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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失业证明

时间:2019-05-22 10:31:06 网站:公文素材库

第一篇:怎样办理失业证明

(转载需注明来源:www.bsmz.netz.net(北京就业网)下载《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申请书》、《职工花名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 )实际( )工作时间表》格式样本。

受理审核时限

凡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当日内受理并接收所有申请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认定标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认定证明》。认定管辖

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县辖区内的企业(以税务登记地为准,下同)申办《认定证明》的核发工作。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申请核发《认定证明》程序

办理《认定证明》,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前期准备阶段:

1、企业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以后,要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按要求填写《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申请书》、《职工花名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 )工作时间表》;

3、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获取北京地方税务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出来的“纳税人登记详细信息”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表》复印件(企业盖章,表中“国

家标准行业”栏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填写);

4、按要求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直接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第二步,申请办理手续:

1、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当日内正式受理;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受理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认定标准的,10个工作日内制发《认定证明》,并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不符合认定标准的,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告知其所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退回全部材料。

3、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变化情况进行认定。

4、凡取得《认定证明》的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2月份,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报送《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 )工作时间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本年度的认定。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认定证明》服务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认定证明》服务窗口地址、联系电话

附件 1

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申请书

敬 告

1 、申请人(企业实体,下同)在申请核发《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前,应认真阅就业网上的《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告知书》。

2 、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3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4 、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应当使用 a4 纸。

申 请 人 承 诺

申请人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核发《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并郑重承诺:

一、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申请核发《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二、提交的所有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三、承担因申请材料虚假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附件 2

职 工 花 名 册

企业名称:(盖章)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

预定( )实际( )工作时间表

企业名称(盖章)年度

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意见(盖章):日期:

注:

1 、企业在首次申请认定和本年度认定时,在预定( )中划√;企业在认定后,年度终了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发生变化的,在实际( )中划√。2 、请填写本企业所得税在 区_________(县)国税局或 区_________(县)地税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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