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度燃气管理工作总结
201*年度燃气管理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认真抓好燃气管理工作。201*年,我局计划以抓安全管理为主线,全面推进了各项管理工作现。现将重点工作梳理如下:
一、深化安全管理,促进燃气市场的规范。
燃气安全工作是关系到经济发展、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大事,如果不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到首位,不按规范经营,极有可能造成意外事故的的发生。目前,在我们县的燃气市场上还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如冲装使用超期钢瓶、销售低劣的燃气器具、重瓶出站塑封管理制度不严、部分气站内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设施落实的不够到位等现象,这些都给燃气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不利和不安全的因素。我局作为燃气主管部门,将充分认识到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狠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超期钢瓶超期检测和重瓶塑封工作,全力打击克斤扣两的违规经营行为。切实做到安全管理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保障我县燃气供气安全和企业的切身利益。
二、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燃气属易燃易爆危险品,在高温季节期间,要求各燃气经营
企业要做好防晒防高温工作,必须在定期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防止液化气钢瓶内压过高导致破裂爆炸,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为了让保证安全用气,进一步提高广大用户安全防范意识,我局打算在201*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燃气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普及燃气安全常识,不断加大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力度,大力营造安全氛围,促进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把省、市的燃气安全管理要求和制度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到位。
四、积极协助星星、聚源等9家燃气企业完成《燃气经营许可证》申办工作。
二OO六年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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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燃气管理处201*年行政工作总结
暨201*年工作要点
201*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艰巨任务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市燃气管理处在市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在加强行业管理、保证供用气安全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有效落实。现将201*年的行政工作情况作一总结,并提出201*年行政工作思路。
一、一年来的工作回顾
201*年,市燃气管理处在行政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燃气配套工作,促进燃气事业的稳步发展1、有计划地发展煤气用户
从年初开始,我们就深入到各开发单位,对全市新建住宅未完善煤气配套的小区进行调查摸底,督促开发单位按规定上交气源费。同时,针对今年我市煤气气源紧张的实际情况,我们一方面加紧组织协调煤气新厂二期工程建设,另一方面有计划地安排挂表供气,并将工作重点放在了泉水新区、泡崖新区、兰溪文园、大有恬园、弘基书香园等居民入住相对集中、群众反映较强烈的住宅小区。截止到11月30日,全市共解决煤气配套15094户,发展宾馆酒店等公建煤气用户40家。在煤气配套工作中,我们对每一个申请项目都进行严格审查,通过查阅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核实建筑面积、用气户数及用气量,共核查出18家开发单位存在违法超建问题,超建面积达8万余平方米,对此,我们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不予进行煤气配套,并责令开发单位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罚,有效地防止了财政资金的外流。
在收缴煤气气源增容费过程中,我们本着“应收尽收”的原则,对已在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项目,不再征收煤气气源费;对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项目,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继续收缴煤气气源费。同时,我们对多年以来欠缴煤气气源费的40余家开发单位逐一进行梳理,下达了《责令限期缴款通知书》,通过反复协调,已促使10余家开发单位缴清欠款1580余万元,还有一部分单位也列出在短期内还清欠款的计划,使气源费追缴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到11月30日,共计征收气源费5272万余元。
2、保障液化气市场安全稳定地发展
为进一步做好液化石油气基础设施配套工作,确保我市燃气行业发展严格按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今年,对大连城市(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城区、金州城区、旅顺口城区)的各类燃气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区、市、县的燃气厂(站)建设项目,统一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理,并依据城市燃气规划要求进行审批。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的燃气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继续由当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市燃气管理处进行监督指导。
在液化石油气市场的管理工作中,我们根据《大连市燃气规划》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建液化石油气厂(站)的建设,原则上在市内四区不再批建新的管道液化石油气工程,并严格审查新建燃气经营企业的资质。对已建成的液化气厂(站),我们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保证了我市液化石油气市场健康稳步地发展。
截止12月31日,全市共有液化石油气用户92.8万户(其中民用90.17万户、商用2.55万户、工业用370户);具有燃气经营企业资质的液化气经营单位227家;液化石油气灌装站238家;管道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104个;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43个;LPG汽车加气站16家。
(二)积极组织协调,圆满完成各项燃气工程建设任务今年,市政府201*年为民办18件实事中涉及到燃气方面的事项有:改造旧煤气管网20公里;新铺设煤气管网20公里;开工建设煤气新厂二期工程。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我处积极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做好资金落实、破道施工等工作,并组织煤气公司与外商进行引进技术和设备的谈判工作。到目前为止,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如下:
煤气管网改造工程:煤气管网改造20公里工程,包括石道街北(3675米)、石道街南(1410米)、兴工街(3260米)、春柳街东(3471米)、景山街(200米)、连欢街(220米)、双兴街(3317.7米)、建设街(2697.8米)、浪花街(1760米),已于11月30日全线完工。
新铺设煤气管网工程:新铺设煤气管网20公里工程,因计划调整实际实施为22.8公里,至12月10日已全部完工。工程包括旅顺北路垃子山至由家村(1850米)、旅顺中路张家村至木兰中学(5588.8米)、旅顺北路沿张前路至旅顺中路(3693.5米)、凌水桥沿旅顺南路至小平岛(5395米)、海事大学西侧的旅顺南路经凌水路至石山沟(6310米)。
煤气新厂二期工程:大连煤气新厂二期工程总投资为18860万元,由三部分组成:新建一座10万m3湿式气柜及压缩机系统,三套每套日产气量为25万m3的CCR生产制气装及新建一条从新厂储配站至市区的DN700煤气管线。10万m3湿式气柜于201*年9月8日开工原计划201*年春节前完工,现气柜主体已完成,压缩机系统正在施工,将按期完成。设备基础及土建工程已于201*年10月10日开工建设,主体工程于201*年年底完成,国外设备及国内非标设备制作于201*年1月份完成,整体工程预计于201*年6月完成。DN700煤气管线管材招标已完成,但合同未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已准备好,待资金到位后开始施工单位招标并开工建设。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贯彻行政许可规定
在行政审批工作中,我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将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管道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项目审批、液化石油气贮灌站(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审批和燃气设施改动审批4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并在中心“窗口”委派了综合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办事人员负责接待工作。
在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认真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踏勘,并坚持处务会集体决议制度。在建委的统一要求下,我们将处内的工作流程与建委的工作流程衔接,严格落实“窗口受理申请燃气处现场勘察处务会研究处长拟签批委主任签批”的工作程序。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使我处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在时效和服务质量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提高。全年共受理窗口转办件29件,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限予以办结。
(四)加强燃气企业的资质管理,做好资质证书的换发工作为加强对我市燃气经营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我处按照建设部[201*]第135号令中关于“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条件”的要求,从201*年2月28日开始对全市到期的燃气经营企业的资质证书进行换发工作。在此次换证工作中,我们对全市155家燃气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到期的单位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向符合条件的138家燃气经营单位换发了新证。
(五)进一步规范燃气工程建设市场,加强了燃气工程管理自201*年4月1日实行市场化运作以来,我市的燃气工程市场打破了行业垄断,引入了竞争机制,降低了工程造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燃气工程项目不按规定招投标、施工单位不按规定要求使用工程材料、施工单位资质挂靠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有效地规范我市燃气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今年,我处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工作入手,对燃气工程市场进行监管:
一是对从事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实行备案准入制度。从年初开始,我们就进行了相关的市场调研,加强了对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对201*年经我处备案的在我市从事燃气工程的4家设计单位、29家施工单位和6家监理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从中选择了具有燃气工程设计企业2家、煤气工程施工企业15家、液化气工程施工企业10家、燃气工程监理企业8家进行了资质备案,较好地保证了我市燃气工程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是规范了燃气工程材料的进货渠道。针对我市燃气工程建设市场放开后工程材料采购途径一度失控的混乱局面,今年,我们本着供货及时、服务方便快捷、维修费用低的原则,把工作重点放在了辽南地区,并会同煤气公司对多年来供应我市燃气工程材料的厂家进行了实地考察,选择了22家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质量可靠的燃气工程材料生产厂,作为我市首批燃气工程材料的定点生产厂家,并公开向社会公布,受到了施工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是加强了对在建燃气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燃气工程开工建设后,我们采取了不定时、不定期、不定点地对燃气施工企业的进货材料、施工规范等内容进行检查,实地动态管理,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处理,爱到了建设单位的好评。
四是把好工程质量验收关。燃气工程竣工后,在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技术监督局、燃气供应企业进行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我处在办理燃气配套手续时,对燃气工程进行了认真复核,并对工程施工与设计不符、施工材料不按要求定点采购的燃气工程下达了整改通知。共要求设计单位下达燃气设计变更8份,整改工程4项。
201*年,我市共进行煤气工程配套254项(其中配套住宅小区煤气外管线169项,完成煤气内管线配套37889户;完成工商业用气单位煤气管线配套85项),完成了16个小区的管道液化石油气配套,新批建了19个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
(六)加大行业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供用气安全
1、开展行业安全检查工作。为加强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保证全市的供用气安全,今年,我处先后组织开展了“两节”、“两会”前安全大检查、“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防台防汛安全检查、“十一“节前安全检查和冬季行业安全大检查等6次规模较大、针对性较强的安全检查,参加人数达201*余人次。共检查各类燃气生产、经营企业200余站次,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37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违章通知书》4份,对6家问题严重的经营单位以《违章案件转递函》的形式转送至市行政执法局处理,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了城市的供气安全。
2、开展燃气器具专项检查。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燃气器具市场的监查力度。从5月15日至6月30日,我处在市内四区组织开展了燃气器具市场的专项检查,对市内四区各大超市及联锁店、商场、专营店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共组织265人次,对市内四区的53家燃气器具销售商场的72个品牌的燃气灶具进行普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当场对经营业户提出了整改要求。
为了巩固5月份燃气器具市场检查的工作成果,在7、8月间,我们又会同市、区行政执法局对燃气器具市场进行检查和整顿,此次检查共组织了296人次,对21家燃气器具经营商场、12家超市、2家批发市场及1家燃气器具专销店的68个品牌705个型号的燃气器具产品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整顿。检查中发现,绝大多数燃气器具经营单位能够按照前期我们检查时提出的要求进行认真整改落实、规范经营,整体情况良好。
在做好检查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对去年市政府重新修订的《大连市燃气器具管理办法》进行了积极的宣贯和讲解。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燃气器具市场的经营秩序,确保了燃气用户能够选购到安全、放心的燃气器具产品。
3、继续清理违章占压燃气管线问题。这几年,我市通过对违章占压燃气管线行为的清理整顿,违章情况有明显好转,因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引发的事故大幅度减少。今年,我们又有重点地查处了56处涉及市政设施、商业摊亭和临时建(构)物违章占压燃气管线问题,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地保证了地下燃气管网的安全运行。
4、进一步完善应急抢险预案,加强救援演练。去年,我们分二批对全市燃气厂(站)进行了燃气事故抢险预案培训,指导各单位编制燃气事故抢险救援预案。目前,全市230余家燃气厂(站)都已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事故抢险预案,并且能够积极做好抢险人员的培训和事故救援演练等工作,以应对各种可能突发的燃气事故。
由我处和大连天诚燃气有限公司联合组建的大连市液化石油气事故抢险队,成立一年多来,通过各种业务能力培训、模拟险情处理演练等,使抢险人员的素质得到了不断提高;各种抢险机具、设备、仪器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液化石油气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具备了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对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我市重大液化石油气突发性泄漏事故起到了保障作用。今年5月12日,大连市液化石油气事故抢险队在大连天诚燃气有限公司举行了“大连市第三届液化石油气事故抢险预案演练”。现场进行了应急抢险器具实际操作演示、液化石油气罐车装卸时接管脱落发生漏气事故的紧急处理和液化石油气球罐消防水幕系统喷淋演习等演练。我市部分区、市、县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100余人参观了此次演练。通过此次演练,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的液化石油气应急救援预案,健全了抢险队的接警、报警体系,提高了抢险队的应急救援能力。
5、积极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安全用气意识,今年,我处在用气宣传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组织各燃气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暨第四届著名品牌消费品博览会”、“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等活动中,我处组织大连煤气公司、大连天诚燃气有限公司等经营单位,通过宣传画板、宣传单、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向市民进行安全使用燃气方面的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中,共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安全宣传单1.3万份,安全用气提示不干胶201*余份,免费向市民发放胶管卡子600多对,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是加大了安全宣传的投入力度。在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投入资金在市内4大公交公司、11条主要线路、235辆公交车上共制作了940块安全宣传车厢挂板,从管道燃气的安全使用、瓶装燃气的安全使用、燃气器具选购以及发生燃气事故时如何自救等4大方面,对市民进行了安全用气宣传。同时,为做好冬季燃气行业安全检查工作,我处还印制了35万份关于燃气胶管使用方面的宣传单,分发给大连煤气公司和大连天诚燃气公司等单位,在进行入户安全检查时向用户发放。
三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在大连电视台“今晚60分”的黄金时段,我处与电业局、行政执法局一同坐客直播间,向市民讲解安全用气常识,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而且,还积极配合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安全用气宣传,最大范围地向市民进行用气宣传。
四是通过网站进行宣传。我们在大连市燃气管理处网站上设立了“燃气常识”栏目,介绍安全用气常识,并自己制作了6个视频宣传片,供市民在线观看,社会反响很好。
6、推广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的燃气器具和燃气管线硬连接技术。为了实现我市居民室内燃气设施的本质安全,避免室内燃气事故发生,今年,我们在全市推广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的燃气器具和燃气管线硬连接技术。6月29日,我们组织全市各区、市、县燃气管理部门、部分燃气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燃气经营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及燃气器具经销单位召开了“大连市室内燃气安全技术推广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进行推广。
(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认真落实建议、提案的办复工作
201*年市人大和政协会议上,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关于燃气方面的建议、提案共26件(其中代表建议19件,委员提案7件),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为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复工作,我处先后组织召开了三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布署,把承办责任、时限及结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并实行每周例会报告制度,确保了承办时限与承办质量。同时,我们责成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具体承办建议的办复工作,对每一件建议、提案,我们的工作人员都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共深入到相关16家开发单位现场办公,对涉及的14个居民小区进行了走访、调查,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争取使问题尽早得到解决。此外,我们积极主动地同代表和委员们见面,反复征求意见,对确实解决不了或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我们耐心地向代表和委员们解释。经过努力,截止5月30日,我们圆满完成了所承接的26件建议、提案的答复任务,满意率达89%。
2、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在信访工作中,我们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主导思想,认真受理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认真核查,主动协调,妥善处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今年,我们共接待群众来访94人次,接听群众咨询电话1342个,受理网上投诉327件,核查处理群众来信和市政府督办、查办件34件,都能够保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全年,共协调解决了西岗区连欢街5-19号4栋楼因临建仓库占压煤气管线无法施工致使140余户居民停气近二个月、煤气管道沙河口区西林街79号楼因室内煤气管线年久失修导致8户居民煤气停供一个多月等20余件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燃气问题,收到锦旗3面,表扬信1封,受到了群众们的赞扬和市建委机关党委的通报表扬。
通过对信访件的及时办理,不仅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而且也树立起了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形象,增强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七)加强处室建设,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1、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随着管理工作的深入展开,今年,我处对处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和补充,涉及岗位职责、政治工作、执法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到文书档案六个方面20多项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大连市燃气管理处网站(gas.dl.gov.cn)作为大连市燃气行业的门户网站,自201*年12月26日正式开通以来,截止11月30日,共发布国内外燃气行业新闻413条,公布我市燃气行业各类重要信息217则,按时回复群众的网上咨询204个,网站总访问量达212579次,月访问量突破了2万次,深受广大市民的好评。同时,继续做好大连市燃气管理处业务网的试运行和调试工作,争取早日投入使用。
3、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行政能力。为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素质,今年,我们组织全处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了燃气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最新的行业规范,并分批参加了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举办的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部通过了考试。同时,我处还分批组织人员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兄弟城市进行调研,学习和借鉴行业管理的先进经验,以进一步提高我市燃气行业的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规建设亟需进一步完善。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燃气行业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作为我市燃气行业的重要法律依据《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已明显不能适应我市的燃气行业发展要求,许多条款与新的法律法规不相适应。如行政许可的设、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方面在原《条例》中还是空白。而且,原《条例》中对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供气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燃气设施的产权界定、处罚条款等许多内容还有不明确之处,甚至许多内容已经滞后,亟待修改和完善。市政府和市人大对《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很重视,市政府法制办已将《条例》的修改工作列入了大连市人大201*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但由于国务院委托建设部正在起草《燃气管理条例》,今年,我们的主要任务仍然是对《条例》进行论证,待时机成熟后,方可进行修改和立法。
2、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行业的行政处罚权与行业管理权相分离后,给行业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也留下了诸多安全隐患。几年来,我们虽多次向市政府请示,要求恢复行政处罚权,但均未被批准,今年市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建局合并后,燃气行业的行政处罚权下放到各区城建局,更加剧了行业管理工作难度。由于执法不到位,目前我市燃气行业违法违规经营、燃气工程未批先建、违章占压燃气管线、施工企业违章施工造成燃气管线设施损坏、居民住户阻挠燃气企业正常施工、居民私自改动燃气设施等违章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给行业安全埋下了隐患,亟需立即扭转这种执法与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为此,我们今年再次向市政府请示,批准恢复市建委对燃气行业的行政处罚权。
3、煤气配套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度大。煤气配套历史遗留问题仍是今年我处信访工作的重点,但由于涉及的情况十分复杂,解决难度很大。今年年初,市信访办已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夏德仁市长和宋增彬副市长,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我处已代市建委草拟了解决方案,待市发改委立项后,市财政将列出专项资金予以解决,届时可彻底解决我市的煤气配套历史遗留问题。
4、居民安全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这几年,市政府加大了对市街煤气管网的更新改造力度,我市因煤气外管网泄漏引发的燃气事故明显减少,但相对之下,由于用户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室内燃气事故发生率却呈逐年上升趋势。201*年11月17日凌晨3时58分,甘井子区山日街60号楼3-2-3室就发生了因居民个人过失引发的燃气爆炸事故,造成3户9人死亡,1人被严重烧伤,部分建筑物受损的严重后果。而且,我们在工作中也发现部分燃气经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在指导居民安全用气、入户检查和宣传上做的还不够,许多燃气用户缺乏燃气知识,不能够正确使用燃气,不使用燃气专用胶管、胶管两端不用管卡固定、燃气报警器不正确使用等问题比比皆是。对此,我们已督促各燃气经营单位加大对居民安全用气的宣传和检查力度,我处也将继续组织人员对居民用气情况进行抽查和指导,以确保市民的用气安全。
三、201*年行政工作要点
(一)燃气行业规划和城市燃气发展
1、继续做好煤气用户的发展工作,全年计划发展煤气用户2万户。
2、根据城市发展“西拓北进”的要求,明年计划新建煤气管网15公里。
(二)解决煤气配套历史遗留问题
待市财政资金到位后,对因企业破产倒闭、等原因造成的煤气配套历史遗留问题,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进行煤气内、外管线施工和挂表供气,使居民早日用上煤气。年内计划解决1万户。对居民室内煤气管线腐蚀严重的问题,待明年市财政资金到位后,也将积极协调解决,争取年内解决3000户。
(二)行业管理
1、加强法规建设。根据国家《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对《大连市燃气管理条例》进行调研、论证和修改,并适时申请立法;为加强燃气企业的资格管理,年内还将完成《大连市燃气企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将行业管理中最为常用的法律依据编制成《城市燃气法律法规汇编》,为工作人员平时学习和开展执法工作提供方便。
2、加强行业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机制,组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检查,加大安全用气宣传力度,做好清理违章占压煤气管线和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工作,查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拟对目前市内四区原先批建的20余家固定场所的液化气换罐站点,逐步予以取缔。
3、换发燃气企业资格证书。对全市已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按照建设部第135号令的要求,重新进行审核,并换发《大连市燃气企业资格证书》,进一步规范燃气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4、加强燃气工程的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大燃气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燃气工程的招投标和准入制度,规范材料进货渠道,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加强燃气工程的全过程监管。对市内四区凡未经行政许可或已经行政许可但未经竣工验收便投入运行的管道液化石油气供气工程以及已经行政许可和验收、运行三年以上的管道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进行安全评估。对能够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管道液化气石油气供应工程,将准予继续运行,并颁发《大连市管道液化石油气运行证书》;对不能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工程,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责令供气单位停止供气并对该工程予以废除。
5、加强煤气气源增容费的征缴工作。严格审核、发放煤气气源增容费发票;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按规定缴清气源费的开发单位,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追缴,做到应收尽收,保证财政专项资金的回拢。
6、加强燃气器具管理。继续做好《大连市燃气器具管理办法》的宣贯和燃气燃烧器具的适配性检验工作,加大燃气器具市场的监管力度,开展燃气报警器、燃气表等设备材料的备案管理工作。
7、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落实工作及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解决燃气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处室建设
1、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对外办事制度等处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2、做好政务网和业务网的调试、维护等工作,保证其顺利运行。会同大连理工大学研制和开发大连市燃气管理处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争取年底前完成系统开发的实施应用工作。
大连市燃气管理处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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