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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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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总结

淮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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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淮地税发〔201*〕106号发文单位:淮安市地方税务局发文日期:201*年8月15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区一、三、四、五分局,市局稽查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减免税管理,加强地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通知》(苏地税发[201*]47号)的要求,7月24日至8月4日,市局监察室会同征管处、税政一处、二处等部门对各县(区)局、市区一、三、四、五分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本次专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采取“听、看、查、问”等形式,重点抽查了201*年度审查批准的减免税事项,对执法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原因分析,提出了执法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各单位党组(支部)高度重视税收减免税管理工作,专门成立了贯彻税收减免管理办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统筹安排部署,制定下发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要求,确保本次专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扎实有效开展。

(二)组织严密,要求严格。各县(区)局、市局各分局按照省、市局的要求,6月份组织了自查自纠,检查的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金湖、淮阴等县(区)局还对自查互查发现的问题,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三)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绝大多数单位在贯彻落实《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过程中,能通过一定的形式公开公布减免税审批项目的名称及其条件、程序以及减免税申请需要提交的相应资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立了纳税人减免税管理台帐;能严把审核审批关,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程序和要求作出减免税审批决定,受理的减免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强化对减免税纳税人的日常检查和事后监督,定期对审批的减免税事项执行情况进行清查、清理和后续管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享受减免税纳税人的日常检查和复查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强调对税收减免税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提高征收效能和管理效能,确保税收政策宣传到位,减免优惠落实到位,日常监督管理到位。二、存在问题

从对《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情况看,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专项执法和效能监察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少数单位减免税资料未按规定时间受理,未按要求进行审核,一些资料填报口径不一致,传递无手续,装订不及时、不规范;

二是部分税务管理人员出具的调查报告,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全面反映企业和纳税人的真实情况,个别调查报告仅有一人签名;

三是低于计税工资限额应以实际发放数在税前扣除,个别企业税前工资扣除存在按计税工资最高限额直接扣除的现象;

四是个别县(区)企业因分局管辖权的前后划分问题,导致管理脱节,存在交接不及时、迟审批问题;

五是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的,在实际操作中方法不统一,有的将减免限额平均到月进行逐月减免,有的是年初先按年限额批免,限额批免后再恢复征税,但个别单位后续管理跟不上,对超限额部分未及时恢复征税;六是备案类减免税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备案手续,一些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备案类减免税事项未填制《税务事项登记备案告知书》,存在备案材料不规范、资料不完整,备案时间迟等情况。

之所以出现以上问题,主要原因是部分税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政策上理解有偏差,对企业报送的减免税资料审核不仔细,管理不够到位造成的。三、要求

为确保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质量和效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现有成果,继续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力争早发现、早解决。近期,要对贯彻落实《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情况再进行一次认真过细的检查,对照市局检查指出的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落实责任,抓紧整改,各项整改工作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

2、各级机关相关部门要强化业务指导,税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各项政策规定,深入开展经常性的企业纳税辅导,更好地为税收管理服务,减少工作差错。

3、各单位要对照规范化管理综合考核相关规定,把整改责任和期限落实到相关岗位和个人。对在省局组织延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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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201*年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赣州市监察局201*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定南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不断拓宽工作领域,从而使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就今年我县执法监察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执法监察工作的服务性进一步提高(一)开展了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我们及时成立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组织,统领协调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监督检查责任主体、范围内容、方式和方法。明确项目管理方式即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政府采购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定进行管理。严格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以及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和工程建设质量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责任制,健全监督机构、完善监督机制,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成廉洁工程、优质工程、民心工程。

(二)开展了集中整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及优化信用和政务环境工作。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及时成立了县集中整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及优化信用和政务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二是迅速制定了定南县整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优化信用和政务环境工作方案并下发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三是严把招投标关。我们针对工程招投标市场存在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买标等突出问题,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定南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若干规定》、《定南县政府投资重大建设工程标后监督实行指纹考勤扣分和委托中介机构检测验收的通知》等规定,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上明确载明,对工程施工单位的五大员和建造师实行指纹考勤扣分制。

(三)开展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今年会同县环保局等部门重点开展对我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执行节能减排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所有项目均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评审批和核准立项。同时我室还对县污水处理厂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关系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了这些项目优质、安全、廉洁、高效建设并如期投入运行。

(四)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我县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落实。

一是领导重视,统筹协调,强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1)成立相关领导小组,抓总调度。及时成立了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各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委、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要求逐级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单位、镇(街)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还制定了《定南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定南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工作实施方案》、《定南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牌制作标准》、《定南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以规范推进工作顺利开展。(2)专题听取汇报,部署全县治理工作。县委、政府领导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是多次在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和四套班子会上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有关规定,布置本县工作和明确具体要求。二是在第一轮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察局分别在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上作了专题汇报。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专门下发了政府抄告单,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要求有关责任领导按照工作安排,抓紧各项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不走过场。三是在第一轮重点检查阶段结束后,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查办工作的专题汇报,并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对相关案件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县委钟炳明书记、县政府黄志明县长分别对此项工作进行强调布置。(3)领导带头,建章立制,规范运行。今年我县先后出台了《中共定南县委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实施“三攻四争三推进”工作重点加快“三化”建设进程的工作意见》等文件,从制度上规范领导决策程序,防止盲目决策,仓促上项目工程等问题。投资200多万元建设了工程项目协同办公系统,从程序上规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直接监督到每个工位,实现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缩短审批时限,短信互动提醒等有效解决工作时效问题。同时还制定了《定南县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操作规程(试行)》、《定南县政府投资工程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定南县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暂行办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制度》等制度。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全力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落实。(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①去年7月,县监察局会同法制办对201*年7月1日以后县政府及政府部门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政策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废止文件105件,修改文件2件。②由县监察局牵头规划建设局和房管局组成排查摸底小组,对我县201*年1月1日以来的在建和竣工工程项目进行了摸底排查。全县工程项目共99个,其中500万元以上项目31个,200万元至500万元项目10个,200万元以下项目58个。共发现问题113个,即时纠正问题70个,所有项目均已分别建立台账。③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于201*年12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项目单位认真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查,分析原因。截止目前,所有200万元以上项目调查登记表已在县监察局备案,500万元以上项目的调查登记表已全部上报市纪委备案。(2)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整改落实①201*年11月,县规划建设局、监察局联合开展了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的专项检查,共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15个,其中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2个。②县监察局与县房管局联合开展了201*年以来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信息及成本公示情况的检查活动,有力促进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正确公示相关信息。③201*年1月、7月,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县发改委、规划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自查自纠过程发现问题的项目和贯彻落实双公示制度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截止目前共发出整改通知书49份。通过以查促改的方式督促相关项目单位进行整改,补齐手续,完善程序。(3)从严查办案件,以案促整改。我县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始终将查办案件工作放在重中之重。201*年以来,共查处了四起典型案件。一是登峰路延伸段项目工期延误案件,县纪委、监察局根据《江西省关于实施〈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规定,对该项目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负责人(正科级)作出责令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公开道歉的问责,并要求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调离县城投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同时对其他责任单位的三位负责人(副科级)分别作出责令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公开道歉的问责。二是太湖北路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究案件。我县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太湖北路进行了质量检测,发现了该项目存在明显的工程质量问题。对此,县纪委、监察局进行立案调查,责成相关部门对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并将其列入我县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性承包商名录(即“黑名单”),对建设单位两位负责人进行了行政问责。三是在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的招标投标过程中查处了江西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建造师一证多用等问题,取消了该公司中标排序第一名的资格。四是对相关领导、相关部门违规用地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通过四个案件的查办,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引起了极大反响,有力推动了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执法监察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增强(一)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监察。继续强化对土地出让方案制定环节、土地出让告知和备案制度环节、土地出让交易环节及土地出让合同履行环节等四个土地出让关键环节监督,着力打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序市场环境。全县201*年共出让土地20宗,总成交额3.2亿元。全部进入土地交易市场进行挂牌拍卖。同时,继续会同国土、公安、规划建设、房管、城管等部门开展了定南县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土地专项清理,严格查处和打击非法买卖土地行为。

(二)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监察。按照《关于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出让企业资质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继续加强了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对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建立了有效的招投标监督工作机制,做到了“阳光运作”。全县共实施建筑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入招投标中心38项,总中标价3.1亿元。

(三)开展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按照《采购法》的要求,我们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经常性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完善监督措施,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全程监督。今年以来,已完成政府采购157次,采购预算6025万元,实际采购资金5246万元,节约资金779万元。

(四)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运行情况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我们先后牵头组建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通过统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的运作机制、进驻范围、交易基本程序和要求,建立健全了监管制度和操作流程,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逐步走上规范有序的运作轨道。今年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公共资源交易220件,其中:工程交易38件,土地交易20宗,政府采购157件,产权交易5件。另外,我们还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运行情况开展督查,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运行情况督促指导,确保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良性运行。自201*年6月份我县成立了7个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以来,全县乡镇共进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8项,其中国有(集体)交权交易1项,增收资金1.25万余元;工程建设招投标7项,共节约资金8.65余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

(五)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为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制本作用,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目标,今年以来,我们在去年部署开展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基础之上,继续对各单位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过清理,废止文件105件,修改文件。同时出台了定南县建设工程、土地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和规定。

(六)开展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及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我们会同建设局、房产局开展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我县廉租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督查,该项目占地面积46.4亩,建设用地由政府划拨。建设规模为廉租房6万平方米、1200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9.1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规定,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计划总投资7510万元。该项目一期已于201*年度已完工,二期于201*年4月底动工建设,建设进展顺利。

今年以来,我县执法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执法监察工作任务重、项目多,点多面广,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存有重此轻彼问题,工作部署不够科学。我们力争改正,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1、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现象的打击力度。

2、合理安排,统筹兼顾。既要按时按量完成各项执法监察任务,又要注重效率和质量;既要确保上级部署任务的完成,又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特色、显出亮点。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思路、方式方法,合理调整工作部署。

3、始终重视和发挥案件查处在执法监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案件查处贯穿于执法监察的全过程。通过案件查处,提高执法监察效能,保证执法监察质量,巩固执法监察成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贪必查”、“查必果”,营造“不敢贪”的环境。切实加强典型案件的总结分析工作。

20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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