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新区推进办、住建、国土、规划、园林等市直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市城建控股集团、市财投公司的的直接参与和配合下,点军区干群一心、顽强拼搏,紧紧围绕“一年见成效、三年出形象、五年成规模”的总目标,高效高质地推进建设,使新区面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将我区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区建设概况
点军新区需征地5.5万亩,拆除房屋1万栋(不含电子产业园)。五年来,累计已完成征地约3.5万亩,拆除房屋6840栋,实施项目近90个,完成投资200亿元。路网方面,至喜长江大桥建成通车,伍家岗长江大桥主塔桩基建设完成,江南大道、五龙路、点军大道、江城大道、将军路、牌坊坡路等城市主干道路建成约25公里,初步形成“三桥四纵五横”城市路网体系。公建方面,市一中新校区、市委党校新校区、市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老年大学等建成并投入使用;奥体中心、市中心医院江南院区等项目正在推进。
201*年以来我区拟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11个,涉及被征收户3964户,棚改任务数2150户。截至目前,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2501户,其中磨基山森林公园、牌坊坡路、左家冲等棚改项目完成净地交付;五龙三路、江南生态新城二期、红光港机、艾家集镇(田田化工片)等棚改项目进入清零扫尾阶段;张家坝、红缆棚改项目正在推进;联棚集镇、艾家集镇二期棚改项目已完成征收前期准备工作。
点军新区建设范围内已核准安置点17个,批复建设用地26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50万平方米,建设总投资约154亿元。全区已建成交付5个小区(小杨家湾、西边冲、五龙阳光、泰和世家、塘上龙悦),65.5万平方米,4142套。在建6个小区,123.94万平方米,9227套。即将交付3个安置小区,43.35万平方米,3264套。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一)优化机制,提升征迁效率
从优化征迁服务机制入手,突出上下协调、精简指挥层级,提高工作效率。在摸索中逐步调整了服务新区建设的工作机制,从201*年的“7+6”项目指挥部,再到如今“3+1”大片区指挥部,服务新区建设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沟通协调的渠道更加畅通。全区设立四大片区指挥部,县级领导挂帅,从各部门、乡镇、村居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专班,形成了三级联动、紧密配合的工作体系,做到项目到人,责任到人,任务到肩。
项目资金方面,加强统筹协调资,突出分项建账,提高资金利用率。成立区项目资金管理中心,以区政府签订的征迁安置资金包干协议为基础,分项目建立资金台账,做到账目清晰可查。同时,所有征迁安置资金汇入单独财政专户,统一协调调配。
成立总指挥部,下设服务新区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并入区征收办,并将区征收办列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总指挥部负责统筹全区新区建设,安排部署征迁任务,调配征迁安置资金,研究化解重大问题,有力的保障了新区建设。
(二)完善政策,规范工作流程
从完善征迁政策入手,规范工作流程,严控补偿标准,强化政策指导,相继出台了《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办法》、《征收集体土地实物调查登记规则》、《炮损赔付办法》、《规模化养殖项目补偿办法》、《点军区征地搬迁档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编印发放近万份《点军区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搬迁文件汇编》及宣传手册,成为入户政策宣传和一线操作的“红宝书”。在具体征收实施中,明确了“三表一书”(即实物指标登记表、征地补偿费测算表、房屋还建补偿汇总表、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书),规范了一线操作流程。实行“三审一查”(即审安置补偿方案、审房屋还建面积、审资金使用情况、查政策执行情况),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工作方式上,创新性地对核心区土地、房屋、相关设施进行航拍普查,结合“GPS征地补偿测算系统”的实地测量,成功固化了新区现状,既保障了群众切身利益,也为一线征收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工作便利。
具体实施中,推行项目跟踪审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修正解决,减少遗留隐患。同时,明确标准,扎实开展项目决算及档案整理工作,确保项目完工一个,审计决算一个,档案整理一个。
(三)关注民生,凸显安置先行
积极推进安置房建设,牢固确立“以建促拆、先建后拆、快建快拆”的先进理念,全区安置房统一规划、精心建设。政策方面,主动收集指挥部、村居的意见,编制了《安置房规划设计配套设施统一标准》和《安置房装修设计统一标准》,减少了由于标准不一致导致的交房纠纷;编制了《点军城建公司目标考核方案》、《安置房质量控制检查监督方案》等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各参建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建设方面,实施工程质量样板引路,选择了泰和世家工地和双福家园工地作为全区安全、质量管理样板工地,要求所有安置房承建单位学习其先进经验,取长补短,加强对施工中重要工序、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联棚泰和世家安置房现场管理得到住建部与省建设厅高度肯定,被评为省结构优良工程。交付管理方面,强化房源分配,理清交房流程,着重体现先签先选、项目搭配等原则,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四)依法信访,确保稳定大局
一是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各片区指挥部领导结合实际情况每月至少1次下访接待群众,严格做到重要信访随有随接,努力做到接访一次,化解一个矛盾。二是推进法治信访。积极组织全体征迁干部学习依法信访等方面的法规文件,观看宣传片,在项目现场张贴依法信访广告语,悬挂宣传横幅,广泛播放《依法信访、违法必究》宣传片,使依法信访观念深入人心。三是抓好矛盾化解。各片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大系统内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治力度,及时就地将矛盾解决在萌芽。四是完善“初信初访”制。各指挥部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制,注重痕迹管理,做好信访台账,认真办理初信初访,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五是强化“诉访分离”。积极引导群众走诉讼程序,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合理诉求。六是强化保障,专门从征迁工作经费中列支资金用于重点上访人员温控,确保关键时间点稳定。
(五)紧密配合,有效化解矛盾
各个部门有效联动,特别是公安部门,在征迁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比如在劳务公司攻坚过程中,派出所民同志的介入,既可以现场有效管控劳务公司,确保不激化矛盾,又给予一定压力迫使搬迁户回到谈判桌上洽谈补偿;再比如在分户等需要摸清底细的工作中,公安部门严格遵照程序运用调查手段进行协助,都产生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还比如民政部门,在搬迁后因无房无田,符合了救助标准的搬迁户,及时给予关怀,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六)优化队伍,夯实征收基础
我区征迁总量大、任务重,仅依靠国家工作人员推动新区建设力量有限。结合点军实际,我区自从201*年起,合理引入征地搬迁中介服务机构,打造了一直高效的征迁队伍,借用征迁中介公司的力量有力的推动了项目建设。
一是强化中介公司管理。采用招投标制选取征迁中介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把业务能力强、人员素质高的公司纳入项目建设后备军;对中标的公司实行“登记备案制、公开遴选制、挂牌上岗制、绩效考核制、流动管理制”的五制管理,制定了“行为规范、十不准、十个一票否决”等行为约束制度,由公安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审查,通过从严管理、加强把关的方式,规范了征迁行业监管。研究制定了《中介公司管理办法》、《中介公司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效规范从业行为,每对征迁中介公司进行年度考核,建立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着力打造清正、廉洁、高效的征迁队伍。二是提高执行政策能力。定期开展业务、廉政、安全、环保等各类培训,签订依法搬迁承诺书、安全生产、党风廉政等责任状,不断提高征地搬迁中介服务队伍的政策、业务水平,同时加强中介公司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积极推行党风廉政进项目活动,有效保障了行业的整体水平,为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七)以人为本,营造和谐氛围
采取“屋场会”等形式启动征迁,充分调动被征收户积极性;通过现场集中签约模式,做到补偿政策透明,执行方式透明,营造良好签约氛围;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组织被征收户实地参观安置房,让被征收户的获得感、幸福感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积极组织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集中招聘等活动,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树立签约户典型,直接聘用村居、社区内思想先进分子,近距离做好发动工作。
(八)循环利用,推动生态征迁
随着我区项目的深入推进,因房屋腾退及楼房倒地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为处理这些建筑垃圾,传统的做法是采取外运填埋的方式消纳,不仅运输成本高,还会占用土地,污染环境。
201*年我区引入再生资源公司,对征迁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循环再利用,并在现场配以雾炮机、洒水车等除尘、降噪设备,在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扬尘和二次污染。与固定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终端不同,这还是一条可拆卸可移动的生产线,当一个征迁项目结束后,现场的机械设备全部可以拆除挪走到其他拆迁项目接受新的使命。三年内,我区可以实现所有建筑垃圾即拆即消,变废为宝。
三、存在的不足及改进的方向
1.既要用好用活征地搬迁中介服务机构,又要加强对其的管理。征迁中介公司的管理还不够严格、规范,需进一步完善征迁中介机构入库、考核、遴选、退出等机制。
2.项目决算、审计、档案整理工作需与项目建设同步推进。目前我区已完工项目约60个,但决算、审计完成的项目并不多,需同步推进项目后续工作,在项目征迁中同步开展跟踪审计,项目完工后及时办理项目决算及档案整理归并。
3.需及时注销相关证件。在征迁过程中需注意收集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土地承包经营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并及时注销,避免遗留问题产生。
4.需优化红线划定,尽量减少红线外征地。由于项目设计与实际差距及边角地等原因,红线外征地在所难免,需在征地红线下达前,积极谋划,争取成片征迁,尽量确保有序管理,成本可控。
5.需切实加快安置房建设力度。目前我区安置房建设进度滞后,产生大量的搭住费用,大大增加了征收成本,阻碍了征迁进度,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安置房建设速度。
6.同一项目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征收需同步推进。由于集体、国有土地适用的政策不同,完工时间不一致,不利于后期交地。需加强统筹安排,同一项目集体、国有土地同步推进,确保按时交地。
7.物业管理费需逐渐恢复市场价位。由于历史原因,我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费仅2角/平方米,物业公司招标价格约1元/平方米,我区计划按照小区迁入年份将物业管理费逐渐向市场价恢复。
8.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后需注销户籍。由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后未注销户籍,导致有利于再选择宅基地建房。
9.城乡结合部安置政策需统一。由于部分靠近新区范围内房屋可采取安置房还建和再建宅基地房屋两种方式安置,导致与新区内政策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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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区建设项目建设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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