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省、市、区纪委工作部署,并且按照《海珠区教育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珠区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教廉建〔201*〕1号)要求,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省、市、区纪委历次全会工作精神,结合省、市、区关于开展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把“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六大问题线索”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以监督执纪强化治理,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明纪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增强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我校纪律教育日常化、制度化。形成学校党委主抓、纪检部门主办、各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中学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刘玉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校长裘志坚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校长王盟同志担任,组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各支部书记。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务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按照要求,对各处室部门、各年级组、各科组及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围绕“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基层服务群众方面的“为官不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一)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特别是领导班子不团结、党的组织生活不正常、对党员监督管理不严格、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选人用人不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特别是办公用房超标、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务接待和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违反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规定、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招生考试、教师招聘、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发放、违规补课、截留挪用专项经费及捐资助学款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基层监管、行政审批和服务群众方面的“为官不为" 问题。领导干部对基层单位和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塞责、对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能办不办等“不作为”问题,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选择性增加办事流程等“乱作为”问题,不按规定受理或受理后不及时处理反馈、对历史遗留问题不主动想办法解决等“慢作为"问题。
四、主要措施:通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线索处置、专项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等措施,精准发力、取得实效。
(一)立足自查自纠,通过党内生活解决问题。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的要求,立足自我教育和自查自纠,通过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并整改问题。要以学习贯彻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政治素养和为民服务本领,提高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弘扬职业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和群众观点;通过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构筑抵御不正之风的底线。通过学习提高和教育整改,让群众感受到我校党员干部实实在在的变化。
(二)依靠群众参与,全面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加大校务、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策、项目、资金、保障等方面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判权,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推进监督全覆盖。在醒目位置设立监督栏,并公示举报电话,鼓励群众通过网络、手机等方式表达诉求,方便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到投诉有渠道、热线保畅通、有问必有答。要完善行风评议和患者就医体验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机制,让群众来评价“集中整治”的效果。
(三)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纪律审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严肃处理。要把正风反腐与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统一起来,区分问题性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依纪依法保障干部的申诉权利,对故意造谣、诬告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支持保护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四)强化查处问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学校纪委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全面梳理,建好台账,分类处置。学校将通过约谈交办、发函督办等方式,推动查处工作。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不力、走过场以及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要强化正风反腐,严格进行问责。
五、实施步骤
推进基层正风反腐自查自纠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和指导下进行,由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办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组织落实。
(一)动员部署(201*年5月)
制定《xx中学推进基层正风反腐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细化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工作方案由学校党委书记、纪检书记签名背书,报送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纪监审科)
(二)自查自纠(201*年5月至7月)
按照推进基层正风反腐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用3个月的时间,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核查问题线索并填报《海珠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推进正风反腐自查自纠情况报表》,月报表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纪检委员签名背书,分别报送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纪监审科)。
(三)线索处置(201*年6月至201*年1月)
梳理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一是通过信访举报、信箱、海珠“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收集问题线索,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二是通过接办区收集《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及新闻媒体曝光的作风问题,拓展线索来源;三是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务监督委员会、特约教育督导员等社会监督力量反映的问题,发挥好“监督哨兵"的作用。加强作风问题分类梳理和分析研究,对重要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重点处置、专项督办。
(四)专项检查(201*年10月至11月)
以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转办督办问题的整改、追责情况为重点,组织重点巡察和交叉检查。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基层单位开展正风反腐专项治理、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纳入迎接区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实现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全覆盖。整合各单位纪检小组和校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力量,组织开展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交叉检查。
(五)长效机制建设(201*年5月至12月)
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坚持以查处促监督,以监督促长效,强化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暴露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着力从制度上找原因、想办法、求突破,在制度机制上建立防火墙。属于制度不健全的,要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堵塞漏洞;属于工作机制不完善或制度执行不力的,要改进督促落实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学校党委要切实担起推进基层正风反腐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将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主要抓手,明责履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推进基层正风反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开展工作,采取现场约谈、明察暗访及接受信访举报等方式,适时对学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加大执纪力度。坚持纪在法前,善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对重点问题精准发力、严格执纪、善作善成。
(三)加强请示报告。各部门要根据要求,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报表;遇到政策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由学校党委统一研究解决。
(四)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集中治理,积极建言献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中共xx中学委员会
中共xx中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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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学校推进基层正风反腐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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