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半成品。该公司的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10万元,支付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以及消费税3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半
时间:2020-04-04 00:59:58 网站:公文素材库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半成品。该公司的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10万元,支付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以及消费税3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半成品。该公司的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10万元,支付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以及消费税3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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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0
B.250
C.221.6
D.251.6
参考答案:A
【解析】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当记入应交税费的借方。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210+10=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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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半成品。该公司的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10万元,支付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以及消费税3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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