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工作总结
201*年法律援助承诺办实事工作总结
201*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厅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十项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的目标,全面落实市局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民办理实事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职能,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经费保障稳中有升,经费管理规范有序。
按照应援尽援要求,经过市、县两级的共同努力,我市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12个县区法律援助经费应纳入预算数额为122万元,实际列入预算数额为132万元。南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经费预算数额由去年的45万增加为60万,增幅达25%,法律援助经费全部拨付到位。与此同时,我们加强了对业务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办案、值班补贴能够及时、足额发放。
二是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运行规范。
201*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35件,完成年度案件任务的112%,增幅16%。其中,办理刑事案件656件占总案件数的13.6%,民事案件4109件占总案件数的85%,行政案件70件占总案件数的1.4%。市中心办理援助案件450件。全市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971件,受援农民工1184人,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620万元。在强化办案数量的基础上,对案件质量实行统一评查监督,并严格归档标准,确保整体归档率达到了70%以上,市中心到达80%。此外,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安装了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规范。
三是法律援助接待室建设进一步规范
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在临街一楼建立法律援助接待室,市中心扩大了接待室区域,由原来的一间房增加为三间,总面积达50平方米。同时,修建了残疾人专用通道,配备了宣传资料架、应急性医药箱、电脑、空调、触摸屏显示器等便民利民设施,有效提高了接待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唐河、方城等县在办公条件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法律援助接待室的基础设施建设,法律援助接待室真正成为了便民利民的服务窗口。
四、“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规范畅通。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法律咨询作用,增强群众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帮助广大群众有效避免和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市中心加大了“12348”法律咨询电话的监督力度,确保各县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畅通、服务规范。市中心指定专人为“12348”电话监督员,对各县区“12348”电话接听情况实行每周一检查,每季一通报制度。201*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咨询9860人次,其中接待来访6247人次,来电来信3613人次,其中接待农民工2957人次,规范礼貌用语使用率达到100%。较好地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为解决我市“12348”电话接听率偏低的问题,今年10月份,我们经与省厅和省联通公司多次协调,加大投入,改变原来由各县区中心接听为市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接听的工作模,把全市“12348”电话全部接入市中心接待室,设电话座机4部,值班人员由市中心统一安排,各县级机构不再接听“12348”电话,遇有确需县级机构办理的事项,由市中心及时指派给各县级机构。改造后接听率大幅提升,现在我市电话接听率处于全省靠前位次,切实解决了群众咨询难的问题,我们的做法得到了省厅法律援助处的肯定。
五、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作用发挥明显。
律我市已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基层人民法院全部设立值班师办公室13个,负责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衔接工作,并向涉诉人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指导援助对象接受援助和救助。目前,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值班人员全部由执业律师担任,并且确保了值班补贴的足额、及时发放。
扩展阅读:201*年法院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法院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政法机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全面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我市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72件,审(执)结992件,结案率59.3%。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半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能动履行司法职能,为我市“十二五”规划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严惩严重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上半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6件,审结158件,结案率73.1%。运用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了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稳定、贪污渎职等各类犯罪。上半年生效判决被告人243人,给予刑事处分的210人,其中从重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人,有效发挥了刑罚打击、教育、振摄作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推进我市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通过规范量刑刑罚行为、总结固化科学的量刑方法、确保量刑结果均衡和过程公开透明。上半年,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的案件140件,判决被告人218人,其中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的仅9人,罪犯服判率达95.9%。
同时,积极运用审判职能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加大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力度,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上半年,判决宣告缓刑的罪犯155人,占处刑总人数的73.8%。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14人,判处缓刑的9人,占81.8%,收到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依法调节和规范社会关系。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我院以“社会矛盾化解年”为载体,以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为根本,扎扎实实做好化解社会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各项审判工作。上半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95件,审结624件,结案率57%。其中,受理离婚、“三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87件,审结284件;受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农村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320件,审结123件;受理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赔偿等权属侵权及其他民事纠纷案件388件,审结217件。通过审判活动,依法保护了合法的民事权益,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上半年,民商事案件判决结案的196件,占结案总数的31.4%。发挥了民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同时,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以及实行“三调联动”的有效衔接,妥善处理和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上半年,调解结案和经工作当事人主动撤诉结案的案件356件,占结案总数的57.1%,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院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原则,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上半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5件,审结10件。其中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4件,占40%;其他方式处理和解决的6件,占60%。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把协调机制纳入“大调解”格局,作为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方法和程序要求,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较好的办案效果。
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受理和审查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上半年共受理土地、环保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9件,经审查裁定准予进入执行程序的19件,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权威。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在执行工作中,我院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力争在破解“执行难”上有新作为。全院执行干警坚持能动司法,为大局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自觉加快办案进度,提高执行效率,通过集中执行、突击执行,执结了一批涉及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开发建设以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90件,执结178件,执结率达61.3%,执行标的总金额达1371.08万元。自觉树立和谐执行司法理念并贯穿在执行工作全过程,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疏导教育,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和解执行的案件77件。对于有执行能力拒不履行的,坚决决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上半年强制执行的案件34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四)重视和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维护社会政治局面稳定。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生。我院始终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进一步加大对涉诉信访案件的调处力度。今年上半年,共受
理涉诉信访案件23件,已结20件,结案率达87%。其中省法院和政法委交办新的进京访案件,全部做到息访,取得较好的稳控效果。为从根本上减少信访案件发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我院通过加强申诉复查和再审案件审判工作,开展信访案件质量评查等,依法纠错,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上半年,共受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本院进入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件,已结5件。其中判决维持的1件,改判的3件,其他方式处理和解决的1件。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对35件信访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坚持实行标准化和“全天候”立案以及法庭代收案、代立案制度,并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实行优先立案,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和便民服务,有效了发挥立案工作的“窗口”服务作用,在司法程序上,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
二、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狠抓执法办案,确保裁判公正
省法院将今年确定为“案件质量年”,我院以此为契机,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和制度建设,确保裁判公正。(一)强化审判管理意识,加强审判管理。建立了院长主管,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管和各业务庭负责的“管理到人,责任到位”审判管理责任体系。上半年,多次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实行审判质效评估,对影响案件质量、效率、结案率、均衡结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照《审判质效考评办法》的规定,考核奖惩干警工作,突出绩效考评导向和激励作用。
(二)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实行规范管理。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审判业务庭案件管辖范围的暂行规定》、《案件回访工作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逐步把审判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把审判管理覆盖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各方面和全过程,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确保月度、季度、年度均衡结案。
(三)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确保裁判公正。实行审判质效层层负责制,严把案件审核、签发关,并对已结案件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和归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研判和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量的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案件质量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指导。
(四)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保证公正司法。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于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强有力的监督之下,上半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我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以《法院信息》、《人大代表联络通讯》等形式通报我院审判工作情况。对涉及我市经济建设大局的案件、涉及民生诉求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涉及稳控的敏感性案件,及时向人大请示报告,求得监督和支持,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保证法院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既是“审判员”又是“监督员”作用,上半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30余件,收到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抓党建带队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
半年来,我院充分利用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力时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切实增强干警在新形势下做好审判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一)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年初,我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党建工作联系点,我院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做到“支部建在法庭”,“党旗插在基层”,使每个党员都成为公正执法的一面旗。全体党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的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二)加强主题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法官素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建党9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组织法官参加省、市法院召开的“红色经典”读书演讲比赛、报告会和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唱响红歌”活动,以及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公开承诺、街头送法等活动,使全院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并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主题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加强业务学习,增强依法办案能力。积极组织各审判部类法官到上级法院进行续职培训,开展院、庭长带头办案和发挥观摩庭的示范作用,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通过层层把关以及指导、评查和交流经验的方法,使法官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质量明显增强。组织书记员的考核和培训,促进书记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积极组织干警结合审判实践撰写论文,参加应用法学研讨,发挥用调研促学习,促进业务建设的积极作用。(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法院依法履职。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干警找得着榜样、看得见风险、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从建立完善符合审判规律与特点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入手,制定了《岗位廉政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兴城市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兴城市人民法院案件回访表》等制度。加强法院内外部监督,从有关单位聘请6名廉政监督员,落实法院内部廉政监察员。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上半年,一名干警因违反审判纪律,被给予警告处分。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工作,确保干警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严肃审判纪律,提高工作质效,公正高效司法。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建筑面积达1万3千平方米的法院综合办公楼已经施工建设,预计年内竣工。积极努力筹措资金,解决办案交通工具,保证一庭一车,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干警,接送干警上下班,解决干警午餐问题,极大地稳定了干警队伍,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半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按照党和人民的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干警对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学习认识不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个别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审判纪律观念淡漠;案件质量仍需大力加强;结案率、均衡结案率不高、个别案件审判周期过长,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漠视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粗糙、论理无力等现象体现个别法官素质偏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仍很突出,处措施尚需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且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解决。
下半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党的十七大确定的任务具体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做到“三个至上”,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宪法和法律高度负责,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党和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继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提高服务和保障的审判工作水平,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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