠情况;
(二)武器、服装、装具的放置是否符合战备要求;
(三)取暖设备是否符合防火和防煤气中毒的要求;
(四)卫兵(哨兵)履行职责情况,使用口令是否正确;
(五)重要部位(目标)的安全情况。
第一百八十一条 查铺时,动作要轻,注意不影响士兵睡眠。查哨时,应当及时回答哨兵的口令和询问,严禁采取隐蔽的方法接近哨兵。查铺查哨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每次查铺查哨的情况,应当进行登记。
第三篇:条令条例五十题
1、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和历史使命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
2、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以毛泽东军事思想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是军队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其基本任务是:使每个军人明确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军队良好的内外关系,建立正规化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保证军队圆满完成任务。
4、中国人民解放军管理教育工作优良传统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官兵一致,尊干爱兵,发扬民主,依靠群众,严格要求,赏罚分明,说服教育,启发自觉,公道正派,不分亲疏,艰苦朴素,廉洁奉公,干部带头,以身作则,团结同志,严肃活泼,拥政爱民,军民团结。
5、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誓词的内容是什么?
答:我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我宣誓: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苦练杀敌本领,坚决完成任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军队。
6、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应遵循的五项原则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必须坚持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必须坚持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坚持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坚持继续和发扬优良传统。
7、军人相互间是什么关系?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不论职位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
8、军人敬礼分哪几种类型及基本要求?
答:军人敬礼为举手礼、注目礼和举枪礼。着军服戴军帽或者不戴军帽,通常行举手礼;携带武器装备不便行举手礼时,可以行注目礼。举枪礼仅限于执行阅兵和仪仗任务时使用。
9、军人相互间的称呼是如何规定?
答:军人之间通常称职务,或者姓加职务,或者职务加同志。首长和上级部署和下级以及同级间的称呼,可以称姓名或者姓名加同志,下级对上级,可以称首长或者首长加同志。在公共场所和不知道对方职务时,可以称军衔加同志或者同志。
10、内务条令规定官兵间应保持什么样的关系?
答:官兵关系是军队内部关系的基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必须按照官兵一致的原则,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同心协心地完成任务。
11、军人在哪些时机与场合不敬礼?
答:在实验室、机房、厨房、诊室等处进行工作时;
正在操作兵器和位于射击、驾驶位置时;
进行文体活动和体力劳动时;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
在浴室、理发室、餐厅、商店时
着便服时
其他不便于敬礼时机和场合。
12、军人着装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军人必须按照规定着军服,保持军容严整。(1)、严格按照授予军衔的命令佩带军衔标志;(2)、严格按照规定佩带帽徽、肩章、军种(专业技术)符号、领花等;(3)、军人着军服时,应当戴军帽。戴大檐帽、作训帽时,男军人帽檐着缘与眉同高,女军人帽稍向后倾;戴(绒)皮帽时,护脑下缘距眉,男军人为一指,女军人为二指。水兵帽稍向后倾,帽墙下缘距右眉一指,距左眉两指,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士兵大檐帽风带不用时应当拉紧并保持水平。大檐帽、水兵帽松紧带不用时,不得露于帽外;(4)、军服应当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不得混穿。不得在军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扣好领钩、衣扣。着长袖衬衣(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军服内着毛衣、绒衣、棉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着礼服、夏常服时,必须内着配发的衬衣,系配发的领带。着冬装时,内衣领不得高于军衣领,女军人内衣领外露部分颜色应当与军服颜色相近。长、短袖制式衬衣与夏裤、裙配套穿着时,通常戴贝雷帽,不系领带不扣第一个纽扣,礼仪场合戴大檐帽,系领带。(5)、操课和集体活动时通常着军鞋。着便鞋(含凉鞋)时,只准穿黑、棕色鞋(女军人可以着浅色凉鞋),鞋跟高度男军人不超过三厘米,女军人不超过四厘米。除工作需要和洗漱外,不得着拖鞋、赤脚和赤脚穿鞋。(6)、作战、训练、施工、体力劳动时,通常着作训服;其他时机和场合通常着常服;参加集会、检(校)阅和外事活动时的着装,按照主管(主办)单位规定执行。(7)、参加执勤、操课、检(校)阅或者携带武器、战斗装备时,通常扎外腰带,其他时机场需扎外腰带时,由团以上单位首长规定。(8)、季节换装时间和着装要求,由师以上单位首长规定。城市驻军由警备工作领导机构统一规定。(9)、担负施工、生产、营建等任务的部队(分队)和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人,工作时间通常着工作服或者便服。(10)、军人非因公外出,女军人怀孕期间和给养员外出采购时,应当着便服。(11)、军服以及帽徽、肩章和军种(专业技术)符号、领花等专
用标志不得变卖,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非军人。军人退出现役时,专用标志一律上交。
13、戴军帽时有何要求?
答:军人着军服时,应当戴军帽。戴大檐帽、作训帽时,男军人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女军人帽稍向后倾;戴(绒)皮帽时,护脑下缘距眉,男军人为一指,女军人为三指。水兵帽向右倾,帽墙下缘距右眉一指,距左眉两指。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士兵大檐帽风带不用时应当拉紧并保持水平。大檐帽、水兵帽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
14、对军人举止有何要求?
答:军人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15、内务条令规定军人不得到哪些场所进行消费娱乐?
答:军人不得到地方的酒吧、网吧、发廊、按摩室、桑拿浴室、录象厅、歌舞厅和电子游艺厅等场所消费娱乐。严禁军人涉足不健康场所。
16、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
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
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17、纪律要求每个军人必须做到什么?
答:(1)、听众指挥,令行禁止;(2)、严守岗位,履行职责;(3)、尊干爱兵,团强者友爱;(4)、军容严整,举止端正;(5)、提高警惕,保守秘密;(6)、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7)、廉洁奉公,不谋私利;(8)、拥政爱民,保护群众利益;(9)、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10)、缴获归公,不虐待俘虏。
18、队列纪律的内容是什么?
答: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姿态端正,军容严整,精神振作,严肃认真;
按照规定的位置列队,集中精力听指挥,动作迅速、准确、协一致;
保持队列整齐,出、入列应当报告并经允许。
19、实施奖励的目的、原则和项目是什么?
答:奖励的目的在于维护纪律,鼓励先进,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保证作战、训练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奖励应当坚持下列原则:(1)、严格标准、按绩施奖;(2)、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3)、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1)、嘉奖;(2)、三等功;(3)、二等功、(4)、一等功、(5)荣誉称号。
20、实施处分的目的、原则和项目是什么?
答:处分的目的在于严明纪律,教育违纪者和部队,加强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处分应当坚持下列原则:(1)、依据事实,惩戒恰当;(2)、惩前毖后,治病救人;(3)、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士兵的处分项目:(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降职或者降衔(衔级工资档次);(6)、撤职或者取消士官资格;
(7)除名;(8)、开除军籍。对军官、文职干部的处分项目;(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降职或者降衔(衔级工资档次);(6)撤职;(7)、开除军籍。
21、当听见首长呼唤自己时如何去做?
答:军人听到首长和上级呼唤自己时,应当立即答“到”。回答首长问话时,应当自行立正。领受首长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当回答“是”。
22、升国旗、奏国歌时军人有哪些礼节?
答:升国旗时,列队军人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礼,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文职干部,行举手礼;单个活动的军人,应当自行立正,着军服时行举手礼,着便服时行注目礼。奏唱国歌时,应当自行立正。
23、军人佩带警衔、帽徽、肩章、领花时有何规定?
答:帽徽:大檐帽、水兵帽、绒(皮)帽佩带5厘米大帽徽,钉于帽徽孔:作训帽佩带3.5厘米小帽徽,钉于帽瓦前中央线上,帽徽下缘距装饰(风)带上缘1厘米。
肩章:军官、学员、士官着常服、礼服、大衣时,佩带硬肩章;着制式衬衣、作训服时,佩带软肩章。义务兵一律佩带套式肩章。
24、着装时对鞋有什么要求?
答:操课和集体活动时通常着军鞋。着便鞋(含凉鞋)时,只准穿黑、棕色鞋(女军人还可以着浅色凉鞋),鞋跟高度男军人不超过三厘米,女军人不超过四厘米。除工作需要和洗漱外,不得着拖鞋、赤脚和赤脚穿鞋。
25、军人着便服是如何规定的?
答:担负施工、生产、营建等任务的部队(分队)和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人,工作时间通常着工作服或者便服;军人非因公外出,女军人怀孕期间和给养员外出采购时,应当着便服。
26、条令中对警服和专用标志有何要求?
答:军服以及帽徽、肩章和军种(专业技术)符号、领花等专用标志不得变卖,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非军人。军人退出现役时,专用标志一律上交。
27、条令中对军人仪表有何要求?
答:军人头发应当整洁。男军人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蓄发(戴假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
过1.5厘米;女军人发辫不得过肩,女士兵不得烫发。军人染发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的颜色。军人不得纹身,着军服时,不得化妆,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得围围巾,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和饰物,不得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首饰。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28、对军人佩带寻呼机、手机是如何规定的?
答:除工作需要并经师(旅)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外,军人不得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等通信工具。经批准持有移动电话、寻呼机的军人,在办公场所或参加会议、训练以及其他集体活动时,应当将移动电话、寻呼机关闭。
29、军人请假外出的批准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请假一日以内(不远离驻地,不在外住宿)的,士兵由连首长批准,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请假一日以上的人员,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符合探亲假(休假)条件的军官、士兵应当根据部队任务,人员在位率和工作情况分批给予安排。(2)、军官或者士兵按照规定已探亲或者休假一般不再准假,因特殊事由须请假时,营以下军营和士兵由团(旅)首长批准,团以上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上级首长备案,院校学员由院校首长批准,其假期不得超过十天 (不含途中往返时间)。(3)、请假人员外出,直接首长应当向其交代外出期间注意事项,规定归队时间。请假人员归队后,必须向直接首长销假并汇报外出情况。
30、军人外出有哪些要求?
答:军人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归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军人在执勤、操课和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士兵请假外出时,由连值班员负责登记,检查着装和仪容,交代注意事项,发给外出证,归队后,必须向连值班员销假,并交回外出证,连值班员应当将外出人员的归队情况,报告连首长。
31、点验的目的、内容是什么?
答:点验是部队编制、实力、战备和安全状况的全面检查。团、旅每年应当进行1―2次点验,师以上单位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点验。点验的内容是:(1)、执行编制的情况;(2)、装备和物资的数量、质量、保管、维修、保养情况;(3)、人员的健康和卫生状况;(4)、装备、物资“三分四定”落实情况和携行能力;(5)、个人物品。
32、厨房值班员由何人担任?其职责是什么?
答:连队设厨房值班员,由副班长和指定的士兵轮流担任,受连值班员领导,其职责:(1)、验收购买的食物,并在单据上签字;(2)、监督按照就餐人数做饭,在给养逐日消耗登记凭证上签字,并于晚饭时向全连宣布当日消耗;(3)、督促炊事人员按时做好饭菜;(4)、督促炊事人员搞好个人卫生,检查并协助搞好食堂卫生;(5)、通知炊事人员做病号饭和给执勤、外出人员留饭。
33、为什么要制定《纪律条令》?
答:为了维护和巩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正确实施奖惩,保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军队实际,制定本条令。
34、军人贯彻执行《队列条令》的基本要求?
答: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生活的准则和队列训练的基本依据。全体军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令,加强队列训练,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过硬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性和协调一致的动作,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
35、军人在哪些时机和场合应当自行立正?
答:升国旗时,列队军人应当自行立正;单个活动的军人,应当自行立正;奏唱国歌时,应当自行立正。
36、齐步的动作要领和行进速度是怎么规定的?
答:要领:左脚向前迈出约75厘米,按照先脚跟后脚掌的顺序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关节;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自然向里合,手心向内稍向下,拇指根部对正衣扣线,并与最下方衣扣同高,离身体约25厘米;向后摆臂时,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侧距裤逢线约30厘米。行进速度每分钟116-122步。
37、正步的动作要领和行进速度是怎么规定的?
答: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踢出约75厘米,(腿要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距地约25厘米)适当用力使全脚掌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伸直贴于食指第二关节;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略成水平,手心向内稍向下,手腕下沿摆到高于最下方衣扣约10厘米;向后摆臂时(左手心向右、右手心向左),手腕前侧距裤逢线约30厘米。行进速度每分钟110-116步。
38、跑步的动作要领和行进速度是怎么规定的?
答:要领:听到预令,两手迅速握拳(四指卷握,拇指贴于食指第二关节和中指第二节),提到腰际,约与腰带同高,拳心向内,肘部稍向里合。听到动令,上体微向前倾,两腿微弯,同时左脚利用右脚掌的蹬力跃出约85厘米,前脚掌先着地,身体重点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大臂略直,肘部贴于腰际,小臂略平,稍向里合,两拳内侧各距衣扣线约5厘米;向后摆臂时,拳贴于腰际。行进速度每分钟170-180步。
39、军人行举手礼的动作要领是怎么规定的?
答:要领: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戴无檐帽或者不戴军帽时微接太阳穴,与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
40、队列的基本队形分哪几种?
答:队列的基本队列为横队、纵队、并列纵队。需要时,可以调整为其它队形。
41、队列的间距是如何规定的?
答:队列人员间的间隔(两肘间)通常约10厘米,距离(前一名的脚跟至后一名脚尖)约75厘米。需要时,可以调整队列人员间的间隔和距离。
42、立正的动作要领是如何规定的?
答:要领:两脚距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逢;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颚微收,两眼平视前方。
43、跨立的动作要领是如何规定的?
答:要领:左脚向左跨出约一脚之长,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两手后背,左手握右手腕,拇指根部与外腰带下沿(内腰带上沿)同高;右手手指并拢自然弯曲,手心向后。携枪时不背手。
44、行进的基本步法分哪几种?说出踏步的动作要领?
答:行进的基本步法分为齐步、正步和跑步,辅助步法分为便步、踏步和移步。踏步要领:两脚在原地上下起落(抬起时,脚尖自然下垂,离地面约15厘米,落下时,前脚掌先着地),上体保持正直,两臂按照齐步或者跑步摆臂的要领摆动。
45、立定的动作要领是如何规定的?
答:要领:齐步和正步时,听到口令,在脚再向前大半步着地(脚尖向外约30度),两腿挺直,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左脚,成立正姿势。跑步时,听到口令,再跑2步,然后左脚向前大半步(两拳收于腰际,停止摆动)着地,右脚靠拢左脚,同时将手放下,成立正姿势。踏步时,听到口令,左脚踏1步,右脚靠拢左脚,原地成立正姿势(跑步的踏步,听到口令继续踏2步,左脚踏1步,右脚靠拢左脚,原地成立正姿势.)
46、脱帽、戴帽的动作要领是如何规定的?
答:脱帽要领: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将帽取下,取捷径置于左小臂,帽微向前,掌心向上,四指扶帽檐或者帽墙前端中央处,小臂略成水平,右手放下。戴帽要领: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取捷径将帽迅速戴正。
47、单个军人队列动作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立正、跨立、稍息、停止间转法、行进、立定、步法变换、行进间转法、坐下、蹲下、起立、脱帽、戴帽、整理着装。
48、三大条令的内容、颁布时间和《内务条令》《纪律条令》的修改时间?
答:《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三大条令于1997年10月颁布施行。《内务条令》《纪律条令》于201*年3月由中央军委常务会议修改通过,并颁布施行。
49、连队一日生活的内容有哪些?
答:起床、早操、整理内务和洗漱、开饭、操课、午睡(午休)、课外活动、点名、就寝。
50、保密守则的内容有哪几条?
答:保密守则的内容有10条: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10)、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
第四篇:201*年条令条例学习月总结
杨陵区公安消防中队
二oo七年“条令条例学习月”总结
在支队党委的领导下,中队严密组织,认真贯彻落实,通过一个月的学习教育整改工作,增强了官兵的条令条例意识,规范了部队正规化管理,取得了学习月活动的圆满成功,现将本次活动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治教育学习方面
本次活动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学习任务,通过《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公安消防部队士官管理规定》等有关知识的学习,增强了官兵的纪律条令意识,提高了官兵的思想文化素质,使官兵的纪律作风,举止言行,警容风纪有了明显的提高,为部队正规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部队管理方面
中队通过一个月的整改工作,从一月生活制度抓起,重点严抓业务训练、政治学习、条令学习,以及查铺查哨、晚点名、请销假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克服了个别同志站哨纪律差,不假外出以及训练不认真、学习无记录等问题,提高了官兵学习自觉性,增强了遵纪守法观念,正规了部队的一日生活制度,使部队战斗力得到了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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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验和好的方面
(一)采取集体授课,考评验收,调动了全体官兵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教育的实效。
(二)采用边学习边整改,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使学习月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三)突出重点学习,抓典型事例,教育违纪者,教育部队。
四、不足之处
本次条令条例月学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整改工作目前仍正在进行之中,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五、下一步的目标
我们将以这次条令条例月学习活动为挈机,继续深化教育学习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提高官兵的思想文化素质,同时,严抓部队管理,深入开展整改工作,不断完善部队管理,加快中队正规化建设。
杨陵区公安消防中队二oo七年四月三日-2-
第五篇:条令条例学习月总结
中国人民
武装警察部队淮北市消防支队烈山大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部队管理,不断提高全体官兵条令意识、法纪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全面提升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切实增强部队预防事故、案件能力,大队按照《淮北市消防支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从3月1日至3月31日,严格按照支队统一部署,结合中队工作实际,认真部署,严格落实活动通知精神,在部队内部集中开展以“学条令、明责任、严秩序、促正规、保安全”为主题的“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大队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富有针对性的、卓有成效的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官兵的条令意识,有效的提高了部队安全防事故能力,规范了官兵言行,中队正规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部队保持高度稳定,为今后大队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精心部署
大队在接到支队文件以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党委会,军人大会,支委会,队务会进行层层动员,就文件精神对全体官兵进行传达。大队了以刘庆大队长、王德科教导员为组长,韩俊生参谋、曹锐指导员、杨大路中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积极研究,精心部署了“条令条例学习月”的有关工作安排,制订了详细的人员分工: 刘庆大队长全面负责活动开展实施,王德科教导员、俊生参谋协助大队长工作,曹锐指导员负责详细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行政管理工作和日常工作的开展,杨大路中队长负责积极协助指导员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会议要求实施方案要可行化、安排部署要细致化、分工职责要明确化、查摆整改要彻底化、宣传教育要及时化,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以此为契机,真正把中队的各项工作抓好、抓实。为整个活动的圆满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学习,深入理解
活动中,大队严格按照支队统一安排的学习教育任务,并制定了授课实施计划,采取干部轮流授课、集中学习的方法组织教育。干部在理论授课之中,能够结合工作实际讲道理、举实例,重实效。在学习过程中全体官兵都能够积极参与,公差人员也都利用课后补课方式进行了学习,做到了全员参加,不漏人、不漏课、确保教育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落实。截止目前大队共计理论授课12课时,备课教案8份。同时大队积极采取集中授课,分班讨论,板报宣传等方法,确保教育效果。
三、队列训练强作风
进入实施阶段以来,大队利用每周三、周五教育后的时间组织开展一个半小时的单个军人徒手队列动作、班队列动作训
练。通过开展队列训练,进一步强化了官兵良好的警容警姿、雷厉风行的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提高了官兵养成。
四、深刻剖析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活动中,大队通过召开安全管理形式分析会,认真开展自查和互查,重点查摆了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做到边学习、边对照、边查找、边整改、边提高。在活动中,有机地把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一是把教育整顿与提高支部凝聚力有机结合,组织官兵开展了自我查摆活动,发动官兵给支部提意见和建议等,查摆中干部及支部自身存在的问题累计有3条,战士查摆出的问题有4条,都在整顿活动列出了整改措施,做了妥善解决;二是把教育活动与当前战备工作和冬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一齐抓,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战备工作中的通讯工作、指挥员战斗班长应注意的事项、驾驶员和战斗员应注意的事项进行讲解和统一。三是把教育活动与士官队伍整顿有机结合。中队针对士官队伍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一次教育整顿,统一了士官队伍思想,端正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四是注重宣传鼓动,活动中中队组织出两期宣传板报,对学习教育、训练整顿情况进行了宣传,并撰写相关信息在支队网站进行发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作用,大队还于3月22日利用晚上的时间组织官兵进行了理论测试,
确保官兵学习出成效,牢记条令、规章内容。
五、结合实际,促进部队正规化建设
活动中。大队结合实际情况,以此次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部队正规化建设。及时建立健全落实部队管理、执勤战备等工作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从个人作风养成、尊敬团结、警容风纪、内务卫生等各方面扎实抓好战士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规范落实一日生活制度、请销假制度、双人双哨制度、查铺查哨制度、有效推动了部队正规化建设,确保了部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和稳定。
六、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
活动中大队“条令学习月”领导小组按照支队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官兵条令意识、纪律观念、服役态度、安全意识,树立了积极预防、科学防范的思想,克服了“事故难免”、麻痹侥幸观念,纠正了个别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问题。本次“教育活动”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比(请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bsmz.net)较集中,且重点突出、目的明确,通过大队党委和中队党支部一班人的严密组织,全体官兵的积极参与,达到了收心归位、统一思想、戒骄戒躁、树立信心。规范管理、端正作风的预期目标,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大队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取得以上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大队在活动
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个别同志态度不够端正,笔记字迹潦草;个别官兵对学习内容不够深入、掌握不牢等。针对这些问题,大队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保持此项活动,针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落实条令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促进部队正规化建设迈好关键的一步。
武警淮北市烈山区消防大队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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