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水城县化乐锦源煤矿二0一三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二0一四年元月三日
锦源煤矿201*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201*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各部门的相互配合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源集团有关安全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理念,紧紧围绕全年安全工作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制度,夯实基础、强化管理,促进了矿井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杜绝了安全生产事故,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201*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切从零做起,从基础工作做起,坚持不懈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全年轻微伤22人次,轻伤13人次,杜绝了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查出“三违”人员398人次,处罚金13.3270万多元,奖励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86人次,奖金1.1600元,杜绝了各类上等级生产事故及地面责任事故。
一是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年初复产前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根据不同情况,全年共召开安全办公会议45次,专项安全管理会议17次,安全例会335次。
二是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在全面总结历年来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矿实际,制订了《锦源煤矿201*年度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较好地完善了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与生产队组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状》和《安全生产经济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目标逐级分解到科队、班组和个人,形成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做到安全责、权、利明确,充分调动了全员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201*年度全矿共组织安全质量检查46次,通防专项检查15次,机电专项检查16次,配合公司安全检查27次,接受省、市、县主管部门和化乐安监站检查47次。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628条,经矿跟踪落实,各类隐患整改率达93%。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从严从重原则,采取罚教结合的办法,年内共查处各类“三违”360人次,努力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是突出重点部位,狠抓薄弱环节。201*年在停电频繁,地质变化不断的情况下,给通风、瓦斯排放等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矿领导时刻紧绷安全弦,每项工作都做好周密部署,启动预警系统。今年有几次在停电后排放瓦斯时,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一线操作人员,昼夜坚守岗位,力争做到万无一失,确保矿井安全,职工安全。
六是提高安全科技含量。确保井下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正常工作,加大了井下生产的安全系数,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二、注重学习培训,增强职工全员业务素质
为提高全矿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增强依法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围绕公司201*年安全工作奋斗目标,以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现场操作技能为重点,按计划完成了全年的培训任务。为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和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提供了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是加强安全培训的组织领导。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煤矿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加强和完善安全培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
二是做好全员培训。新入井人员、新上岗人员都要做好岗前培训,让他们掌握安全知识和现场操作技能,增强职工全员安全意识。节后复产前以矿组织了一次9天时间的职工安全知识全员培训。全年还举办各类培训班,参加培训职工380人次。外出培训12期88人次。
三是做好到期证件的复训审证工作。正副矿长、总工程师、专职安全检查人员、科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转岗、换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普通工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参加了培训和复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100%。
四是提高培训质量。实行教考分离,加大对学员所学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每次培训都组织严格考试,考试不及格的要进行补考,提高培训质量,杜绝不合格人员上岗。
三、安全工作不足
1、201*年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如安全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职工习惯性违章现象还未能杜绝,少数管理干部作风不实,不能坚守岗位,企业管理工作需进一步改进,安全检查缺乏针对性与实效性,部分队组现场管理混乱,相关责任人把关不严等等。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加以解决。
2、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全矿干部员工要在公司的直接领导下,团结一致,同心协力,自主创新,努力工作,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全面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任务,为公司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水城县化乐锦源煤矿二0一四年元月三日
扩展阅读:201*年XX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201*年xx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201*年,是安全生产的“落实年,攻坚年”,按照“夯实基础、增强服务、强化监管、提升水平”的工作思路,强化了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等活动,狠抓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程的贯彻实施,推进了非煤矿山采选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全市共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死亡事故9起,死亡15人,重伤2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380余万元,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1*年有所增加,但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得到了夯实,整体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基础进一步提升201*年初我局印发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十六条》(攀安监办[201*]1号),各企业结合实际,加大了安全投入,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主动开展隐患整治,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完善。
1、企业增加安全投入,安全基础条件得到改善。随着企业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企业安全投入的自觉性和力度随之增加,201*年企业安全投入总数超过千万元,安全隐患得到治理,安全基础条件得到改善。
2、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对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不断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部分企业还将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列入职工工资考核,建立安全工资制度,借以提高职工安全作业自觉性。
3、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全市240余家企业均配备了专兼职安全员,规模较大的公司还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4、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范意识,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减少了"三违"现象发生。
二、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1、关口前移,加强安全基层监管工作。乡(镇)政府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现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心下移。今年各非煤矿山重点乡镇都设立了安全监管机构(米易县率先在全县12个乡镇建立了安监所),使非煤矿山基层监管工作得到加强。
2、加强源头监管,减少杜绝新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今年对8家新、改、扩建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验收的备案、审查和许可,对4家不按安全“三同时”规定进行新、改、扩建的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并督促企业健全安全设施、完善审查备案手续,减少杜绝了新增安全隐患。
3、强化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结合春节后复产检查、汛期专项安全检查和日常例行检查、重点抽查,全市的市、县(区)安监部门共检查非煤矿山采选企业231个,监督检查487次,发现安全隐患502处,提出安全管理建议300余条,下达检查建议书35份,整改指令书130份督促整改隐患418条,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9家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罚,对4家企业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改。
4、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201*年仅市安监局就指导19家非煤矿山企业完善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督促了部分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对近300名企业负责人、安全员进行了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及救援知识讲座。
5、严肃处理事故,避免同类事故发生。201*年全市非煤矿山共发生9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5人,都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事故单位进行停产整改。针对"3.27"尾矿库漫顶事故组织专家分析原因,制定安全措施,“8.31”花岗石矿放炮事故,还组织县(区)非煤矿山重点企业负责人60余人召开了“8.31”事故现场分析会。安全培训或安全工作会上把发生的事故都作为案例进行教育。
三、积极推动重点工作,安全监管执行力进一步加强
1、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市、县安监局认真执行国家及省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制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宣传动员和布置,为更好地推进工作,市安监局组织各县(区)安监局到取得标准化认可的攀钢兰尖矿学习,还组织了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国家安科院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全市明确了104家,(其中地下矿山5家,露天矿81家,尾矿库18家)要在下阶段实现标准化。
2、积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工作。市、县安监局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及省安监局关于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及时在全市8家地下矿山开展机械通风整治。此项工作已组织专家于12月进行了验收:2家通过验收、2家限期整改完善后再验收、2家在矿山基建过程中且局部通风能满足巷道掘进需求、2家因资源不明已停止生产。
3、积极开展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安监局及省政府要求,市局代市政府草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攀枝花市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攀办函201*)204号),此项工作将进行至201*年6月底结束,目前各部门正在按实施方案开展尾矿库检查。
四、加强宣贯力度,安全理念进一步提升
1、抓好《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宣传贯彻。今年来市、县(区)安监局分别组织各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300余人进行了“二个条例”的集中培训学习,发放“二个条例”单行本500余本。督促各个企业按“二个条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行为。2、狠抓安全教育培训。201*年非煤矿山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共211人,尾矿库工66人,其它矿山特种作业人员500余人。在对企业的安全抽查中,将企业新入厂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作为检查重点。
3、召开监管工作及事故分析现场会。为使相关企业认真吸取事教训,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市安监局实行了典型事故现场会制度。201*年针对“3.27”尾矿库漫顶事故和“8.31”花岗石矿放炮事故均召开了事故现场分析会。
五、强化服务,安全监管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1、认真处理信访工作。非煤矿山业全年共接到来信3件,电话举报9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2、加强服务力度。认真践行“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监管”的理念,积极为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工作。
3、坚持安全例会工作制度。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年初有工作安排会,半年有阶段总结会,年未有全年总结会,尤其是坚持了安全监管工作例会制度。
4、推行了三个谈话制度。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负责人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监局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负责人进行“预警谈话”、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人进行“戒免谈话”。201*年攀枝花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狠抓安全规程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到位,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促进安全形势的好转,按照工作目标要有新定位,工作思路要有新拓展,工作重点要有新成效,工作举措要有新创新,工作作风要有新提升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年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年有明显下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工作要点
(一)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
1、严格颁证标准,实行分级审查。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把颁证初审关,为省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做好前期基础工作。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条件“回头看”。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若安全生产条件降低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以及采矿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等过期的,要采取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企业限期改正;针对发生了死亡事故的矿山,必须重新进行现场核查和安全评估。
3、加大对尾矿库办证审查力度。对尾矿库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批、安全评价、设计、施工、监理等“三同时”手续从严审查,加大尾矿库颁证的现场审查力度,严肃查处无证非法运营行为,对于新建尾矿库企业必须提供资质单位对工程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书后方可组织验收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4、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告知和督促《安全生产许可证》临近到期的企业提前3个月申请办理延续手续,并对其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二)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手段,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工作。从技术上进一步解决露天小采石场在穿孔爆破中的安全问题,结合实际积极推进中深孔爆破技术,把中深孔爆破技术作为新建矿山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首选条件;探索和实践花岗石矿山的安全开采的工艺技术及开采方式,指导企业培育花岗石管理技术队伍,引导有条件的单位组建专业化花岗石开采队伍,从本质上确保安全。2、深入开展隐患治理活动。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查处力度,抓住采石场、尾矿库和地下矿山三个监管重点,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减少采石场零敲碎打事故的发生,预防和遏制尾矿库和地下矿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4、落实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相关县(区)和企业要按照《攀枝花市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整治力度,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全市所有尾矿库进行排查,对存在隐患的企业要求落实整治措施、责任人、资金和整治期限。
5、加大日常安全监管力度。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到矿山企业,加大对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检查企业的目标责任是否落实到车间、岗位和人头,监督企业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培训工作,杜绝“三违”现象。加大行政执法,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三)强化源头管理,切实抓好非煤矿山新建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工作
1、严格实施《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进一步规范审查工作程序和标准。
2、全面清理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情况,打击规避“三同时”审查的行为。3、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确保安全“三同时”审查工作的时效性和整体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基本情况及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全面摸清我市所有非煤矿山(尾矿库)基本情况及重大危险源情况,并建立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档案。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按照《攀枝花市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及《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攀安监[201*]231号)的要求,整顿规范各类矿山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理念和主体意识1、加大宣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将《规定》印发至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要求企业从班(组)长以上人手一册并认真学习。到201*年下半年,抽取部分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不同层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分析企业贯彻该《规定》存在的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企业完整、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加大对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促进企业管理人员能够及时掌握安全管理的新方法、新理念,提升企业安全生管理水平,推进安生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六)注重工作实效,开展试点创新工作
在重点非煤矿山企业积极开展创新试点工作:矿山开采作业点按季度生产计划报乡(镇)政府及县(区)安监局备案制;矿山生产能力核定制;高危作业部位限作业人员数量制;企业职工安全保证金制;企业职工工资与安全、效益挂钩的绩效考核制;规模以上矿山(洗选厂)设置安全总监制;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述职及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学习考核制度。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20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20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20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401700.html
- 上一篇:201*年女工工作总结
- 下一篇:201*年工会女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