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向常态化制度化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省纪委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这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在纪检监察队伍落地生根的实际行动,是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提升战斗力、保持先进性、锤炼成“铁打的人”的有效途径。作为一名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践行“讲守做”活动,个人觉得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1、讲忠诚是根本要求,要突出“学”,着力在真学深学、深耕细作上下工夫,筑牢思想根基。“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生命线。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做到思想上行动上同心同向、同心同德,必须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摆在前头,努力做到三个“学”。要学有重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活动,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及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做到熟读原文,熟知党纪。要学在经常。把学习融入日常工作,做到日日学、时时学,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以“三会一课”制度为基本保障,融以个人自学,努力学深学细,准备把握,真懂会用。要学对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理想信念不够鉴定等,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做到学而信、学而行、学有成、学有得,进一步锤炼忠诚品格。
2、守纪律是基本底线,要突出“严”,着力在自重慎微、遵规守纪上下工夫,体现作风养成。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使命,执纪者有着更严格的纪律要求,守纪律的好坏体现着作风养成,体现着战斗力的强弱。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重慎微、自省慎思、自警慎权、自励慎行,带头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守底线,切实做到五个严格,即: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遵守“六大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监督执纪各项纪律,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遵守省纪委“五个不准”、市纪委“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努力把纪律落实在监督执纪问责各方面、各环节。同时,要经常躬身自省,对标道德高线、不触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时刻保持清醒警觉;要时刻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来约束提醒自己,在细微处、细小上做文章,谨言慎行,不做失德失范之事,坚守党性原则和做人操守。
3、做标杆是职责所在,要突出“先”,着力在担当担责、示范引领上下工夫,彰显先锋先进。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做标杆,首先要有决心。保持强烈的标杆意识,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处处严格按照纪律规矩来做人处事、监督执纪。其次要敢担当。有没有担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的胸怀、气度和格局。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挑战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手软、不绕道,冲在前、查在手。第三要真作为。要敢于较真碰硬,不以任何理由延误工作,不以任何借口服务缺位,真正做到责任上身、工作上心。要严格依法依纪稳妥办案,不徇私,不泄密,不谋利,根据违法违纪的性质、危害、情节等,做到“处之有据、罚当其过”,坚决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现象。要带头践行“传树争做”,涵养良好家风,争做岗位先锋,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彰显先锋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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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发言稿:聚焦“三突出三着力” 努力锤炼队伍 展示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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