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浅析经济责任审计在评价领导干部中的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重大创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指明了方向。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障,是纪检监察工作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牢固树立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思想,坚持准确定位
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立足于发挥职能优势,选准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发展的着眼点,更好地为保证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一)立足于优化发展环境,选准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发展的切入点。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政令畅通、重大改革决策和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查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二是围绕提高党政机关行政能力,加强效能监察,查纠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收乱罚、设置障碍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查纠政府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等部门和行业有悖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二)立足于实现群众的根本利益,选准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发展的着力点。我们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需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把握反腐倡廉与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发展的关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加强反腐倡廉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相结合,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同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相结合,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二、明确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一)全面落实《纲要》精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坚持“五个一”廉政教育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行业部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筑牢反腐道德防线。要加强制度建设,构筑防腐制度体系。建立管用的制度,改革不相适应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制度的落实,依靠制度预防腐败。要加强监督工作,保证监督得力有效。要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做到自尊自警、自省自律。要严肃执行纪律,惩治腐败。对思想教育无效、制度约束无效、监督制约无效者,必须严肃依纪论处、依法惩处,以儆效尤。
(二)坚持从严治政,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做到“十个不准”,即不准滥用权力,不准行贿受贿,不准跑官要官,不准以权代法,不准插手工程,不准假公济私,不准公费娱乐,不准参与赌博,不准婚丧敛财,不准大吃大喝。对顶风违纪和严重违纪的领导干部,要严肃查处。
(三)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和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危害司法公正、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肃清严重阻碍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障碍。二是要继续推行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公正公平地选人用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徇私枉法、司法不公等问题,有效预防和治理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问题;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建立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改革的力度。三是要强化执法监督和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强执法监察力度,把监察重点放在为老百姓办事的机构和部门,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监察投诉制度,引入公众监督机制,要倾听群众呼声,亲办群众之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满意留在基层。要积极探索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的听证制度,吸纳社会各界代表参与纠风工作。今年重点要坚决纠正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同时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以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三、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新要求,努力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和能力,以过硬的作风,良好的形象,作政治信念坚定、严肃执纪的表率;作认真学习,钻研业务的表率;作公正无私,刚直不阿的表率;作不询私情,务实清廉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增强大局意识,一切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努力做到“三个适应”,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要求,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争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忠诚卫士。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学习经济、法律、科技和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强化学习,提高保证和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提高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反腐败工作的能力,提高维护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努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篇:浅析经济责任审计在评价领导干部中的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重大创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指明了方向。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障,是纪检监察工作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牢固树立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思想,坚持准确定位
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立足于发挥职能优势,选准构建和
谐社会、服务发展的着眼点,更好地为保证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一)立足于优化发展环境,选准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发展的切入点。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政令畅通、重大改革决策和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查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二是围绕提高党政机关行政能力,加强效能监察,查纠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收乱罚、设置障碍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查纠政府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等部门和行业有悖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二)立足于实现群众的根本利益,选准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发展的着力点。我们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需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把握反腐倡廉与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发展的关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加强反腐倡廉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相结合,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同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相结合,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二、明确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一)全面落实《纲要》精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坚持“五个一”廉政教育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行业部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筑牢反腐道德防线。要加强制度建设,构筑防腐制度体系。建立管用的制度,改革不相适应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制度的落实,依靠制度预防腐败。要加强监督工作,保证监督得力有效。要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做到自尊自警、自省自律。要严肃执行纪律,惩治腐败。对思想教育无效、制度约束无效、监督制约无效者,必须严肃依纪论处、依法惩处,以儆效尤。
(二)坚持从严治政,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做到“十个不准”,即不准滥用权力,不准行贿受贿,不准跑官要官,不准以权代法,不准插手工程,不准假公济私,不准公费娱乐,不准参与赌博,不准婚丧敛财,不准大吃大喝。对顶风违纪和严重违纪的领导干部,要严肃查处。
(三)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和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危害司法公正、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肃清严重阻碍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障碍。二是要继续推行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公正公平地选人用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徇私枉法、司法不公等问题,有效预防和治理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问题;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建立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改革的力度。三是要强化执法监督和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强执法监察力度,把监察重点放在为老百姓办事的机构和部门,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监察投诉制度,引入公众监督机制,要倾听群众呼声,亲办群众之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满意留在基层。要积极探索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的听证制度,吸纳社会各界代表参与纠风工作。今年重点要坚决纠正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同时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以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三、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新要求,努力
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和能力,以过硬的作风,良好的形象,作政治信念坚定、严肃执纪的表率;作认真学习,钻研业务的表率;作公正无私,刚直不阿的表率;作不询私情,务实清廉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增强大局意识,一切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努力做到“三个适应”,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要求,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
,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争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忠诚卫士。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学习经济、法律、科技和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强化学习,提高保证和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提高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反腐败工作的能力,提高维护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努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第三篇:基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学评价的几点思考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难点,也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价是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关系到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和事后使用,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审计风险。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对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十分重要,不但是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地位的客观要求,也是经济责任
审计成果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意义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十分关注的关键环节。评价原则、依据、方法、内容的确立能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也能有力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经济责任审计单纯的定性评价受主观因素影响,定量评价又难以量化。科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为经济责任审计注入了科学含量,使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又充分考虑审计的实际情况,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引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形成的结果为当地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决策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也充分听取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纪检、人事部门的意见,反映民意,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具有客观性、公正性、时效性强的特点,成果明显。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由于不同性质、不同部门、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的审计评价标准很难统一,审计评价尚不够规范。主要的问题在于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具体的评价标准。目前各级《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较多是对审计的具体操作、审计内容、职责、执行等进行了明确,而对审计评价却缺少具体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这给审计评价工作造成困难。尽管某些暂行办法和规定中已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责任,但条文规定相对于基层部门实际操作而言,仍较宽泛和宏观,容易导致不同的审计人员面对同样的问题,可能会带有主观性,做出不同的审计评价,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一般对经济指标的分析仅仅包含今年与往年的纵向比较,即“量”的比较,而对于今年的各项经济指标之间的分析、对比,则存在较大的盲区,缺乏“质”的飞跃。
三、经济责任审计科学评价的原则
为了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 ,应该按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众组织、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及其门类、层级特点等分类制定审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同时,确定一些基本原则,逐步统一规范审计评价,提高审计评价质量。
(一)客观性原则。经济责任设你就评价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客观事实和数据为基础,尽量采取写实的方式给予准确、恰当的描述和评价。
(二)辩证性原则。审计评价既要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问题,又要反映其相关业绩,并避免相互矛盾
(三)重要性原则。审计评价不宜面面俱到,应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突出重点进行评价。
(四)相关性原则。审计评价应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不相关的经济责任不宜评价。
(五)历史性原则。审计评价要考虑当时的政策环境、当地的经济运行环境,要与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相适应。
(六)充分性原则。审计职能范围之内的、审计已经查明、证据充分的事项才能评价,否则则不宜评价。
(七)统一性原则。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统一性原则,是指“三个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评价内容和范围统一、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统一。
(八)系统性原则。对于工作业绩的评价不能单纯用静态数据比较,应尽可能连续系统地分析评价绩效数据的来龙去脉及前因后果,分清主观和客观原因,分清前任基础情况和后续发展情况,着眼于可持续发展,严防短期行为。
四、经济责任审计科学评价的参考标准
对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科学评价,主要应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个人廉洁自律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重大决策事项、目标完成及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等几个方面入手。本文主要提出对重大决策事项的评价标准可供参考:
1.主要评价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建立情况,民主决策情况,决策执行情况、决策是否顾及到近期和长远的发展及决策有无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情况。对重大经济决策一般从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及决策执行的有效性两个方面作出评价。
2.对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分为规范
、基本规范、不规范三个等次。规范等次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提供的决策方案至少两个,决策时主要负责人能够尊重多数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决策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等次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议事规则,决策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环节没有得到很好执行;不
规范等次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议事规则,或决策前可行性研究和专家论证不充分或缺失,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3.对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分为有效、基本有效、较差三个等次。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能够有效监管人、财、物的使用,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能够基本有效监管人、财、物的使用,并基本实现决策目标,但有轻微损失浪费;较差等次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执行,不能有效监管人、财、物,造成明显损失浪费,不能实现决策目标。
第四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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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探析 作者:陈琛凝
来源:《财会通讯》201*年第04期
一、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各地审计机关基本遵循了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1*年《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评价原则,在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时,注意从实际出发,采用写实的方式描述审计结果,避免了鉴定式抽象评价,有效规避了审计风险,有效的为领导干部的提任提供良好的借鉴依据。一些地方还在此基础上进行发展,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的评价方法。一是将写实评价的方法进一步具体化。如江苏省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根据审计的重要方面分别得出审计结论。根据不同审计内容,分别采用量化、客观描述和交代出处的方法进行写实评价,规避审计风险。二是审计机关如实描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根据审计查出的事实、性质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对照现行的法律法规,为每一位被审计对象提出“好”、“较好”、“一般”、“较差”的综合评价等次建议,经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并运用到提拔任用、教育管理和监督奖惩各个环节。
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完善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对审计评价的目的、评价的内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界定、评价的表述等,也都缺乏具体的指标体系。因此,不同的审计组织或不同的审计人员在具体实施审计项目时,都是根据审计对象确定审计内容,进而确定经济指标,所以在面临同样的问题时,可能会做出不同的评价,随意性较大。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受托审计,不同的委托部门有不同的要求,如果审计评价标准不规范,指标体系不明确、不科学、不统一,这不仅加大了审计的难度,也带来了审计风险。一些地方为解决这个问题,在建立评价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这些标准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指标设计主要针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而对领导干部的宏观经济目标、决策、管理等经济活动的内容涉及较少;二是主要是对审出的问题进行评价,而缺乏对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肯定评价;三是缺乏明确实用的绩效评价标准;四是评价指标没有很好地区分领导干部领导水平和能力的高低。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还有在以下问题:
(1)超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进行审计评价。审计评价应界定在评价对象的“经济责任范围之内。对于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等,均不属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
(2)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等同于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的评价。经济责任审计的侧重点应该放在通过财政收支审计,来确定评价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由此来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而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只对单位的财政收支作了评价,未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做出评价,忽略了经济责任审计这个主题。
(3)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缺乏依据。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应该建立在审计证据的基础上,通过测试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检查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审计证据经过加工、整理、提炼、综合,从而得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但一些审计评价没有经过深入细致的审计取证,在审计评价中较多地引述了被审计领导干部或被审计单位的述职报告、工作总结、经验介绍等,没有相应的审计证据作基础,导致审计评价的风险较大。
(4)审计评价缺乏一定深度。有的审计报告没有围绕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价,所评价的一些事项只停留在表面上,作报帐式的评价,干部管理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不容易从审计评价中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的一些个人信息,从而影响审计结果的分析和利用。
三、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原则
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必须明确坚持以下的原则:
(1)指标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既能反映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的内涵和特点,又能反映各地方的差异性。
(2)选取的指标应简便、易于理解和可操作,具有可获得性。
(3)指标具有同向性和可比性,可以监测。各项指标在数值表现上应与其在经济意义上的系统评价相互匹配;同时所选取的指标数据要有比较可靠的来源,在数据处理和分析方面符合特定方法的要求,即所选指标要便于横向与纵向的分析研究,具备国内通用的特点,以及保持一定的可比性。
(4)指标选取遵循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定量指标是指能够用数值表示的指标,包括绝对数与相对数,如预算的执行及决算或财政收支的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情况等。定性指标是指不能直接用数值表示的指标,而是依据事实和职业判断进行描述的指标,如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对于那些重要的非定量化指标,可以用专家调查法或是近似量化指标替代法将其转化为定量指标。
四、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核心部分是对审计对象的相关责任进行合理的划分。这也是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要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充分的运用,就必须正确划分审计对象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然而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又非常广泛,不同单位、部门的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又有较大差异,因此,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
规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探索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内容、方法、评价标准等,通过对绩效评价指标的研究,突破以往评价以定性为主的模式,采用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探索建立新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此,应采用分级评价制度来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从六个方面来进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的设计,便于审计人员的理解和操作,也有利于组织人事部门更好地运用审计结果。
(1)经济决策和经济管理情况。主要评价经济决策是否科学、民主以及决策的实施及效果,经济决策事项的组织控制能力、内部控制制度、经济监督检查能力等情况。重点对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合法性和决策实施结果情况的审查,包括经济决策方面和经济管理行为两方面。经济决策方面主要审查决策依据、程序、手续、效果的合法性、科学性和真实性;经济管理行为方面主要审查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工程设计监理、工程预决算、基建款项支付等是否合规。其具体评价内容见表1:
(2)政府性资金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主要评价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财政(版权归公文素材库:Wwww.bsmz.net)收支计划的执行和决算情况,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增值保值情况,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会计核算的规范程度。分析财政资金收入增长情况,分析政府负债、土地出让收入占整个财政资金的比例情况及其收入的稳定性。在财政支出方面,重点分析各项财政支出比例是否恰当,结构是否合理,是否体现公共财政支出方向,是否做到重点突出,有无损失浪费等问题。其具体评价内容见表2:
(3)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情况:主要评价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城镇及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改善的程度,关系居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其具体评价内容见表3:
(4)经济发展对环境资源的影响情况:主要评价当地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其发展的成本和发展的可持续性,对环境资源的影响程度。通过对万元gdp综合能耗、土地资源消耗量、耕地保有量与财政收入、国民生产总值等指标的对比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评价经济发展成本和可持续性。具体评价内容见表4:
(5)廉洁自律情况:主要评价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纪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两方面。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纪情况,主要是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价。对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或主管责任的事项,要进行重点分析与评价。个人廉洁自律方面,主要是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领导干部本人有无直接干预土地出让、项目招投标等重大经济事项的情况。另外,领导干部作为单位廉政建设责任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政问题也应当负有责任。具体评价内容见表5。
在以上评价的基础,审计机关根据领导干部接受审计的情况,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情况提出评价意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作出最终的审计结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综合评价可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次。其具体评价标准及评价结果见表6:
审计综合评价达不到良好以上等次的,不能提拔使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所在单位不能参加先进单位评选;审计综合评价被确定为一般等次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找被审计领导干部谈话,指出存在问题,给予批评教育;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由党委、政府领导按照工作分工与被审计领导干部谈话,并建议给予诫勉;被确定为差等次的,建议给予免职处理。
有了明确审计评价标准,才能有利于审计结果的充分运用,也才能体现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价值。当然,新的评价标准也还有不足,如部分没有经济管理职能的党政部门经济考核指标如何确定;财政收支效益性指标如何进行量化;部分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由于多种因素没有重大经济决策行为发生,那么针对重大经济决策的评价应忽略还是评价为基本级。针对这些不足,还需要在审计实践中不断加以探索完善。
参考文献:
[1]师德荣:《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概念及其法律关系》,《审计研究》201*增刊。[2]中国审计学会课题组:《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调研报告》,《201*年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第6号》201*年10月19日。
(编辑袁露芬)
第五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为界定某行政企事业单位领导的经济责任,我们采取了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某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1、首先阅读相关资料,了解企业实际情况。2。了解财务状况及结果、财务业绩定量评价结果。3、评议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绩效评议参考标准,独立打分。
根据已建立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共有6个方面,前五个方面每个方面有五个层次,即好、较好、一般、较差、差,第六方面分三个层次。每个层次又分为5个层次,如:好++、好+、好、好-、好--。根据实际情况组成了10人的小组,分别独立对每个方面打分,再对5个细分层次打分,最后将结果用模糊综合评价法计算。计算平均评价值(ep):平均评价值(ep)=各评委的评价值之和/评委数。计算加权平均评价值(epw):加权平均评价值(epw)=平均评价值(ep)×权重(w)。
计算综合评价值(ez):综合评价值(ez)=加权平均评价值(epw)之和。 一、
二、
三、
四、
五、
六、七、
该领导干部的最后得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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