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写给中华慈善总会朱树豪慈爱孤儿基金的感谢信
给“中华慈善总会朱树豪慈爱孤儿基金”的
感谢信
尊敬的中华慈善总会朱树豪慈爱孤儿基金会:
飘飘瑞雪覆大地,拳拳深情献爱心。贵基金会于201*年12月向我校捐赠“观澜湖爱乐室”音乐器材。为此,我校师生向贵基金会表示最诚挚的感谢!贵基金会的善举,将使我校音乐教学资源得到最大改善,对丰富孩子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具有最大的促进作用。
我校深居西部干旱地区的农村,自然环境艰苦,经济基础薄弱,基础教育设施简陋。尤其是艺术类教学设备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在这困难之际,贵基金会为我校捐赠“观澜湖爱乐室”音乐器材,及时地解决我校音乐教学的困难,为我校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我校 “观澜湖爱乐室”的建成既是贵基金会情系西部、关心教育的一个历史见证,也是给我校馈赠的一个最富深情、最具价值的永久纪念。“观澜湖爱乐室”所寄托的深情厚意必将激励我校全体师生,永怀深情。我校全体师生以及广大学生家长都在内心深处对贵基金会帮助我校解决音乐器材短缺的问题所给予的大力援助表示衷心的谢意!对贵基金会“乐善好施,扶弱济困”的慈善义举致以崇高的敬意!
为了使贵基金会的捐赠充分发挥作用,我校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和捐赠人的意愿,将我校音乐教室命名为“观澜湖爱乐室”。接手器材后快速地投入到了工作中。充分利用这些器材,帮助我校的学生快乐成长,让我校的音乐教学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感谢贵会对我校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值此岁末年初,“元旦”来临之际,我校全体师生恭祝贵基金
会全体工作人员节日愉快、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第二篇:慈善感谢信
致慈恩基金会的感谢信
尊敬的慈恩基金会全体同仁:
你们好!
灼灼桃花染大地,拳拳深情献爱心。201*春季学期伊始,我校就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价值1万多元的新书。在此,长顺县摆塘中心校全体师生对贵会“乐善好施,扶弱济困”的慈善义举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校坐落于摆塘乡中堂村方家院组,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占地面积68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4030平方米,绿化率20.2%,距县城12公里。现有教职工36人,教学班14个(初中部7个教学班,小学部7个教学班),全校共有学生683人。由于摆塘乡地处麻山腹地,以喀斯特地形为主,信息闭塞,交通不便,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农户靠传统的农业种植方法进行农业生产,所以在时代飞速发展的今天,全乡人均年纯收入仅680元左右,相当多的家庭还处于贫困阶段。学生想读书,读好书,就如摘夜空里的星星,可望不可及。贵会的大爱,如初春的小雨滴,滋润着我们山区孩子干涸的心灵。虽然我们相隔千山万水,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们这种一诺千金的义举感动着全校师生,我们无以为报,贫困的山区学校---摆塘中心校全体师生将永怀一颗感恩的心,让你们的这一种精神在同学们身上扎根发芽并开出善良的道德之花,让这种精神在教师们身上延续,并把她向全社会广为宣传。
如今,你们捐赠的图书均已分类编号,并专柜展放供学生借阅。一群群的孩童,就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一样,津津有味地品读,小小的图书室经常人头攒动,看着他们渴望的眼神,我们真高兴:乡村孩子终于可以捧读那些优秀的“营养品”了。
书香永存,惠泽山乡;此恩此情,无以言表!你们的这种爱心行动不只是金钱和物质上的援助,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鼓励和鞭策,它将成为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激发受助学生的生活勇气和信心,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将成为他们回报社会的一种无形的、巨大的动力!你们的善行,可谓:功在当下,泽被后世!
千言万语,难表谢意,愿我们久久徜徉于这次真诚合作架起的友谊之桥上,手拉手,心连心,为全社会教育事业和谐发展做出我们共同的贡献!
祝你们工作顺利,再次致以我们全校师生最真挚的谢意!
致敬!
长顺县摆塘中心校全体师生
201*年 3月31日
第三篇:慈善基金最佳答案
最佳答案
北京地球村
中华慈善总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李嘉诚基金会
玉米爱心基金 自然之友
公益时报
宋庆龄基金会
中国红十字会
首都文明工程基金会 新疆自然保育基金
中华慈善总会在线捐助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北京国际人员志愿人员协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慈善募捐专线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中华慈善总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中国红十字会 中华环保基金会
宋庆龄基金会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
中国青少年基金会 香港圣公会圣基道儿童院 拯救中国虎国际联合会
中国收养中心 周凯旋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炎黄春蕾计划网 李嘉诚基金会 福慧慈善基金会
国际狮子总会港澳三零三区 港岛青年狮子会 香港乐施会
贸易要公平 雁心会乐幼基金 寰宇希望
土房子 田家炳基金会 乐群慈善基金
乐善堂 麦当劳叔叔之家 和富慈善基金
儿童危重病基金 慧妍雅集 爱心力量
中国十大慈善机构
中国不乏富人,也不乏可以广施善行的慈善机构,原本应该有密切联系的两者在现实中似乎显得有些淡漠。我们真实记录了在中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十大慈善机构的相关状况,呼吁人们,特别那些富裕的人群来关注并支持中国的慈善事业……
中华慈善总会
作为中国规模较大、业绩较好的公益组织机构之一。自1994年4月在民政部老部长崔乃夫的倡导下成立,总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社会救助工作。
按照总会章程,慈善总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界5年,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每年召开一次。总会经费来源于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利息、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行政经费来源于创始基金增值部分、会费、行政经 1
费专项捐赠、政府资助、捐赠款利息、兴办实体的收入等。按照国家规定,从捐赠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项目管理经费。
目前,中华慈善总会共有团体会员108个,并与绝大多数团体会员合作开展多种慈善项目。据201*年一项资料显示,总会成立7年多直接接受款物总计9.8亿人民币,其中,善款5.4亿人民币,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共计4.4亿元。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有数据显示,中国有6000万残疾人,这些人就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服务的对象。
1988年3月15日成立,做为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各类残疾人的全国性统一组织,她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其最高领导机构。其下设主席团、执行理事会、评议委员会、专门协会和各类地方组织。
残联的章程规定,其资金来源有五部分:社会各界(国内外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政府资助、国际合作项目、创收和其它收入。据残联内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资金主要来源还是残联先申报,然后国家有关部委拨款专项专用。
中国青少年基金会
1989年在北京正式成立的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简称中国青基会)是以促进中国青少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福利事业和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为宗旨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它所实施的项目包括人们所熟知的希望工程以及保护母亲河行动、中华古诗文经典诵读工程、公益信托基金、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
在这些项目中,最主要、最有影响力的是希望工程。这是一项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公益事业,旨在通过筹款,资助中国农村贫困地区的少年儿童获得受教育的机会。据统计,目前全国希望工程累计资助建设希望小学9000余所,累计资助失学儿童乐250多万名,援建希望网校130所。
中国扶贫基金
1989年3月成立时,中国扶贫基金是一个没有基金的基金会。那时基金会的工作人员没有从事民间扶贫工作的经验。通过多方联络,基金会努力争取海内外各界人士对扶贫事业的理解和支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加入扶贫行列。
1996年——1999年,是中国扶贫基金会发展的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基金会主要采用扶贫到户和开发式扶贫的工作模式实施了“贫困农户自立工程”、“科技扶贫”、“教育及医疗设施援建”等项目。
从1999年下半年起,中国扶贫基金会进入了第三个发展阶段。这一年也是中国扶贫基金会第二个十年的开始,这一阶段的工作方式是:通过项目援助、受援人参与等方式,帮助贫困社区的弱势群体改善生产、生活和健康条件并提高其素质和能力,实现脱贫致富。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是经过中央人民银行批准、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它向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募集资金和物质,旨在全面提高妇女素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该基金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会,由正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及理事组成。理事会实行届任制,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召开。
妇女基金会基金来源主要是第一,接纳海内外热心妇女事业的企业、社会组织、人士的捐赠;第二,国家政策允许的基金增值和服务收入;第三,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基金的增值部分必须用于基金的任务范围,基金的使用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目的、对象方式合法使用。
中国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04年。当时正值清朝末年,为救助日俄战争中受害的我国同胞而成立。1912年,中国红十字会正式成为国际红十字会的成员,1993年全国人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明确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它的职责较以前有所扩大。
目前,中国红十字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人进行救助;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等。中国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情况下五年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其决议,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执行其决议。总会机关的常务理事组成执行委员会,对常务理事会负责。
中华环保基金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为奖励首任国家环保局局长曲格平教授为环境保护作出的贡献,特别颁发十万美金作为奖金。这笔钱后来成为中国第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营利性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民间基金会——中华环保基金成立的基础资金。
1993年4月,环保基金正式成立,其宗旨主要是通过资助和奖励对中国环保事业作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推动中国环境保护的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培训及国际合作等各项环保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的基金来源主要有三种途径:国内外热心于环保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团体的捐赠;其他组织、个人的捐赠;国内外有关组织和友好人士的捐赠。
基金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设常务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常务理事和理事若干名。理事会聘请若干国内外著名人士担任名誉理事长。
宋庆龄基金会
十大全国性慈善机构中,宋庆龄基金会是唯一以国家领导人名字命名的慈善机构。
1981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逝世,一年后,在宋庆龄逝世一周年的纪念日里,宋庆龄基金会成立。基金会成立后,宗旨集中体现为“和平、统一、未来”六个字,即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祖国统一,关注民族未来。
在机构上,基金会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在领导人员上,基金会设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由理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秘书长为基金会法人代表。
募捐方法有三种:现金和现金支票,可以直接寄到基金会;股票、有价证券、产权契约,在住所住地的中国银行办理;各类物资,向基金会去信去电商处。
见义勇为基金会
作为指向性最强的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1993年6月由公安部、中宣部、中央综治委、民政部、团中央等部委联合发起成立。成立九年以来,该会同有关省市组织了大量表彰活动,募集见义勇为基金7000多万元,发放奖励抚恤、补助慰问和助学金201*余万元。目前中华见义勇为基金的工作模式是:一,每两年开一次全国性表彰大会,由中宣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单位抽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省上报的人员事迹进行评审;二,面对日常申请补助的见义勇为人员,由基金会办公会进行研究,看够不够标准、够哪一级标准,形成意见后报基金会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审批,再对外发钱。
据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千个市、县设有见义勇为事业组织管理机构,从事见义勇为工作的人员近万人。近十年来,各级见义勇为管理组织已募集基金十几亿元。
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
促进会是1994年4月为配合“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而发起的。以刘永好为代表的10位民营企业家在全国工商联七届二次常委会议上联名倡议“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
进而在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间商会)发起下成立促进会。她是光彩事业的组织机构,是经由国家民政部注册的非营利社团法人组织,享有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她以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民营企业为参与主体,包括港澳台侨工商界人士共同参加。
促进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下设常务理事会。促进会的经费来源一是会费,二是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人士的赞助,三是其他资助。
参考资料:
第四篇:慈善基金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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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英文名称: china life foundation。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支持公益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来源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捐款。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民政部。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开展济困、扶贫、赈灾、助残等社会救助活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改善生存条件,提高发
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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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 (二) 资助和奖励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弘扬美好社会风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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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助环境保护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5-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拥护本基金会章程; (二)具有良好社会形象; (三)自愿为慈善事业做出贡献;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
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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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理事的权利 参加理事会会议,并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所需的基金会资金投资运营、捐助及有关资料,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理事的义务 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基金会的各项业务活动,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宜;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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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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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五)理事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要求提交特别决议表决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
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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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1-3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
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 第二十条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
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 第二十一条 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
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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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
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 第二十五条 担任本基金会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外国人,每
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 第二十六条 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 五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
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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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人。 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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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
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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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报理事会审批; (四)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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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基金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八)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条 本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捐赠; (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自愿捐赠; (三)投资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基金会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
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
用于捐赠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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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慈善捐赠; (二)所设奖项的奖励金; (三)对出于公益目的的调查研究项目给予资助; (四)开展其他公益慈善活动。 (五)必要的办公和管理支出。 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的重大投资活动是指: (一)年度投资计划; (二)年度投资计划之外的,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活动。 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
评审程序。
? 第三十八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
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
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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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
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 第四十条 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
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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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一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
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 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
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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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四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
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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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
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 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
织,完成清算工作。
?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
外的活动。
? 第四十九条 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以
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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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助本基金会已开展的公益项目;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与本基金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
织,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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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
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更多内容请访问首页:WWwww.bsmz.net)
?第七章 附则
? ? ?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年1月12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篇:慈善基金设置
慈善基金设置
公司为促进社会互助风气,激发员工“能帮就帮,敢做善诚”的南宁精神,使社会上急待济援的同胞,能获得精神慰籍与物质救助,特设置慈善基金。
基金的来源:按月由本公司营业总额中,提取1‰数额,以及员工自愿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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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基金感谢信(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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