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下列主体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不可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
时间:2020-06-29 21:09:15 网站:公文素材库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下列主体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不可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下列主体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不可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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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B. 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C. 省级备案众创空间
D. 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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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下列主体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不可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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