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读书笔记
《局外人》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法国作家阿尔贝·加缪的文学创作成果。1942年出版,在巴黎大获成功,受到了最热烈的欢迎,引起了人们广泛而热烈的兴趣,各界给予好评美誉不断。加缪也因《局外人》而成为了世界性的经典作家。
《局外人》篇幅不长,在经典小说中可以说是“甚小”了,也就五六万字吧。书拿到手里薄薄一本,不会让人产生任何负担。小说内容相比其他文学著作来说没有多复杂丰富,主线情节单一,没有什么波澜壮阔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
写的就是一个普通平庸甚至是不求上进的小职员默尔索,因为朋友、因为天气太热一些原因稀里糊涂杀了一个阿拉伯人,最后被法庭审判并处以在广场上斩首示众的故事。
这样简单的一个故事之所以能深入人心、征服人心,是因为作者以其独特的视角向读者展现出了特别尖锐的社会现实问题。
一桩真相和性质简单的过失杀人案,司法机构在展开调查的时候并不是注意案件本身的事实过程和真相,而是专门针对犯案者本人默尔索这个小职员。
一个本分老实、与世无争、善良温顺、对社会对人群没有任何危害性和攻击性的过失杀人者默尔索,仅仅因为把母亲送进养老院,说不上来母亲确切的年龄,母亲去世没有哭还喝过一杯门房端来的牛奶咖啡,守灵时吸了一支烟,安葬母亲后的第二天就去约会女友看喜剧电影和女友上床等一些生活中的个人行为小节,就被司法当局夸大渲染妖魔化为“毫无人性”的、“判离社会”的有预谋的杀人恶魔,不仅罪不可恕被判处死刑,还要“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判处他在广场上斩首示众。
对于这一切,默尔索无法申辩。他只能听之任之这些人对自己人性、精神、道德的践踏与残害。他本人被自己的律师告诫“最好别说话”,他在那“制定的很好”的法律程序上丧失了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在审判法庭上,庭长、检察长、辩护律师、记者都是一家人,唯独他是个局外人。他站在被告席上自己问自己:“到底现在谁才是被告呢?被告可是至关重要的,我有话要说。”可是没有人允许他说话也没有人听他说话。他的话语权被操另一种声调的司法人员也就是他的辩护律师所取代了。
司法机构和其司法程序把被告人完全置于局外。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一直是一个被动的、清醒的、无奈的旁观者,眼睁睁地看着那些陌生人肆无忌惮地蹂躏着自己的灵魂,把自己妖魔化为可耻的、人神共愤的杀人犯,而自己却不能为自己发出任何声音,好像这一切都与自己无关一样。
对他的判决不是取决于这个案件的前因后果与案件的客观事实本身,当局司法机关也并未对案件的本身做深入的调查分析,而是一味地对默尔索本人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行为小节进行了肆意的夸大和渲染,他们用某种观念与意识形态给过失杀人的默尔索下了最重最残酷的判决,而且还无视他的感受蹂躏和羞辱了他的灵魂。
对默尔索的精神凌虐在庭审完判决下了时还没有结束,在临刑前还被忏悔神甫纠缠不休,强迫不信上帝的默尔索死前皈依上帝并对自己“大恶不赦的罪行”表示忏悔,对默尔索进行了双重的精神凌虐。
法庭上的审判是特别精彩和深刻的,也是最征服人心、最能体现“局外人”思想的部分。
在庭审时,被告人默尔索心理活动的一小部分:
“由于这些长篇大论,由于人们一小时又一小时、一天又一天没完没了地评论我的灵魂,我似乎觉得,所有这一切都变成了一片无颜无色的水,在它面前我感到晕头转向。”
“我呢,我认为这仍然是把我这个人排斥出审判过程,把我化为一个零,又以某种方式,由他取代了我。不过,我觉得我已经离这个法庭很远了,而且,我觉得我的律师很可笑。”
文学巨匠加缪先生用短篇幅大杰作的《局外人》给读者传达出了丰富的人性内容,有着对现代法律荒诞的审视。
“制定的很好的”法律从始至终都把当事人置于局外,这是何等的荒诞。
观念与意识形态渗入法律领域,干扰和决定着案件的判决,又何止是在默尔索这桩案件中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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