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建“灯下黑”问题排查方案
为了进一步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解决党建“灯下黑”突出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的基层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聚焦问题,全面对标制度规定,深入查找问题短板,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推动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整治内容
党支部要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按照党内相关制度规定,围绕“组织机构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运行规范、教育实效明显、档案资料齐备、作用发挥突出、责任传导到位”目标要求,对照党支部规范建设标准,全面分析梳理党建“灯下黑”问题,细化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台账,对照整治要求,逐一整改销号。
(一)着力解决党建制度建设不全面,一些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整治目标:制度体系完善。
具体要求:
1.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党支部进一步健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固定活动日、党费缴纳、发展党员、双述双评、报告工作、公开承诺、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一岗双责”等制度。
2.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党员教育管理、双述双评、报告工作、公开承诺、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一岗双责”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内容和保证措施,明确落实时限、确保每一项制度落到实处。
3.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定期规范开展组织生活、进行党性教育等党内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效明显。
(二)着力解决党内生活不经常、不正常,一些基础性、常规性工作规范化水平不高等问题。
整治目标:工作运行规范。
具体要求:
1.党支部有相对固定的活动阵地和场所,满足组织学习、议事决策、开展活动、服务群众等活动的必要条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党员大会和各级委员会议事规则、内容、程序合理规范。党支部有年度工作计划、有目标管理责任,各项工作有安排、有考核、有记录,运转有序,全面落实。
2.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把关,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培训、政审、公示、表决等制度落实到位,发展党员每个环节程序规范、符合规定,党员档案规范齐全,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党员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党组织及时上缴党费。
3.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党支部为重点,各级党组织及书记职责清晰,实行“亮单”管理,各委员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各级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认真开展双述双评,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考核。
(三)着力解决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方法方式单一、实效不明显,部分党务干部素质能力不能适应新形式新任务需要等突出问题。
整治目标:教育实效明显。
具体要求:
1.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认真细致做好党员信息库动态管理,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
2.注重创作和运用情景互动式党课等形式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运用信息网络、电化教育等形式,增强教育实效。
3.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四)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压力传导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等突出问题。
整治目标:责任传导到位。
具体要求:
1.严格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布局,在工作力量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证活动有场所、工作能开展、任务能完成。
2.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制度,将评议结果与绩效考核、选先评优等挂钩,坚决克服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推动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将责任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党支部,将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传导到每一名党员。
3.建立述职考核评议跟踪督查机制,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层层全面建立党建“三单一账”制度,紧盯突出问题,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形成各级联动抓部门党建责任体系;强化调研督查、工作通报、个别约谈、分析研判制度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组织专门力量,以支部为单位,对照党内规章制度,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深入分析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和推进计划,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
2.对标规定规范,集中实施整改。围绕整治内容和要求,逐支部抓好整改规范工作落实。
3.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考核问责。要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固化整改结果。结合年底工作考核,学院将对党总支“灯下黑”整治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对整改不力、工作滞后的党支部限期改正,整改后仍不达标,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
四、保障措施
一要靠实工作责任。要把“灯下黑”问题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查找问题,对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推诿;要细化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把各项整改任务和每个环节抓具体、抓到位。
二要强化督查指导。要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务干部加强对党章党规等党务知识的学习研究、坚持严格按章依规整改,坚决杜绝凭经验、粗线条做法。党总支要对所属支部进行全过程、全覆盖指导,督促落实整改要求,及时纠正出现的偏差。
三要注重典型引导。要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先进典型的培育和挖掘,推出一批在整治工作中立得住、走在前的先进党支部,树立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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