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地籍与测绘管理科上半年总结
地籍与测绘管理科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地籍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地籍基础业务建设为重点,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任务,狠抓依法行政,规范操作,全面提高地籍管理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201*年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科室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个人政治思想素质;在业务上,相互探讨,共同研究,自觉深入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之中,融日常管理、学习、提高于一体,有计划地开展了业务培训,邀请南京有关专家来局辅导,主要培训了Arcgis软件、农村和城镇子系统、登记发证系统,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积极落实全国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今年是全国二次土地调查攻坚的关键一年。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成果核实意见的函》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第二次全国
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的要求,科室人员主动加班加点,积极与相关科室、有关国土资源所沟通协调,对国家和省核查提出的各个可疑图斑与国土资源所的同志一道现场踏勘、校对,对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整改数据库进行整改。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要求及时上报二调成果。
三、配合落实卫片执法核查工作。今年国土资源部将对我市就近几年的用地变化状况进行卫片核查,根据局里的统一安排,本科室主动配合其他业务部门做好衔接工作,提早介入,积极参与,及时取得核查数据,整理出相应图件,认真做好上级统一部署的核查准备工作。
四、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增强地籍服务意识。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以及经济发展和形势的变化,传统的地籍工作正在向现代的地籍工作转变,日新月异的形势变化,也就客观要求我们地籍工作能够适应变化而发展,把土地登记工作要统一到物权法和国土资源部39号令上来。严格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和程序,对照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情况,完善现有审批表格,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办事效率,全面落实土地登记过错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切实有效提高办事效率。1-6月份累计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845本,《国有土地使用证》5900本,他项权利登记1380宗,抵押贷款金额24.65亿元,办理170个宗地的分割登记,累计发放分割转让许可证3230本。五、进一步加强地籍跟踪管理。为规范用地行为,提高土地
利用效率,防止新出现闲置土地的现象,科室会同监察、用地科等相关科室加强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严格按照泰州市政府201*(121)文件和兴化市政府的201*(84)号文件执行。同时根据我市现时特点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
收程序的通知》规范性文件,严把土地容积率等硬性指标关,
对超用的建设项目用地责成相关所和有关单位落实具体措施、办理手续后,再发放土地证书。配合法院地进行查封、解封登记确
保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六、对第二次土地调查专项调查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根据国土资源部以及省和泰州市局的文件要求,认真整理好二调的账目,根据调查项目实施情况对照检查资金执行情况,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审查该招标的是否招标,该政府采购的是否政府采购,该集体研究决定的是否集体研究决定等问题进行检查。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
七、认真做好权属纠纷的调处和信访答复解释工作,满足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处理结果涉及群众重大民事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采取一切措施,推动和实现和谐稳定格局,上半年累计答复信访来30多人次。
八、认真组织全市三家资质单位做好201*年测绘年度统计网上省报、成果会交及201*年度测绘资质换证、注册等工作。
下半年打算:
1、在不断完善农村调查数据的基础上配合规划科完成基本农田上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基本农田上图和规划修编提供技术支持。
2、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应用,保质量,保进度,确保农村调查和城镇调查顺利完成验收。
3、争取在近二年底前建立起全市联网的土地数据库,充分调查在条件许可时实行网上审批登记,进一步加快土地登记速度,满足群众咨询、相关部门统计的需要,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地籍与测绘管理科
201*年7月
扩展阅读:地籍测量与土地管理总结(测绘09)
《地籍测量与土地管理》总结
第一章土地与土地资源
理解并掌握土地管理学所研究的土地概念、土地资源与土地资产的概念;理解并掌握土地的功能、特性。
一、土地的概念
土地资源管理意义下土地概念:土地是指地球表层陆地和水面的总称,它是一个空间概念,是由气候、地貌、土壤、水文、岩石、植被、人类活动成果等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
在这个概念中把土地看作自然历史综合体,由气候、地貌、土壤、水文、岩石、植被、人类活动成果等七个构成要素组成。其中:气候是指农业气候;地貌是指地表的形态(如山地、丘陵、平原、盆地等);土壤是指地球陆地上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水文是指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岩石是指地表岩石;植被是指地面植物覆盖层;人类活动成果是指人类投入土地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如,施肥、耕作、排灌、土地平整等)。
土地资源是指土地作为自然要素,于现在或可预见的将来,能为人类所利用并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那部分土地。
土地资产是指具有明确的产权关系和排他性,并具有经济价值的土地资源,是土地的经济形态,是资本的物的表现。土地的自然特性
1)土地是自然体、具有自然特性2)土地绝对数量(面积)的有限性3)土地自然地理位置的固定性4)土地质量差异的普遍性5)土地利用的永续性土地的经济特性
(1)土地经济供给的稀缺性(2)土地用途的多样性(3)土地用途变更的困难性(4)土地的资产性土地的功能
1)负载功能,2)养育功能,3)仓储功能(提供生产资料功能),4)景观功能,5)储蓄投资增值功能土地的作用
(1)土地是社会制度演变中的介质;(2)土地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是人类进行物质生产、经济建设的必要条件;(3)土地是宏观调控经济发展的手段
我国土地资源特征
1、土地资源总量大,但人均占有土地少,人均占有耕地更少;2、土地类型多,但山地多于平地;3、土地资源的地区分布不平衡,耕地资源总体水平差;4、难以利用的土地资源面积大,后备资源潜力不足,特别是耕地后备资源不足;5、土地资源利用程度低,土地浪费严重,人地矛盾尖锐。
我国土地资源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较严重;2、盲目扩大耕地面积导致土地资源退化;3、农业用地土壤环境恶化
保护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性
1、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2、有效保护土地资源,才能确保宏观经济平稳运行;3、保护利用土地资源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4、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才能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含义
可持续发展是指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意味着维护、合理使用并提高自然资源基础,还意味着在发展计划和政策中纳入对环境的关注与考虑。
第二章土地管理
土地管理的概念
土地管理是国家在一定社会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为提高土地利用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维护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合理组织与监督土地利用,以及开发、整治、保护土地而采取的计划、组织和控制等综合性措施
土地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合理组织土地利用、调整土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宣传、贯彻、执行土地法令和法规。
我国土地管理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切实保护耕地。土地管理的内容体系
(1)地籍管理。主要由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地籍档案(信息)管理等项工作组成。地籍管理的中心任务是摸清土地家底,确认土地权属,为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2)土地权属管理。主要由土地权属的确立与变更、土地权属的监督管理、土地征用、土地划拨、土地出让、转让、抵押、租赁的管理等工作组成。土地权属管理是为贯彻、执行基本国策,维护土地所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系列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和工程技术的手段和措施。
(3)土地利用管理。由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土地开发整治、保护管理,土地利用监测管理等工作构成。土地利用管理的根本任务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实现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微观利用的合理化,这是土地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
(4)土地市场管理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资产要求通过市场合理流动,土地市场是市场体系中基础性市场之一。土地管理内容体现间的相互关系
土地管理的四大内容是相互联系、互相依赖、不可分割的,他们共同构成完整的土地管理的内容体系。从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看,地籍管理是基础,土地权属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是手段,土地利用管理是核心。地籍管理和土地权属管理是整个土地管理的基础,土地利用管理是核心。地籍管理为其他三项管理工作提供有关土地数量、质量、权属和利用状况及其变化的信息,以及土地权属状态的法律凭证,是搞好其他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土地管理的宏观管理职能
土地管理活动过程就是管理者行使各种管理职能的过程。从这个角度讲,土地管理的宏观管理职能包括决策、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宏观调控等职能。且这些职能相互关联交叉,形成连续往复的动态管理过程。
技术方法
技术方法是指管理者按照土地的自然、经济规律,运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GPS等高科技数字化技术、系统工程、土地规划等来执行管理职能的方法。土地调查、土地信息与土地评价等是土地管理的技术手段,是一项为土地管理提供土地面积、类型、质量、分布、价格和权属等资料的基础性工作。
地籍的涵义现代多用途地籍是国家为规划、控制、调节、监督和组织土地利用,以土地权属为核心,以地块为基本单元所建立的记载土地权属、位置、界址、面积、质量、利用现状及附着物等的册簿和图件,是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基本信息的集合
地籍管理的内容
地籍管理的内容与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相适应。中国现阶段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分等定级、地籍档案管理和地籍信息数据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地籍资料需求的增长,地籍管理的内容还将随之不断地变化和充实。
(1)土地调查。是以查清土地位置(界线、四至)、利用类型、数量、质量和权属状况为目的而进行的调查。根据调查内容侧重面的不同,可分为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根据土地利用方式,可分为农村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土地条件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
(2)土地登记。是国家为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它项权利而依法进行的土地权属审核、登记和核发证书的一项法律制度。根据我国具体情况,主要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经过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
(3)土地统计。是国家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类型和权属状况等进行的统计、汇总与分析,并为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的工作制度。土地统计的目的在于及时掌握土地资源的变化信息,准确及时地为政府提供可靠的数据,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
(4)土地分等。是在土地利用分类和土地条件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的自然经济条件,进一步确认各类土地的等级和基准地价的工作。土地分等定级是实行土地有偿使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5)地籍档案管理。是将经过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估价、登记、统计等地籍管理活动的历史纪录、文件、数据、图册资料进行立卷归档、保管与提供利用等工作的总称。
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也称地权,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土地权属与劳动人民的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思想意识等密切相关,是国家经济结构和社会安定的基础。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内容
主要包括土地的权利归属制度、土地所有权禁止转让制度、土地登记制度、保护耕地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土地调查制度和土地统计制度。
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与客体
(2)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国有土地所有权惟一的主体是代表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国家。“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由国务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除此之外的任何其他机关、组织、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成为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都无权擅自处置国有土地。
(3)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客体是一切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法律规定,我国国有土地包括:①城市市区的土地;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③法律规定国家征收的土地;④依照宪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荒山、荒地、林地、山岭、滩涂等土地。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与客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农民集体分三种类型:村农民集体。②村内农民集体(村民小组)。③乡(镇)农民集体。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是指属于上述农民集体所有的一切土地,主要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原则上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与客体
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不同获取方式分为划拨、出让、入股、租赁、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五种。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可以是任何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客体是国家依法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其中,承包地使用权的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以及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自留地、自留山的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符合立户条件的户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此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客体是上述使用权主体依法取得的包承地、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
第三章土地调查概述
土地调查的概念
土地调查是通过勘测调查手段,查清国家、地区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而采取的一项技术、行政和法律措施。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土地调查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现阶段,我国土地调查分为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及相应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土地调查的目的
土地管理的目的在于查清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服务;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土地调查的意义
土地调查的意义在于,土地调查成果直接为国土资源科学管理、社会经济宏观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对国民经济生活影响极为深远。土地调查为加强土地调控,实施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制定国民经济发展决策提供真实的土地数据和科学依据。土地调查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尤其至关重要
调查目标
采用“3S”等先进技术方法,在已有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有关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规范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准确的各类土地数据;全面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实现土地登记全域覆盖,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及变更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建设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形成权属清楚、地类明确、图数一致、数据可靠的土地利用信息成果,对土地利用状况和变化情况实行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服务;为实施土地宏观调控、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开展村庄土地整理、推动新农村建设以及落实各项土地管理措施提供保障,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主要任务
土地调查主要任务包括: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建成区的土地利用状况;基本农田调查,查清全国基本农田状况;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二、土地调查的主要成果
具体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相关文字成果和土地数据库成果等。1、数据成果
各级行政区各类土地面积数据、基本农田面积数据、不同坡度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区城镇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
2、图件成果
各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基本农田分布图件。市县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土地权属界线图件、土地调查图集。
3、文字成果
综合报告:各级土地调查工作报告、土地调查技术报告、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专题报告;各级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各市县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4、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内容为一体的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主要包括: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各级土地权属数据库、各级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各级基本农田数据库市(县)级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土地调查技术路线
1、农村土地调查技术路线
围绕土地调查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农村土地调查按照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规范,充分利用已有土地调查成果,采用无争议的权属资料,运用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和数据库及网络通讯等技术,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获取调查区每一地块土地的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建立网路联通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2、城镇土地调查技术路线
城镇土地调查,严格按照全国城镇土地调查的有关标准,开展地籍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工作,现场确定权属界线,实地测量界址和坐标,计算机自动量算土地面积,并以调查信息为基础,建立城镇地籍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土地调查工作程序
1、农村土地调的查程序与步骤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程序主要分为准备阶段、权属调查阶段、外业地类调查阶段、内业阶段、成果检查验收和核查等阶段。其作业步骤可细分为:①准备工作;②正射影像图制作;③内业解译;④外业调查与核实;⑤外业调查成果检查验收;⑥建设或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⑦数据库预检;⑧编写土地调查报告;⑨成果检查验收;⑩成果资料归档。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基本框架
1、采用二级分类体系。一级类十二个,二级类五十七个。2、一级类的设定:①依据土地利用用途和利用方式,考虑到农、林、水、交通等有关部门需求,设定“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交通运输用地”。②依据土地利用方式和经营特点,考虑有关部门管理需求,设定“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③为了保证地类的完整性,对上述一级类中未包含的地类,设定“其它土地”。
3、二级类的设定:二级类是依据自然属性、覆盖特征、用途和经营目的等方面的土地利用差异,对一级类具体细化。
第四章农村土地调查
农村土地调查基本比例尺为1:1万,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对行政辖区内城市、建制镇以外的地域,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掌握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对城市近郊和经济较发达的区域,在完成1:1万比例尺调查的基础上,可根据需要再采用1:201*等较大比例尺开展调查。按照调查内容,农村土地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类调查。
1、农村土地调查的范围
农村土地调查覆盖完整的调查区域,其中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依据《规程》规定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划分要求,按单一地类图斑调查。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土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进行细化调查。
2、农村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以宗地为调查单元,充分利用已有权属调查成果,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查清国有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用的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查清公路、铁路、河流的权属状况;查清其他地类的国有、集体权属性质。依法调处调查中发现的土地权属争议,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争议,限定争议范围,维持现状。
3、农村土地地类调查的内容
采用内业-外业-内业结合的方式开展地类调查。内业采用正射影像图(DOM),充分利用已有的调查成果等资料,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外业通过实地调查,按照实地现状对地类及其界线进行调绘,查清辖区内各级行政区域农村集体土地,及国有农、林、牧、渔场每一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内业提取各类土地利用信息及其空间分布状况,并汇总形成辖区各级行政区域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4、农村土地调查数学基础
调查比例尺:农村土地调查采用1:1万比例尺。坐标系统:统一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带:标准分幅图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数据取位。图幅理论面积计算单位为平方米(m),保留一位小数。长度、面积的单位为米(m)或平方米(m),保留一位小数。统计、汇总面积单位为亩,保留一位小数。
5、农村土地调查的基本技术方法
调绘是农村土地调查的基本技术方法。这里的调绘包括如下三方面内容:一是将权属界线、地类界线,用规定线划、符号在调查底图上表示出来。二是将影像不清晰、或没有而又需要的地物,采用测量技术方法补测标绘在调查底图上。三是将地物的坐落、权属单位、地类编码、图斑编号、耕地的梯田或坡耕地类型、线状地物宽度、国有或集体权属性质、名称注记等的属性标注在调查底图或《土地调查手簿》上。调绘的最终目的是获得能够反映调查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状况的原始调查图件和资料,作为数据库建设的依据。
6、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时的宗地划分
①凡被权属界址线封闭的土地为一宗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
②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铁路、公路,以及国有河流、沟渠等线状地物分割时,应分别划分宗地。
③对于河流、铁路、公路等带状土地,如其过长或图形很复杂,可分段设定宗地。④有多个土地所有者共有的土地,如难以分清,可作共有宗地处理,但必须分清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
⑤有争议土地,且一时难以调处解决的,可将争议土地单独划“宗”,待争议调处后划入相关宗地或单独划宗。
7、地类调查。包括线状地物、图斑、零星地物和地物补测等内容。
8、图斑定义。单一地类地块以及被行政界线、土地权属界线或线状地物分割的单一地类地块称为图斑。
9、图斑划分要求
(1)下列地块划分为图斑:①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等外围闭合界线形成的地块。②双线线状地物形成的地块。③被行政界线、土地权属界线或双线线状地物分割的单一地类地块。④被分类界线、不同土地权属性质界线分割而成的地块。
(2)较大的林地、耕地图斑,可以以线状地物为界,划分为几个图斑。
(3)农村工矿用地面积大于2.25亩,内部有其它地类的,要分别将各种地类调查上图。
第五章城镇地籍调查
1、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是对城市、建制镇内部和农村居民地非农建设用地的每宗土地,以土地权属为核心开展的调查。其主要任务是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位置、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城镇土地调查与农村土地调查确定的城镇范围相互衔接。
2、地籍调查的目的
通过地籍调查查清调查范围内土地的利用状况,掌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用地方式(如划拨、出让等),建立准确、完整的地籍卡、册、图等地籍档案和城镇地籍调查管理信息系统,为地政管理、土地利用、土地储备、土地登记、房地产市场管理等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实现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与土地管理业务的衔接和资源共享,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城镇土地权属调查。指通过对宗地权属及其权利所及的界线的调查,在现场依规定程序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线,绘制宗地草图,调查用途(地类),填写地籍调查表。包括宗地权属状况调查,界址点确认调查和土地使用状况调查,填写相应的调查表格,查清调查区内所有已登记土地、未登记已批准土地,及其它土地的状况。
4、地籍测绘。指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借助仪器,以科学的方法,在一定区域内,测量宗地的权属界线、界址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测绘地籍图和宗地图,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内容包括地籍控制测量,宗地界址点测量,地籍要素的测绘,地籍图、宗地图的绘制,宗地面积量算与汇总及土地分类面积统计等。
5、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以调查形成的遥感影像、正射影像图、土地利用调查成果、土地权属调查成果为数据源,利用计算机、GIS、数据库和网络等技术手段,建立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将调查区内所有已登记土地、未登记已批准土地及其他土地状况信息纳入数据库管理。
4、初始地籍调查范围
依据城镇化程度不同,初始地籍调查分为城镇初始地籍调查和村庄初始地籍调查。城镇初始地籍调查的范围是:城市、建制镇和独立工矿的用地。村庄初始地籍调查的范围是:城镇郊区、集镇、村庄,国营农、林、牧、渔场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非农业建筑用地。
5、地籍调查单元
地籍调查的单元是宗地。凡被权属界址线封闭的地块称为宗地。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称为共用宗地;大型权属单位用地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用地,或被道路、围墙等明显线状地物分割成单一地类的地块亦单独分宗。难以调处的争议地,以及未确定使用权的土地(如河流、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应按用地范围单独划宗,不调查使用权人,仅调查地类。
6、数学基础
地籍调查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可或自行确定,尽可能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以利于与农村土地调查成果相衔接;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方式的选择,标准分幅图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500、1:201*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1.5°分带(可任意选择中央子午线)。计量单位采用,长度单位采用米(m),保留2位小数;
2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m),保留1位小数。
7、城镇初始地籍调查的程序与技术流程
城镇初始地籍调查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其调查程序主要包含调查准备、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文字报告、成果检查验收、资料归档等几个步骤,其作业流程如图5-1所示。
8、街道范围的确定、街坊划分
(1)街道确定。城镇土地调查街道范围一般以民政部门确定的城镇行政管理的街道界线为准。对街道界线发生变化的区域,应以最新的街道界线作为该街道划分街坊的控制界线。在准备好的初始地籍调查工作用图上,勾绘出划分街道的界线,再根据划分的街道,进行街坊的划分。
(2)街坊划分。街坊是指在街道界线控制范围内,由互通道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地物封闭起来的地块。一般一个街坊范围控制在100宗地以内为宜。当自然街坊面积较小时,可将几个自然街坊划为一个地籍街坊;如果一个自然街坊面积较大、宗地数量较多时,也可将一个自然街坊分成多个地籍街坊。地籍街坊划分后,应编街坊号,街坊号的编制,应考虑其统一性。
9、地籍编号基本规则。地籍编号以区市行政区为单位,按街道、街坊、宗地三级编号。编码形式为:XXXXXXXXXXXXXXXX,其中第一段六位为区(市)编码;第二段三位编码为街道办事处编码;第三段三位编码为街坊编码,第四段四位编码为宗地编码。街坊编号、宗地编号均按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由“1”开始顺序编排。
10、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其他土地使用者在本宗地拥有的权利,即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主要包括地役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土地租赁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和土地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又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1、界址调查程序与内容
(1)本宗地、相邻宗地权利人及调查人员共同到现场,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权利人指界、认定界址点及界址线。本宗地及相邻宗地的权利人同时到现场指界、认定有困难(有纠纷的除外)的,可分别到现场指界、认定后送达另一方确认。
(2)界址认定后,调查人员会同双方指界人,对认定的界址点现场设界标,绘制宗地草图,勘丈界址边长及关系边长,并将界标种类、现场界址调查勘丈成果填写到地籍调查表上并签字盖章。
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地籍测量
1、地籍测量的具体工作内容
(1)地籍控制测量,测量地籍基本控制点和地籍图根控制点;(2)界址点线测量,测定行政区划界线和土地权属界线的界址点坐标;(3)地籍图测绘,测绘分幅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房产图、宗地图等;(4)面积测算,测算地块和宗地的面积,进行面积的平差和统计;(5)土地信息的动态监测和地籍变更测量,包括地籍图的修测、重测和地籍簿册的修编,以保证地籍成果资料的现势性与正确性;
(6)根据土地整理、开发与规划的要求,进行有关测量工作。
2、地籍图根控制网的特点与要求
1)地籍图根控制网布设规格,应满足测量界址点坐标的精度要求,与地籍图的比例尺大小基本无关。
2)地籍图根控制要为日常地籍管理服务,因此原则上应埋设永久性或半永久性标志。内业处理时,应有控制点示意图、点之记描述。
3)点位密度要满足界址点测量需要。因此几乎所有的道路上都要敷设地籍图根导线。其密度一般比地形图根控制点密度要大,通常每平方公里应布设100~200个地籍图根控制点。
3、界址点又称地界点,是宗地权属界线的转折点,是确定宗地权属界线、位置、面积的重要标志。权属调查时,界址点由调查人员会同邻界各方指界人现场共同指界认定、设置界标,地籍测量时依据技术规程测定其地理坐标。
4、界址点坐标的作用在于对实地界址点起着法律上的保护作用,一旦界址点标志被人为或自然地移动或破坏,利用已有界址点坐标,通过测量放样的方法可恢复界址点原来的实地位置。
5、对界址点测量精度的规定界址点对邻近图根点点位误差(cm)中误差允许误差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允许误差(cm)类别界址点间距允许误差(cm)适用范围一±5±10±10±10城镇街坊外围界址点及街坊内明显的界址点城镇街坊内部隐蔽的界址点及村庄内部界址点二±7.5±15±15±156、解析法测量界址点坐标
解析法是一种利用待测界址点与已知点的几何关系,通过极坐标法、正交法、截距法、距离交会法等测量手段获取角度和距离等观测数据,再按相应公式推算求得界址点坐标的方法。当要求界址点精度为±5cm时(即对城镇街坊外围界址点及街坊内明显的界址点)必须采用解析法测定界址点坐标。
7、地籍图是对土地表层自然空间中地籍所关心的各类要素地理位置的图式表示和描述,是地籍调查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地籍管理的专业用图件。地籍图通过宗地标识符与地籍数据和表册建立有序的对应关系。地籍图的内容包括地籍要素、必要的地形要素和数学要素。
8、宗地图是以宗地为单位绘制的,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及宗地内建筑物位置与性质的分宗地籍图。是处理土地权属的原始资料,也是土地证书附图的基本图件。
第九章土地面积测算
1、土地面积测算是土地调查中一项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它为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分配土地,收取土地费(税),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农业区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提供数据基础。土地面积测算包括行政管辖区、宗地、土地利用分类等面积的测算。概括起来,土地面积测算方法有两种,即解析法面积测算(简称解析法)与图解法面积测算(简称图解法)。
2、格点法
将方格网的每个交点绘成0.1mm或0.2mm直径的圆点。去掉互相垂直的平行线,则点值(每点代表图上的面积)就是1mm2;若相邻点子的距离为2mm,则点值就是4mm2。
如下图中abcd为待测的图形,将格点求积板放在图上数出图内与图边线上的点子,则按下列公式可求出图形面积:
P=(N-1+L/2)D
式中:N为图形内的点子数;L为图形轮廓线上的点子数;D为点值。
从下图中得出:N=11,L=2,设D=1mm2,则P=11.0mm2。
3、坐标法
通常一个地块的形状是一个任意多边形,其范围内可以是一个街道的土地,也可以是一个宗地或一个特定的地块。坐标法是指按地块边界的拐点坐标计算地块面积的方法。其坐标可以在野外直接实测得到,也可以是从已有地图上图解得到,面积的精度取决于坐标的精度。
4、土地面积量算原则
土地面积量算总的原则是:由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碎部。以图幅理论面积为基本控制,分幅进行量算,依面积比例进行平差,自下而上逐级汇总。
图幅为基本控制。是指一切量算工作最终都要吻合于图幅理论面积,这样可使各部分面积的可靠性最高。
分幅进行量算指面积量算工作应当一幅一幅地进行。分幅量算不仅有利于分布在不同图幅的单位汇总出可靠的总面积,也有利于同图幅内相邻单位量测面积的闭合工作。按面积比例平差。在同一图幅内的同一级面积量算中,除道路、河流等线状地物外,其他同一级内的各部分面积都应参加量算、平差。当闭合差小于允许误差时,将不符值按各部分面积大小比例进行分配、改正,直到消除不符值。
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在分幅分级量算结束后,应自下而上,农村按村、乡、县(行政系统),城镇按宗地、街坊、街道、区逐级将分布在相邻图幅上的同一单位的面积汇总成整体面积,同时按地类进行汇总。自下而上的汇总保证了全部量算面积处于同等精度的基础之上。
5、土地面积量算与统计的基本要求
(1)农村土地调查面积计算方法,按照《规程》要求,应采用椭球面积计算公式计算图斑面积。城镇土地调查面积计算方法,应根据地籍测量采用的方法确定。
(2)图斑地类面积应为图斑面积减去实测线状地物、按系数扣除的田坎和其它应扣除的面积。
(3)面积统计是对调查区域范围内所有的图斑地类面积、线状地物面积、按系数扣除的田坎面积和其它应扣除面积的统计,其面积之和应与本调查区的控制面积相等。
(4)面积汇总以各级行政区域为单位进行,统计本行政区域界线范围内的各类土地。飞入地面积统计在本行政辖区内,飞出地面积统计在所在行政辖区内。争议区按划定的工作界线范围统计汇总。
(5)农村土地调查行政区域内各地类面积之和(不含海岛)等于本行政界线范围内的辖区控制面积。
(6)城镇土地调查的范围应与农村土地调查确定的城镇范围相一致。
(7)城镇土地调查将农村土地调查中的单一地类图斑,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进行细化调查。在农村土地调查中按单一地类调查的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图斑的范围和面积,应与城镇土地调查一致,其面积作为城镇土地调查区的控制面积。各地类面积之和等于城镇调查区控制面积。
22《规程》规定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m),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m)和亩。在数据汇总时,由于单位换算造成的数据取舍误差,也应进行强制调平。
6、农村土地面积量算的基本步骤
(1)从高斯投影图幅面积表中查取图幅的理论面积,做为面积量算的控制。
(2)量算图幅内各乡(村)的土地面积,当各乡(村)的量算面积之和与图幅理论面积之间的误差小于允许值时,以图幅理论面积为一级控制,对各乡(村)的量算面积进行比例平差,求得分区控制面积。
(3)当图幅内乡(村)数少,图斑多时,可利用地物界线分片量算面积,按上述程序对各片的量算面积进行比例平差。
(4)量算图幅内各乡(村)的地类图斑面积,当图斑量算面积之和与分区控制面积间的误差小于允许值时,以分区控制面积为二级控制,对乡(村)内的图斑量算面积进行比例平差。
7、耕地分坡度级面积的量算《规程》规定耕地面积应按坡度级进行量算统计。耕地坡度分级标准及统计表见表11-5。经量算面积和平差后的耕地地类图斑,均应应用坡度尺或通过计算等高线间的间距来划分坡度线,并计算各坡度级面积。
①当整个耕地图斑属同一坡度级时,该地类图斑各项(线状物、零星地类、田坎)扣除项后的面积即为耕地面积,不必另行测算;
②当一个耕地地类图斑面积属两个或两个以上坡度级时,在图斑内勾画出坡度级界线,分别量测各部分面积,并用图斑扣除各扣除项后的面积作控制进行配赋,从而求得各坡度级的面积;③不成图斑零星地类耕地应在外业调绘时调查清楚,并记入外业调绘手簿。汇总耕地坡度级面积时,从外业手簿中查取。
第十二章变更地籍调查
1、变更地籍调查
变更地籍调查是指在完成初始地籍调查之后,针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主体和客体及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日常性地籍调查。变更地籍调查的目的是查清宗地发生变更的合法性,以及变更后的位置、权属、界址、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满足变更土地登记的需要。通过变更地籍调查,不仅可以使地籍资料保持现势性,还可以使地籍成果提高精度、逐步完善地籍内容。变更地籍调查包括变更权属调查和变更地籍测量。
2、变更地籍调查的程序
变更地籍调查的技术、方法与初始地籍调查基本相同,其工作程序也类似。主要包括:地籍变更申请、准备工作、检查与审核、变更权属调查、变更地籍测量、地籍图修测等。
地籍变更申请。地籍变更申请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间接来自于社会的申请,二是来自于国土管理部门的日常业务申请。
准备工作。地籍变更的资料通常由变更清单、变更证明书和测量文件组成。为此,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数据、表格准备、测量器材准备和发送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等内容。
检查与审核。在开展变更地籍调查工作之前,除了要做好各种资料的准备工作之外,还应检查和核实其变更的合法性、一致性等。
变更权属调查。变更权属调查是指调查人员接收经土地登记人员初审的变更土地登记或初始土地登记申请文件后,对宗地权属状况及界址进行的调查,包括土地权属或地类发生变更的宗地的边界、四至、地号、使用者、用地类型等权属变更情况的调查。
变更地籍测量。变更地籍测量是在接受变更权属调查移交的资料后,测量变更后的土地权属界线、位置、宗地内部地物地类变化,并计算面积、绘制宗地图、修编地籍图,为变更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提供依据。变更地籍测量在变更权属调查基础上进行,变更地籍测量的技术、方法与初始地籍测量相同。
地籍图的修测。即在原有地籍图的基础上,标绘变更权属界址点,修测新增的地物并编绘地籍图、量算面积、填写土地登记调查表等,为换发土地证作好准备。
3、地籍编号变更
对界址发生变化的宗地
(1)宗地号变更。无论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宗地号一律不得再用。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加支号顺序排列;数宗地合并后的宗地号,以原宗地号中的最小宗地号加支号表示。如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分割后的编号分别为18-1,18-2,18-3;如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宗地,则编号为18-4,18-5;如18-4号宗地与10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10-1;如18-5号宗地与25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18-6。
第十四章地籍数据库与管理信息系统
1、地籍数据库的定义
地籍数据库是地籍数据的集合,它实现对具有一定地理要素特征的相关地籍数据集合的统一管理,地籍数据间紧密联系共同反映现实世界中某一区域内综合信息或专题信息间的联系,主要应用于地理空间数据处理和分析。
地籍数据库的建成将为城市规划、城市存量土地的利用、清理城市土地隐形市场、土地转让等城市土地管理提供翔实准确可靠的基础资料,为土地变更调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复垦和建设用地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2、地籍数据的组织方式对于地籍数据而言,合理的分层、分块处理能提高工作效率,便于数据分析、统计、查询并且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和伸缩性。
3、地籍数据的分层
GIS对数据的分层主要是依据其空间特征和属性特征进行分类的:
表14-1图层以及其内容
图层名称行政区层土地所有权宗地层土地使用权宗地层土地利用图斑层图层内容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存储、管理,包括行政区范围以及变化信息以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为单位进行进行存储、管理,包括宗地界限及变化信息存储和管理以宗地为单位的地理单元,包括权属界限、坐落及变化信息存储和管理土地利用类型、界限,及变化信息
这种分层方法严格遵循了土地自上而下的隶属关系,呈现出金字塔式的结构,满足多尺度表达地籍信息的要求。
4、地籍数据的分块地籍数据的数据量巨大,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层和土地利用现状层的数据及其变更数据。对这些数据不但要分层组织,还必须分块组织,以保证系统高效运行。
乡、镇和街道是我国最低的一级政府,一般将数据量较大的土地所有权宗地层、土地使用权宗地层和图斑层数据,按照乡镇、城镇(街道)和的独立工矿为地理单元分块进行存储、处理。
5、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定义
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以计算机和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以宗地为核心实体,运用GIS理论和方法,执行地籍信息的输入、存储、检索、处理、综合分析、辅助决策以及成果输出的信息系统,简称CMIS。它可以确保地籍管理工作高效、持续、协调地运行,而且为土地管理的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和优质高效的技术支持。同传统的地籍管理相比,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具有高效率、高效益和高质量等优点。
6、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特点(1)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职能齐全,信息量大,包含了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信息服务等关于地籍工作的重要职能。它的数据结构复杂,既有地形图、地籍图等几何数据、又有文字报表等非图形数据。
(2)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是许多学科高新技术的结晶,涉及到测绘技术、数据库技术、地理分析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这些技术使得地籍管理更加科学、有效。
(3)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强大,有很广的服务面。具有强大的查询、空间分析、数据统计等功能,可以为单位与个人提供信息服务,同时能够实现数据的网络共享,为网络化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4)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简单,设计规范,具有较强的现势性、高效性和连续性,适合地籍管理日常化的特点。
第十五章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1、土地调查数据库的概念土地调查数据库是国土资源数据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是土地管理的核心,是土地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环节。土地调查数据库的管理是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建立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权属和基本农田、后备资源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立规范化、信息化、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体系,为实现高效、准确的动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为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为城市建设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制订土地利用计划提供依据。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可以更好地统计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利用和保护方案,保证土地管理的规范和高效,因此要建立动态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合一的土地调查数据库。
2、我国土地调查数据库的数学基础
我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规定,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采用的坐标系是1980年西安坐标系,高程基准是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图投影是高斯-克吕格投影,分带方式是1:201*标准分幅图按1.5°分带(可任意选择中央子午线)、1:5000、1:10000标准分幅图按3°分带、1:50000标准分幅图按6°分带。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采用的坐标系是平面坐标系:优先选择“1980西安坐标”,特殊情况可选择“1954北京坐标系”或地方坐标系,但应确定与“1980西安坐标”之间的转换参数;高程基准是首先选择国家推荐使用的“1985国家高程基准”,特殊情况可以选择“上海吴淞高程系”或其他高程系,但应确定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转换参数;地图投影是采用“高斯一克吕格投影”;比例尺是采用1:500比例尺;分带方式是按1.5°分带(可任意选择中央子午线)。
3、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内容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土地利用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基本农田数据、栅格数据、表格、文本等其他数据,具体内容如下: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包括测量控制点、行政区、行政区界线、等高线、高程注记点、坡度图等;
土地利用数据:包括地类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物(可选)、地类界线等;土地权属数据:包括宗地、界址线、界址点等;
基本农田数据:包括基本农田保护片、基本农田保护块等;栅格数据:包括DOM、DEM、DRG和其他栅格数据;
元数据:包括矢量数据元数据、DOM元数据、DEM元数据等;其他数据:包括开发园区数据等。
4、农村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包括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和市(地)、省、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集成整合。市(地)、省、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是通过对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集成整合而成(具体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建库准备:主要包括建库方案制定、人员准备、数据源准备、软硬件准备、管理制度建立等;
第二阶段为数据采集与处理:主要包括基础地理、土地利用、土地权属、基本农田、栅格等各要素的采集、编辑、处理和检查等;
第三阶段为数据入库:主要包括矢量数据、栅格数据、属性数据以及各元数据等的检查和入库;
第四阶段为成果汇交:主要包括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图件成果和表格成果的汇交。5、入库前的数据质量检查
数据入库前要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错误进行改正。数据检查与更正是数据建库中至关重要的一步。首先,依据《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规程》等相关标准确定检查项,包括:矢量数据几何精度和拓扑检查、属性数据完整性和正确性检查、图形和属性数据一致性检查、接边完整性检查等;其次,基于上述检查项,定制检查内容,配置相应的参数,详见表15-2“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检查内容表”;然后,按照定制的内容,系统自动实现批量检查,也可采用人机交互的方式对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错误及时修正;最后,自动生成或手工编写检查报告,检查与更正工作结束。
6、数据入库各步骤的内容
(1)数据检查:数据入库前,对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和处理,并记录检查结果,对质量检查不合格的数据应予以返工,质量检查合格的数据方可入库。
(2)参数输入:根据数据内容和参数设置的要求,向数据库管理系统中输入各种参数。(3)数据组织:对数据进行组织,建立索引库等。
(4)数据入库:各数据可分层或分图幅或分区域入库,也可批量入库。(5)多尺度空间数据连接设置:对于多尺度空间数据库应设置连接参数,便于不同比例数据的显示。
数据入库完成后,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测试,并对测试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处理。具体测试内容及要求主要表现在:系统运行无死机现象;系统能对数据库中数据层进行组合查询,且数据结构正确;系统能对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并输出标准表格;系统能按要求输出标准分幅图件、统计表格等。
第十七章地籍调查成果的应用1、地籍调查成果的特性
现代多用途地籍以宗地作为空间信息的最小载体,以准确性、现势性为特点,以多用途功能为目标。因此,地籍调查成果具有显著的空间特征,有丰富的属性描述,有强烈的时态性。由于地籍调查成果具有显著的空间特征和丰富的属性描述,因此,我们可以借助数学分析理论和技术,对地籍调查成果进行空间数据分析,从而准确地判断和描绘某一事物在空间上的分布和运动规律。
2、地籍调查成果的直接应用
是指需要应用的部门从地籍管理部门依照法律程序获取没有加工过的地籍信息为自己所用。应用主要发生在地籍和土地管理的行政过程中,应用的方法主要是查询检索统计。
3、地籍调查成果的间接应用
间接应用是指通过对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数理统计分析和空间分析制作出各种表册和图件后加以运用;以及在地籍基本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附加其它信息来加以应用。
4、城镇土地利用潜力的概念
城镇土地利用潜力的广义定义应为:在某一发展时期,城镇建成区所能利用的三维空间范围内,从城镇社会、经济、环境的整体特点出发,在现存土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土地利用调整而增加的城镇土地的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心理效益等综合效益的程度。
狭义的城镇土地利用潜力定义为:在某一发展时期,城镇建成区所能利用的三维空间范围内,从城镇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特征出发,主要通过调整存量土地的结构和强度,在现存土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使土地利用经济价值达到更(最)优状态。
5、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潜力评价
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潜力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城镇土地利用潜力评价三部分内容。
通过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变更调查工作,查清并汇总城镇各类土地利用现状及分布状况,掌握城镇市区土地利用现状,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法。
通过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查清城镇内部闲置土地状况、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等状况,分析评价市区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确定目前市区土地利用的潜力指标体系。建立并完善城镇地籍信息系统,获取提取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利用动态变化数据、城镇土地利用潜力分析数据等,为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分析、土地开发利用程度分析以及作为审批土地的依据和进行土地综合评价和制定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政策的科学依据。
通过城镇土地利用潜力评价,对城镇土地利用数量结构、空间结构的分析与评价,提出城镇土地利用潜力和开发、保护方向,以调查研究的成果指导日常土地管理工作。总结调查经验,进一步完善市区地籍调查及变更地籍调查成果,为全国性的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工作探索一条经济、可行的路线。
6、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合理性的主要指标
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合理性的主要指标有,城市土地利用数量结构指标、城市土地利用空间结构指标、城市土地利用强度指标等。
土地利用结构亦称土地结构或土地构成。指一个国家、地区或生产单位的土地面积中各种用地之间的比例关系或组成。土地利用结构直接反映一定时期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可用以分析土地国民经济、区域经济、企业经济中各部门的作用程度、经济效益及其潜力,以及开发的可能性。从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可以预测和规划今后一定时期内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其发展趋势。
土地利用强度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即单位用地面积的投资强度。对城镇土地而言,一般用一个地区或某类土地的土地闲置率(%)、平均容积率(无量纲)、平均
22建筑密度(%)、地均GDP(万元/m)或年利税额(万元/m)或地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万
222
元/m)、人口密度(人/km)或地均人流量(人/小时m)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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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地籍与测绘管理科上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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