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摸排社会面吸毒人员情况,全力巩固戒毒康复成效,最大限度减少毒品市场需求,降低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风险隐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迎接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区禁毒办根据国家禁毒办部署要求,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决定从现在起至xxxx年x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一)摸清社会面吸毒人员现状底数。依托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落实基层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服务管理责任,综合疫情防控机制、智能社区建设、上门走访调查和积极帮扶救助等方式,摸清社会面吸毒人员真实情况,逐人落实分级分类管控和户籍地居住地双向服务管理措施。
(二)精准关爱社会面吸毒人员。重点梳理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中的社会面有戒毒史人员情况,通过网上网下各种手段全方位调查了解,“一人一策”制订关爱对象名单和具体帮扶计划,本着“应帮尽帮”的原则,对标对表完成帮扶任务,切实将党和政府的关爱传递至每一名戒毒人员及其家庭。
(三)全面巩固戒毒康复成效。建立健全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后续照管制度,依法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并惩戒复吸,确保戒毒康复人员不漏管。xxxx年x月x日前,各地应完成对社会面有吸毒史人员的见面提醒、吸毒检测和帮扶救助等工作。一是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见面率和吸毒检测率均应达到xxx%;二是对有复吸嫌疑的人员的见面率和吸毒检测率均应达到xxx%;三是对戒断x年未复吸人员进行科学评估,采取抽样调查等方式实事求是报告当地戒断率;四是对其它有吸毒史人员要全面关爱帮扶,见面率不低于xx%。
二、主要措施
(一)依托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体系,全面加强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情况掌握和管控帮扶工作。一是精准核查评估。根据《x省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按照“全面排查、逐人分析、科学评定、动态调整”的原则,通过网上比对、见面核查、情报研判、突击检测等方式,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现状开展精准评估,明确辖区内开展“平安关爱”行动的对象和具体任务。二是深化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关于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完善街道(乡镇)社区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小组机制,由社区党组织成员任组长,社区民警、网格员、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作为成员,其它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动员吸毒人员家属、亲友等参与关爱小组,共同开展社区关爱工作。三是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职。禁毒办要依据《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关于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工作的意见》(禁毒办通(xxxx)xx号)的相关规定,推动司法、共青团、妇联、教育、民政、人社、卫健等部门落实对戒毒康复人员的出所衔接、心理疏导、家庭关爱、就业帮扶、社会救助和医疗敕治等方面的工作责任。区禁毒办要加强与同级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严格按照《x省禁毒工作规划(xxxx-xxxx年)》任务要求,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与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出所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有机融合,资源共享、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对辖区内所有社会面吸毒人员的服务管理和后续照管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全省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期满出所人员全部纳入后续照管对象。
(二)依托专业力量和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查处吸毒违法行为的能力。一是加强综合研判。综合运用公安数据资源以及社会数据资源,重点研判社会面有戒毒史人员的动态轨迹,抓住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时机,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全方位刻画吸毒人员动态轨迹,实时掌握涉毒情报线索。二是加强清查整治。以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宾馆饭店、私人会所、出租屋等涉毒高危场所为重点,采取明查暗访、清理整治等形式开展吸毒人员摸排工作,及时查处吸毒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吸毒检测。依法对社会面有戒毒史人员开展吸毒检测,及时发现“成瘾”和“成瘾严重”人员并依法予以处置,原则上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突击尿检或一次毛发筛查检测。毒品滥用严重地区和具备毛发检测条件的地方应尽量应用毛发检测技术。国家禁毒办、省禁毒办将适时从各地的社会面有戒毒史人员名单中按一定比例抽取检测,并将毛发样品送至国家毒品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
(三)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巩固禁吸戒毒成效。一是营造浓厚“禁吸”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力量,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嫌吸毒人员和案件线索,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抖音等网络媒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营造“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社会氛围。二是巩固戒毒治疗效果。积极支持医疗机构开设戒毒治疗专科或物质依赖门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或开办自愿戒毒医疗机构,扩大药物维持治疗覆盖面,加强对因吸毒感染艾滋病、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协调相关部门和社区卫生机构为戒毒人员提供相应医疗、救治服务。三是强化禁毒扶贫工作。人社、民政、司法、扶贫、教育等部门加强对戒毒康复人员的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心理疏导和社会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其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加强对因父母吸毒致贫的家庭、孤儿或符合事实无人抚养条件的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关爱,防止因吸毒产生新的贫困人口和脱毒脱贫人员复吸返贫。
三、责任分工
(一)全面落实“平安关爱”行动主体责任。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区党委、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平安关爱”行动的组织实施,中央转移支付禁毒经费要安排一定数额作为工作经费,通过区禁毒委或直接组织推进“平安关爱”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区党委、区政府)
(二)全面落实禁毒委组织协调责任。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相关规定,由禁毒委员会组织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区禁毒办要抓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整合各方面力量资源,帮助相关部门更好发挥作用,建立健全成毒康复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区禁毒委、区禁毒办)
(三)全面落实成员单位部门责任。公安机关负责对辖区内登记入库吸毒人员开展精准核查,依法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依法予以处置;卫健部门要加强戒毒医疗服务工作,提高戒毒医疗服务水平,稳步扩大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覆盖面,协调相关部门和卫生机构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相应医疗、救治服务;人社部门要为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并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民政部门要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情况进行摸底、筛查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条件的未成年子女,及时落实保障政策;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专业优势,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吸毒人员管理服务政策,做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衔接管控、心理矫治、法律援助和后续照管等工作;扶贫、教育、民政、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要重点帮扶因父母吸毒致贫的家庭、孤儿、失学或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防止因吸毒问题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公安、卫健、人社、民政、司法、扶贫、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针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现状摸排、扶困解难和后续照管的“平安关爱”行动,是帮助他们巩固戒毒康复效果、切实减少复吸毒品行为、顺利回归社会的有效之举,也是教育挽救吸毒人员的重要体现。其工作成效将直接影响戒毒康复实际效果,影响国内毒品市场需求,影响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动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切实把这件好事办实办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禁毒办由区禁毒委副主任兼禁毒办主任、商州公安分局副局长王晓明为“平安关爱”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区禁毒办副主任、禁毒大队教导员樊福强为副组长,下设专门办公室,由樊福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积极动员卫健、人社、民政、司法、教育、扶贫、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认真履职,把责任落实到基层,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禁毒办将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开展“平安关爱”行动的情况,区禁毒办将对行动任务较重、进度较慢的地方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严防数据造假等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鼓励成功戒毒典型分享经历,帮助戒毒人员巩固戒毒信心。要通过新闻宣传报道、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及时宣传专项行动成果,讲好“平安关爱”故事,营造浓厚的禁吸戒毒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维护。区禁毒办要稳妥有序地推进“平安关爱”行动工作进度,督促基层单位及时修正完善吸毒人员登记信息,行动中涉及相关动态信息(如个人基本信息、吸毒检测、涉毒查处、就业帮扶、社会救助、联系方式等信息)要及时在“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的吸毒人员管控模块中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全面、准确、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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