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总结
为了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实现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店化,使城市食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使城市消费者放心消费。
我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1.
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并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年审及重办。并严格按照证件的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2.
严格要求所有供应商,在确认进货前,到供应商处检查供应商营业场所是否合法经营,是否符合相关证件的相关规定,并索取《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检查商品质量检验报告,检查商品是否为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确认商品合格后方可进店。
3.4.
按时按规定登记台帐。
定时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的相关陪训,并让员工在上岗之前取得健康证明。
5.
在门店统一贴放收货管理制度:保质期一年以下(含一年)临近保质期三个月的商品,不与收货。保质期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临近保质期半年的商品,不与收货。保质期三年以上临近保质期一年的商品,不与收货。收货时商品如有外包装破损,胀气,漏气及一切不符合收货标准的商品,不与收货。
6.
门店统一制定定时对商品进行检查:每月十五号为大检查工作日。店内所有员工对所有商品一个不漏的进行检查,确保货架上的每一个商品均为合格商品,并找出临届商品统一登记,由专人专门对其进行更换或退货。每星期日为小检查日,对保质期不满一年的商品进行重点检查,并对乳质品进行跟踪销售,并找出临届商品统一登记,由专人专门对其进行更换或退货。如有检查出超过保质期或离保质期不到十天的商品,进行统一消毁。并进行登记。
在过去一年里的工作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在接下来的一年里,需再接再力,希望领导多给予宝贵的建议和意见。谢谢大家!
南宁市绿角水果便利店
扩展阅读:创建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总结
创建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总结
为了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化,使农村食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使农村消费者放心消费。
根据县局的部署,我所按照省局制订的标准,鼓励、引导本辖区的“雷成荣、孙瑞平、周明建、周耀宗、王国宝”等五个个体经营户,食品经营者自愿申请参评“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通过选取一批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产品合格率较高,消费者满意和示范性较强的农村食品经营店,建立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经过规范经营行,到目前为止,我所共出动人员12人/次,车辆4台/次对示范店进行检查,指导、督促经营者按“五项”制度的要求建立各项制度,现在,本辖区内的示范店都建立索票索证查验制度,建立了进销货台帐;进一步强化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能力,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我所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维护食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促进农村食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
由于,需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
XX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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