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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市国税局实施一级稽查的调查总结

时间:2019-05-26 21:35:29 网站:公文素材库

工作总结市国税局实施一级稽查的调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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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国税局实施一级稽查的调查总结

**年,我市国税局本着“精减、效能、制衡”的原则,率先在全省进行一级稽查体制改革的试点,撤消市区各局的稽查机构和设在征管分局的检查岗,将城区范围内的稽查职能上收,市局稽查局在主要承担查处涉税案件的同时,还承担辖区五县的稽查业务管理职能。市局稽查局内设综合股、案源管理股、审理股、执行股四个机关股(正股级),并按行业划分设置了六个副科级的检查科,分别负责工业、商贸、金融保险、涉外企业、专业市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检查。与此同时,按照“人数降下来、素质提上去、结构更合理”的工作思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从现有稽查、税政、征管等岗位选拔人员;并注意选拔计算机、法律等专业人员充实到稽查局。新组建的稽查局现有人员130人,比改革前城区稽查人员减少近200人。

市国税局推行一级稽查体制改革的时间尽管不长,但已初步显现了一级稽查的优势。一是检查、处罚、执行职能的全面集中,有效地减少了对执法的干扰,检查难、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得到了较大的改观;二是稽查人员和力量的集中,使得对行业的专项检查更深、更细,对重大案件和突发案件的查处力度更大、速度更快;三是取消给稽查局分配收入任务的做法,使稽查的打击职能凸现出来,过去稽查重大户、轻小户的现象得以改变;四是通过制定一套比较完备的内部工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在市区范围内做到了办案程序、执法文书、定案标准的统一,处罚幅度相对平衡,同行业相同企业执法不公的现象得到扭转;五是稽查职能从全职能的征管局剥离出来,有利于加强对征管局执法的监督和制约,克服了过去基层征管局稽查人员偏少带来的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分离流于形式的问题,使四环节真正分离,达到内部各环节的相互监督、权力制衡。

(二)

实施一级稽查体制改革的实践,是按照总局、省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总体要求进行的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亟待加以解决的问题,如职责划分不够清晰、案件移送渠道不够畅通、以查促管效果不够明显等。如何探索出一条符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的科学、规范、效能的稽查管理体制,正是我们迫切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1.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广大税务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稽查体制改革不仅是稽查管理方式的变革,更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专业化分工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的需要,是规范税收行政执法、建立公正执法环境的需要,也是强化权力制约、促进廉洁从政的需要,应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上来,淡化权力意识、本位意识和无为意识,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加强配合与协作,积极主动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改革的发展。

2.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搞好工作衔接。当前,推行一级稽查迫切需要明确稽查、征管和市局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合理界定和划分检查权限,制定案件移交标准,搞好工作衔接。可以考虑将征管局、市局税政、发票等职能部门和稽查所涉及的检查内容划分为管理性检查和稽查性检查。就目前条件看,征管局在纳税评估的基础上对申报异常户、税负偏低户和查补税额较大户的下户调查,税政管理部门对纳税人执行税收政策的检查和一些行业的税款清算,发票管理部门对纳税人领购、开具、使用、保管、缴销发票情况的检查等调查、检查可以归为管理性检查,分别由有关部门负责;举报案件、协查案件、专项和专案检查属稽查性检查,由稽查局负责。但对征管局、税政、发票部门在纳税评估、调查、检查中发现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或嫌疑的;涉嫌虚开、代开、接受虚开、伪造或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涉嫌需跨辖区调查取证等情况,相关部门应移送稽查部门按稽查工作程序进行检查。稽查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属管理性检查的内容,应当移送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3.建立科学的监督制约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就征管、稽查等部门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来说,至少应包含以下三个层次:首先是强化稽查执法的监督。通过本级国税机关和上级稽查部门的执法检查和案件复查,对其执法的程序,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是否按规定移交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等进行监督;通过工作检查和目标管理考核,督促稽查部门对征管局、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案源、案件进行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反馈;通过推行稽查业务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的监督。其次是强化稽查内部的监督制约。建立税务稽查工作程序、涉税违法行为处罚标准、税务检查限时报告制度、税务稽查回访制度等,推行稽查人员等级制、主查主审制、岗位轮换制、目标管理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激励机制。再次,强化稽查对征管的制约机制。税务稽查后,应当就执行税收政策和日常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以个案反馈、提交加强征管意见(建议)书和市局进行的跟踪整改等形式对征管部门予以监督制约。

4.规范稽查选案,提高选案准确率。一是逐步推行计算机选案。推行CTAIS的地区要充分利用征管信息集中的条件,对CTAIS的计算机选案软件进行完善,并通过使用该软件筛选案源;未推行一级稽查的地区,要依托现有的基层税收管理系统和日常管理中提供的信息,设计选案指标,制作选案软件,发挥计算机选案功能。二是充分利用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的作用,从协查案件中分析、筛选案源。三是接受征管局、相关职能部门依职责提供的案源、案件。四是受理举报案源、上级部门和外单位交办转办案源,研究开发并采用举报自动受理系统,方便举报,提高举报人的积极性和安全感。

5.改进稽查工作考核办法

,提高稽查工作质量。一是要改进稽查工作的考核内容。一方面要逐步将考核内容从主要考核查补收入转移到主要考核执法程序、执法合法性、公正性和执法效率上来,可考虑将处罚率、入库率、结案率、选案准确率、案件差错率、行政复议变更撤销率、行政诉讼败诉率等作为考核稽查工作的指标;另一方面要考核设区市局稽查局在城区推行一级稽查时对所属县(市)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的情况,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二是要改进稽查工作的考核方式。省局稽查局通过案件复查、日常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设区市局稽查局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进行检查、考核,设区市局以法规部门牵头,通过执法检查、案件审理方式检查,考核稽查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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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年度工作总结.txt如果我能够看到自己的影子,我想它一定很忧伤,因为我把快乐都留在了前面。容易伤害别人和自己的人,总是对距离的边缘模糊不清的人。>>>教育资讯网

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年度工作总结

光阴任苒,岁月如梭,即将过去的**年度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里,我们党的第十六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大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目标深入民心,激励着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引领下,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进取,努力奋斗。

这一年里,为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关于“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作为江西省国税系统首家实行“一级稽查”改革的试点单位,南昌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自**年10月19日成立之日起,在省局、市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周密部署下,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适应加入WTO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基层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探索“一级稽查”改革的新思路和新办法,特别是在深化

“一级稽查”改革工作中做了许多的工作,取得了许多的经验。实践证明,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提升了我市税务稽查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促进了我市国税稽查事业的不断向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这一年里,我们学习了浙江经验,深入贯彻落实省国税局《学习浙江经验,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江西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全省、全市国税稽查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强化大局观、发展观,牢固树立税收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全面加强和改进我市稽查工作,充分发挥税收稽查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我市国税稽查工作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坚定不移地维护和促进南昌市的大开放格局,为加快南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这一年里,我们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切实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全面落实税务稽查公开制度,提高税务稽查执法效率。严格实行检查计划审批制度,尽量减少税务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规范稽查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充分考虑税收法律的适用性和准确性,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税收执法权,强化各岗位执法责任,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偷、骗、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充分有效地发挥了税务稽查打击犯罪和组织收入的职能。

一、基层建设取得新进展

我局坚持以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夯实基础工作,改善基本条件,在基层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国税稽查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一)切实把基层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江泽民同志指出“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这是我们在新时期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而把着力点放在基层,心操在基层,劲使在基层,工作做在基层,是我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是新形势下提出的客观要求。稽查局成立伊始,全局上下就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紧紧围绕着税务稽查中心工作这个大局,密切联系我局的工作实际,强化对各级稽查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廉政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为打造出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纪律严明、廉洁奉公的稽查专业队伍夯实了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我们通过读书班、研讨班、查摆会、上党课、以及《国税稽查信息》刊物、春训、集中整顿等多种形式强化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和思想作风建设;我们通过组织收看先进事迹、参观革命圣地等方式加强包括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在内的思想道德教育;我们通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收看党的十六大开幕式、学习和分组讨论江泽民同志所做的报告以强化形势任务教育。

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的工作来抓。把廉政方面内容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每一个干部的重要依据;各股、室、科负责人还代表本部门作廉政建设表态并同局领导签订了《廉政责任状》;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组织学习省局编撰的《预防税务职务犯罪知识读本》,并结合新征管法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多次在不同范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形成了制度。在局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中广泛开展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了自身建设,重点做到“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两职”,建立健全了廉政工作责任制,推行落实了稽查局到检查科、内设股室负责人“一岗两职”的领导工作制、一级抓一级的目标责任制,抓好了稽查局股级以上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稽查局廉政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同时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结合社会、工作和生活实际,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用先进的事迹鼓舞人,用反面的事例警示人,通过廉政教育的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教育了干部切实解决好“人要怎么做,法要怎么执,权要怎么用”的问题,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使大家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四自”、“四慎”,严格遵守“四个纪律”,自觉不触“四条高压线”,树立“四铁精神”,保证恪尽职守,清正廉明,公正执法。

(二)抓好制度建设,规范和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管理

邓小平同志说过,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变好,不好的制度可以使好人变坏。制度建设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要管理好队伍,不断增强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切实贯彻落实总局“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除了加强干部队伍自身的建设以外,建立建全科学、规范的各项涉及干部队伍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不可或缺。我局自实施“一级稽查”以来,不断强化了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廉政工作制度》、《税务稽查复查追究制度》、《岗位职责体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一套统一规范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财产经费管理制度、勤政廉政制度。进一步推进了用制度管人治事,用激励制约机制调动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工作积极性,规范了干部执法行为,明确了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人、量化管理、职责清晰、目标具体、赏罚有据”,使稽查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今年初,我们紧紧抓住“一级稽查”运行的特点,积极与各管理局加强联系与沟通,并组织人员就稽查与管理及机关业务科室工作衔接进行调研,制订了《南昌市国税局稽查局与各县区局、直属单位工作衔接的暂行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稽查局与各县区局、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征管信息与稽查信息共享原则、案件与信息交换要求、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及稽查信息反馈方式,同时建立了稽查与征管及机关业务科室定期工作联系制。使税务征管与稽查工作衔接更加顺畅、税收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与时俱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基层干部队伍知识化、专业化步伐

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基层税收干部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的客观要求,落实总局和省、市局关于新时期加强对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的精神,我局坚持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如税收、法律基础知识、税收征管法及细则业务、查前业务培训、案件查摆会、CTAIS及计算机培训教育活动,并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务必使各项培训活动真正达到目的,起到实效。增强了在知识经济时代和加入“WTO”后的新形势下稽查干部接受挑战和考验的能力和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的技能,奠定了培养适应新挑战的复合型、高素质稽查干部队伍的基石。

(四)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开展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生动活泼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的保证和具体体现。金人庆局长指出,要关心第一线同志的工作、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和后顾之忧,同时要多组织健康的文娱活动,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我局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质量。专门拿出资金用于购置稽查办案交通工具、亮化美化绿化楼院、新建设施完备的会议室、健身房、活动室、阅览室及职工食堂等。基础条件和征管条件的改善为各级干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也为税务稽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为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税务干部队伍,我局大力开展基层干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争创“国税系统文明示范窗口”单位、争当“青年文明号”活动、积极实施“阳光稽查”工程等,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由“虚”变“实”;我们还为大家创造条件,定期组织各项文体活动,如组织女同志利用午间休息时间进行健美操训练活动,开展拔河、棋牌、读书竞赛,建立乒乓球室、棋牌室等;我局编辑的《南昌国税稽查信息》内部刊物目前已出刊16期,为加强干部的理论交流、加强稽查系统的横向联系加强稽查局上下的广泛联系起到了较好的作用;连同我们新创办的《国税稽查信息》网站,均得到了广泛的好评。

二、一级稽查改革取得新突破

根据江西省国税局《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等两个文件的通知》精神,

作为全省国税系统“一级稽查”改革的试点单位,南昌市国税稽查局于**年10月开始推行实施“一级稽查”改革,迄今已一年,提高了税务稽查的专业化管理,实现了城区全域的稽查工作集约化管理和对四县的辐射指导功能,制约了执法的随意性,杜绝了执法标准的不一,避免了对企业的重复检查,实现了执法的公平和统一,创造一个更加公平有序的纳税和市场投资环境;同时变多层次执法为高层次执法,变低水平执法为高水平执法,对加大稽查执法力度,提高稽查水平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执法打击型稽查初步建立

“一级稽查”的运行,规范了执法程序,统一了执法尺度,提高了办案质量。改革前稽查机构力量分散,层次过多,专业文化程度不高,稽查力度差。实施“一级稽查”后在城区范围设立一个稽查局,保证了有限人、财、物充分使用,达到并拢五指、握紧拳头、把握重点、重拳出击的效能,体现了稽查的“重中之重”的作用,可以准、狠、深地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一改以往“重任务、轻打击”做法,使税务稽查的教育、惩戒、服务和监督功能得到充分发挥,稽查的打击职能得以凸现。今年,我们成功查处了“华威”、“中威”两起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案和“椰岛鹿龟酒”等多起大要案,依法移送公安查处案件起,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税案起。

(二)专业化管理优势明显

“一级稽查”运行后,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稽查四环节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实行专业化管理的要求,设置综合股、案源管理股、审理股、执行股等4个机关股,按行业划分设置了若6个检查科,分别负责工业、商贸、金融保险、涉外企业、专业市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稽查。稽查工作实行专业化管理,解决了执法水平偏低、行业稽查业务不专一的弊病,进一步提高了稽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如**年3月我局在对金融保险行业专项检查工作中效果明显。此次专项检查仅检查5户保险分公司,查补营业税、所得税达200余万元。而在“一级稽查”实施以前,**年全市对保险行业的专项检查中,稽查企业10余户,查补税款仅30余万元。

(三)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一级稽查”运行后,稽查局查办的所有案件均按稽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到位,从选案、稽查、审理到执行严格按程序办,克服了过去基层征管局稽查人员少带来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流于形式的问题,使稽查四个环节真正分离,内部各环节相互制约和配合。同时由于稽查职能从原征管局剥离出来,有利于加强对管理局执法的监督。在案件审理制度上,采取两级审理机构制度,稽查局设立本级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查补税款50万元以下的案件的审理;市局成立以市局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集体审理查补税款50万元以上的税案。

(四)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改革前稽查职能分散在各管理局,主要是围绕完成收入任务来开展工作,受各方面因素干扰,检查阻力大,稽查成了完成收入任务的调节工具。即使对企业实施了稽查,查出了偷税,考虑罚款较难组织入库,往往只补税不罚款,税务稽查在打击涉税犯罪方面的作用得不到充分体现,稽查的教育和监督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同时查处偷税执行难形成大量欠税无法追缴。“一级稽查”实施后,我们加强了与公安、司法机关和地税稽查局的协调,我们与南昌市地税局稽查局建立了定期交流的协调机制,目前已进行了3次联系会议;我们与公安经保部门不但进行了广泛的合作,还进行了2次篮球友谊赛。通过各种形式的联系与沟通,密切了彼此之间的关系,促进了工作的配合,形成了合力,加大了对涉税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了正常的纳税秩序。

(五)执法监督初显效果

稽查职能从全职能的征管局剥离出来,对集征、管、查于一身的管理体制形成的权力过大,过于集中是一种分解,有利于加强对征管局执法的监督和制约,较好的解决全职能局易产生的将税收征管和执法中的问题掩盖在基层,消化在内部的状况。同时,通过对同行业的专项检查,各征管局在执行政策上宽严不一,税务管理松紧不一,税务处罚标准不一等问题可以及时暴露,一级稽查的实施作为制衡机制,可以促进各征管局加强、改进管理,规范执法。如在对我市两个乳品制造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局发现这两个企业属同城同一类型企业,隶属两个征管局管辖,但由于执行政策不一,造成两个企业实际税负率相差较大,前者为6.12%,后者补税后为3.77%。其次,稽查人员的集中,克服了过去基层征管局稽查人员少带来的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分离流于形式的问题,使四环节真正分离,达到内部各环节的相互监督、权力制衡。第三,今年,我们先后开展了石油、手机、箱包、沙石、烟草、建材、纺织、医药、汽配、保险及跨地区经营企业等行业的专项稽查按行业设置机构和实施检查,可以按统一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执法,对稽查人员也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和权力的制约。

三、充分发挥组织收入的尖兵作用

为切实贯彻好南昌市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动员大会的精神和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支持南昌花园城市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我局及时召开了干部动员大会,下达了《关于布置安排**年度第四季度税收稽查工作任务的通知》,全体干部职工发扬勇挑重担的优良作风,发挥稽查队伍组织收入的“尖刀”作用,再接再厉,顽强拼搏,发扬稽查队伍组织收入的“尖刀”作用,以信息化作为支撑,和公、检、法、工商、银行等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以优异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市局交付的光荣使命。实践证明,我市国税稽查队伍是讲政治、顾大局、识大体的队伍,是一支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队伍,是一支值得组织和人民依赖的队伍。

此次组织收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对我局全体干部来讲,不啻为一次严峻的挑战。为此在马龙局长为班长的局领导班子的直接组织、精心指挥和周密布署下,在全体稽查干部的奋力拼搏下,全面完成了“四个到位”的要求。

一是组织形式和工作安排上到位。各部门领导本着讲究工作方式和领导艺术的原则,纷纷开动脑筋,有效地调动了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层层分解、落实好了各项检查工作任务。工作中要特别做到了强调组织性、纪律性,严格按组织原则办事,不越级、越权工作。

二是执法上到位。首先,在稽查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了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上的到位,即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其次,在执法程序上到位,即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赋予的税务稽查部门的检查权对企业实施检查,不越权越法;再次,确保文明执法上到位,做到文明稽查,体现国税稽查的良好形象和风范,为我市创建花园城市和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的开放大格局创造了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制环境;最后,在执法廉政建设上到位。各级稽查干部都能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规章制度,没有发生在企业就餐和接受企业的馈赠的现象。

三是时间进度到位。在工作中讲究方法,紧紧抓住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工作要“进得去、出得来”,合理布置检查时间,保质保量保时地圆满完成任务。在组织收入工作后期,为加快工作进度,各检查组同志主动牺牲公休假和双休日休息,从工作时间上确保了任务的最终完成。

四是组织收入到位。通过我局干部职工的顽强拼搏和不懈努力,我局目前已圆满完成了市局根据我市经济的整体发展状况和全市工作的整体部署、统一规划对我局提出的要求和组织收入的目标数。

四、正视不足和问题,转变观念和作风,不断改进工作

尽管我们在这一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客观上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工作态度马虎、浮躁现象、自身业务学习欠缺、基本业务常识不足,在稽查工作中过分注重实体轻程序等等现象。这些缺陷和不足已不同程度地造成了我们稽查工作上的错误甚至是不良影响,对稽查事业有百害而无一利。为此要客观全面地对待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把问题摆出来,认真剖析对待,组织全体干部分批分层次开展讨论,以此搅动思想、转变观念,练好内功、强化素质、端正风纪、查摆问题、提高认识,力争短时间内有个较大突破和改进。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要坚决改正,针对出现的不良倾向,要坚决杜绝。

一是要在加强工作责任心上下功夫,要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消除工作中的浮躁情绪,要有紧迫感危机感,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严谨塌实的工作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二是要进一步规范稽查操作流程与稽查程序,提高稽查干部文书写作水平,纠正办案中较普遍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点,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准,为克服这些不足,我们决定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查摆会,使这种形式成为制度;

三是要提高我们的服务意识,对内对外始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要善于领会和理解上级意见,做到政策和措施的上下贯彻统一。总之,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观念是当务之急的大事情。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勇于创新、勇于改革,不断完善机制,加强管理,防微杜渐,再创新的佳绩,不辜负省市局领导的希望和重托。

五、面临的任务、挑战和对今后工作的展望

前路漫漫,任重道远!一年来,尽管我们在深化一级稽查体制改革、推进基层各项建设、发挥稽查打击犯罪和组织收入职能等方面工作中虽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同时应该意识到深化稽查改革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应清醒而深刻地认识到: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对税务稽查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艰巨的任务;加入WTO后如何遵循国际惯例,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更好地为实现执法的公开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是我们今后亟需迫切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我市做好两篇文章,实现经济发展和在中部地区崛起的新形势也要求国税稽查部门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依法冶税、文明服务的税务稽查体系;在信息化技术日新月异时代,如何科学地应用CTAIS,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带来的信息资源和人机结合的稽查机制,系统地运用稽查岗责体系,这既为税务稽查改革提供了机遇,也提出了不可回避的挑战

十六大报告中深刻指出:“发展是我们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展望未来,我局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国税稽查会议精神,通过改革创新,唱响发展这个主旋律,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我们的工作:

第一,认准一个目标。我们的目标就是:以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以省市国税稽查会议精神为要求,通过加强管理,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稽查工作水平。只有认准目标,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明确方向,才能有的放矢。

第二,达到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稽查干部要公正执法是天平,追缴税款象尖兵,国税形象如大使,廉洁勤政是标兵,做改革与创新的排头兵。这既是上级领导要求达到的,也是我们稽查队伍自身发展的现实要求。

第三,用好一个系统。也就是用好CTAIS系统,构筑以CTAIS为主体的稽查信息系统,积极推进在信息化支持下的稽查专业化建设。努力发掘CTAIS在税务稽查应用中的监控作用。仔细研究相关信息,进一步强化对税源的有效监控,提高对偷税行为的稽查监控水平,防范和严厉打击涉税犯罪活动,促进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促进税收征收成本大幅度降低,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有效制止“跑、冒、滴、漏”,为税收“大征管”专业化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实践“科技加管理”的管理理念,落实《征管法》关于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法律主张,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第四,实施一个工程。也就是正式在南昌市实施“阳光稽查”工程。弘扬和培养创新精神,注重结合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用新概念、新观点、新理论、新思想,引导广大干部和全社会群众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以新型稽查,丰富税务稽查的内涵。

“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举措,执法要有新措施,工作要有新提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依然是高标准,严要求,各项工作都要与时俱进,抓基层建设不放松,抓阳光稽查不放松。积极推动稽查改革的深入和发展,为国税稽查事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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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市国税局实施一级稽查的调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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