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规范经营承诺书
1、在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保证通畅的条件下,允许每日19时后占用人行道在门前摆放桌椅板凳规范经营。
2、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盲道等道路交通重要设施。
3、不将灶台、烧烤架等涉及餐饮油烟排放的设施、设备摆放室外。
4、不得摆放灯箱广告、彩灯、电线、音箱、屏幕等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不相符的设施。
5、不噪声扰民,每日23时前,将所有占道摆放物品收入屋内,劝导消费者进屋就餐。
6、门内设有带盖泔水专用桶,占道摆放的每张餐桌旁设有专用垃圾收集桶。设置地板革,防止油渍渗透,保证油渍不污染道路。
7、即日起,将以上设施、设备摆放齐备后,即可携带现场效果照片到属地城管执法中队开展室外规范经营备案。
相关经营要求
1.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文明诚信经营,服从城管执法人员管理。
2.根据申请单位店面和门前区域大小,由城管执法人员根据路段实际情况指导店外摆放桌椅、物品数量和位置。
3.严格按照批准的形式、时间、面积进行经营,不得超出标准范围;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盲道,不得侵占他人利益,不得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等道路交通重要设施。
4. 餐饮业除桌椅外,不得将灶具、炉具、烧烤架等其他物品和涉及餐饮油烟排放的设施设备、器材等摆放在室外。
5.不得摆放灯箱广告、音箱、屏幕等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不相符的设施。
6.坚决禁止噪音扰民,餐饮经营户每日晚10点前,将所有占道摆放物品收入屋内,劝导消费者进屋就餐。
7.餐饮经营户门前占道路面自设地板革(或地毡布),防止油污渗透污染路面;餐饮占道场所自设泔水桶,垃圾桶,每个餐桌配一个垃圾桶,做到“一餐一打扫”干湿分离后入桶,每日经营结束后,自觉打扫周围环境卫生,清理场地,做到摊收地净。自觉维护公共设施、绿化树围等,不得擅自损坏或污染。
8.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自觉佩戴口罩经营,临时出店(占道)经营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本人(单位)负全责;如有市容管理等需要,无条件自行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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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文明规范经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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