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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船舶制造开放实训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6 16:28:58 网站:公文素材库

上海市船舶制造开放实训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上海市船舶制造开放实训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上海市船舶制造开放实训中心从立项以来,在市教委和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级领导的殷切关怀下,正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加紧全面建设。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南大庆、常务副总盛纪刚、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部长周继胜等领导多次亲临开放实训中心建设现场指导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我校要严格按照设计规划,保质保量地施工建设,要把上海市船舶制造开放实训中心建设成为上海一流、全国先进,并能紧密贴近行业企业的需求、面向社会、职前职后贯通,能承接初、中、高不同层次培训的开放实训中心。通过近半年的建设,开放实训中心已初步成型,现将实训中心建设工作总结如下:一、基础工程建设

201*年9月,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刚竣工、总面积为3600M2标准厂房交付我校作为实训中心使用后,我校立即按照原先的设想,邀请了有关专家和企业技术权威进行论证,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分隔和改造方案。方案将整个厂房分为船舶焊接、金属切割、船舶机械、船舶管系、船舶电气、起重6个专业实训区域。将焊接和金属切割实训区域进行全封闭的隔断,并加装阿尔发环保过滤装置。考虑到标准厂房层高较高,为了更好的利用空间,又设计了两层的钢结构的建筑,分别为教室、更衣室、监控室、休息室和计算机房等,使开放实训中心的面积又扩大了近800M2。我校通过市场招投标,选择了社会信誉高、施工质量过硬的专业工程队进行施工。经过近半年的紧张施工,现基础建设已基本竣工。令人瞩目的第三届“星光计划”中职学生技能大赛焊接比赛就将于3月28日在拥有68个标准焊接工位,设备齐全、崭新的开放实训中心焊接实训区域举行。二、实训设备、设施的采购

在基础工程施工的同时,我校又多次邀请船舶制造行业及企业中资深知名的工程师、技师等专家来我校论证开放实训中心所需购置的设备,和根据实际的需要拟订定制的船舶专业设备的技术标准。我校还对设备生产厂商的制造能力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货比三家”方式选择了性能良好、物美价廉、适用于培训和鉴定的设备、设施。并派出专家全程监造定制设备。整个采购过程都由集团公司监察部门、财务审计部门监控,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杜绝违规操作。现已有60

台焊机、环保过滤装置、船舶分油机组、液压调试台等设备进入实训中心,并已安装到位。所有的培训设备计划在年内全部安装调试到位。三、师资保障

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是保障项目建设的关键。为了更好地发挥开放实训中心的作用,我校指定了各学科的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教师积极参与实训中心建设。并制订详细的教师培训计划,在年内共选派了四批18名骨干教师到高校、企业进行业务培训。所有参加培训的教师在整个培训过程中,都能认真学习、努力实践,得到了培训单位的一致好评,(我校教师李斌老师在国家级培训中表现优异,被评为优秀学员并赴德国进行业务进修)完成培训后他们积极参与到实训中心的建设中。我校还对新进青年教师进行了岗前培训,并指定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做带教教师,为青年教师进行具体的指导,促进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以尽早适应实训中心的需要。四、实训中心使用

开放实训中心按照边建设边教学原则,完成一个项目便投入技能培训和教学。我校大力宏扬江南技校学生的优良传统,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实训中心的建设和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让学生“做中学”,大大提高了学生的技能。现我校已有船舶机械装置、船舶电气技术、起重司索与驾驶3个专业共计340名学生在实训中心学习,同时交大网络学院03机电一体化专业的68名学生也在实训中心实习。五、下阶段工作安排

1、加紧设备、设施的制造、安装、调试工作。2、落实培训课题开发和教材建设工作。3、加强师资培训,打造一支过硬的师资队伍。

4、按计划在今年内全面完成实训中心建设并通过验收。

5、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系,制订一套合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企业接轨实

行“5S”管理)

6、市场运作,全面开放实训中心。

7、完善服务,不断优化开放实训中心的职能。

扩展阅读:实训中心管理规章制度1

上海市船舶制造开放实训中心

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教育相关政策,适应学校教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上海市船舶制造开放实训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训中心工作水平,保障教学质量,提高学生技能水平,特制定本条例。

二、

上海市船舶制造开放实训中心隶属江南造船职业技术学校,从事实训教学或专业项目研究。

三、

上海市船舶制造开放实训中心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训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训水平;积极开展专业项目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为我国的造船事业服务,为长兴海洋装备岛的区域经济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四、

实训中心的建设,由学校统筹规划,合理设置。

第二章实训中心的任务

一、

上海市船舶制造开放实训中心必须按对应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承担实训教学任务,要根据对应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协助任课老师完善实训指导书或实训教材等教学资料,准备好实训仪器设备及材料,合理安排实训室人员工作,保证完成实训教学任务。

二、

实训室应当不断吸收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不断充实和更新实训内容,不断改革实训教训方法,不断改进,开发,自制实训装置,创造条件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训;要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训室,要通过实训教学培养学生理论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三、

积极承担科研任务和开展科学实(试)验工作,努力提高实训技术,尽力完善实训技术条件,创造良好的实训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试)验任务。

四、

在保证完成学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人员、技术和设备条件,主动、积极地开展校内外协作、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积极为社会提供服务,提高设备利用率。

五、

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实训仪器设备进行校验和标定,完成对实训物资、仪器

设备的科学管理和维护,维修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

建立和完善实训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实施,落实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危险品保管、使用的安全责任制,杜绝人身事故和安全事故。

七、

加强对实训教学人员、实训技术人员和实训管理人员等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其失信教学、实训技术和管理的水平,采取激励措施充分调动起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实训室建设

一、

实训室应按学科属性和功能进行设置。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实训室的设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有较为明确、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足够的实训教学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任务,与校内已有实训室之间无功能重叠交叉、资源闲置浪费的情况;

2、3、

有基本符合对应实训技术条件要求的房舍、设施和环境;

有一定量的与完成对应实训教学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任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及配套装置;

4、

原则上有相应专业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担任实训科长,在岗技术人员和其它人员分别满足实训教学实训室管理要求和学校编制要求;

5、二、

有较为完善而科学的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实训室的建设与发展要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规划时要同步考虑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配套因素;实训室的建立、调整与撤消,必须由其直接主管部门以书面论证报告形式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实训实习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规划办、人事处审核,经学校正式批准后方能实施。

三、

实训室的建设须按立项、论证、实施、监督、竣工、验收、效益考核等“项目管理”办法的程序,有学校统一归口,指定部门负责,全面规划实施。只有在经过规划、筹建、学校统一组织验收、专家组确认达到建设目标后,方能列入学校实训室的建制。

四、

实训室的建设与改造要有计划进行,要讲究效益;要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的作用,作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调试,保持较高的仪器设备完好率。实训室的房舍、附属设施要依据规划的方案纳

入学校整体建设计划;一般仪器设备添置应选好型,重视配套、安装和运行条件;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的添置必须认真考察、充分论证、周密策划、专人负责,提前做好技术准备,严格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新购进的仪器设备要及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尽快形成实训能力。若新购进的仪器设备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造成闲置和浪费的,将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五、

实训队伍的建设是实训室建设的重要方面,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根据科学、专业发展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制订好培养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实训队伍的工作水平,以适应实训室工作的需要。

六、

实训室建设经费来源的主渠道为学校的教育事业费、基建费等经费,学校鼓励和提倡通过校际间联合、与企事业、科研单位联合、引进外资或利用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共同建设实训室,也可建立对外开放的实训室。对于用实训室进行有偿服务的,要将收入的主要部分用于其实训室的建设。

七、

学校鼓励有一定基础饿实训室积极创造条件申请筹建开放型实训室、重点学科实训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等,以适应科学技术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

八、

凡具备法人条件的实训室,应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认证,在取得法人资格后,向社会提供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益。

第四章岗位职责

一、实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对本中心的建设、运行、教学、培训、鉴定及日常事务负全面责任。

2、统筹安排中心的各项工作,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教学等各项工作任务,抓好中心的各项安全工作。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控制关键要害部位,及时落实安全措施,整改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负责对外关系,扩大经营组织,承接外来培训、鉴定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的核查或审批。

4、根据本部门承担的教学培训、考核鉴定、课程开发,制定中心的发展规划。

5、根据教学大纲安排,做好每学期的教学培训、考核鉴定、课程开发计划的审核,负责指导本部门人员完成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的分配工作任务,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做好材料及消耗品的购置计划的审批。组织核定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定期组织对中心的物品进行清点,对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进行监察。

7、负责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认真抓好本部门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人员的培养规划,组织安排指导教师的业务提高与培训工作。并按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做好考核工作。

9、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及时处理好实习教学中发生的问题。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实训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和中心内各项任务的要求。

2、负责制订教学计划,实习教学的组织和实施,实习经费的预算,实习过程的监督检查,教学设备使用和日常保养情况监督检查。

3、好实习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学管理队伍。并负责制订教师的业务提高规划。

4、制定和完善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代化。

5、完成实习教学资料归档工作,为评估提供准确详细的资料,完成实习教学、师资等信息的记录、统计、分析工作,为领导提供数据,及时上报。

6、组织教学建设、教学质量调查和评估工作。

7、对中心实习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与学生签订好安全协议,对违反安全生产条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8、负责学生的技能鉴定的组织工作。

9、负责中心的设备维修的组织及设备使用情况监督工作,有权制止任何可能造成设备有不良影响的操作行为。

10、组织安排实训指导教师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三、综合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中心的生产记录的统计、财务账目管理、采购管理、对中心的生产进行成本核算。

2、做好中心的日常文书档案及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向主管领导上报有关报表。

3、负责处理中心的日常事务工作,做好中心的有关文字材料的汇总。负责安排节假日值班工作。

4、负责中心的车辆管理和调度。

5、负责中心的网页制作、设计、更新工作,根据中心的实际情况做好网页的更新、管理。

6、负责中心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所有人员遵守中心的安全生产制度。有权对违反中心安全生产制度的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并将实际情况及时汇报给中心领导。

7、负责中心对外培训的组织及联系工作。

8、负责中心的考勤工作,负责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9、对中心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管理和督促检查。10、实训中心的文化建设。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财务室主任职责

1、在实训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全面主持中心财务工作,对实训中心主任负责。2、协助搞好中心财务人员系统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3、定期检查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协助搞好物资盘点工作,负责经济核算,对帐目

做到日清月洁。

4、负责编制实训中心财务报表,审查各种费用开支,各种收入及时入帐,定期清查

各种支出情况。

5、杜绝铺张浪费,坚持勤俭。

6、组织编制实训中心年、季、月度财务计划,并负责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

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7、负责资金筹集,管好用好各项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及时督促交纳利税和其它

上交款项。

8、完成实训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五、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2、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没有参加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得进行实习。遵守操作规程,不出事故,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学生要及时进行教育,对不服从教育者应暂时停止其实习,并上报给实训部负责人。

3、负责授课班级学生实习指导工作,负责对实习学生操做技能进行全面考核。4、指导教师负责在生产实习前准备实习用具、材料。5、了解设备工作情况,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6、严格按教学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减少消耗,提高教学质量、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7、认真做好机床的使用记录,做好刃具的消耗记录,负责保管生产用品,切实做好物品的防锈、防磕碰伤等工作,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物品的损伤,要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

8、负责按保养规程切实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

9、工作结束时,指导教师要对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损坏及时上报处理。搞好清洁卫生和设备擦拭保养,并负责门、窗、水、电、火方面的安全工作。

10、实习指导教师除在规定休息时间外,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1、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努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做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有问必答。

12、按学院的教学要求做好各种教学文件(如:教案、教师日志、设备使用记录、实习笔记等)的编写(填写)和保存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六、库房管理制度及库管员岗位职责

1、所有物品,不论购入、销货退回等,均应经库管员检验后始得入库。2、库管员应将每项进库的物品,限于翌日清晨以前详加验收后,列记物品型号入账,凭以控制每件物品的性能。

3、物品的验收,应依有关的订购单、提货单、验收单等所列的品名、型号或规格办理验收。如发觉型号、规格不符、附件短少、数量不符、物品破损或性能变质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通知采购员办理。

4、因使用、借用、调货等而重新入库的物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消耗品除外),若有损坏,应由库管员会同有关领导鉴定修护费用后,由领货人照价赔偿,若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领货人依据物品价格赔偿。凡属消耗品(材料、环保用品及用后无残留的物品除外)领货人应将残留物(如:钻头柄等)交回,并由库管员定期会同有关领导进行核销。

5、任何出货,库管员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资料入账,以利存货的控制。6、各单位人员向库管员领货时,应在仓库的柜台办理,不得随意自行进入仓库内部,库管员有权拒绝任何人擅自入内。

7、出货人于物品领出时,应同时要求库管员详予检查物品的性能、品质及附件是否优良或齐全,否则概以完整论。

8、物品领出后,严禁出货人擅自将所领出的商品移转给其他同仁或其他单位。9、库管员应负责整理该仓物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帐务表报的登录等业务。

10、库管员对于所经管物品,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11、物品应考虑其忌光、忌热、防潮等因素妥为存放,仓库内部应严禁烟火,并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12、各库除库管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13、库管员对于所经管的库存物品应予严密稽核清点,各库随时准备接受主管部门或财务稽核人员的抽点。

14、每年年终,仓库应会同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共同办理总盘点,盘点时必须实地查点物品的规格、数量是否与帐面的记载相符。

15、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员填具盘存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后由库管员签名负责。

16、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库管员呈现中心总负责人核准调整,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由库管员负责赔偿。

17、直接保管物品的库管员变动时,应由中心总负责人查验库存物品的移交清册后,再由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实地盘存。

18、凡物品的进货如系新购,则采购单位应负责将有关的订购单、提单、或验收单、价目单等交库管员,由库管员凭以验收登帐。

19、库存任何物品的出货,一律限由领货人出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准的"物品领货单"作为出货的凭单。

20、库存物品经出货后,库管员应于当日凭领货单上的记载登入登记簿中有关的记载栏内,作为该物品去向的追踪。

21、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七、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员岗位职责

1、采购物品时必需要“货比三家”,选择最适合的商家进行采购,并要确保质量,价格合理。

2、物品的采购要持经中心总负责人批准的采购单进行物品的采购。

3、采购人员要经常深入采购市场,熟悉常用物品的种类、性能、价格,了解采购行情,掌握采购信息。

4、采购的物品,如规格、数量、质量等与采购单不符的要坚决退换。5、采购的物品,必须经使用单位负责人或使用者与库管员共同验收才能入库,入库时填写入库单。由库管员签字,否则不予报销付款。

6、如需采购物品专业性较强或一次采购金额较大时,采购员应会同使用单位负责人或使用者一起完成采购活动。

7、采购员要及时完成采购任务,保证教学和生产的顺利完成。8、对需要外协的工件要找好外协单位,保证质量,保证工期。

9、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项目外协加工的价格,深入实际,完成外协加工的任务。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八、设备维修工岗位职责

1、根据上报的维修申请进行机床的维修,对所发生的故障要问明情况并做好记录。

2、对未经领导批准的维修申请不能进行维修;因事故造成的故障在事故没有处理完之前不能进行维修。

3、经维修后的机床要经使用者验收并出具验收文件后交付使用。

4、提高维修效率,保证不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5、对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提出更换要求并上报。6、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7、按机床的保养规程切实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监督工作,发现故障要及时上报。8、强电维修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维修工作,以避免触电事故发生。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九、

财务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为师生服务。发扬艰苦创业勤俭办事业的优良传统,认真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把好财务关。

2、按照上级财务部门的规定认真编制教育经费全年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办理调整手续;对预算外资金进行计划管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3、认真执行全年预算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掌握本单位各项收支范围和标准,按月向领导汇报执行情况,当好领导的参谋。

4、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要求设置帐簿,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根据收支内容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按照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按照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应拒绝入帐,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书写不清楚的凭证,应予以补填,更正或重写。遇有伪造单据,涂改凭证、虚报冒领款项等行为,应及时向领导报告。5、稽核现金日报表和有关的原始凭证。

6、登记预算内外银行存款明细帐,定期与银行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7、登记固定资产总帐和二级明细帐,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根据完备的手续及时处理添置、调入、调出、报废等事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8、建立健全往来款项总帐和明细帐,做到及时登记和清理。

9、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定期编报各种会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不得弄虚作假。

10、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要将经管的会计凭证、帐册、文件资料、会计档案和末了事项向接办人员点交清楚,并由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13、管理公费医疗收支总帐和明细帐,上报公费医疗报表。

14、做好各项支出购物验收的把关工作,凡是购物支出凭证必须先由财管员验收签章后才能报销。

15、管理会计档案,及时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并登记归档。未经批准不得销毁十、出纳员岗位职责

1、要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有误差的,要拒绝办理报销手续。

2、要根据原始凭证,记好现金和银行帐。书写整洁、数字准确、日清月结。3、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不坐支,不挪用,不得用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保持现金实存与现金帐面一致。4、负责到银行办理经费领取手续,支付和结算工作。

5、负责支票签发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按规定设立支票领用登记簿。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及其他证卷。

7、负责编造学期和每月的现金支出计划,分清资金渠道,有计划的领取和支付现金。8、及时与银行对帐,作好银行对帐调节表。

9、根据规定和协议,作好应收款工作,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收款情况。10、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作好出纳工作。

第五章实训中心设备与场地管理理规则

一、实训中心所有设备要指定责任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由思想作风好,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实习指导教师担任。

二、所有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大型及贵重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档案应包括:设备的出厂资料,从购置到报废整个寿命过程中的管理、使用、维护、校验等记录。

三、每台大型设备都必须逐台制定操作规程,专管人员必须作好日常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检验检修,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操作规程和使用注意事项等规章制度要放在设备上或附近。对新投产的设备,要在设备投入使用前15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四、实训中心设备及工具一般不借出使用,必须借出时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并要严格履行手续,进行登记。归还后要进行设备检测。

五、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事先经过培训和考核,证明确已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能。相关指导教师以外的其他教师不经培训不准单独使用设备,贵重设备必须在专管人员协助下使用。

六、发生设备损坏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隐瞒不报造成损失者,给予处分。对管理不善、保养不良、使用不当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分七、对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者,经相关部门鉴定后,追究其责任。八、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九、实训场所布局要合理,严格按照公司“5S”管理要求,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十、雇请外单位人员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领导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十一、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十二、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设备润滑图表的内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规定加、换油时间;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十三、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十四、要正确划分设备类型,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十五、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十六、设备使用中,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十七、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人手一册。

十八、各班组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十九、设备操作人员须经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二十、外来人员不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实训车间,进入实训车间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训中心的规章制度。

二十一、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动用设备及工具,校外人员到实训中心进行的教学、培训、考核鉴定等活动,须经中心总负责人同意,并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后方可进行。

二十二、一切进入中心实训的学生(员)及在班的指导教师一律按公司安全要求着装和戴好标签。

二十三、实训中心内不得存放与实习无关的物品,更不允许存放个人物品。二十四、要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认真负责,做好交接班工作。二十五、实训中心内严禁吸烟。

第六章实训中心安全制度

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学生到中心参加实习前必须要接受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保证书”。二、实习中要掌握操作规程,并要严格执行,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操作练习三、操作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防护镜。实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服从指导教师指导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者责任自负。

四、实训中随意起动或拆卸机器而造成损坏者,要按价赔偿,还要给予纪律处分。五、实习中要由一人操作机器,其他人不许乱动设备,要远离设备并戴防护眼镜见习。六、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使用砂轮机,并严格遵循砂轮机操作规章制度。七、实训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器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实训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使用高压动力电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手套,或用安全杆操作;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八、中心内不许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如发现有放置的要进行严肃处理。下班后要认真将设备的电源关断,并要关好门窗,防止出现事故。

九、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主任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十、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十一、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十二、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十三、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并追究主管领导人的责任。十四、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在实训室中应积极宣传、普及一般急救知识技能,如:烧伤、创伤、中毒、触电等急救处理办法。

十六、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第七章实训中心学生(员)实习管理制度

为提高实训中心学生实训管理水平,贴近生产实际,保证实训质量,决定实训中心学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学生实习期间要继续严格遵守学院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在此基础上还要遵守如下规定:

一、实习前必须接受安全及文明生产教育,否则不准参加实习。

二、进入中心前应在教室换好规定的工作服装和正确穿戴劳防用品,排队进入实训场地。不准穿裙子、短裤、背心、拖鞋、高跟鞋等进入实训中心;不准留怪异发型;不准佩戴首饰。否则不允许进入中心实训,教育合格后经过中心批准方可进入中心。三、实训期间,要严格听从实习指导教师指挥,不许做与实习内容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看小说、打电话、吃东西、打瞌睡、打闹等),一旦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对不听从指挥的学生进行严格处理。严重者停止实习,由学员所在单位带回,由学员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教育合格后经过中心批准方可继续实训。

四、实习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1天之内由实习指导教师准假,超过1天由教务实习科与由学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批准。

五、实习过程中必须思想集中,严格遵守实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任何问题或事故,后果自负。

六、要爱护国家财产,保管好实习工具,维护保养好机器设备,保证实习产品质量,并注意节约,超出规定的实习耗材,由学生个人担负。损坏丢失工、夹、量具要按价赔偿。将他人工具据为己有者,加23倍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人为破坏设施设备,一经发现,除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停止实习,由学员所在单位带回,教育合格后经过中心批准方可进入中心。

七、实习学生必须在指定工位上进行实习,非上课时间或未经指导教师批准不得开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设备,更不得任意调整、开动中心其他机器设备。若发生问题,必须保持现场,并立即请示报告,否则后果自负。学生不按规程操作,而将设备、设施损坏,必须进行相应的赔偿。

八、按时完成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两次以上没有作业成绩者或没有实习报告者,实习成绩不予评定。

九、没有实习成绩或成绩不及格者,经实训部审核并报实训中心领导批准,根据实习计划,适当安排给予补充实习,补充实习费及耗材费自负。

十、为了顺利完成实习任务,保证实习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学员进入实习前必须签订《安全实习保证书》(见附表)。

第八章各专业操作规程

一、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者应熟悉钳工手工工具、气动及电动工具和相关机床的结构,性能及传动系统,润滑部位,电气等基本知识、使用维护方法和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者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钳工操作。2、工作前认真作到:

(1)工作前必须束紧服装、套袖、戴好工作帽,严禁穿裙子、凉鞋、高跟鞋上岗操作。

(2)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相关机床的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3)检查机床、导轨以及各主要滑动面,如有障碍物、工具、铁屑、杂质等,必须清理、擦拭干净、上油。

(4)严格检查机床、钳工工具、量具等有无新的拉、研、碰伤,是否灵活、准确、可靠,是否完整,工作单位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备、牢固。如有应通知指导教师一起查看,并作好记录。

(5)检查电器配电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6)检查相关机床、装备润滑系统储油部位的油量应符合规定,封闭良好。油标、油窗、油杯、油嘴、油线、油毡、油管和分油器等应齐全完好,安装正确。按润滑指示图表规定作人工加油,查看油窗是否来油。

3、工作中认真作到:

(1)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关闭电源。

(2)使用的各种錾头不能淬火并不可用锤直接打击工件,应用木或软金属垫着打击。

(3)使用大锤、手锤时应检查锤头是否牢固,打锤时不准戴手套,前后不能站

人。

(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工作时应接上漏电开关,并且注意保护导电软线,避免发生触电事故,使用电钻时严禁戴手套工作。

(5)不准将手伸入内两件工件连接的通孔,以防工件移位挤伤手指。(6)设备试机前,必须详细检查各转动部件、电器部件符合安装要求,并对在场人员发出警示,然后按书面说明书要求进行试机。

(7)电器设备故障修理必须找维修电工,不准擅自将插座、插头拆卸不用,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内使用。

(8)不准擅自拆卸机床上的安全防护装置,缺少安全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工作。(9)密切注意机床运转情况,润滑情况,如发现动作失灵、震动、发热、噪音、异味、碰伤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10)发生事故时应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11)工作中严禁用嘴吹和手直接清理铁屑,一定要用清理铁屑的专用工具,对切削下来的带状切屑、螺旋状长切屑,应用钩子及时清除,以免发生事故。

(12)工作场地要清洁、整齐,拆卸零件要存放好,搞好文明生产。4、工作后认真作到:

(1)检查工具、量具是否完好无缺,将工具整理好并放到指定位置。(2)停止机床运转,切断电源、气源。

(3)清除铁屑,清扫工作现场,认真擦净机床。导轨面、转动及滑动面、定位基准面、工作台面等处加油保养。严禁使用带有铁屑的脏棉沙揩擦机床,以免拉伤机床导轨面、工作台面。

(4)认真将班中发现的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交班工作。

二、砂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本规程,方可操作本机床。2、使用前认真作到:

砂轮在使用前应对砂轮进行仔细检查,检查其有无破损和裂纹。首先进行目测检查,如果发现砂轮局部出现裂纹,应立即停止使用,重新更换新的砂轮,以免造成砂轮破碎伤人事故。

3、工作中认真作到:

(1)新砂轮在安装前要进行音响检查,检查方法是将砂轮通过中心孔悬挂(质

量较小者)或放置于平整的硬地面上,用200g~300g重小木槌敲击,敲击点在砂轮任一侧面上,垂直中线两旁45°,距砂轮外圆表面20mm~50mm处。敲打后将砂轮旋转45°再重复进行一次。若砂轮无裂纹则发出清脆的声音,允许使用。发出闷声或哑声音,不准使用。

(2)砂轮的不平衡严重时会造成砂轮的破裂,甚至造成事故。因此,要求直径大于或等于200毫米的砂轮装上法兰盘后应先进行静平衡,砂轮在经过整形修整后或在工作中发现不平衡时,应重复进行静平衡。

(3)按标准要求,砂轮法兰盘直径不得小于被安装砂轮直径的1/3,且相应规定砂轮磨损到直径比法兰盘直径大10毫米时应更换新砂轮。此外,在砂轮与法兰盘之间还应加装直径大于卡盘直径2毫米,厚变为1毫米~2毫米的软垫。

(4)防护罩是砂轮机最主要的防护装置,其作用是:当砂轮在工作中因故破坏时,能够有效地罩住砂轮碎片,保证人员的安全。更换新砂轮时,防护罩的安装要牢固可靠,并且防护罩不得随意拆卸或丢弃不用。

(5)托架是砂轮机常用的附件之一,按规定砂轮直径在150毫米以上的砂轮机必须设置可调托架。砂轮与托架之间的距离应小于被磨工件最小外形尺寸的1/2,且最大不应超过3毫米。

(6)用圆周表面做工作面的砂轮(平砂轮)不宜使用侧面进行磨削,这种砂轮的径向强度较大,轴向强度很小,操作者用力过大时会造成砂轮破碎,甚至伤人,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应禁止这种行为。

(7)电器设备故障修理必须找维修电工,不准擅自将插座、插头拆卸不用,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内使用。

(8)使用砂轮机磨削工件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的侧面,不得在砂轮的正面进行操作,以免砂轮出故障时,砂轮飞出或砂轮破碎飞出伤人。

(9)两人共用一台砂轮机同时操作,这是一种严重的违章操作行为,应严格禁止。

(10)一般规定,当砂轮磨损到直径比法兰盘直径大10毫米时就应更换新砂轮。(11)发生事故时应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12)工作场地要清洁、整齐,搞好文明生产。

(13)砂轮与工件托架之间的距离应小于被磨工件最小外形尺寸的二分之一。最大不准超过3mm。调整后必须紧固。

(14)砂轮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树脂和橡胶结合剂砂轮储存一年后必须经回转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质地问题在使用过程中。三、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焊机的结构、性能,电气等基本知识和使用维护方法,操作者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2、必须束紧服装、套袖、戴好工作帽、防护眼镜,严禁穿裙子、凉鞋、高跟鞋上岗操作。

3、气焊工应特别遵守以下规则

(1)工作前应检查氧气表、胶管、驳口、焊具是否完好。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漏气。

(2)新胶管在使用前应吹净里面的防粘粉末,并必须按规定颜色标记使用。胶管接头要用铁丝扎紧。

(3)气焊时遇到突然回火,应立即关闭混合气体(慢风)开关,然后再关氧气和乙炔,待冷却后再开少量混合气体,将里面的烟灰排去,然后重新点火。

(4)凡在箱、柜、容器等地方工作,离开现场必须将焊具、胶管随身带出。下班后应将气源关闭,拆除氧气表及胶管,妥善保管。

(5)禁止使用焊割具的火焰作照明,严禁使用氧气作通风气源。(6)在容器和狭小空间工作时,应加强通风,严格执行监护制。(7)遵守氧气、乙炔的安全操作规程。

(8)气焊在两人操作时,应互相配合,协调一致。4、电焊工应特别遵守以下规则

(1)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2)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

(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5)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6)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7)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内容器内输人氧气。

(8)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9)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织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关闭电源。

6、操作者在工作中不许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时无论时间长短,都应停机,以免发生事故。

7、工作后认真作到:

(1)停止设备运转,切断电源、气源。(2)清扫工作现场,认真擦净设备。

(3)认真将班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交班工作。四、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工应经专业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方能参加起重操作。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3.现场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4.多人操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交底清楚。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如遇到操作者看不清指挥手势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5.起吊工作物,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离地面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6.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必要时采用缆风绳拉紧固,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7.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严格做到: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转不准作业。8.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

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9.使用缆风绳时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缆风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小于45°。需要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上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0.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圆直。需要用手扳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物件前后不准站人。

11.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进行露天起重吊装。

12.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3.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4.高处作业或使用其他机电设备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五、钻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机床的结构,性能及传动系统,润滑部位,电气等基本知识和使用维护方法,操作者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2、工作前要做到:

(1)检查润滑系统储油部位的油量应符合规定,封闭良好。油标、油窗、油杯、油嘴、油线、油毡、油管和分油器等应齐全完好,安装正确。按润滑指示图表规定作人工加油,查看油窗是否来油。

(2)必须束紧服装、套袖、戴好工作帽、防护眼镜,工作时应检查各手柄位置的正确性,应使变换手柄保持在定位位置上,严禁戴围巾、手套、穿裙子、凉鞋、高跟鞋上岗操作。工作时严禁戴手套。

(3)检查机床、导轨以及各主要滑动面,如有障碍物、工具、铁屑、杂质等,必须清理、擦拭干净、上油。

(4)检查工作台,导轨及主要滑动面有无新的拉、研、碰伤,如有应通知指导教师一起查看,并作好记录。

(5)检查安全防护和换向等装置应齐全完好。(6)检查操作手柄、开关等是否灵活、准确、可靠。(7)检查电气接地良好。

3、工作中认真做到:

(1)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关闭电源。

(2)按工艺规定进行加工。不准任意加大进刀量、削速度。不准超规范、超负荷、超重量使用机床。

(3)钻头时,要把锥柄孔擦干净,装卸钻头或夹具时,要用规定的工具,不得随意敲打。

(4)工件牢固地装夹在工作台上,虎钳或专用夹具上工作。钻通孔时工作下面一定要放垫块,以免损坏台面。

(5)孔的直径不得超过钻床所允许的最大直径。

(6)应保持刀具应及时磨锋或更换。

(7)在工作中严禁开车变速,如需变速时,必须将车停稳再变速,否则会造成事故,致使齿轮牙齿打掉。

(8)在工作中如钻小而薄的工件时,需要用钳子夹住钻孔,严禁用手直接拿着工件钻孔,以免工件甩出伤人。

(9)使用摇臂钻床时,对好被加工孔的位置后,一定要把摇臂固定牢。(10)摇臂钻床使用完后,要将摇臂降至最低的位置并将变速箱移至立柱端。(11)钻头接近加工面或孔快钻通时,用力不可过猛;更换钻头,清扫机床,取下工件时,要停止转轴旋转。

(12)在钻夹头中装上钻头后,一定要记住取下松紧钻头用的钥匙扳手后方可开车。

(13)工作中严禁用手清理铁屑,一定要用清理铁屑的专用工具,以免发生事故。(14)使用自动走刀时,应注意不要使工作台走到两极端,以免把丝杠撞坏,并拉开相应的操纵手轮。

(15)机床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按总停按钮,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16)操作者在工作中不许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时无论时间长短,都应停车,以免发生事故。

4、工作后认真作到:

(1)将机械操作手柄、开关等扳到非工作位置上。

(2)停止机床运转,切断电源、气源。

(3)清除铁屑,清扫工作现场,认真擦净机床。导轨面、转动及滑动面、定位基准面、工作台面等处加油保养。严禁使用带有铁屑的脏棉沙揩擦机床,以免拉伤机床导轨面。

(4)认真将班中发现的机床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交班工作。

第九章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一、

实训中心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为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鼓励和支持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实训室完成设计性、综合性实训或进行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教学实训室的开放工作,提高实训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

1、

实训室的开放包括实训内容开放和教学时间开放。

实训内容(也指实训项目,下同)开放指实训室对某专业学生开放的实训内容与该专业对应实训课程大纲规定的必修内容不重复,属于该课程教学内容的拓展性实训内容(要求应为综合型、设计型实训项目);或实训室、教研室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设计的一些实训教学计划的综合性、设计性的实训项目;或某专业实训课程大纲规定的必修实训内容对其他专业开放。

2、

教学时间开放指在执行实训(实践)教学计划任务的额定教学时间外,实训室面向学生开放,学生自己进行实训(实践)。各实训室都要最大限度地延长开放时间,除在工作时间开放外,还要充分利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对学生开放。

三、

实训室开放应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启发引导”的实训教学模式,实训室提供相应的实训条件,实训室或教研室指派教师进行指导,重在培养和训练学生的自主实训(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实训(实践)。

四、

全校各实训室应面向学生开放,实训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可以多样化,与全面开放、特定时间段开放、预约式开放等,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实训室向学生全面开放,尤其是基础课教学实训室、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和各类实

训室。

五、

训室开放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开放项目的设置、开放实训室的申报备案、实训室开放、实训室开放工作的总结和考核4个环节。

六、七、

实训室开放项目是开放实训室供学生自主学习或实训(实践)。

开放实训室的申报备案经申报备案的、具有开放项目并实施的实训室为开放实训室,开放实训室每学年申报备案一次,学校统一确认。

八、

1、

实训室开放

各实训室直管单位、教学院(系)领导要高度重视实训室开放工作,完善工作制度,注意选派有经验的实训室工作人员和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开放实训,协调解决直管实训室开放中的问题,积极发动和组织学生参与开放实训教学。

2、

各实训室和指导教师应提前做好准备,完善实训条件,优化实训环境,创建良好氛围;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确保师生和实训设备安全;认真按申报、批准的方案开放实训室和实训项目;认真记录运行情况。

3、

实训指导教师和实训室工作人员要严谨治学、以身作则、教书育人,着力培养学生的求是精神、求实作风和动手能力,认真批改实训报告、审阅实训论文,按标准考核和评价学生的实训(实践)成果,保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得到全面训练和发展。

4、

学生欲参加特定时间、预约式开放实训,可在了解有关实训开放的基本情况后,到相应的实训室报名预约,填写“学生参加开放实训项目预约登记表”或“学生进入开放实训室申请表”。由指导教师及实训室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考察和遴选,并负责及时通知学生。被遴选出参加开放实训的学生,应按约定的时间参加开放实训。

5、

参加开放实训的学生在进入开放实训室前,必须做好有关实训准备工作。阅读与实训相关的文献资料,设计实训方案,熟悉仪器性能,在与指导教师一起研究、确定具体方案后,方可进行实训操作。

6、

学生进入开放实训室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和实训室工作人员,爱护设备器材,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

学生独立完成开放实训项目后,应向指导教师提交实训成果(含实训结果、研究开发的实物、论文或实训报告等),以此作为评定学生参加开放实训的

成绩和记录学分的依据,对学生提交的各类实训成果和实训室开放的各类实训原始资料,各实训室主任负责落实人员应妥善保管备查。学生提交的各类实训成果和实训室开放的各类原始资料保存期为3年。

九、

实训室开放工作的总结和考核1、

实训室开放工作成效纳入学校对个实训室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考评之中。每学年末,各开放实训室及其直管单位应对其工作进行总结,充分肯定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或建议,以利开放实训室工作的不断完善。

2、

鼓励和支持实训室工作人员和教师参与实训室开放工作。各实训室直管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订响应的考核和激励制度,按照实训室开放实际情况考核参与开放实训指导工作的人员。

3、

鼓励和支持实训室开放产生创新性成果。学生通过开放实训取得的成果,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参加比赛,但学分不重复计算,学生参加开放实训项目,达到某系列项目或大型项目的要求,经考核取得的学分可申请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十章实训室开放工作的管理

一、

实训室开放工作由实训实习中心统一灌录。负责实训室开放项目和开放条件

的审定,开放工作的考核,核定参与开放工作的教师和实训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核定学生参加开放实训取得的学分和分配实训室开放经费等。二、

实训室开放实行责任制管理

1、各实训室直管单位主管教学与实训室工作的负责人是实训室开放工作的第一

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单位实训室开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教研室、实训室和学生开展实训室开放工作,制订工作制度,合理调配师资力量,审定实训室开放实训项目,合理控制开放经费的使用,监控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做好学生的宣传与动员工作,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实训室开放。

2、实训室主任是实训室开放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教师和实训室工

作人员实施实训室开放工作,要设置好实训室开放的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实训教学资源,合理使用开放经费,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实训(实践)条件。

上海市船舶制造开放实训中心

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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