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基本药物工作总结
一、201*年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一)强力推进县级医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1)规范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及时召开相关负责人会议,布置相关工作,促进网上配送关系的确定,要求三家县级医院从3月起所有药品必须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不得擅自标外采购、网外采购。规定《县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内药品采购金额占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70%;第一质量类型药品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总采购金额的40%;统计3-11月份三家县级医院共从省平台采购4198.6万元,其中县人民医院采购2687.3万元、县中医院1212.6万元、县第二人民医院298.7万元;配送率分别为98.47%、94.57%、95.50%;《县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内药品采购金额占总金额比例分别为:98.32%、98.89%、98.14%;抗菌药物所占比例分别为31.03%、30.91%、39.74%;第一质量类型药品所占比例分别为35.92%、27.27%、15.35%。
(2)完善应急备案药品采购。要求三家县级医院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应急与备案采购的通知》(卫药秘〔201*〕61号),认真落实好医院应急、备案药品的采购。统计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二院应急、备案药品总采购比例分别为:0.2%、1.9%、0.6%,没有超过8%的比例标准,并及时挂网公示。
(3)积极开展督查工作。8月对三家县级医院药品网上采购配送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通报《201*年上半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配送情况的通报》(卫农秘〔201*〕101号)。
(二)继续加强完善基层基本药物制度管理。
(1)加强审核和通报力度。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对部分乡镇卫生院主要滥用药品实行预警管理的通知》卫农秘〔201*〕29号文件,卫生局在每月1、15日统一审核递交药品申请单时,根据201*年同期采购数据,按照下降不少于50%的幅度,限定201*年各单位各预警药品品种的月平均采购量;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量实行月通报制度。
(2)加强药品使用管理。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监管平台监测各卫生院药品采购、使用动态,对使用异常药品实行预警并在省平台上控制采购量。201*年全县基层医疗机构1-10月共通过平台采购药品金额为1695.4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采购金额为
1047.8万元,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6%;村卫生室为647.6万元,同期比上涨13.9%。
(3)完善基本药物考核工作。201*年将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常用药品保障和村卫生室采购量等情况纳入到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内容中,进一步细化量化基本药物考核工作。
二、201*年工作计划
1、做好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根据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1*年版《基本药物目录》,做好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加大基本药物临床合理用药培训指导力度,积极开展新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基层培训工作,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2、继续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继续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药品,加强各级医疗机构网上统一集中采购、配送、零差率销售和合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乡镇卫生院加强对卫生室督查管理,严禁有网外采购标外药品现象。
3、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按照《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应急采购预案》和《关于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应急与备案采购的通知》完善应急采购制度,健全各级医疗机构的应急药品采购管理,确保各医疗机构临床药品供应配送不断档。同时要加大对药品配送公司监管力度。
扩展阅读:201*年公共卫生与基本药物工作汇报
201*年公共卫生与基本药物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于201*年5月,201*年七月正式启动。辖区面积8.18平方公里,总人口为5.1万人(因旧城区改造拆迁,目前人口数为3.49万人),业务用房1400平方米,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人。中心辖区已成立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承担辖区内居民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是博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博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博乐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二、合理安排,全面推进国家十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实现201*年社区居民建档目标,确保建档工作有序推进,中心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一是将任务落实到团队及个人,二是强化建档工作督导,三是严格建档工作考核,重点抓好档案录入质量和真实率。截止9月30日,全年完成纸质健康档案31606人份,建档率达91%;建立电子健康档案28227人份,电子档案建档率达81%。一年来,为辖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举办健康知识讲座45场次,开展艾滋病、糖尿病、高血压病、结核病等主题宣传日活动38场次,举办义诊10余次,接受健康咨询和保健指导3680人次,制作公共卫生知识、医改政策、基药制度宣传栏、板报12期84版,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宣传资料36607余份,张贴脊髓灰质炎宣传单10000余份,播放音像资料600余次,悬挂宣传横幅68条,利用电子屏播放宣传信息200条次,开展家庭健康调查问卷29390人份。截至目前累计建预防免疫接种卡485人份,建卡率100%。对符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分别为:卡介苗100%,脊髓灰质炎100%,百白破83.4%,乙肝疫苗75.2%,麻疹疫苗87.6%。全年完成适龄儿童预防接种555人次;3-4月组织开展两次脊灰疫苗强化免疫21856人次,辖区未发现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事件。中心于201*年8月开展0-6岁儿童保健管理,目前建卡22人,新生儿随访7人,随访率100%。201*年4月我中心开始开展孕产妇保健工作,已建册60人,其中产妇7人,孕妇53人;早孕建册59人,早孕建册率98%;发放叶酸片10人;对23名高危孕产妇实施重点管理,高危妊娠筛查率38%,管理率100%;开展产后访视7人次,产后访视率100%。中心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及残疾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对高危人群采取复查确诊和健康指导等管理措施,向老年人宣讲健康生活方式和预防疾病知识,发放健康处方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我中心现有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588人,人群发病率为8.47%;糖尿病978人,人群发病率为3.29%;恶性肿瘤60人;其中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率和系统管理率分别为100%和100%,血压控制率为64%;血糖控制率为67%。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指导,加大健康教育力度,达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帮助、指导慢性病患者用药、康复指导等,减少慢性病的发病,有利于家庭、社会和谐发展。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26人,对重性精神疾病人进行家庭随访或电话随访104人次,病情稳定26人。中心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实行门诊日志登记自查监管,防止传染病漏报错报,全年传染病报告准确率、及时率100%,全年未发生传染病爆发疫情。并于201*年8月开展肺结核病人管理,完善了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发现5例肺结核病人,全部实施跟踪随访20人次,开展用药督导和健康管理。中心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组织机构基础上,新制定11个相关管理制度,常年准备3个应急处理箱,由专人负责检查与更新。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报告及死亡病例报告知识培训1场次,并进行了现场考试。并做好预防中心内感染,加强防范措施。坚持经常性、制度化的设施、设备消毒工作。并对医疗器械和科室实行每天消毒2~3小时,如有污染及时进行处置,截至目前未发生过站内感染和交叉感染。三、基本药物的实施
中心下属前进社区卫生服务站与锦绣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销售,医改政策惠及于民。按照市卫生局要求,从201*年2月起,前进与锦绣两个站点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截止11月30日,为居民提供基本药物205种,门诊服务3000余人次,基本药物销售金额39654、68元。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政府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与好处;二是全部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且零差率销售,采购流程合理,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三是清理药库药品,规范药品采购机制与品种,建立统一的基本药物价格管理台账;四是公示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价格;五是对所有医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处方应用培训;六是明确一名基本药物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人员和一名监督人员。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基本药物制度的大力推行,使社区居民逐步了解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和实质内容,得到了众多老百姓的高度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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