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务江乡“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201*年在全系统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按照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我乡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提出如下意见。一、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要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行风评议、监督维权为重点,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整体推进的系统工程。我市已于201*年开通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各地要通过推动规范运作、扩大影响,重点查处行风评议和12356阳光计生热线反映的有社会影响、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实现巩固提高、良性互动,逐步建立法制化的长效机制。二、主要内容
(一)以信息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依据《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和《基层阳光计生行动
示范单位标准》,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为重点,全面推进地方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增强公民守法意识,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导向和行为规范作用,营造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实现依法、公开、透明的"阳光管理"。基本要求:1、内容全面。包括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投诉举报渠道等等。生育政策、技术服务政策、奖励优惠优待政策、违法生育责任追究、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实际执行情况等是应当公开的重点。
2、更新及时。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准确、及时。特别是有涉及公民权利义务和利益的政策调整时,要主动公开及时更新。
3、渠道广泛。针对县乡村不同层级、地域、对象、重点,采取影视广播、网络、平面媒体以及专栏、墙报、印刷品等多渠道结合的公开形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广覆盖、可获性、实效性。
4、形式规范。各村对本辖区范围内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项目、版式制作等进行规范。(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通过集中评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访谈等
方式,重点围绕三大评议开展工作:在农村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在城市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通过对系统政风行风进行评议,与整改反馈相结合,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行风不实等问题,进一步创先争优,推动依法管理、优质服务。(三)以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
1、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市县人口计生部门都要设置信访接待室,落实信访工作人员。实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新提拔干部和新进公务员信访岗位锻炼制度。探索建立电子信访平台,积极参与"阳光政务热线"节目。
2、规范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运行。通过信息公开方式让公众知晓12356阳光计生热线;确保接入单位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接听人员经过系统严格培训,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能够胜任;规范健全12356阳光计生热线受理、处理、转接、反馈程序,各村汇总上报上月数据和分析报告至乡人口计生办公室。
3、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明确监督员的职权和责任,建立意见建议沟通和整改情况通报的良性互动机制。
4、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领导下,
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媒体反映的重大问题,主动查处并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反映不实的问题,要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5、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各县(市、区)要出台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和对举报人的保密保护制度,并通过信息公开让公众知晓。举报奖励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三、实施步骤(一)安排部署
201*年6月30日以前,各村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活动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让全社会都知晓活动内容,努力构建人人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整体推进
201*年7月1日起,各村要全面铺开整体推进信息公开、行风评议、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系统。即运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对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进行智能化管理,逐步实现全市规范的公众自助语言咨询和人口计生系统联网受理等功能。省信息办统筹组织实施"万网工程",免费为机构单位网站设计建设,各地应当主动参与,建设12356阳光计生服务网站,着力打造阳光计生品牌。
(三)阶段评估
201*年11月-12月,各县(市、区)依据《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进行自查总结,市人口计生委根据《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推荐县(市、区)申报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各县(市、区)自查总结请于11月30日决报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省人口计生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阳光计生行动进行考核评估,对市人口计生委推荐的县(市、区)申报单位进行验收。四、工作要求
各村应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业务机构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切实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各级人口计生委应当把阳光计生行动进展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受理情况作为月报,及时报告乡计生办。各级纪检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行为。
扩展阅读:“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抚政发201*27号
关于印发《抚民镇
“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为全面提高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确保“阳光计生行动”取得实效,现将《抚民镇“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民镇“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二00九年五月十日
抚民镇“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计生部门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镇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就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制度,人口计生工作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计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内容
1、完善政务公开,实行“阳光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计生部门关于”阳光计生行动”的各项要求,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的透明度。强化服务管理职能,提高民主决策水平。以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建立计划生育群众参与机制,加强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全面推进人口计生政务公开,依法管理,“阳光管理”。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做到依法行政,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止不正之风现象发生。
2、开展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计生干部代理服务制。在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全面推进依法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充分体现综合服务功能和便民维权要求。开展评议活动,推动工作作风转变,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3、加大监督力度,保障“阳光维权”
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在启用12356“阳光热线”的基础上,镇计生办公开信访维权电话、生殖健康咨询电话、“两非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重视发挥媒体监督的维权作用。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目标要求1、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
2、无行政侵权行为: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七不准”,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不得侵犯群众人身、财产权益,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
3、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面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简化群众办理各项证明、审批的程序,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实施步骤
根据上级计生部门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计划分三个阶段推进“阳光计生行动”。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计划用2个月左右时间,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增加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了解,感受到人口计生干部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程度,增强监督意识。
第二阶段:试点工作阶段
我镇先确定下集场村进行“阳光计生行动”试点,然后在全镇推广。试点过程中要根据“阳光计生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保证试点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要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抓住重点,通过政务公开机制、民主评议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的建设,形成“阳光计生”的长效运行机制。试点在年底前完成试点的各项工作,达到试点目标,形成试点经验,率先建成“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阶段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各村、全面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大力实施政务公开,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到201*年12月底,全部实现“阳光计生行动”的各项目标要求。活动结束后将组织总结表彰,评选出“阳光计生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
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村、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防止搞形式主义。积极探索建立“阳光计生行动”保障机制,建立考评制度,严格兑现奖惩。要加强检查监督,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的落实。对群众不满意的行为,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和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提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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