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各社区: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转发<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关于全区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__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我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大提出的“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们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提高城市社区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落实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实现“坚持因湖作为、打造__浦东、建设现代化滨湖新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1、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__工业区(__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组织实施,各指导组负责具体的业务指导,各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2、社区居委会由3至5名组成,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提倡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委会主任。
3、所有社区居委会都实行直接选举(含户代表)的方式。各社区可采取选民自愿登记,但选民数不得低于选民总数的30%。即凡有选举权的社区居民通过法定程序,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
三、基本原则
1、差额选举原则。居委会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人数,保证选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真正做到好中选优。
2、无记名投票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选举工作,侵犯居民民主选举权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选民都公平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整个选举工作进程中,应做到选举委员会成员公开、候选人公开、选举时间和地点公开,唱票和计票以及选举结果公开。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2、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带领社区居民共同致富;
4、年富力强,身体健康,一般应具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胜任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受到党纪处分,恢复党员权利未满两年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纪检、司法部门备案审查的;正在执行刑罚处罚的;有违法犯罪记录,被公安机关列为重要管理对象的;违反计划生育未经处理或未处理完成的;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的、非法策划、组织集体上访的,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职的。
社区选举委员会可结合本社区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提出具体规定。
五、方法步骤
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规定、《关于印发〈__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__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步骤进行,我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__年7月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
1、选举准备阶段(7月19日—27日)
(1)建立选举组织。街道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制订选举工作方案,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2)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社区选举委员会由7人组成,在街道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在选举日30日前由当届社区居委会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民主推选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委员若干人,同时设候选委员2至3人。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社居委成员候选人的,应退出换届选举委员会,其缺额从候补委员中依次递补。社区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其成员名单应向居民公告(第1号公告)。社区选举委员会要根据区、街道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居民意见,结合本社区实际,制订本社区的选举工作方案。
(3)改选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社居委换届选举前,应改选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每个社区居民代表人数不少于30人。社区居民代表推选工作,由当届居民小组长主持,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区选举委员会派人监督,居民小组长推选工作,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任期与社居委相同。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产生后,应在2日内以社区选举委员会名义张榜公布(第2号公告)。
(4)宣传发动。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信息网络平台,印发宣传材料、致社区居民一封信、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召开会议、举办街巷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宣传居民委员会法律法规,宣传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内容、程序、办法、要求等。
2、实施选举阶段(7月28日—9月6日)
(1)确定选民登记时限。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确定社区投票选举日期以及选民登记的起至时间和站点,并在选民登记5日前公告(第3号公告)。
(2)选民登记。居住在本社居委年满18周岁的本市居民(计算年龄以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除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以及经社区选举委员会确认的不能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其他病患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进行选民登记。对人户分离的城镇居民,原则上要在经常居住地进行登记,对愿意参加户口所在地选举的,要尊重其自主选择的权利,但不得重复行使选举权利;外省、市来肥人员,凡持有本市居住证、在肥居住连续满一年,如本人有要求,并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可持原户口所在地没有参加当地选举证明登记参选;对已在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的上届社居委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选派到社区工作的机关干部、复退军人和大学生,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登记。对自愿放弃选民权利的社区居民,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社区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第4号公告)。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向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在社居委候选人提名前依法作出调整或解释。
(3)候选人产生。社居委成员候选人由社区党组织提名、居民小组会议提名、有选举权的居民20人以上或居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个人自愿报名等方式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对每个被提名者和报名者,按照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应写出简要情况,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提出初步的候选意见。于选举日10日前张榜公布初步人名单(第5号公告)。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采取投票方式民主产生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社居委成员候选人的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3日前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第6号公告);选举日3日前再次公布选举的具体时间 、地点(第7号公告)。
(4)投票选举。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到居住地社居委进行选民登记,积极参加换届选举。辖区单位代表可作为列席代表参加社居委换届选举,其代表具有选举权。街道和社居委要积极动员、组织选民参加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选举大会投票和投票站投票由选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投票处投票。选举大会投票和投票站投票应当当场推选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负责核对投票人数、唱票、计票、监票。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投票前,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宣布选举纪律、清理票箱、发选票、宣布投票注意事项。选举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现场设发票处、秘密写票处。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由选民本人到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然后投票。因外出等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直接投票的选民,应在选举日前2天经社区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办理委托投票证。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超过3人,投票结束后由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当众开箱,公开唱票、计票,宣布选票统计结果,并当众封存选票。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本社区登记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半数赞成票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投票选举(在选举日当天或选举日后15天内举行),以得票多者当选,但所得赞成票数须超过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核对票数后,由主持人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于当日或次日在社区张榜公布(第8号公告)。
3、完善配套阶段(9月7日—9日)
新一届社居委换届选举产生后,根据需要,成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社区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专门委员会。由新当选的社居委主任主持会议,推选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兼职),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目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4、验收总结阶段(9月10日)
街道要对社居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验查验收,认真总结。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街道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验收。换届选举完成后,街道要集中安排时间对当选的社居委人员进行培训。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很强。各级要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做到精心组织,精心实施。街道要成立组织,全面负责指导本地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各社居委成立社区选举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负责主持社居委的换届选举工作。为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各社区要安排相应的选举工作经费。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程序。通过宣传发动,提高居民群众对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知情率与参与性,引导广大居民正确行使权利,履行应尽义务,保证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严格督查,加强指导
今年是我街第一次开展社区居委会统一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为防止出现错漏和偏差,街道指导组将深入细致开展督促指导,把各种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本届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启动后,各社区要在每周五上午上报换届选举工作进度等情况。
(四)强化监督,严肃纪律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争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严肃查处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徇私舞弊、诬陷他人等违法行为,确保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社区要做好换届选举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并对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9月11日前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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