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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粮化学药剂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6 21:15:35 网站:公文素材库

储粮化学药剂工作总结

新洲区储粮化学药剂工作总结

在粮食收储总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质检站的指导下,我库依据《新洲区收储总公司储粮化学药剂使用管理办法》,本着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的安全管理,保障药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储粮化学药剂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引发安全事故,积极组织开展储粮药剂的购买,发放和库存管理工作。现将一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宗旨

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工作,本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单位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负总责,药剂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储存管理

根据《新洲区粮食收储总公司储粮化学药剂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药品的库存必须在药库统一库存管理,其它储粮站点不得库存药品。药库内库存的药品做到分品种、分年限、分货位合理摆放,并具有药品名标识。货位与货位之间,货位与墙之间,留有一定的间距。跺码不宜过高,有防渗防潮垫。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库房内外保持干净整洁。并按要求达到防火、防盗、防雷、防爆、防潮和隔热,库房在醒目位置悬挂“药品库”的标志,并有醒目的消防和防毒标识,库房内配备有干粉灭火器、换气扇和有毒气体防护器具等器材,药剂库点配备防盗门,实行专人管理、双门双锁制度,钥匙由分管领导和保管员分别保管,出入库做到了有两人同时到场。

三、出入库管理

1、储粮化学药剂的领用必须持总公司药品管理员开具的药品出库单方可发货,发货方开具出库运单,作为年终结算的依据。

2、药剂进出库及时登记,做到收有帐、付有据、药帐相符。3、使用储粮化学药剂,原则上用多少领多少,一次用完。确有特殊原因,领用后没使用完的药剂,应及时退回药库保管,严禁随意乱丢乱放。对于偏远储粮库点,需要连续使用,而由于交通原因不能及时退回药剂库的,必须选用安全存放场所暂时保管,待熏蒸完后及时退回药品库保管。

四、使用管理

1、进行熏蒸作业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由技术熟练、有组织能力的业务经理负责指挥,由经过训练、了解药剂性能、掌握熏蒸技术和防毒面具使用方法的人员操作。每次熏蒸都做好熏蒸记录。

2、经常参加熏蒸的人员,每年我们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心脏病、肝炎、肺病、贫血、精神不正常、神经过敏、高血压、皮肤病、皮肤破伤患者以及戴上防毒面具不能正常工作和经医生诊断认为不适合接触毒气工作的人,均不得参加施药工作。熏蒸人员在分药、投药、放气和处理残渣等过程中,都佩戴具有良好防毒性能、型号合适的防毒面具,穿工作服,戴手套,分装氯化苦的人员还要穿胶靴和戴胶手套。

3、熏蒸完毕后及时将滤毒罐使用人的姓名、使用日期、毒气的名称和在毒气中停留时间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对超过有效使用期的滤毒罐,及时更新,严禁超期使用.

4、在仓内施药时,都安排有专人负责清点进出仓人数,确实查明进仓人员全部出仓后,方可封门。

5、被熏蒸的粮仓(包括露天储粮囤、垛),须严格密闭,防止毒气外漏,并标注醒目有毒警界标志。仓外四周都保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氯化苦30米、磷化氢等20米。在此范围内从施药到充分散发毒气前,均严禁住人及养家禽家畜。不具备熏蒸条件的粮仓(囤、垛),一律不准熏蒸。

6、使用磷化铝熏蒸前都切断仓内电源,进仓人员不准穿带铁钉的鞋,使用的金属器皿要严防撞击,以避免产生火花,引起燃烧爆炸。

7、分装磷化铝熏蒸时,严禁用报纸或麻袋片包药。粮面每个施药点片剂不超过150克,粉剂不超过100克;布袋埋藏放药,片剂每袋不超过30克,粉剂不超过20克。

8、储粮化学药剂的使用剂量,都严格遵照《粮油储粮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没有超剂量使用。同一座仓库在一年内原则上熏蒸没有超过二次。

五、采购、运输、装卸管理

1、我库严格按总公司的规定,储粮化学药剂的采购,由总公司购销科统一采购,基层单位(库、站)不得擅自外购,只能在辛冲药库领用。

2、采购的储粮化学药剂,必须是国家粮食局指定厂家的合格产品,对没有指定厂家的,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正规合格产品,严禁购买质量不合格产品。

3、储粮化学药剂的采购量,都是根据上一年使用量进行估算,原则上当年采购的药品当年用完,没有超量采购。

4、运输药剂要选派了解药剂性能人员携带有效防毒面具押运。途中押运人员不能远离药剂,以防丢失和破损,并要防止药剂遭受水湿,雨淋和阳光直射。

5、装卸储粮化学药剂时,药箱、药桶、药瓶没有倒放,都是轻拿轻放、防止滚动、撞击,发现装具破损,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新洲区粮食收储总公司辛冲药库

201*年11月20日

扩展阅读:关于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及规范操作情况汇报

关于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及规范操作情况汇报

盱眙县官滩国家粮食储备库

9月21日,盱眙县商务局召开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基层库、所各单位负责人及保管组长参会,会议转发淮安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熏蒸操作规程和规范。会后我库立即安排人员对我库的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规范操作进行检查,情况如下。

1、我库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成立熏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化学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人员分工明确。

2、加强人员防护,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性能检查和更换。我库现有防毒面罩8套201*年购买目前性能良好,滤毒罐201*年4月14日购买,具有防毒功能。

3、我单位严格遵守化学药剂管理,熏蒸用药执行申请报批制度,用药实行随时用随时申请领用,不留库存。领用的磷化铝药剂已全部用完,暂存消毒药剂敌敌畏15瓶实行专室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4、熏蒸药剂使用规范操作。熏蒸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熏蒸方案,具体部署施药前准备、施药时规范操作、施药后期安全管理及残渣处理等各项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熏蒸操作时挑选身体健康,业务熟练懂化学药剂操作使用人员,对熏蒸施药人员进行分工,职责明确。人员施药前熟悉药剂特性、用量及熏蒸环境;施药时严格按照化学药剂操作规范执行,所有施药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并对防毒面具进行检测保证防毒面具的可靠性。严格控制施药时间,每人每次与毒气接触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熏蒸现场有领导负责指挥,熏蒸前及熏蒸结束及时清点人员,空瓶子集中回收单独存放专人保管,熏蒸现场设置

警戒线、挂熏蒸警示牌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5、施药后七天内安排双人24小时值班巡查,熏蒸期间进行查漏补洞、测浓度、粮情检查时必须三人以上人员进行,二人进仓一人在仓外观察预警。熏蒸结束后规范拆封散气及残渣外理,拆封散气时先在仓外打开门窗、通风口自然散气1-2天,然后人员再到仓内拆除单面封粮膜散气,进仓拆除单面封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散气结束后人员戴防毒面具清除残渣并集中深埋地下50厘米以下,并远离水源50米。

盱眙县官滩粮库201*-9-25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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