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201*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总结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们安排专门时间,从11月上旬开始,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制精神”。这一主题,县局认真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活动情况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对于此次活动,省局和洲局高度重视,分别下发了《青海省烟草专卖局关于认真开展201*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进行深度宣传,层层动员。县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做了周密的部署,对展板进行了设计,使其更具有说明性,趣味性。以务实高效的作风确保了此次活动的深入开展并取得成效。一是明确领导责任,由县局马建成局长亲自牵头,很好的统筹了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同时负责审查了宣传材料。二是明确了分工,由县局烟草专卖稽查队大队长白宝黎负责组织进行活动,对展板,条幅进行了悬挂张贴。
二、细分受众,重点突出为提高宣传效果,选举法制人员对前来咨询的市民做了受众细分,在完成对市民问题的解答后,主动询问其职业,对烟草零售户主要进行烟草专卖法及卷烟购进和许可证的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条规和条款。对于卷烟消费者主要侧重对真假烟的鉴别方法、维护自身权益方面的法律条文进行宣传。对一般的市民,则主要侧重宣传卷烟商品的特殊性和国家专卖专营的相关政策法规。据统计,活动中县局受理了群众询问47人,发放宣传品360余份,这些宣传材料简明易读,通俗易懂。抓住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一些更群众利益不相关的内容,我们尽可能的进行了取舍,寓教育于服务之中,深受群众欢迎。
三、依法行政,成果显著
法制宣传旨在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推进国家依法孩子过的方针,其落脚点在于促进依法行政上。具体到我们县局,就是要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维护国家专卖品的严肃性,控制规范辖区烟草市场秩序,维护“两个至上”。所以在法律宣传的同时,我们也及时的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做到打防结合。法律对于我们行政执法部门来说,是一个经常性,常规性工作。今后我局还对对烟草法律宣传常抓不懈,提升辖区内群众的烟草专卖意识,营造良好的烟草市场秩序和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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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我县司法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按方案要求,及时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为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我县司法局长及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副局长决定提前启动系列活动,11月初,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布置系列宣传活动。召集会议,明确参加系列宣传活动的人员、车辆,所要宣传的法律法规知识,购买和印制送法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的书籍及资料。
二、围绕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是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在全局范围内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开展了声势浩大的“12.4”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弘扬法治精神,掀起了学法、普法的高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突出主题,加强领导一是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认真贯彻实施
11月23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20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由县司法局局长向绍炎亲自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章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梁恩雄等领导就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将怎样开展工作进行了汇报请示,得到了县领导的大力支持,决定成立法制宣传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梁恩雄同志任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刘兴平、县政法委副书记费立功、县司法局局长向绍炎同志为副组长,由参加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向绍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丽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决定由县司法局联合县政法委、县政府办组织相关单位来开展本次活动,由政府办出面通知有关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议以便活动顺利开展。二是召开活动专题会议,精心组织。11月25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梁恩雄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专题会议,会议敲定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并提出宣传的步骤和具体要求。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对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县司法局、县疾病防控中心、县工商局、县消防中队、县水务局、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局、县科技局、县森林公安局、县财政收费局、县广播局、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于201*年月4日上午(8点开始)派工作人员准时到县城中心街绿洲广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要求各乡镇司法所会后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开展宣传活动。三是召开活动落实会议,布置宣传活动。11月26日,在县司法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参与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动员会议。12个参与单位分管法制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各乡镇司法所长参加了会议。县司法局局长向绍炎在会上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进行了动员安排。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与会人员就如何开展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与会人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整理并记录了档案。会议确定了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渠道、形式和内容。11月30日县司法局副局长刘丽华、党组成员杨焕礼带领依治办工作人员到各参加单位落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准备情况,确保活动扎实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活动,开展“12.4”宣传
一是开展街头法制宣传。12月4日前后,相关单位、各乡镇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机关人员走上街头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12月4日当天,12家相关单位出动工作人员,集中到到县城中心街绿洲广场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16部近年新颁布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3万余份,设立大型宣传标牌48个,张贴“12〃4”法制宣传挂图100余张,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900余人次。答复解决问题433个,受理法律援助21件,人民调解案件33起,公证12起,息访116人,梳理矛盾纠纷215起。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杨章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梁恩雄等领导同志亲临现场指导和慰问。二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各乡镇分别利用赶集日举行“12〃4”法制宣传活动。各乡镇的普法宣传队的宣传内容,生动形象,丰富有趣。内容涉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计划生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刑法、治安处罚法、务工权益保护、党的低保政策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广大基层群众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
三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活动开始以来,县司法局组织干部职工到县工业园区为佰龙板业及邵阳市绥宁县联合纸厂等企业讲授务工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治企意识、增强了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开展送法校园活动。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县司法局、县普法宣讲团成员先后在绥宁一中、民族中学等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让师生受到了法律知识的教育,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目前,在全县教育系统,“法律进校园活动”正在有声有色的开展下去。三、密切配合,形成声势
各参加单位、各乡镇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加强配合,密切联系,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县广播局(电视台)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当天,及时报道了宣传活动的情况。总之,今年我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各参加单位领导重视,组织得好,行动得快,参与热情高,且宣传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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