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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总结

时间:2019-05-26 21:07:47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总结

永泰县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治理涉农乱收费活动的通知》(闽农监管办[201*]14号)的《福州市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榕农负监[201*]10号)精神,我县减负办立即下发相关文件,组织各乡镇全面自查,并组织人员对多个乡镇进行抽查,同时和物价、计生、教育、纠分办等多个单位协调,一起进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经过认真全面的清理和专项检查,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年8月20日至9月25日,我们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开展行业涉农收费清查,还共出动检查人员18人次到霞拔、盘谷、白云等9乡镇的收费单位201*年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进行了抽查,这次检查主要是调查各涉农收费单位以及各乡镇是否存在以下行为:(一)是否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二)是否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乱收费;(三)是否搭车收费;(四)是否乱摊派;(五)是否强制服务并收费;(六)是否只收费不服务;(七)是否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八)开具的收费票据是否规范;(九)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通过和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沟通协查以及对乡镇抽查中,结果还是比较满意的,近几年,通过对涉农收费行为的不断规范,以及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涉农收费行为已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我们没有发现有乱收费的现象,同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强农惠农财政补贴也都能及时发现到农户手中。但是检查中我们还是发现个别小问题,主就是收费公示制度执行不彻底。部分单位没有很好的自我定位,主动服务意识,没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或所公示内容早已过时。造成部分群众办事不顺、缴费不明等,甚至认为部分单位在乱收费,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和相关收费单位沟通,督促他们设立公示栏(牌),并及时更新公示收费相关内容,对群众不明白的地方多加解释,让群众能够轻松办事,安心缴费。

针对秋季开学,我们重点协调永泰县物价局,根据部分中小学校教育资源整合、分立、撤销等实际情况,采取“早部署、早行动、早规范”的办法,加大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育收费监管力度,严禁“边免费、边乱收费”。

一是落实教育收费优惠政策。从8月27日开始,对全县45所中小学校、1所职校、3所幼儿园和9所民办学校及幼儿园《收费许可证》的收费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审验,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确保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到位。

二是教育收费检查关口前移。改进价格监管方式,严把收费公示、教材征订、收费审核“三关”,特别对8家民办幼儿园代办费,采取提醒、告诫等人性化的办法,督促、引导、规范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育收费行为,变事后收费检查为事前把关,做到寓检查于服务之中。三是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在开学前后深入到重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宣讲教育收费政策规定,在学校内醒目位置设立《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和《201*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公布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及文件依据,做到学校按章收费,学生及家长明明白白缴费。

二、投诉举报信访案件的处理

今年9月,接群众举报,我县检察院立案一起虚报面积,套取设施农业补贴案件,由于案件尚在侦查阶段,具体情况尚无法掌握。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农民信访案(事)件,我们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说服、化解和转办、督办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及时做好调查处理;对重大恶性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今后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减负五项制度

一是实行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二是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三是实行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四是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五是实行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2、强化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和监督管理

坚持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并督促乡镇定期对减负情况开展自查。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和良种补贴,村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等的落实,通过检查、督促、纠正和完善等手段,促进了各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贯彻落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通过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使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制止涉农乱收费的决心,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强化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有效制止了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切实规范了涉农收费行为。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促进社会和谐,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永泰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201*年9月29日

扩展阅读: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沛县物价检查分局第一检查所

根据徐州市物价局《关于认真开展全市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徐价检[201*]36号)文件精神和沛县物价检查分局的统一部署,我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始终以“清费、治乱、减负”为着力点,深化价格改革,加强收费监管,整顿收费秩序,规范收费行为,精心安排、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201*年3月20日至4月30日,我们共出动检查人员

21人次对所辖规划、国土、计生、教育、有线电视5部门15家单位201*年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主要是调查收费单位是否存在以下行为:(一)是否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二)是否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乱收费;(三)是否搭车收费;(四)是否乱摊派;(五)是否强制服务并收费;(六)是否只收费不服务;(七)是否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八)开具的收费票据是否规范;(九)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二、主要问题

近几年,通过对涉农收费行为的不断规范,以及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涉农收费行为已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但是,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没有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

投诉电话等。

(二)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不及时。对于已经降低、取消、停收的收费项目,个别单位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填写不够清楚。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责令收费单位设立公示栏(牌),公示收费相关内容;对于不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的,晓之以法,分析利害关系,督促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敦促收费单位对执收人员加强引导,培养认真、负责的态度,规范地开具票据。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我们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和廉洁行政的作风,以服务的理念和务实的精神鞭策和要求自己,为农民做好事、做实事,维护了我们物价队伍的良好形像;并坚持以清费减负为中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清理乱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净化和优化农村经济发展软环境,服务招商引资大局,为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地发展做出贡献。

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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