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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长严以用权研讨发言材料

时间:2019-06-14 07:25:16 网站:公文素材库

按照专题教育安排,这段时间集中对“严以用权”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并围绕“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把自己和工作摆进去进行了认真思考。

我觉得,在“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直指干部作风建设的核心,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对领导干部来讲,修身律己、谋事创业,最终要落实到正确行使权力上来。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使用可以建功立业、造福人民、成就自我;使用不当则会危害党的事业、损害人民利益。“严”字没有止境,再严都不为过。“严”字是领导干部每天都要面对的要求,必须善于见微知著,在常态化工作中发现问题;必须紧盯权力失范的病灶,从“麻绳细处”加强,从“木桶短板”处补齐。党的十八大以来,打的“老虎”、拍的“苍蝇”,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存在不当用权、用权不慎的问题。我们必须经常以反面典型为镜,常思“严”之益,常念“纵”之害,牢记人情里面有原则、交往之中有纪律,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要经常扪心自问,用权上是否做到了公私分明,工作是否做到了纪律严明。

组织部门承担着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职能,组织部长在严以用权方面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解决好用权为谁的问题。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权力意味着责任,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为民用权还是为己用权,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更是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的显著标志。领导干部要有“权为民赋”的敬畏之心,谨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谨记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作为组织部长,要从思想上认识权力是“责任田”、不是“自留地”的道理,工作中牢牢把握戒尺,守好公与私的分界线,坚决防止市场交换原则渗透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绝不能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

第二,要解决好按规矩用权的问题。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绝不能越界。领导干部在用权上一定要绷紧规矩意识这根弦,都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组织工作程序性强,小到发展党员、改选支部,大到干部选任、班子换届,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按程序办事,是组织工作顺利进行、组织意图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组织部长严以用权,就要强化工作中的规矩意识和程序意识,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以严的程序维护组织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第三,要解决好依法用权的问题。严以用权,如何严?最根本的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纳入法治化轨道。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组织部长必须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不仅要带头学法懂法,而且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处理矛盾。当前,从严选任管理干部已经成为从中央到地方的常态化工作,集中体现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干部工作的要求。去年以来,市委结合实际,从干部选任程序、任职资格、监督管理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和文件,为规范全市的干部工作提供了遵循。组织部门、组织部长关键是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这些纪律和规定,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尽快将全市的干部工作纳入到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上来。

第四,要解决好廉洁用权的问题。个人干净、清正廉洁是我们党对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也是践行“三严三实”必须坚守的纪律底线。组织部长要想做到严以用权,就必须把廉洁自律作为政治生命来看待。要净化朋友圈、同学圈、生活圈,按照习总书记要求的那样,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交往有道,相敬如宾,不搞勾肩搭背,不搞不分彼此。要打铁自身硬,工作中要行得正,坐得端;要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从严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制止。要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对权力怀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始终做到淡泊名利、廉洁自律。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养成在阳光下用权的习惯,学会在“放大镜”“聚光灯”下开展工作,主动接受来自上级与下级、党内与党外、组织与群众、社会与媒体的监督,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律,权力不妄为。

总之,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一定要牢牢把握住“严以用权”这个关键点和落脚点,要让严和实真正成为组织工作的常态,将组织部门的用权行为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组织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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