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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现状与对策建议

时间:2019-05-22 13:16:08 网站:公文素材库

××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现状与对策建议

开展婚前保健,实施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婚检”)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的一道重要防线。但是随着强制婚检制度的取消,我区的婚检率急剧下降,以至带来许多严重问题和隐忧。

一、××区婚检工作的现状××

自《母婴保健法》实施后规范婚前保健服务以来,××区每年为0.5-1万左右的人群提供婚前保健服务。自2003年10月1日实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后,婚前保健从“必须”变为“自愿”,使得接受婚前保健的人数明显下降,由此导致了无册分娩增多、入保率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下降,出生缺陷发生率升高的现象。

取消强制婚检的最直接后果是婚检率持续低迷。实施自愿婚检后,全区的婚检率从原来96%以上下降至4%以下,个别年份甚至低达0.18%。尽管我们为此采取了强化宣传、改善服务、免费婚检等一系列措施,付出了超出强制婚检时十倍、百倍的努力,也只能使婚检率上升到3.9%。

据调查,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不愿“自愿”接受婚检的原因,主要是对婚检的认识存在误区。部分青年认为自己身体健康不必婚检,不知道有些隐匿性疾病并无自觉症状,必须通过一定的检查手段才能发现。还有的认为婚检暴露了个人隐私,担心婚检中发现疾病会影响婚姻,或有些隐私不想让对方知道,因而不愿进行婚检。

这种现象导致婚检出生缺陷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得不到保证。90%以上的青年未经婚检而直接结婚,按照疾病检出率计算,我区每年至少有近8.5%人带病结婚,其中2.8%人为传染病或严重遗传性疾病,这种情况势必影响其家庭生活、婚姻质量和后代的生命质量。

二、改善婚检工作的建议

我个人认为,取消强制婚检,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大败笔。这一做法,在法理上是否适当、在程序上是否规范,对公民权的理解是否有失偏颇、对外国做法的引进是否有失草率,这些都暂且不论,单看结果: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婚检体系,随着新《条例》的颁布,一夜之间全面失守,婚检率崩溃,出生缺陷直线上升,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婚检率目标(201*年以前城市和农村分别达到80%和50%)将成为一纸空文,孩子、家庭、社会,因此而承受多少负担和不幸?虽然,我们千方百计予以挽救,正面引导、反面教育、改善环境、全日服务,直至政府买单、免费婚检,但都收效甚微。

为此,强烈建议各界人士,利用各种渠道,呼吁婚检制度的变革。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出生人口缺陷的增加,势必影响民族的整体素质。而维护和提高民族素质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既然自愿的方式无法将这一责任兑现,那就要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成为法定义务,推行“免费强制婚检”,恢复和提高婚检率,降低出生缺陷率。这件事情已刻不容缓了,因为据资料显示,现在我国每30秒就有一个新生缺陷儿降生。

强制婚检制度恢复之前,我们也不能“坐以待毙”,应该尽最大努力,推动婚检率的提升。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各级政府及卫生部门应高度重视婚前保健工作,把婚前保健列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的一级预防措施,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的范畴,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婚前保健服务。

二是合理调整项目。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为保障夫妻双方身体健康,促进婚姻稳定,降低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应适当调整和进一步完善婚检查体项目,将艾滋病筛查、B超检查、梅毒筛查等项目列为必查项目,使婚检发挥更全面的预防保障作用。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宣传、教育、普及婚前保健知识,使居民明了婚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婚检不仅是对夫妻双方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后代负责,而且也是对民族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类负责,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维护家庭和民族健康的需要,是提高我国未来人口素质的需要。

四是密切部门配合。要把握好三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证)关系,做到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密切协同、互相把关、有的放失,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欲婚青年自愿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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