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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法工作汇报

时间:2019-05-28 12:45:32 网站:公文素材库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法工作汇报

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法工作汇报

武冈市安监局201*年9月19日

武冈市非煤矿山主要是露天采石场,现有非煤矿山企业54家,其中53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采石场正在基建。自今年2月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开展以来,我市贯彻落实省市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非煤矿山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严打强治”的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取得明显成效,非煤矿山开采井然有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1-8月全市非煤矿山未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

(一)广泛发动,科学筹划。一是会议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为落实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市政府于2月27日召开了高规格的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下发了《武冈市201*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全市非煤矿山专项行动的时间、方法、步骤、目标任务等作了周密安排。各乡镇、各部门均迅速召开会议进行贯彻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层层发动,全市上下形成了共识,坚定了决心和信心。二是宣传带动,营造工作氛围。为切实把打非治违行动的精神、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强力营造工作氛围,强势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市通过电视、红网、宣传车、宣传标语、手机信息、以会代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全市已出动宣传车18台次,有线电视滚动播放相关内容多分钟,红网和手机信息平台登载或发出工作信息29条,张贴悬挂宣传横幅210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深入重点乡镇开展现场培训6场次,营造出了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领导,强化督查。一是组织有力,职责明确。市政府成立了非煤矿山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安监、公安、国土资源、监察、工商、环保、电力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各部门均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全市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建立了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二是联合督查,强力督办。为及时掌握集中行动进展,切实解决工作难点问题,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市政府加大了督查督办工作,5月3日至7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安委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6个重点职能部门落实开展集中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实行重点隐患问题跟踪督查和交办制度,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四是部门配合,务求实效。我市切实加强市国土资源、安监、公安、工商、电力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已关闭的矿山,公安部门一律不得批供火工品,电力部门一律不得供电;对证照过期和停产整顿的矿山,公安部门一律停供火工品,必须凭新的证照或安监部门验收复产的通知才能恢复火工品供应。通过严格控制火工品的供应,确保非煤矿山打非治违行动的开展扎实有效。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一是准确把控进度。市安委办作为全市非煤矿山打非治违行动的协调、调度、指挥机关,以手机信息和周报、月报为平台,加强与各乡镇、部门的联系沟通,市安委办明确了专人负责,建立了信息台帐,健全了安全隐患台帐,落实了安全隐患登记销号制度和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确保能及时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在充分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全市始终把握住重点区域,以龙田、龙溪矿区为工作重点,并由市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进行驻点督导。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在全面掌握情况后,我们对全市范围内的非煤矿山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2-9月全市组织各类执法行动118次,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检查企业58家,发出隐患责令改正指令书67份,复查意见书51份,发现隐患180余处,其中已整改166处,整改率92.2%,督促企业投入整改资金120余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6家,关闭采石场4家,实施经济处罚26万元。市国土资源、安监、公安实行联合执法,对非法开采行为实施了强有力的打击,查扣非法采矿设备8台套,抓捕涉嫌犯罪人员19人,对非法矿主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非煤矿山非法开采已基本杜绝。二、主要问题

我市非煤矿山打非治违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下大力克服,才能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一是认识存在误区,打非治违的动力不足。安全生产任务相对较轻的乡镇,往往存在思想麻痹和轻敌心态。安全生产任务重,形势较严峻的乡镇和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思想。二是非煤矿山由于过来的开采习惯和运作成本考虑,有的实行“一面墙”式开采,企业主对规范台阶式开采行动普遍迟缓,与上级要求尚有差距。三是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难度大。非煤矿山企业数量多,基础差,不少企业主认识存在误区,导致标准化建设推进缓慢。尤其是由于我市砂石市场供大于求,采石场无序竞争,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不少企业甚至难以达到标准化最低等级。四是少数非煤矿山企业选址不合理,矿权设不科学,但又具备相关证照,演化为历史遗留问题,处难度较大。

三、下段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全面落实监管整改措施。坚决把“打非治违”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台帐,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对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取缔,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依法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取缔不坚决,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其责任。(二)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安委办将继续联手,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前段工作进行“回头”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及时通报,努力确保工作成效。

(三)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要求,通过行政许可、安全执法等有效手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建设。对达不到三级标准化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依法予以关闭,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部署情况,为“打非治违”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曝光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打击非法、整治违法,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五)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难点、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漏管、失管和其它管理不规范问题。

扩展阅读:民勤县201*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民安监发201*31号

民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民勤县201*年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民勤县201*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抄送:市安监局,县政府办。

民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年3月10日印发

民勤县201*年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县20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年民勤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40号、国发201*23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县两个责任规定,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一手抓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一手抓强基固本和基层基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格安全许可,推进安全达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2、通过严格准入、淘汰落后、整顿关闭等有效手段,继续整治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

3、非煤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本质化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适合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的达100%。

4、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年内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及以上标准。

5、符合条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达100%,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复审率100%。

三、整治范围

从事除煤炭以外的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探、矿建施工和采掘生产作业,均纳入深化整治的范围,具体包括:金属与非金属开采,石油天然气管道输送,地质勘探作业,金属选矿和非金属矿加工等。

四、整治内容

(一)加大“打非治违”力度,进一步建立非煤矿山领域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建立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参与支持的打击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要突出“打非”重点,加强对野芨里铁矿、昌鑫源芒硝矿等重点矿区和重点矿种、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重点打击下列12种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勘查、建设、生产、经营的。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而进行建设的,以及未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通过擅自进行生产的。

3、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4、发现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不按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5、对事故隐瞒不报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开展采场、排土场边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边坡监测监控措施落实情况,高陡边坡和危险级排土场治理情况和矿领导现场带班制度落实等,严防边坡坍塌事故。

(三)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推动非煤矿山发展方式转变。露天矿山重点淘汰扩壶爆破、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人工装载矿岩、没有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雷电多发地区采用电雷管起爆等。同时,积极推广应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重点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高陡边坡稳定性监测系统、非电起爆、干式排尾、尾矿充填及综合利用等技术(工艺)装备。

(四)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基础管理水平。按照市安监局《武威市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推进工作方案》安排,坚持“分步实施、分类推进”,以“分类监管”和“安全生产许可”为抓手,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快企业申请、企业自评、评审单位考评、受理、评审组织单位认定等工作,全面完成安全标准化达标,促进全县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五)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法工作成果。统筹组织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力量,对全县非煤矿山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切实摸清情况。对重点区域和矿区要组织专人逐矿、逐点摸排情况,登记造册,明确整治关闭责任人和时限。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对无证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等非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强力打击,有效遏止。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存在重大安

全生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改,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同时向县安监局备案,县安监局对重大隐患实行逐级挂牌督办。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

各企业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201*年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根据自身特点,落实整治行动方案。各企业的行动方案请于3月28日前上报县安监局。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企业按照制定的打非治违和整治行动方案开展工作,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要对本单位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档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第三阶段:检查督查阶段(4月至12月)

凡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存在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县安监局下达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在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安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巩固提高“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着力健全完善“打非治违”工作长效监管机制。结合实际,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向纵深开展并逐步进入制度化、规

范化和经常化轨道。

(二)严格落实责任。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和整治工作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安监、国土、公安、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强化执法检查,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坚决按照国发201*23号、国发201*40号文规定,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因此造成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理。对违法乱纪的矿主和业主,要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针对我县非煤矿山企业的实际,突出整治的重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去年排查出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继续跟踪整改。要突出做好春节复产、全国“两会”、五一、汛期、国庆、十八大期间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工作,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四)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打非治违”齐抓共管、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进一步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举报制度,实行“打非治违”有奖举报。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查实的,对举报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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