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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6 23:40:09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年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认证认可行政监管工作,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1*年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鲁质监认字[201*]54号)和市局《201*年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高新区的实际情况,高新区质监分局筹备办开展了相关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动员部署

市局印发《201*年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后,高新区质监分局筹备办按照文件要求并紧密结合“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检查小组,迅速部署和开展检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

根据工作方案,筹备办对愉悦家纺有限公司的认证证书、原料把关、生产控制、产品检验、出厂把关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同时对企业进行了质量管理方面的讲解和宣传,以更好地提高获证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经检查,未发现伪造、冒用、买卖、转让、超范围使用和超有效期使用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监管模式,提高我区认证监管的有效性。二是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将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提高筹备办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认证监管工作,加大认证执法力度,净化认证认可市场。四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对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及时、畅通,全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高新区质监分局筹备办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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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及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和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围绕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扩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一揽子计划,突出价格检查重点,注重规范价格行为,深入推进价格服务,强化价格社会监督,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市场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据统计,201*年15月,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8件,价格违法总金额973.663万元,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1025.352万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30.89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981.44万元,罚款金额13.02万元,上缴财政金额994.46万元。一、上半年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工作部署,上半年,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及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直接检查和下查一级,联合检查和属地检查等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涉农、涉企、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电力等价格专项检查,有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一)突出重点,开展价格专项和重点检查

1、组织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重点对涉及农民工、乡镇企业、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产品检验检疫、农用机动车和村委会等相关收费行为进行检查。2月至4月,全省共检查相关涉农收费部门和单位551个,查出相关价格违法案件22件,查出违法总金额111.22万元,依法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2件。这次涉农收费检查工作覆盖面宽,大部分市县较为重视,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省价检局对屯昌、定安进行直接检查,查出价格违法案件11件,违法所得金额59.78万元。文昌市检查了10多个单位,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4.38万元。琼海市检查10个单位,查出违法所得金额14.25万元。儋州市检查了29单位,查出违法所得金额5.12万元。陵水、白沙、琼中、乐东、东方等市县检查发现了不少价格违法行为,并及时制止和规范。

2、组织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从今年3月份开始,重点对全省所有涉企收费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自201*年1月1日以来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省价检局将组织检查组直接对省气象、质监、公安,及部分市县有关涉企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在这次检查中,按照省物价局部署和要求,为提高市县检查工作实效,省价检局结合实际,改进检查工作方式,组织琼海、东方、儋州等三市县开展循环交叉检查,重点对当地市县卫生、国土环保、质量技术监督等系统和部门单位的涉企收费情况进行检查。这是我省首次部署部分市县开展价格交叉检查。其他市县按照部署,结合实际,加大力度,组织开展本地涉企收费检查。目前这次检查工作仍在继续进行。

3、继续开展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国家和省级价格、纠风、民政、工商等九职能部门统一部署,于201*年12月中旬至201*年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类行业协会依靠行政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及受行政机关委托代行部分行政职能中违规收取费用、强制收费、强制培训及违规举办种类评比、达标和表彰活动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全省抽调了检查人员126人,组织检查小组42个,共检查各类行业协会收费单位130个,查出价格违法案件11件,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95.11万元。

4、组织开展全省电力价格大检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电价专项检查从6月份开始,重点检查国家优惠电价、差别电价、脱硫电价与上网电价政策的执行情况。省价检局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检查组直接对我省省级电网公司、海南电网、海口供电局、华能集团海口电厂、华能集团东方电厂进行重点检查。按照省物价局要求,各市县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抽调精干检查人员,组织检查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检查工作。目前,此项检查工作仍在紧张开展之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省价检局6月份抽调4名检查人员,分成两个电价检查小组,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的直接检查。检查小组于6月份分赴青海省和河北省,对两省重点电力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二)重拳出击,强化旅游市场价格整治

年初,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正式步入正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精神,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消费环境,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按照省政府制订《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治理整治工作方案》和省物价局制订《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价格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和要求,年初开始,全省各级物价部门统一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价格检查,重点对旅行社、旅游景点、宾馆酒店、交通客运、购物娱乐场所、海鲜排档等各类旅游经营者执行价格法规政策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对各类旅游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低于成本倾销、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虚高标价、高额回扣、价格欺诈、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我省共出动价格检查人员2081人次,检查了旅行社、旅游景点、宾馆酒店、购物娱乐场、餐饮排档等各类旅游经营企业单位3234家(次),依法责令整改233家,依法立案查处3家。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和经营者合法价格权益,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继续保持基本稳定,不正当价格行为得到明显抑制,旅游消费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群众和消费者旅游价格投诉数量大幅度下降。

各市县高度重视旅游市场价格检查整治工作,结合本地旅游市场实际,针对政府、社会关注、群众反应强烈的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热点价格问题,充分发挥价格监管职能,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和整治,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三亚、海口、琼海、儋州、万宁、保亭等旅游热点市县采取重点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市场巡查和舆论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强化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有力地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三)着重规范,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在省物价局统一部署下,上半年,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在加强日常市场价格监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重点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重点经营行业价格行为的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1、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突出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点、宾馆酒店、车站码头、公交客运车辆及城镇出租营运车辆、停车场、加油站的检查和巡查,重点对粮油、肉禽蛋菜奶、成品油、液化气,及景点门票价格、客运票价、停车收费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检查,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物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今年“五一”期间,为确保我省旅游客房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落实,稳定节假日期间旅游客房价格,全省各级物价部门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价格重点检查,重点对旅游客房服务明码实价执行情况检查。省价检局,海口、三亚、琼海、万宁、保亭等旅游重点市县在全面加强旅游市场价格巡查的同时,重点对110家宾馆酒店客房明码实价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规经营的酒店宾馆3家,并对一批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及明码实价的客房经营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舆论反应强烈。由于监管到位,措施有力,成效突出。五一节期间,我省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全省旅游价格投诉数量大幅度下降,三亚、海口、琼海、万宁、保亭等重点旅游城市旅游客房价格投诉为零。

2、开展农产品市场价格检查。针对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因发生自然灾害,少数农产品生产供应和销售价格出现波动,少数经营者趁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商务、工商等三部门联合通知精神,各市县于6月份紧急组织开展农产品价格检查,切实加强对农产品收购、流通等环节市场交易和价格行为的监管。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牟取暴利,及价格串通、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目前这项工作仍在紧急开展当中。

(四)畅通渠道,加强价格举报工作

继续推进全省12358价格举报管理系统建设,并于年初建立起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为基础的全省统一价格举报受理工作平台,实现全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统一接听和受理。同时,充分发挥价格举报工作了解社情民意,服务社会,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的“窗口”、“纽带”、“桥梁”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相关机制,继续加强机构、制度、职能建设,强化日常价格举报值班责任制,坚持“热情受理、快速办理、妥善处理”原则,认真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省价检局领导高度重视价格举报工作,认真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在每月1日的领导接待日,亲自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协调、处理群众价格举报。

上半年,全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通过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及上级交办和部门转办等渠道和途径,共受理了价格政策咨询、违法行为举报2019件,涉及交通运输、物业管理、旅游、电力、停车收费、医药、教育、天然气和液化气、水价、房地产、有限电视、邮政通信等部门和行业,办结数量1834件,办结率91%。依法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68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额93197.00元。其中:退还消费者(用户)金额88677.00元,罚款4500.00元。(五)强化价格社会监督,推进明码标价工作深入开展

明码标价是物价部门重要工作,是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始终。各级物价部门在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工作中,坚持以明码标价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取得明显工作成效。市县物价部门结合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过发放公示牌、告示牌、标价签,指导经营者规范标价行为,强化市场明码标价监管。三亚市结合旅游市场价格整治工作,按照建设国际旅游岛要求,完成天涯海角游览区、南山文化旅游区等12家景区和海上游乐项目(潜水等)中英文价格公示牌设计、制作和更换工作。东方市在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中,发放标价签2万多张,在旅游价格整治行动中,发放标价签3万张。乐东县酒店、商场商品明码标价普及率达到100%,力争明年乡镇普及率也达到100%。陵水县对海鲜排档、旅游景区发放标价簿20本,标价表式4份,发放商品标价签8000多张。琼海市全面推行客房明码实价,目前该市客房明码实价率达到91%。(六)扩大影响,加强新闻舆论宣传

结合各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为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和诚信观念,促进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价检工作成效,上半年,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简报等舆论宣传工具,采取实时新闻报道、闹市街头设点、悬挂和张贴宣传横幅、印发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提醒告诫、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直接上门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价格法规政策,价格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价格诚信典型,曝光典型价格违法案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消费环境。上半年,省价检局共编发25期价检政务简报,及时较好地反映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及动态,正面宣传工作成效,展示工作成果,对交流工作、沟通信息、强化宣传和决策参考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琼海市物价部门继海口、三亚市后,我省第三个市县开通物价门户网站,通过网络互动平台,及时发布实时市场价格信息、物价工作动态、价格法规政策,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五一”期间,海口市组织印制上万份“提醒告诫函”,广泛散发给市内各主要经营企业。琼海、万宁、保亭、三亚等市县大量印制有关旅游客房服务明码实价等法规材料,挨家挨户直接上门发送给本地主要经营企业,宣传效果明显,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上半年,由于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得到各级政府及物价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职能职责发挥充分,工作方法、措施有效,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到位,取得明显的成效。但受各方面因素影响,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如对不正当价格行为、隐性价格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检查监管方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方法方式传统、陈旧;注重价格专项检查,轻视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范围过于狭窄;专项检查涉及行业和领域过于集中,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价格服务工作的可持续性有待加强,服务对象的需求有待深入了解,服务内容和方式需要细化;价格检查难、处罚难问题仍然存在;价格执法力度和宣传曝光不够,价格执法权威有待提高。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安排

结合上半年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下半年,在继续深入开展涉企、电力、农产品等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稳步推进价格社会监督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按照全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将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开展旅游市场价格检查。

重点整治旅行社以低于成本报价招徕旅游者,旅游购物点、景区(景点)、旅游特种项目经营者等以高额回扣揽客,擅自设立园中园收费和旅游经营者哄抬运价及炒车、炒卖客房、哄抬房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和经营者合法价格权益,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我省旅游市场健康发展。(二)开展价格专项和重点检查

1、组织开展医药价格专项检查。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和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强对试点医疗机构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情况的检查,切实规范政策调整期间医药价格秩序;结合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和城市社区医药价格行为,减轻群众不合理医疗费用负担。

2、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结合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教育收费检查,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重点查处改制学校违规收费、公办高中违规招收择校生并收费、高等学校违规收费行为,着力纠正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减轻群众不合理教育费用负担。

3、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质量监督检查检疫部门自立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及下属机构依附行政权力强制服务收取收费等违规问题。

此外,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适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价格、成品油价格、天然气价格的重点检查。加强环保收费监管,切实规范污水、垃圾处理收费行为。开展法院收费试点检查等。

(三)推进价格举报工作,化解价格矛盾。一是完善价格举报规章制度。切实完善举报案件的登记、受理、办理、告知、回复各个环节。健全信息汇总分析机制,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报送价格举报信息,加强信息分析,把握价格举报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二是拓宽价格利益诉求渠道。加大举报受理平台建设力度,健全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为主要支点的价格举报接收网络。三是继续推进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形成多途径、广覆盖的价格举报平台。四是提高价格举报办理质量。依法受理属于价格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严格按照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查处举报案件。提高告知回复环节的质量,严格执行法定时限。加强举报案件督办,直接办理重点案件,提高价格举报的办结时效和质量。(四)推进价格法制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价格执法行为,修改和完善《海南省价格检查工作制度》和《海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案件审理操作规程》。结合我省价格行政执法的具体情况,妥善制定《海南省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强化价格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立案、调查、审理、定性、处理各个环节的执法监督,把好法律关,防范执法不当。适时召开全省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会议,提高办案质量和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注意规范价格执法自由裁量权。做好对地方行政复议、诉讼的指导工作,纠正价格执法偏差。

(五)推进价格执法基础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一是加强干部业务培训,适时举办全省价检干部业务工作培训班,学习贯彻相关价格法规政策。举办全省价格举报工作培训班,学习和了解价格举报平台系统功能运行、使用和应用,及价检信息采集系统具体操作方法和技巧。二是加强规范化机构建设。加强组织建设,继续做好价检机构和人员转编工作,明确机构的行政性质;三是加强反价格垄断和市场价格监管机构及职能建设,省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具体明确专门科室,市县具体明确专门股室或责任人员;四是适时开展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创建活动,促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加强廉政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突出对价格执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推进价格执法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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