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龙镇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总结
赛龙镇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总结
县消防大队:
为了贯彻落实岳府办发{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迅速行动,认真落实。现将我镇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目前,我镇辖区内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0余家,重点监管单位1家。其中学校3家,网吧1家,超市百杂1家。今年以来,我镇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为抓手,坚持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
我镇的主要做法是: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快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我镇成立了网格化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远贵任组长,副镇长江映梅、付建新、派出所长唐书成为副组长,刘建辉、袁涛、杨国华、李皓、姜星宇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分管副镇长付建新任办公室主任,袁涛、肖远波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具体职责分工是:
(一)赛龙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赛龙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指导各村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镇其他班子成员为分管责任区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四)各村村委主任为所在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分解任务,细化内容
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消防安全监管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出台实施方案,收集相关信息,划分各级网络,对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等问题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和档案,确定各级网络、各个责任区职责。通过建立三级网络,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把网格化管理科学涵盖到整个辖区,力争实现“无缝隙、无缺口”的消防安全监管格局。
(一)分层分级建立责任区。以分管片区为单位建立一级大网格;以16个行政村、1个(社区)为单位建立17个中级中网格;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三级小网格。
(二)落实责任区包片领导。一级大网格明确1名分管领导,设置5名专职安检人员;二级中网格按照分工包片到各村,并明确主要负责人,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设置1名消防安全管理员;三级小网格由各村按照分工包片到各村民小组,各组明确主要负责人。
(三)明确各级责任区职责
召开了各村支部书记、安全员、各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会议,宣读了告成镇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签订了201*年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三级网格的工作职责。要求各村、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监督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抓好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完善制度,强化落实
为规范我镇的消防安全管理,推动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建立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检查巡查制度。各级网格分包领导每月至少组织检查一次;各村支部书记、安全员每周至少检查小网格消防安全工作一次;巡消防队员每天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二)实行层级负责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实行专人专管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
(三)坚持宣传培训制度。镇每月定期组织各村支部书记、安全员及相关部门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进行培训。并通过彩页、宣传栏、橱窗、安全警示牌等形式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四)坚持联席会议制度。镇消防安全网格化领导小组组织工商所、派出所、综治办、安办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当前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五)实行督办移交制度。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严重火灾隐患,由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移交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六)实行监管制度和奖惩问责制度。按照县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监管和奖惩问责制度,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四、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按照赛龙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位设置和工作流程,实行分级处置、层层分解。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按照自身职权,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整理
上报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问题实行综合分析、分类处置,对于一些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由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实行联合处置。
目前,我镇已经按照县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要求,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划分网格,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健全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全镇居民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赛龙镇人民政府二0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扩展阅读:网格化乡镇职责和消防工作五项制度
乡(镇)、办事处和社区(村)消防工作职责
一、乡(镇)、办事处消防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将辖区消防建设和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三)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辖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实施奖惩。
(四)指导和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五)建立固定消防宣传设施,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每月一次的消防宣传,提高公民火灾防范意识。
(六)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和辖区单位建立群众性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配合处理火灾善后。
(七)根据上级要求或针对辖区实际,开展消防咨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八)乡(镇)要按照“四有”标准,建立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加强管理和训练,提高对农村火灾的防范和处置能力。(九)重视和加强消防工作,为开展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社区(村)消防工作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乡(镇)、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的消防安全。
(二)对居(村)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发现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维护保养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整好用。(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工作档案。
(五)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协助政府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村)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乡(镇)、办事处和社区(村)消防工作制度
一、乡(镇)、办事处消防工作五项制度
(一)双月联席会议制度
1、消防工作实行双月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派出所、安监办事处工商所、综治办以及辖区重点单位等组成。
2、乡(镇)、安监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
3、双月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分析消防工作形势,交流消防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由安监办负责统一向公安派出所移交处理。
4、乡(镇)、办事处和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公安派出所要落实每周检查制度,对移交的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5、会议内容要及时记录归档,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市)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书面报告。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安监办、社区(村)要开展经常性消防检查,对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2、组织社区(村)、辖区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确定的火灾隐患排查责任片,每月上旬集中一天时间对辖区单位和居(村)民住宅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每月下旬的复查验收日统一进行复查。
3、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以社区(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安监办,安监办负责向隐患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检查小组督促隐患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4、对没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单位和场所,由安监办负责向公安派出所移交处理,并填写《乡镇办事处(安监办)火灾隐患查纠移交表》。
5、公安派出所社区(驻村)民警要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查处。
6、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活动。(三)消防宣传教育制度1、各乡(镇)、办事处每季度组
织专业人员对本辖区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处置火灾的能力。
2、各乡(镇)、办事处和社区(村)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组织各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提高群众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乡(镇)、办事处组织社区(村)在辖区建立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消防宣传氛围。
4、按照上级部署,在“119”消防宣传日、重大节日以及冬防、麦收等火灾多发季节组织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向居民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提高居民防范火灾的能力。
5、定期组织居民到消防站参观,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6、督促辖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专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四)消防安全责任奖惩制度
1、各乡(镇)、办事处每年要与社区(村)、辖区单位、沿街门店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
2、乡(镇)、办事处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之中,实行目标管理,并落实考核奖惩。
3、对因未履行法定职责或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导致辖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对亡人火灾事故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进行倒查,坚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搞好半年督导、年终考核评比,每半年对社区(村)或辖区单位完成消防安全责任目标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消防安全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取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评先资格;对年度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5、对上级安排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未落实消防检查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或不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移交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五)消防安全联防联治制度
1、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整合安监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和社会综治等消防监管力量,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合力。
2、要深入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完善层级联防联治体系。3、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4、积极构建“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社区(村)消防工作三项制度
(一)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1、社区(村)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组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社区消防工组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社区(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有成员单位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定社区消防计划,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组。
3、社区(村)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4、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5、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村)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村)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区单位等通报社区(村)消防建设情况,征求社区(村)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村)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社区(村)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辖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社区(村)消防安全。2、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3、督促社区内(村)单位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4、在辖区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放杂物,保障居民安全。
5、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对隐患较大或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镇安监办,由安监办向有关单位下发“安全生产责令改正指令书”等有关文件。
(三)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村)单位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2、依托社区(村)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安全宣传。
3、社区(村)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村)居民群众开放。
4、社区(村)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5、针对本社区(村)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6、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7、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辖区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村)单位参观火灾现场,警示教育居民群众。
乡(镇)、办事处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一)查消防验收手续,看生产、经营场所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或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开业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二)查疏散通道,看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是否堵塞和上锁。
(三)查“二合一”、“三合一”,看是否在经营场所、车间、仓库所在建筑设置员工宿舍。
(四)查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看消防设施是否擅自关停,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选型和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查线路,看电气线路是否穿阻燃线槽(管)保护。(六)查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依法取得有关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七)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看是否违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违法使用明火、违章进行电焊作业。
乡(镇)、办事处相关日常工作记录表格
乡镇政府、办事处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我部门工作人员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场所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或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开业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营业期间是否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是否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具有火灾危险的车间、仓库、公共娱乐场所、沿街门店等建筑物内住宿人员是否超过2人消防设施是否擅自关停,是否配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是否有埋压、圈占、损坏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现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持有消防培训合格证建筑物周围是否堆放有易燃物、可燃物;是否吸烟、使用明火、电焊作业、私拉乱扯电线;进行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违法储存、销售、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检查人员签字:当事人签名: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被检查单位、检查部门及当地派出所各存一份)
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及处理办法
序号检查内容处理办法1生产、经营场所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或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开业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移交派出所处理并报消防大队备案。2营业期间是否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是否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具有火灾危险的车间、仓库、公共娱乐场所、沿街门店等建筑物内住宿人员是否超过2人1、责令其当场改正;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营业性场所移交派出所处理。当场清理违章住宿人员,不能当场改正的移交派出所处理。34消防设施是否擅自关停,是否配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是否有埋压、圈占、损坏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现象1、关停消防设施的责令其当场改正,并移交派出所处理;2、其他安监办责令其限期整改。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持有消防培训合格证责令其限期改正。6建筑物周围是否堆放有易燃物、可燃物;是否吸烟、使用明火、电焊作业、1、移交并配合派出所实施处罚。私拉乱扯电线;进行电焊、气焊作业人2、责令停止电焊、气焊作业。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违法储存、销售、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移交并配合安监局或派出所实施处罚。7
消防监督检查办事处向派出所移交单位表
办事处名称(盖章):被检查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情况办事处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办事处负责人(签名)移交情况派出所负责人(签名)移交时间:
注:1、此表用于办事处在消防检查中认为需要由派出所下发法律文书时所用;2、派出所接此表后请于四个工作日内安排民警进行检查,并下发法律文书;3、此表一式二份,办事处、派出所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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